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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叛臣传》入传标准研究

2024-06-05周怡迪

今古文创 2024年18期
关键词:新唐书

周怡迪

【摘要】由欧阳修、宋祁等主修的《新唐书·叛臣传》共收录十三位叛臣,分析《新唐书·叛臣传》传文内容,可以发现其标准有四:一是起兵叛乱;二是归附逆臣;三是拒诏作乱;四是擅立新帝。通过对比研究,讨论了 《新唐书》中叛、逆臣的区别,《新唐书·叛臣传》的入传标准集中反映了北宋中期史学义理化的倾向:一是尊君抑臣的忠孝伦理;二是衡评人物凸显道德因素。

【关键词】《新唐书·叛臣传》;入传标准;史学义理化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18-0067-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18.021

二十四史中,明确以“叛臣”为名的类传始于《新唐书》,但目前学界以“叛臣传”为题的研究却不多,大都是对《叛臣传》中个人传记的探究①,研究《新唐书·叛臣传》的成果更是寥寥无几②,一些中国史学史通史著作仅在介绍《新唐书》时附带提及,谢保成考察了《新唐书》思想倾向,认为该书新增藩镇、奸臣、叛臣、逆臣等类传是为了暴恶以动人耳目[1];李峰认为《新唐书》将忠义等传排到类传之首,又增了藩镇、奸臣、叛臣、逆臣四个类传,是北宋中期史书编纂中提倡春秋“笔法”的表现[2],但二人均未对《新唐书·叛臣传》进行专门研究,总体来看,学界对其的关注度还不够,本文试从史学史的视角出发,对《新唐书·叛臣传》的入传标准及其反映的史学义理化倾向进行探讨。

一、《新唐书·叛臣传》入传标准

确定纂修体例是史书修纂的重要前提,作为人物类传,入传标准则是指导具体纂修工作的指针。《新唐书·叛臣传》中十三位传主事迹虽不相同,但是这些官员被归入同一类传必然有一定的标准,通过对其传文分析,从中窥探出《新唐书·叛臣传》之入传标准:

(一)起兵叛乱

自安史之乱后,地方诸侯林立的藩镇局面俨然形成,兵变迭起,军阀混战连年不断,一些藩镇将领本是朝廷的功臣,国家统治的中流砥柱,因为种种原因走上了叛变之路,起兵谋反,对抗朝廷,落得凄惨身死的下场。在《新唐书·叛臣传》中,此类入传人物有两位,分别是仆固怀恩和李怀光,但二者叛变又有所差别。如仆固怀恩是《新唐书·叛臣传中》唯一一位联合外族叛乱者,怀恩在广德二年(764)和永泰元年(765)先后两次引番兵入塞进犯,事败,病死于鸣沙城。李怀光则是联合逆臣叛乱,兴元元年(784),李怀光与部将韩游瑰约定叛乱,反被韩告发,怀光宣称他与逆臣朱泚联合,而李怀光多遭部下背叛,因此势力逐渐弱小,朱泚趁机想要李怀光做他的臣下,怀光不从,便带兵奔走。京城收复后,德宗派遣浑瑊讨伐怀光,贞元元年(785),怀光被部将牛名俊斩杀。

(二)归附逆臣

中唐以降,方镇为了同朝廷对抗或与其他藩作战,豢养了大批军队,主力兵牙兵丰给厚赐,往往恃宠而骄,起而杀帅者层出不穷,正所谓“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3],当藩帅势力过于强盛时,又会背叛君主,自立为帝,这样的官员在《新唐书》中被归类入《逆臣传》,逆臣贼子攻城略地,对所到之处抵抗不降的唐臣残忍屠戮,如在安史叛军攻陷常山(今河北正定)时,颜杲卿城陷被俘,安禄山“縛之天津桥柱,节解以肉噉之,骂不绝,贼钩断其舌,曰:‘复能骂否?杲卿含胡而绝”[4],且其族人也未能幸免,“杲卿宗子近属皆被害”[4],这样的惨烈在前,无疑是对唐臣的震慑,不少唐臣或因生命威胁或其他原因归顺逆臣,符合此标准入传的有陈少游、李忠臣、乔琳、高骈四人。陈少游并未担任伪职,但在李希烈陷汴,声称进袭江淮时,派遣参谋温述送款并表示归顺。李忠臣讨贼立功,但晚节不保,“朱泚反,伪署司空兼侍中。泚攻奉天,以忠臣居守。”[4]朱泚之乱平定后,忠臣与其子被斩。乔琳身为宰相,失节背义,接受朱泚授予的伪吏部尚书,收京师后,乔琳被德宗赐死。襄王李煴被挟持为帝,高骈担任伪中书令、诸道兵马都统、江淮盐铁转运使、岭南节度使等职,后高骈为部将毕师铎所囚杀。

(三)拒诏作乱

所谓拒诏作乱,顾名思义就是违抗皇帝诏令,不听朝廷命令并犯上叛乱。这类入传者五人,如周智光,因与杜冕有仇嫌,“害冕宗属八十人,火民三千舍而去。”[4]周智光害怕获罪,抗旨不赴代宗召见,并纠集亡命之徒放任其劫掠,又杀朝廷官员张志斌和庞充,后代宗令郭子仪率兵讨伐,周智光被帐下斩首。梁崇义、李锜二人皆因拒诏不入朝而被列为“叛臣”,德宗先后派李舟、庐翰两人劝梁崇义入朝,并下诏赏赐抚慰,然崇义拒诏,由是德宗派李希烈讨伐,梁崇义与其妻子投井死。宪宗即位后,诏拜李锜为尚书左仆射,李锜并无入朝意,称病拖延不动身,部署兵力,又杀五州刺史,并让部将庾伯良领兵筑石头城,想占据江左。于是,宪宗下令进讨李锜,终被处死。还有陈敬瑄,唐昭宗即位,其弟权臣田令孜失势,昭宗下诏召陈敬瑄回京任神策军左龙武统军,陈敬瑄拒诏,宪宗即讨伐陈敬瑄,最后王建在景福二年(893)斩杀陈敬瑄。此外,李怀光也符合拒诏作乱的标准,李怀光反叛后,德宗下诏任其为太子太保,并准许其选择麾下一人统领其兵,但怀光不奉诏,按兵观望。

(四)擅立新帝

唐末的黄巢起义虽被镇压,但对晚唐政局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宦官和朝臣的斗争激化,中央与地方藩镇的均势被打破,藩镇纷纷割据自立,兼并争夺,出现了无藩不反的局面,唐廷已名存实亡,然唐王室毕竟名为正统,诸藩又不敢轻易废唐,便“挟天子以令诸侯”,未挟持到唐帝的部分藩镇转而另立新帝,此标准类入传的叛臣有朱玫、王行瑜、李巨川。光启元年(885),宦官田令孜挟僖宗返回长安(今陕西西安),朱玫、王行瑜未能追上,于是 “劫嗣襄王煴,奉为帝”[4]。乾宁五年(898),韩建挟昭宗幸华州,李巨川“日夜导建不臣,乃请立德王为皇太子”[4],未成,后朱全忠杀李巨川。

通过以上的分析,笔者以表格的形式对《新唐书·叛臣传》入传标准做如下总结(表1),主要包括起兵叛乱、归附逆臣、拒诏作乱、擅立新帝四个方面,入传人物出现频次最高的是“拒诏作乱”,可以发现,北宋史官在修撰《新唐书·叛臣传》时,非常重视臣子对君主诏令的服从。诚然,这四个标准也并非完全割裂的,有些入传者符合多重标准,如李怀光既符合起兵叛乱又符合拒诏作乱标准。总体来说,这些入传者皆是挑战君主权威,不忠于君主的唐臣。

二、《新唐书》中“叛臣”“逆臣”之区分

在《新唐书》之中,《逆臣传》记载人物如安禄山、史思明等大多数都同样符合“起兵叛乱”的标准,诸如高尚、孙孝哲等也属“归附逆臣”,可以说两传所列人物皆为叛乱之徒,却分列两传,那么《新唐书》中 “逆臣”和“叛臣”的区别是什么呢?

学界对此也有所讨论,有学者认为《新唐书》的《叛臣传》和《逆臣传》入选标准的不同在于“叛臣”罪行逊弱于“逆臣”,即“叛臣”多是“背叛而非反逆,也就是从贼而非首扬叛旗,抑或并非反对皇朝而是割据自立”[5],笔者认为此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并不严谨,诸如陈少游私附建立伪楚政权的李希烈,李忠臣、乔琳皆担任伪大秦政权的官职,高骈臣于被挟持为帝的李煴,此四人者,确符合“从贼而非首扬叛旗”的说法,《新唐书·叛臣传》其他入传人物却并非如此,如两次引藩兵进犯的仆固怀恩,擅自另立新帝的朱玫、王行瑜等。至于“叛臣”是“非反对皇朝而是割据自立”之说,实在太过宽泛,唐中后期,诸镇割据自立之事常有发生,且《新唐书》新增《藩镇》列传专门记述藩镇事宜。通过对比《新唐书》中的“叛臣”“逆臣”两传,可以发现“叛臣”和“逆臣”皆是不忠于君主,叛乱的臣子,最大的区别是在于传主是否在名分上有所僭越,具体而言也就是否称帝。在《新唐书·逆臣传》所收录十一个人除高尚、孙孝哲以外,共同点非常显著,就是称帝,(详见表2)而高尚和孙孝哲作为安禄山的追随者,也仅是附在《安禄山传》之后。但是,在《新唐书·叛臣传》中所收录十三人中,无一人称帝。

在《新唐书》的《叛臣传》与《逆臣传》的对比中,可以看到,高尚、孙孝哲二人作为安禄山的追随者,也符合“归附逆臣”的标准,若按此理也应列入《叛臣传》,实际上则是附在安禄山之后共入《逆臣传》,究其缘由,概因高、孙二人皆是安禄山近臣,且为其反逆的主要谋略者,高尚利用图谶劝安禄山反,伪敕书也多出自其手,安禄山对孙孝哲重用是不亚于首席谋士严庄的存在。在这里就有一个疑问,同样都是安禄山重臣,为何严庄并未入《逆臣传》?这与当时唐廷政策有关,安史之乱时,在第一次收复东都洛阳后,就如何处置投降安史之人就有争论,有人主张严惩处死,李岘提出“河北残寇未平,官吏多陷,苟容漏网,适开自新之路”[3]得到采纳,这种政策一直持续到代宗时,“以二凶继乱,郡邑伤残,务在禁暴戢兵,屡行赦宥,凡为安、史诖误者,一切不问”[3],因此,唐廷在平叛后对安史降臣多采取优容态度。而严庄在两京收复后投降郭子仪,《新唐书》在编修时应当是考虑此因素,并未将其列入“逆臣”,同样“叛臣”入传也有此考量,即使唐臣归顺逆臣或直接叛乱,但最后倒戈继续效力唐廷,不被追究,便不会被列入《叛臣传》,如叛附于黄巢的诸葛爽和王敬武,黄巢部将李罕之都曾追随过逆臣,但又重归唐廷,这些人俱在列传,而不在《叛臣》。

综上,《新唐书》中“叛臣”和“逆臣”之区分,主要看是否僭越名分,犯上僭号者入《逆臣传》,悖乱未僭号者入《叛臣传》,以下反叛未僭号的情形不被列入《叛臣传》,一是逆臣的主要参谋者且未投降唐廷的,一般附在该逆臣之后;二是虽曾叛附逆臣,但又归顺唐廷,予以宽容的,也不在《叛臣传》。

三、《新唐书·叛臣传》所反映的史学义理化倾向

“两宋320年的学术,一变于仁宗庆历之际,再变于南宋孝宗乾、淳时期。”[6]仁宗庆历年间,学术风气发生嬗变,学者们逐渐摆脱经传注疏的束缚,《春秋》学大盛,理学兴起,史学逐渐被《春秋》经学渗透,并被理学影响呈现出义理化倾向。宋儒治《春秋》,多以“理义”说之。孙复说“《春秋》始隐者,天下无复有王也”[7],阐述了他的“尊王”思想,强调君臣有别。欧阳修认为:“《春秋》以王道治人之法也。孔子患旧史是非错乱、而善恶不明,所以修《春秋》”[8],即认为春秋大义是推“王道”,明是非,辨善恶。这种对《春秋》大义的阐发,反映到史笔主旨就是尊君抑臣、鼓吹“王道”,力倡封建的忠孝伦理,对纲常伦理的高度重视,体现在其史学思想上,则是重视以道德作为历史评论与历史编纂的重要标准。

《新唐书·叛臣传》作为人物类传,在记录人物生平事迹的同时,也通过记述史事传达出撰者的史学观念。通过对《新唐书·叛臣传》入传标准的分析,北宋中期史学的义理化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尊君抑臣的忠孝伦理

“士大夫忠义之气,至于五季,变化殆尽”[9],唐末五代,君臣人伦遭到破坏,士大夫极不重视事君之道和气节,鉴于五代之弊,宋初学者对君臣之道多有阐发,“其食人之禄者,必死人之事”[10]是欧阳修对臣子尽忠于君的基本要求,欧阳修又对臣节道德提出严格要求,他说:“传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不为,则天下其有不乱,国家其有不亡乎!”[10]将臣子的道德修养与国家兴亡联系到一起。这种忠君观念在《新唐书·叛臣传》中也多有体现,第一,对臣节的重视。在《新唐书·叛臣传》中,一些传主的逆迹并不显著,却仍被列入《叛臣传》。赵翼对此发表议论,“陈少游逆迹未甚著,特私附李希烈,没后尚赠太尉;董秦始终讨贼立功,晚年始失身于朱泚,似亦可少逭其罪,乃俱编入叛臣内,亦颇失当。”[11]在此,史书体例是否失当尚且不论,这样的入传标准实际上传达出了撰者对臣节严苛要求用意,要求臣子要对君主绝对忠诚,纵使颇负功勋,一朝失节背义,仍被认定为“叛臣”在青史记载中受到批判。第二,对君臣名分的看重。《新唐书》之前的正史中,《宋书》有《二凶传》,《南史》立《贼臣传》,晉书有《叛逆传》三传传名有所差异,但所入传的传主与《新唐书》的“叛臣”“逆臣”类别并无二质,直至《新唐书》以是否僭越名分称帝作为区分叛臣与逆臣之绳,将僭越称帝的叛行之臣单独立传《逆臣传》,其他叛行则入《叛臣传》,并将二传置于全书最后,以示批判,修撰者用意显而易见,就是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纲常伦理,君臣之间的等级差别不可随意更改,名分不可僭越,以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

(二)衡评人物凸显道德因素

“对理学家而言,义理既是其评价历史中所持有的最高价值准则,又是其研究历史的一种方法。理学家对于史学上的研究对象,不是在广阔的历史背景下探讨其原因、过程、结果、影响而只是就善恶、道德方面立论,着力于挖掘其义理内涵。”[12]欧阳修、宋祁等人虽非理学家,但其所修《新唐书·叛臣传》对人物的评判更加突显道德因素,史学义理化的意味已经很浓厚,在对仆固怀恩的评价上,新旧《唐书》的史论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旧唐书》曰:“仆固怀恩、李怀光,咸以勇力,有劳王家,为臣不终,遂行反噬,其罪大矣。然辛云京、骆奉先、卢杞、白志贞辈,致彼二逆,贻忧时君,亦可谓国之谗贼矣。”[3]这里肯定了仆固怀恩、李怀光的功绩,严厉批判了他们为臣不忠,同时谴责了致使二人反叛的辛云京、骆奉先、卢杞、白志贞等人。这里似乎将仆固怀恩、李怀光的逆行更多的归结为外因,认为是辛云京、骆奉先、卢杞、白志贞等人的馋毁造成了怀恩、怀光的叛逆。《新唐书》则写道:“怀恩与贼百战,阖宗死事至四十六人,遂汛扫燕、赵无馀埃,功高威重,不能防患,凶德根于心,弗得其所辄发,果于犯上,惜哉! 其母拔刀逐贼,烈妇人也。”[4]其所言,一是认为对怀恩功高威重的防备;二是认为怀恩的反叛归结于凶德,认为怀恩反叛是没有满足个人私欲缘故;三是对仆固怀恩母亲大义灭亲之举的赞赏。除论赞外,《新唐书》对道德的关注也体现在记叙传主时,相较于《旧唐书》,《新唐书》增添了很多关于道德色彩的描述,如在《新唐书·高骈传》中增添了高骈性格残暴、滥杀无辜、一意孤行之事,乾符元年(874),南诏进攻巂州,高骈被任命为剑南西节度使,大破南诏后镇守蜀中,在任上压制蜀地突将,“削军禀以自养”[4],突将不堪其虐,发生哗变,高骈佯装招抚“以金帛厚赏士,开府库悉还其衣禀。然密籍所给姓名,夜遣牙将击杀之,夷其族,虽孕者不贳,投尸于江。”[4]高骈晚年沉迷寻仙问道,重用术士,“左右或窃议,辄杀之,后无敢出口者。”[4]这两处的增加值得关注,因为在《新唐书·叛臣传》所入传主《旧唐书》也有传的,《新唐书》并无大改动,或删减文书如仆固怀恩自序功伐的长篇上书被略写;高骈失兵权后上书出言不逊,僖宗驳斥高骈的文书直接摘去,仅用“下诏切责”[4]四个字一笔概括;或追求微言大义,用较少的语言叙述较多的事迹,这是《新唐书》最明显的特征,曾公亮在《进唐书表》中所说“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4]是非常贴切的。那么在追求文省事增的情况下,增添这两处叙述绝不是随意之举,而是包含着作者的独到用意,即在史学上注重道德评判的史学观念。

综上所述,《新唐书·叛臣传》所确立的入传标准与宋中期学术风气嬗变密切相关,在理学和《春秋》学的影响下,呈现出史学义理化的倾向。修撰者们秉持着以史为鉴、服务于现实政治的理念,对叛臣之恶加以揭露鞭挞,从反面角度宣扬忠君节义观念,对后世正史 “叛逆”类传影响深远,尔后正史多效仿。

注释:

①主要成果有:彭锋《从世俗之言到国史之论:试论〈宋史·李全传〉的史料来源》,《史学史研究》2016年第4期;欧阳琛《〈元史·王文统传〉书后——略论元初统治集团关于“采用汉法”的斗争》,《江西师院学报》1980年第2期等。

②如:王树民《史部要籍解题》,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96页;张舜徽《中国史学名著解题》,中国青年出版社1984年版,第132页;瞿林东《中国史学史纲》,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72-474页;谢保成《中国史学史》,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748-749页等。

参考文献:

[1]谢保成.关于《新唐书》思想倾向的考察[J].社会科学战线,1993,(04):178-183+2.

[2]李峰.论北宋中期的史学思潮及其实践[J].史学史研究,2012,(02):14-20.

[3](后晋)刘昫等.旧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4](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5]高桑.《清史列传·逆臣传》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

2017.

[6]吴怀祺.中国史学思想通史[M].合肥:黄山书社,

2002.

[7](宋)孙复.春秋尊王发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8](宋)欧阳修.欧阳修全集[M].北京:中华书店,1986.

[9](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10](宋)欧阳修.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2015.

[11](清)趙翼著,栾保群,吕宗力校点.陔余从考[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

[12]孙颖涛,文碧方.《唐鉴》:从史家之史到理学家之史的过渡[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8,39

(01):20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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