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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知语法视角看汉语中“的、 地、 得” 的分合

2024-06-05付奕文

今古文创 2024年18期
关键词:助词例句主语

【摘要】“的”是现代汉语中最常用的虚词之一,“的”的高频使用率自然使得“的”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而与其有相同读音的“地”和“得”也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目前,国内大多數研究皆聚焦在“的”的来源、“的”的语法功能的同一性、“的、地、得”用法、“的、地”的分合等等。但是分用“的、地、得”有哪些限制,合用“的、地、得”遵从了什么规律呢?本文拟从认知语法的角度,在词组、句子和篇章三个维度上来探讨上述两个问题。

【关键词】“的”;“地”;“得”;认知语法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18-0118-05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18.036

一、引言

“的”是现代汉语中最常用的虚词之一,“的”的绝对高频使用率自然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国内对“的”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深入研究较早见于1961年朱德熙先生的《说“的”》,此后,“的”逐渐成为汉语学界的热点。通过知网的搜索关键词“结构助词”“的”“地”“得”等发现,对于“的、地、得”的研究大都分布在其来源、语法功能、与“地、得”的分合使用、与其他语言或方言的对比或偏误分析等方面。

二、文献综述

(一)“的、地”的来源

吕叔湘认为“底”源于“者”且兼有“之”的连接修饰语和名词中心语。王力从音韵上说明“底”源于“之”。祝敏彻则以分布和功能相近的观点,提出“底”来自“之”和“者”。观察文献来看,“之”较早在《论语》中出现,到先秦时代、魏晋南北朝时期,其功能呈衰退趋势。“底”最早出现在9世纪前后的《敦煌变文集》。到12世纪则出现了“之、者、底”三分天下的局面。15世纪,“的”则一统天下。16世纪时,“的”完全取代了“之”和“者”。纵观“的”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结构助词“的”在唐宋时期写作“底”,宋元之后写作“的”。

(二)“的”的功能及用法研究

1961年,朱德熙最先深入研究“的”,运用结构主义语言学将“的”分为三类:1.副词性后附成分“的”:忽然的;2.状态形容词“的”:红红的;3.名词性后附成分“的”:吃的,昨天的。黄国营(1982)具体分析了名词、动词、形容词和并列式短语后附“的”的种种情况,他认为对“的”的分析应在短语和句子两个平面上进行。袁毓林(1995)从认知角度对“的”的语法、语义功能作了共时分析,认为名词性成分后的“的”和谓词性成分后的“的”具有相同的语法功能,自指的“的”和转指的“的”都具有提取成分的句法功能和表示转指的语义功能。沈家煊(1995)从人类认知的“有界”和“无界”的角度出发,提出“的”可以将无界概念变为有界概念,比如“小牛”和“小的牛”,“大树”和“大的树”,“雪白的衣服”。严戎庚(1999)认为清晰分辨“de”的关键问题在指导思想和研究方法,因此他从语义、语用的角度出发,认为应将“de”放到具体的语境中,动态地看“的、地、得”并具体分析了“的、地、得”的使用规则和使用难点。石毓智(2000)认为“的”的语法功能具有同一性,“的”的功能是用来确立某个认知域成员,例如:“北京的桥”。郭锐(2000)认为“的”字的作用实际上与汉语词类的多功能现象相关,他着重论述了在句法层面上“自指”“转指”和“名物化”等概念,得出“的”字在词汇平面上是修饰性的,在句法层面上才有指称性的结论。陆丙甫(2003)在《“的”的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从描写性到区别性再到指称性》一文中通过对“的”的分布的详细分析论证语义平面的描写性是“的”的基本功能,而其区别及指称功能是在语境中衍生出来的语用功能。在此论点上,陆丙甫和郭锐持一致观点。苏政杰(2010)着重考察了宋元之后“的”的用法,提出结构助词“的”的基本功能是语法词/附着词,其他用法是在基本功能上经过重新分析、类推、主观化等语法手段演变出来的。潘海华、陆烁(2021)从“的”的语义功能入手,认为“的”应该分为两个,一是引入论元的标记,二十谓词性语义成分,例如:“这本书是我的”,“他看见我了的”。

(三)“的、地、得”的分合

“的、地、得”的分合也引起了众多学者的讨论。凌远征、嘉谟(1991)撰文中提到:“五四”时期,“的”因实际的需要而分化,而且主要是由于翻译上的需要。严戎庚(1999)也认为“的、地、得”三个词的分工是现代汉语书面语精密化的表现,恰切地使用它们是一个人语言修养乃至头脑精密度的表现。周楠本(1998)着重分析了鲁迅作品中的“的”和“地”的使用,鲁迅作品中“的、地、得”的分布看似混乱,实则混乱中透露出鲁迅对文字运用的严谨态度。徐阳春(2004)认为“的”和“地”在句法和语义上具有同一性,二者的划分也是人为的,一直存在混用的现象,所以结构助词“的”和“地”可以统一写作“的”。但他也认为“的、得”不能合并。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学术界讨论得热火朝天,但却依旧没有定论。而“的、地、得”的分合也曾先后几次受到国家语言政策的影响。一是《语法修辞讲话》的发表,该文很好地体现了“分用”观的主张。二是1956年《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的公布和实施,明确“的”为定语标志,“地”为状语标志,“得”为补语标志。该规定不仅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三是1984年《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的公布,该《提要》在对《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修订过程提出了一个全新的主张,即倡议“的、地、得”的分合使用中“的、地”可以合用为“的”,但又注明,对这一主张不做硬性规定,愿意分写就分写,只要分得对就行。不得不说,这一举动虽然谨慎高明但也缺少了其应有的规范性和指导性。

沈基松、金锡谟都曾发文指出报纸中“的、地、得”的误用甚至是错用。报纸乃是传递时事新闻、普及汉字语法的重要渠道,“的、地、得”的使用出现标准不一,甚至是混乱的现象,严重损害了报纸应有的严谨度,影响了人们的日常语言生活健康,更甚者可能会引起少数人的歧义见解。目前,国家语委还未有明确的教材或书籍将“的、地”合并为“的”,未来,“的、地”是合抑或是分还有待商榷。综上所看,学术界大都将目光聚集在分析“de”的功能和分合等问题上,但“的、地、得”的分用受到何种限制,“的、地、得”的合用又遵循了哪些规律呢?

三、理论基础

认知语言学否定了传统语言学的基本假设,提出了自己的假设:

(1)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认知系统,对语言的描写必须参照人的一般认知规律。

(2)句法不是一个自足的形式系统,句法(和词法)在本质上跟词汇一样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象征系统,句法分析不能脱离语义。

(3)基于真值条件的形式逻辑用来描写语义是不够用的,因为语义描写必须参照开放的,无限度的知识系统。一个词义不仅是这个词在人脑中形成的一个情景,而且是这一情景在头脑中所形成的具体方式,即意象。

(4)句法和词法是不可分的,词素、词和句法构成象征系统的连续体(Langacker,1987)。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即是概念结构的形成过程(沈家煊,1994)。Langacker 将语言象征单位的语义极叫作述义,即概念结构,语义结构。语言中具有两种基本的述义:名词述义(表示一个事物,包括具体的,抽象的以及认知事物的过程)和关系述义(赵艳芳,2001)。

语义描写即描写一个词语概念形成的意象。意象的形成需要一个基体,即一个述义所参照的辖域基础,基体的某一部分被突显,成为注意的焦点,即成为侧面,侧面才是词语表示的意义(赵艳芳,2001)。

每一种意象都将一个侧面加于一个基体之上。同一情景之所以有不同的意象,则是取决于以下四个参数:选择(selection)、视角(perspective)、突显(salience)和详细程度(specificity)(赵艳芳,2001)。

选择是指确定观察和表达事物的哪些方面。一个事物有很多属性,而语言使用者只能根据表达的需要选择他关注的侧面,而侧面是相对于特定的认知域的。一个述义选择一定的相关认知域,所以,选择的另一方面是述义的基体。相关认知域的覆盖范围称为基体,基体的某一部分如成为注意的焦点而被突显就成为侧面,侧面即描述的语义(赵艳芳,2001)。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清晰直观地表述了“视角”的重要性。视角对语义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观察事物的角度会影响观察结果,也会影响语言表达(赵艳芳,2001)。

突顯即是注意的焦点不同,因而可以突显不同的侧面(赵艳芳,2001)。

同一情形可以用不同详细程度的词或句子所描述,形成描述同一情形的不同详细程度的语言连续体,以此构成语言的不同范畴等级和不同的纵向层次(赵艳芳,2001)。

四、研究过程

(一)“的”与“地”

研究先从朱德熙《说“的”》里的三个不同的“的”开始,下述分析的例子也都来源于该文:

的1:严格的副词性后附成分(严格的副词即能够修饰动词或形容词且不能修饰名词,不能作主语、宾语、谓语。)

(1)迭使他非常的痛快。(《骆驼祥子》第6页)①

(2)他忽然的不那么昏昏沉沉的了。(《骆驼祥子》第165页)

(3)简直的没一点起色。(《骆驼祥子》第69页)

(4)像拉着块冰那样能渐渐的化尽。(《骆驼祥子》第21页)

的2:单音节形容词的重叠式后附成分(单音节形容词的重叠式有几个特点:不能单说;不能作主语、宾语、谓语;不能修饰名词性成分;后头可以加“的”)

第一组:单音节形容词的重叠式后一定带“的”

绿绿的  新新的  长长的  瘦瘦的

软软的  脆脆的  酸酸的  烫烫的

甜甜的  傻傻的  胖胖的  嫩嫩的

扁扁的  香香的  凉凉的  热热的

第二组:“的”可出现在单音节形容词的重叠式前也可在其后

1.修饰谓词性成分

(5)他倒希望虎姑娘快快进屋去。(《骆驼祥子》第48页)

(6)街上慢慢有些年下的气象了。(《骆驼祥子》第73页)

(7)好好拿着,丢了可别赖我。(《骆驼祥子》第80页)

(8)为是好早早买上自己的车。(《骆驼祥子》第68页)

(9)他细细看了看。(《骆驼祥子》第155页)

2.修饰数量结构或“数·量·名”结构

(10)满满一车人

(11)好好一本书

(12)小小一间屋子

的3:名词性语法单位后附成分(单音节形容词+“的”有如下功能:能够做主语、宾语、定语、谓语;不能作状语和补语)

(13)白的好  不要白的  白的纸  这张纸白的

(14)懂的少,不懂的多  懂的人多,不懂的人少  我懂的

(15)昨天的好  不要昨天的  昨天的报  这张报昨天的

(16)他是吃馒头的。

(17)我想我一定会回来的。

(18)你会喜欢她的。

上述例句(1)-(4)中“非常、忽然、渐渐、暗暗、赶紧”均为严格的副词性修饰词,用以修饰之后的动词,现在上述例句中“的”均可以换为“地”,例句(5)-(9)中“快快、慢慢、好好、早早、细细”皆是用在了动词之前,却省略了“的”,但老舍在《骆驼祥子》中并未明确地区分“的”和“地”。那为什么老舍选用了“的”而非“地”?首先考虑一下该作品《骆驼祥子》,选择一个角度去看该书的行文。老舍在《骆驼祥子》一书中描述了20世纪20年代军阀混乱时期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命运,祥子是个老老实实的黄包车夫,是旧社会劳苦大众的代表人物,食不果腹的年代哪有力气谈什么教育,所以在描述祥子的时候,语言要简单明了、接地气。从突显和详细度的角度来看,作者用“非常的痛快、忽然的不那么昏昏沉沉、简直的没一点起色、渐渐的化尽”只是想就这些基本事件“他痛快了、不那么昏沉、没一点起色、冰化尽了”等简单勾画一下,而非偏向于“他痛快”的程度;“不昏沉”的时间;“没起色”的程度;“冰”融化的速度等更细节性的东西,如若将例句中的“的”都换为“地”或是添加上“的/地”,则突显的焦点就更换了,语句的详细度也有所更改,突显出修饰词的作用,增加了语句描写的详细程度,却丧失了军阀混乱时期穷苦大众为生存而挣扎在水深火热的社会底层的直观画面,也掩盖了祥子低下的文化程度,那么祥子也不能作为旧社会劳苦大众的代表形象。

再看例句(10)-(12),汉语中常见的用法“满满的一车人、好好的一本书、小小的一件屋子”,“的”或可省略,用“地”取代(10)-(12)中“的”并未有不妥之处,但却不如“的”搭配更常见。看到例(13)-(15),这几个例子中均使用的“的”,如若把“的”换成“地”有如下表达“白地好、不要白地、懂地少,不懂地多、我懂地、昨天地好”,这样的表达可能会引起歧义,因为“地”是个多音字,可以读作“de”,即为副词的标志,用以连接修饰词和动词,也可读作“di”即为土地、大地。方言中,“白地”会有另外一种意思:未种植任何庄稼的土地,“不要白地”可意为:“不要未种植任何庄稼的土地”;“我懂地”可以意为“我了解土地”。由此可以看来,“的1、的2”可以与“地”互换,“的3”不可以被“地”替换,相应的,“的1、的2”与“地”互换之后,文本的焦点会转移,文本的详细程度也会有所不同。给“的3”定义为:名词性语法单位后附成分,即是“的”位于单音节形容词之后构成名词性词组,可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等成分,例如:小的好。

另外,再看例句(16)-(18),这三句中“的”均位于句末,没有连接任何成分,只有增强语气的作用,所以这是“的”另外一个功用:语气助词。替换成“地”和“得”皆不可取。例句(16)中“的”构成了“是……的”句型,例句中“他是吃馒头的”和“他吃馒头”,两句有截然不同的意义,而且“他是吃馒头的”中“的”不能替换成“地”或“得”。所以,“的”還有另外一个特有功能:语气助词。

a.贺嫂紧紧地搂着小茶花。

b.三月的乌鲁木齐,雪花还在不停地飘。

c.国家只能一步一步地解决这些问题。

d.月亮静悄悄地爬上了树梢。

e.严厉的批评对他有好处。

严厉地批评对他有好处。

f.对这个问题,科学的论证是不可少的。

对这个问题,科学地论证是不可少的。

观察例句a-d,“地”后皆是动词,此时“地”为副词修饰动词的连接词,副词作状语,所以一般会默认“地”是状语标志。再来对比e和f的两组例句,两个句子均没有错误,但是两个句子的结构却有所不同,“严厉的批评对他有好处”该句中主语为名词“批评”,“严厉的”为形容词作定语用以修饰主语,句义是:什么对他有好处?批评对他有好处。“严厉地批评对他有好处”该句中的“批评”为动词,“严厉地”为副词以修饰动词“批评”,句子的主语变为了“严厉地批评”,此时句义为:什么样的批评对他有好处?严厉地批评对他有好处。虽然都是“批评对他有好处”,但是“严厉地批评”比“严厉的批评”更倾向于动作的发生。f中的两个句子也是同样的,“科学的论证是不可少的”主语为名词“论证”,“科学的”为定语,“科学地论证是不可少的”主语为动词词组“科学地论证”。从e和f这两组例句对比中可以看出,“的”和“地”使得句子的主语发生了转移,影响句子结构,从而使句子的焦点也发生了变换。

(二)“的”和“得”

(1)你别说的太过分   (3)高兴的眼泪围着眼圈儿转。

(2)你别说得太过分了。 (4)高兴得眼泪围着眼圈儿转。

(5)一家人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   (7)红的发紫,绿的发黄,颜色都不正。

(6)一家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8)红得发紫,绿得发黄,颜色都不正。

(9)她穿着一件红的耀眼的毛衣。   (10)她穿着一件红得耀眼的毛衣。

(11)取得好成绩  懂得这些内容  认得一些同学  识得一些单词

观察上述五组例句,几乎同样的字却给出了不一样的意义。例句(1)(3)(5)(7)(9),这五个句子都使用了“的”,而(2)(4)(6)(8)(10)例句均使用了“得”。例句(1)可以理解为“你说的(话/事)别太过分了”,“过分”指的是“话/事或者其他的”而例句(2)“过分”是指“说的结果”,可能由于某人言辞太过犀利,而说“你别说得太过分了”。例句(3)就更直观一点,“高兴的眼泪”很明显“高兴”是定语修饰“眼泪”,但“高兴得眼泪围着眼圈儿转”中“高兴”是动词,即是“喜极而泣”,由于太过高兴而流眼泪了。例句(5)(7)(9)中,“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是指“着急的样子像热锅上的蚂蚁”;“红的发紫”意是“花(或其他的东西)的红色很深”;“红的耀眼的毛衣”这句中,“红的”同“耀眼的”一样也为名词“毛衣”的修饰词,但(6)(8)(10)就不一样了,“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是“着急的结果”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红得发紫,绿得发黄”中“发紫、发黄”是红的、绿的结果,作补语“红、绿”均为动词,当形容某明星很受欢迎时常用“红得发紫”,例如:周杰伦红得发紫。“她穿着一件红得耀眼的毛衣”中“红”也是动词,“耀眼”为“红”的结果,作补语。综上所述,“得”为补语的标志,用在动词之后,表示动词造成的结果或影响。从详细度来看,“得”后成分为详细解释所修饰动词造成的具体结果或影响,再从突显角度来看,“得”后成分也是在突显动词的效果,这与“的”的作用大相径庭,“的”放在名词前,名词为中心词。在书写过程中要考虑到文本的详细度以及要突显的中心词来选用“的”或“得”。

另外看例(11)中的四个句子,这四个句子中的“得”不是结构助词了,而是构词语素,辅助“得”前动词构成词组,连接宾语。构词语素“得”的这一功能类似于“的”作名词性后附成分的功能,都是各自特有且不可替代的。

(三)“地”和“得”

(1)飞快地跑动    (2)跑动得飞快

(3)流利地书写    (4)书写得流利

“地”与“得”要相对好区分一些,同样,还是从突显的角度来看,通过例句(1)(3)可以看到:“飞快”和“流利”分别置于“跑动”与“书写”之前,作状语,动词是中心词;在例句(2)(4)中,“飞快”“流利”位于“跑动”“书写”之后,作补语,补充说明“跑动”“书写”的结果,“跑动”“书写”为中心词。从详细度的角度来看,“地”和“得”都有使动词更具体化的效果,但“地”修饰词位于被修饰动词之前,“得”及其结果位于被修饰动词之后。“地”和“得”的语法作用是完全不一样的,“地”与“得”不能混为一谈。

(四)“的”“地”和“得”

(1)他们摇de小船飞快地跑。

(2)我们喜爱de笑起来。

语义描写不仅是对客观的真值条件的描写,而且是对主观形成的“意象”的描写,句法不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也不再是语法的中心;一定的形式约定俗成地代表一定的意义,词汇如此,句法也如此(沈家煊,1994)。从句法和语义结构来看,这两个句子中“de”可以任意选用“的”“地”或“得”,但选用“de”不一样,句法及语义却大相径庭。(1)他们摇的小船飞快地跑。该句主语为“他们摇的小船”,其中“小船”为中心词,“他们摇的”为定语,“飞快地跑”为谓语词组,中心词是“跑”;语义即是:船跑。(2)他们摇得小船飞快地跑。该句主语为“他们”,“摇”为谓语,“小船”为宾语,“飞快地跑”是“他们摇”的补语,中心词还是“摇”,语义为:他们摇小船。(3)我们喜爱的笑起来。该句中“我们喜爱的”是主语,“我们喜爱的”可以是“我们喜爱的人”“我们喜爱的动物”等,那么此时该句语义为:我们喜爱的xx笑,而“的”此时为名词性后附成分,也可以理解为“的”后成分省略了,这是“的”特有的功能,前面列举的例句中也有出现,比如“白的不要”“懂的少,不懂的多”等。(4)我们喜爱地笑起来。这个句子的结构一目了然了,主语为“我们”,“喜爱地笑起来”为谓语,表示“我們笑”是因为开心、喜欢;(5)我们喜爱得笑起来。该句和上句(4)虽然都是表示开心,但结构千差万别,该句中的主语仍然为“我们”,谓语动词却变成了“喜爱”,通过“得”连接“笑起来”,补充说明“喜爱”的结果,意思是:我们很喜爱,都笑了。

五、结语

现代汉语结构助词“的”“地”“得”,都主要表示中心词和修饰成分之间的结构关系,三个虚词都有相同的读音形式“de”,口语中难以辨别,书写时还是要明确它们的用法,它们的用法既有明确的界限,也有共通之处。作为结构助词,“的”与“地”都分布于偏正结构,表示偏正关系,因而在分布上和语义上都有合并的基础(徐阳春,2003)。所以“的”和“地”最易混淆,因为这两个字都是用于连接修饰词和中心词的,一般来说,“的”用于连接形容词和名词,“地”用于连接副词和动词,“得”与前二者最为好区分,它用于连接动词和其补语。但是,凡有规则必有例外,出现例外时,就应当换个角度换个层面分析具体语境,另外,文本的选择角度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如果是一篇科学说明文,那就需要使用精准的表达以彰显科学研究的严谨。如果是一篇故事,“的”“地”“得”的区分使用可能会增加故事的趣味性,让读者的画面感更强。当然,这一切都取决于作者的意愿,更取决于作者的创作新意。

从突显和详细度来看,大多数情况下“的”和“地”的作用都是连接修饰词和中心词,二者构成的词组都有,而且在词组中也不能界定哪个结构的对错,容易造成混淆,当上升至句子层面时,二者构成的结构便有了明确的区分度。“的”和“得”二者所连接的成分在句子中充当的成分不同,混用易造成文本的歧义。“地”和“得”的使用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即都是修饰动词,但限于其所连接成分的位置和功能,二者也是不能混用的。此外,“的”的名词性后附成分功能以及构成特定句型的功能是“地”和“得”取代不了的,而“得”的构词语素功能也是“的”和“地”所不能及的。总体来看,不仅要从句法结构层面看“的”“地”和“得”的使用以及它们的分合,也要从语义和语用的层面共同考虑三者的选择和使用。正如吕叔湘和朱德熙在《语法修辞讲话》中所提:有些词看上去差不多,实际上,其间的区别往往很细微,但这正是我们语言的丰富与精密的证明。我们爱护我们的语言,就应该经常注意词的意义和用法,下笔的时候,要严肃地、细致地加以选择。

注释:

①“骆”指老舍:《骆驼祥子》,人民文学出版社1955年版。

参考文献:

[1]R.W.Langacker.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Theoretical Prerequisites.V ol,1.[M].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

[2]程书秋.结构助词“的、地、得”的分合使用[J].语文教学通讯,2015,(08):52-54.

[3]郭锐.表述功能的转化和“的”字的使用[J].当代语言学,2000,(01).

[4]黄国营.“的”字的句法、语义功能[J].语言研究,

1982,(01):101-129.

[5]金锡谟.简析助词“的”运用中的错误(四)——“的”被误换[J].新闻写作,1996,(01):40-41.

[6]金锡谟.简析助词“的”运用中的错误(六)——助词“的”连用不当等[J].新闻写作,1996,(03):42-43.

[7]李振中.现代汉语结构助词“的”的分合问题[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05):123-127.

[8]李振中,肖素英.现代汉语结构助词“的”来源问题研究[J].北方论丛,2008,(03):59-63.

[9]陆丙甫.“的”的基本功能和派生功能——从描写性到区别性再到指称性[J].世界汉语教育,2003,(01):14-29+2.

[10]陆俭明.关于定语和状语的区分[J].汉语学习,1983,

(02):12-28.

[11]吕叔湘,朱德熙.语法修辞讲话[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12]凌远征,嘉谟.“的”字的分化[J].语言教学与研究,

1991,(03):104-114.

[13]潘海华,陆烁.再谈“的”的分合及其语义功能[J].外语教学与研究,2021,(01):54-65+160.

[14]苏政杰.结构助词“的”的语法化历程[J].汉语学报,2010,(01):23-35+95.

[15]石毓智,李讷.汉语发展史上结构助词的兴替——论“的”的语法化历程[J].中国社会科学,1998,(06):165-179.

[16]石毓智.论“的”的语法功能的同一性[J].世界汉语教学,2000,(01):16-27.

[17]沈基松.报纸中结构助词“的”误用问题[J].编辑之友,2012,(04):103-104.

[18]沈家煊.R.W.Langacker的“认知语法”[J].国外语言学,1994,(01):12-20.

[19]沈家煊.“有界”与“无界”[J].中国语文,1995,(05):

367-380.

[20]沈家煊.认知语法的概括性[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01):29-33+79.

[21]沈家煊,王冬梅.“N的V”和“参照体-目标”构式[J].世界汉语教学,2000,(04):25-32.

[22]沈家煊.语言的“主观性”和“主观化”[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1,(04):268-275+320.

[23]王寅.认知语法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24]徐阳春.结构助词“的”与“地”的分合[J].南昌大學学报(人社版),2003,(03):153-156.

[25]徐阳春.结构助词“得”与“的”的分合问题[J].南昌大学学报(人社版),2004,(06):151-155+186.

[26]严戎庚.“的、地、得”新论[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04):94-96.

[27]袁毓林.谓词隐含及其语法后果[J].中国语文,

1995,(04):241-255.

[28]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29]朱德熙.说“的”[J].中国语文,1961,(12).

[30]周楠本.谈“的、地”二字[J].鲁迅研究,1998,(04):

55-60.

作者简介:

付奕文,女,汉族,河南周口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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