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保险公司作业成本核算应用设计及实例分析
2014-09-19郑乐敏
郑乐敏
摘要:我国的保险业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竞争也日趋激烈,因此我国保险行业需要在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中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从本质上讲,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最大的特点在于同质性。因此,在业务上能否实现利润最大化完全取决于业务流程的成本和质量。本文主要针对现行成本核算方法的缺陷以及作业成本核算制度的优势及其应用与实例进行阐述。
关键词:保险公司作业成本价值链成本动因
一、前言
由于保险公司之间的经营存在着激烈的的竞争,并且这种竞争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公司之间的竞争力取决于各自业务流程的成本和质量,其中如何加强对各个产品和服务成本核算管理成为保险业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作业成本制度,作为一种先进的核算方法和管理手段不断地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制造企业广泛应用,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在金融服务业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考虑采用或已经采用了作业成本制度,实施作业成本管理。作业成本法是确认和计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消耗资源的作业,并将耗用的资源成本准确地计入到各个作业,然后选择成本动因,将各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计算对象(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其指导思想是“成本对象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实质就是在资源耗费与产品之间通过作业这一“中介”来分离、归纳和组建,然后形成各种产品成本。在作业成本法下,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作为产品作业的成本被同等地对待。由于作业贯穿于企业价值创造的整个过程,拓宽了成本的计算范围,使计算出来的产品更加准确客观,同时对所有与产品相关的作业活动进行追踪分析,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加企业价值的目的。
二、我国保险公司现行成本核算方法的缺陷
中国保险公司成本核算方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简单成本核算阶段、险种简单分类核算阶段、细化险种核算阶段。现行的细化险种核算方法对所有险种进行单独损益核算,与该险种直接相关的变动费用记入该险种损益,并按收入多少分摊营业费用,核算出各险种损益(此阶段相对前两个时期来说进步了许多,分配也更加科学细化,使各个险种真正负担起自己的那一部分)。但是在业内现在所通用的核算成本方法中,只是核算单一的对直接发生变动的费用,对于营业中间接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采用一个分配标准进行核算,并且没有及时的对产品进行跟踪核算或是将产品随意划分,从而严重影响了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还导致企业的日常核算中,各类保险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耗费情况由于信息缺失而无法进行统计,这将会导致业务发展范围的萎缩。保费收入多的险种分摊较多的费用,成本偏高;展业难度大,保费收入少的险种分配了较少的费用,成本偏低,严重歪曲了保险公司各险种成本,得出的成本指标不能如实反映各险种的耗费,不符合配比原则。所以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现有的成本核算方法已逐渐不适应发展要求,需要引进一种新的成本核算方法来使管理者更加明晰自己企业的各种成本耗费,以便作出更加有效的决策。
三、中国保险公司运用作业成本核算方法的可行性
基于成本核算国外的成功经验表明,采用经济组织作业成本法是可行的,并且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外部监管创造的有利条件
随着保险费率逐步放开后,费率即保险公司赔付成本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因此会有更多的企业将侧重点放到对成本费用的控制上,而准确的成本信息就成为成本费用管理的首要前提和必要保证。保险公司的支出可分两大类:赔付成本及费用。赔付成本与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有关,存在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而费用支出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可通过预算管理实现。目前,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已在系统中对手续费或佣金进行跟单配置,即在保单出单之初,已将这部份直接成本分摊至每保单。这为作业成本法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现有信息系统条件的充分性
保险公司信息化建设较为完善,为作业成本法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出于保险公司信息的复杂性,因此我们可以对保户、单证、理赔等大量复杂信息和事务的管理全部通过计算机系统实现,在高程度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再引入作业成本法,则可以达到一个相对管理效率较高的效果
(三)组织规模效应
作业成本核算制度最大的优势,就是其所产生的大规模的组织效应。保险公司组织规模一般较大,实施作业成本法的成本就相对较低。保险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保险公司开业时,监管部门对其资金规模、技术人员素质、信息系统条件等有严格的规定。在实际经营中,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一般是其资本额的数倍,即使规模较小的公司年保费收入也在1亿元左右。因而从资本和收入两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完全有资源去开发和实施作业成本控制系统。
四、中国保险公司作业成本核算体系的步骤设计
为了使作业成本制度能较好地运用于保险公司的成本管理中,根据作业成本法的基本原理,结合保险企业的特点,可以建立如下作业成本核算步骤:一是确定成本计算对象,由于保险公司的产品常常以保单形式出现,可以将保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根据成本分析的需要,还可以针对险种进行分类分析;二是将成本计算对象划分归类;三是确认作业成本中心:第一类成本中心包括内部辅助部门和不直接向外部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部门,这类中心只向保险公司内部的其他部门提供支持性服务,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第二类成本中心包括直接向外部客户提供服务和产品的部门,如直接业务部、营销部、中介部等;四是成本归集的作业化,作业成本强调成本的追踪过程,这就要求保险公司事先明确要进行核算的作业成本分类,是根据不同的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划分,因此保险公司先要弄清作业成本的相关概念;然后,结合企业自身的需要来对作业分类,如可将保险公司作业的职责范围进行详细划分;五是确认成本动因,首先我们先将资源分配到各作业中心,计算各作业成本。资源耗费可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在将资源分配到各作业中心时,如果某资源能分清是哪一作业所耗,可将该资源直接分配到该作业中心,如果某资源由几个作业中心共同耗费,能分清是哪一作业所耗,则需采用一定的资源动因,将该资源在共同耗费该资源的作业中心之间进行分配;第二,确认资源动因。根据保险公司主要的业务管理费用科目,需要确认资源分摊到作业中心时的资源动因。第三确认各作业中心的相关作业及作业动因。每个作业中心都包括很多作业,为了保证准确地将资源追溯至成本对象,需要对每个业务流程加以细分。六是对作业成本做好计算,在确认出各细分作业的动因之后,可以把作业动因进行归类。通过作业调查,把作业中心的资源耗费分配给各类作业动因,进而求出每单位作业动因的成本,即成本动因率。成本动因率乘以保单或险种耗用的成本动因量,即得该保单或险种的间接作业成本。七是将成本对象的计算成本做好汇总。
五、分析及总结
假设只考虑某保险公司两个部门或责任中心,一个是薪酬部,另一个是承保部。薪酬部为第一类责任中心,承保部为第二类责任中心,薪酬部有两项作业,即薪酬处理和薪酬查询,承保部有三项作业,即保单营销、保单审核以及保单售后管理。 其成本流动模式是:第一类成本中心的成本先在该成本中心内的作业间进行分配,形成第一类成本中心各作业的总成本及单位成本;然后再将第一类成本中心各作业的成本分配给第二类成本中心,加上第二类成本中心产生的的直接费用,形成第二类各成本中心的总成本;然后在第二类成本中心内的作业间进行分配,形成第二类成本中心各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然后再将第二类成本中心的成本分配到各成本对象。
图5.1 成本对象流动模式示意图
作业成本核算法是一种灵活的手段,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个性化设计,并不局限于上述介绍的计算方法。作业成本核算方法是对传统成本核算方法的改进,但它并不排斥一切合理的成本概念,如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标准成本等。把作业成本计算与其他有用的成本概念结合起来,可以创造出更加完善的作业成本体系。同时由于作业成本的核算较传统的成本核算体系要烦琐得多,如果没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支持则不能现实。对于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而言,在初期阶段,可以考虑先从个别部门再到整个公司,先从个别先进分公司再推行到更多分公司,逐步开展,梯度推进。
参考文献:
[1]雷俊英企业成本核算体系评价之我见[J].职业技术,2010,6(22):22-23
[2]马晋,陈政作业成本法在中国保险企业运用的可行性研究[J].廿肃金融,2012, (6):24-25.
[3]戴成峰论作业成本法在财产保险公司的应用[J].金融会计,2011,6(22):11
[4]韩爱玲,自云.商业银行应用作业成本法的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2011, (1l) :24-25
摘要:我国的保险业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竞争也日趋激烈,因此我国保险行业需要在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中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从本质上讲,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最大的特点在于同质性。因此,在业务上能否实现利润最大化完全取决于业务流程的成本和质量。本文主要针对现行成本核算方法的缺陷以及作业成本核算制度的优势及其应用与实例进行阐述。
关键词:保险公司作业成本价值链成本动因
一、前言
由于保险公司之间的经营存在着激烈的的竞争,并且这种竞争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公司之间的竞争力取决于各自业务流程的成本和质量,其中如何加强对各个产品和服务成本核算管理成为保险业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作业成本制度,作为一种先进的核算方法和管理手段不断地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制造企业广泛应用,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在金融服务业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考虑采用或已经采用了作业成本制度,实施作业成本管理。作业成本法是确认和计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消耗资源的作业,并将耗用的资源成本准确地计入到各个作业,然后选择成本动因,将各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计算对象(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其指导思想是“成本对象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实质就是在资源耗费与产品之间通过作业这一“中介”来分离、归纳和组建,然后形成各种产品成本。在作业成本法下,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作为产品作业的成本被同等地对待。由于作业贯穿于企业价值创造的整个过程,拓宽了成本的计算范围,使计算出来的产品更加准确客观,同时对所有与产品相关的作业活动进行追踪分析,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加企业价值的目的。
二、我国保险公司现行成本核算方法的缺陷
中国保险公司成本核算方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简单成本核算阶段、险种简单分类核算阶段、细化险种核算阶段。现行的细化险种核算方法对所有险种进行单独损益核算,与该险种直接相关的变动费用记入该险种损益,并按收入多少分摊营业费用,核算出各险种损益(此阶段相对前两个时期来说进步了许多,分配也更加科学细化,使各个险种真正负担起自己的那一部分)。但是在业内现在所通用的核算成本方法中,只是核算单一的对直接发生变动的费用,对于营业中间接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采用一个分配标准进行核算,并且没有及时的对产品进行跟踪核算或是将产品随意划分,从而严重影响了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还导致企业的日常核算中,各类保险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耗费情况由于信息缺失而无法进行统计,这将会导致业务发展范围的萎缩。保费收入多的险种分摊较多的费用,成本偏高;展业难度大,保费收入少的险种分配了较少的费用,成本偏低,严重歪曲了保险公司各险种成本,得出的成本指标不能如实反映各险种的耗费,不符合配比原则。所以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现有的成本核算方法已逐渐不适应发展要求,需要引进一种新的成本核算方法来使管理者更加明晰自己企业的各种成本耗费,以便作出更加有效的决策。
三、中国保险公司运用作业成本核算方法的可行性
基于成本核算国外的成功经验表明,采用经济组织作业成本法是可行的,并且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外部监管创造的有利条件
随着保险费率逐步放开后,费率即保险公司赔付成本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因此会有更多的企业将侧重点放到对成本费用的控制上,而准确的成本信息就成为成本费用管理的首要前提和必要保证。保险公司的支出可分两大类:赔付成本及费用。赔付成本与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有关,存在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而费用支出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可通过预算管理实现。目前,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已在系统中对手续费或佣金进行跟单配置,即在保单出单之初,已将这部份直接成本分摊至每保单。这为作业成本法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现有信息系统条件的充分性
保险公司信息化建设较为完善,为作业成本法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出于保险公司信息的复杂性,因此我们可以对保户、单证、理赔等大量复杂信息和事务的管理全部通过计算机系统实现,在高程度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再引入作业成本法,则可以达到一个相对管理效率较高的效果
(三)组织规模效应
作业成本核算制度最大的优势,就是其所产生的大规模的组织效应。保险公司组织规模一般较大,实施作业成本法的成本就相对较低。保险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保险公司开业时,监管部门对其资金规模、技术人员素质、信息系统条件等有严格的规定。在实际经营中,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一般是其资本额的数倍,即使规模较小的公司年保费收入也在1亿元左右。因而从资本和收入两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完全有资源去开发和实施作业成本控制系统。
四、中国保险公司作业成本核算体系的步骤设计
为了使作业成本制度能较好地运用于保险公司的成本管理中,根据作业成本法的基本原理,结合保险企业的特点,可以建立如下作业成本核算步骤:一是确定成本计算对象,由于保险公司的产品常常以保单形式出现,可以将保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根据成本分析的需要,还可以针对险种进行分类分析;二是将成本计算对象划分归类;三是确认作业成本中心:第一类成本中心包括内部辅助部门和不直接向外部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部门,这类中心只向保险公司内部的其他部门提供支持性服务,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第二类成本中心包括直接向外部客户提供服务和产品的部门,如直接业务部、营销部、中介部等;四是成本归集的作业化,作业成本强调成本的追踪过程,这就要求保险公司事先明确要进行核算的作业成本分类,是根据不同的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划分,因此保险公司先要弄清作业成本的相关概念;然后,结合企业自身的需要来对作业分类,如可将保险公司作业的职责范围进行详细划分;五是确认成本动因,首先我们先将资源分配到各作业中心,计算各作业成本。资源耗费可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在将资源分配到各作业中心时,如果某资源能分清是哪一作业所耗,可将该资源直接分配到该作业中心,如果某资源由几个作业中心共同耗费,能分清是哪一作业所耗,则需采用一定的资源动因,将该资源在共同耗费该资源的作业中心之间进行分配;第二,确认资源动因。根据保险公司主要的业务管理费用科目,需要确认资源分摊到作业中心时的资源动因。第三确认各作业中心的相关作业及作业动因。每个作业中心都包括很多作业,为了保证准确地将资源追溯至成本对象,需要对每个业务流程加以细分。六是对作业成本做好计算,在确认出各细分作业的动因之后,可以把作业动因进行归类。通过作业调查,把作业中心的资源耗费分配给各类作业动因,进而求出每单位作业动因的成本,即成本动因率。成本动因率乘以保单或险种耗用的成本动因量,即得该保单或险种的间接作业成本。七是将成本对象的计算成本做好汇总。
五、分析及总结
假设只考虑某保险公司两个部门或责任中心,一个是薪酬部,另一个是承保部。薪酬部为第一类责任中心,承保部为第二类责任中心,薪酬部有两项作业,即薪酬处理和薪酬查询,承保部有三项作业,即保单营销、保单审核以及保单售后管理。 其成本流动模式是:第一类成本中心的成本先在该成本中心内的作业间进行分配,形成第一类成本中心各作业的总成本及单位成本;然后再将第一类成本中心各作业的成本分配给第二类成本中心,加上第二类成本中心产生的的直接费用,形成第二类各成本中心的总成本;然后在第二类成本中心内的作业间进行分配,形成第二类成本中心各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然后再将第二类成本中心的成本分配到各成本对象。
图5.1 成本对象流动模式示意图
作业成本核算法是一种灵活的手段,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个性化设计,并不局限于上述介绍的计算方法。作业成本核算方法是对传统成本核算方法的改进,但它并不排斥一切合理的成本概念,如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标准成本等。把作业成本计算与其他有用的成本概念结合起来,可以创造出更加完善的作业成本体系。同时由于作业成本的核算较传统的成本核算体系要烦琐得多,如果没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支持则不能现实。对于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而言,在初期阶段,可以考虑先从个别部门再到整个公司,先从个别先进分公司再推行到更多分公司,逐步开展,梯度推进。
参考文献:
[1]雷俊英企业成本核算体系评价之我见[J].职业技术,2010,6(22):22-23
[2]马晋,陈政作业成本法在中国保险企业运用的可行性研究[J].廿肃金融,2012, (6):24-25.
[3]戴成峰论作业成本法在财产保险公司的应用[J].金融会计,2011,6(22):11
[4]韩爱玲,自云.商业银行应用作业成本法的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2011, (1l) :24-25
摘要:我国的保险业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竞争也日趋激烈,因此我国保险行业需要在不断的探索和创新中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从本质上讲,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最大的特点在于同质性。因此,在业务上能否实现利润最大化完全取决于业务流程的成本和质量。本文主要针对现行成本核算方法的缺陷以及作业成本核算制度的优势及其应用与实例进行阐述。
关键词:保险公司作业成本价值链成本动因
一、前言
由于保险公司之间的经营存在着激烈的的竞争,并且这种竞争具有一定的同质性,公司之间的竞争力取决于各自业务流程的成本和质量,其中如何加强对各个产品和服务成本核算管理成为保险业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作业成本制度,作为一种先进的核算方法和管理手段不断地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制造企业广泛应用,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因此在金融服务业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考虑采用或已经采用了作业成本制度,实施作业成本管理。作业成本法是确认和计量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消耗资源的作业,并将耗用的资源成本准确地计入到各个作业,然后选择成本动因,将各作业成本分配给成本计算对象(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其指导思想是“成本对象消耗作业,作业消耗资源”,实质就是在资源耗费与产品之间通过作业这一“中介”来分离、归纳和组建,然后形成各种产品成本。在作业成本法下,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作为产品作业的成本被同等地对待。由于作业贯穿于企业价值创造的整个过程,拓宽了成本的计算范围,使计算出来的产品更加准确客观,同时对所有与产品相关的作业活动进行追踪分析,最终达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加企业价值的目的。
二、我国保险公司现行成本核算方法的缺陷
中国保险公司成本核算方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简单成本核算阶段、险种简单分类核算阶段、细化险种核算阶段。现行的细化险种核算方法对所有险种进行单独损益核算,与该险种直接相关的变动费用记入该险种损益,并按收入多少分摊营业费用,核算出各险种损益(此阶段相对前两个时期来说进步了许多,分配也更加科学细化,使各个险种真正负担起自己的那一部分)。但是在业内现在所通用的核算成本方法中,只是核算单一的对直接发生变动的费用,对于营业中间接产生的其他费用全部采用一个分配标准进行核算,并且没有及时的对产品进行跟踪核算或是将产品随意划分,从而严重影响了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而且还导致企业的日常核算中,各类保险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耗费情况由于信息缺失而无法进行统计,这将会导致业务发展范围的萎缩。保费收入多的险种分摊较多的费用,成本偏高;展业难度大,保费收入少的险种分配了较少的费用,成本偏低,严重歪曲了保险公司各险种成本,得出的成本指标不能如实反映各险种的耗费,不符合配比原则。所以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现有的成本核算方法已逐渐不适应发展要求,需要引进一种新的成本核算方法来使管理者更加明晰自己企业的各种成本耗费,以便作出更加有效的决策。
三、中国保险公司运用作业成本核算方法的可行性
基于成本核算国外的成功经验表明,采用经济组织作业成本法是可行的,并且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外部监管创造的有利条件
随着保险费率逐步放开后,费率即保险公司赔付成本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因此会有更多的企业将侧重点放到对成本费用的控制上,而准确的成本信息就成为成本费用管理的首要前提和必要保证。保险公司的支出可分两大类:赔付成本及费用。赔付成本与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有关,存在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而费用支出完全取决于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可通过预算管理实现。目前,根据保监会的要求,保险公司已在系统中对手续费或佣金进行跟单配置,即在保单出单之初,已将这部份直接成本分摊至每保单。这为作业成本法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现有信息系统条件的充分性
保险公司信息化建设较为完善,为作业成本法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出于保险公司信息的复杂性,因此我们可以对保户、单证、理赔等大量复杂信息和事务的管理全部通过计算机系统实现,在高程度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再引入作业成本法,则可以达到一个相对管理效率较高的效果
(三)组织规模效应
作业成本核算制度最大的优势,就是其所产生的大规模的组织效应。保险公司组织规模一般较大,实施作业成本法的成本就相对较低。保险业作为一个特殊行业,保险公司开业时,监管部门对其资金规模、技术人员素质、信息系统条件等有严格的规定。在实际经营中,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一般是其资本额的数倍,即使规模较小的公司年保费收入也在1亿元左右。因而从资本和收入两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完全有资源去开发和实施作业成本控制系统。
四、中国保险公司作业成本核算体系的步骤设计
为了使作业成本制度能较好地运用于保险公司的成本管理中,根据作业成本法的基本原理,结合保险企业的特点,可以建立如下作业成本核算步骤:一是确定成本计算对象,由于保险公司的产品常常以保单形式出现,可以将保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根据成本分析的需要,还可以针对险种进行分类分析;二是将成本计算对象划分归类;三是确认作业成本中心:第一类成本中心包括内部辅助部门和不直接向外部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部门,这类中心只向保险公司内部的其他部门提供支持性服务,如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第二类成本中心包括直接向外部客户提供服务和产品的部门,如直接业务部、营销部、中介部等;四是成本归集的作业化,作业成本强调成本的追踪过程,这就要求保险公司事先明确要进行核算的作业成本分类,是根据不同的项目、有针对性地进行划分,因此保险公司先要弄清作业成本的相关概念;然后,结合企业自身的需要来对作业分类,如可将保险公司作业的职责范围进行详细划分;五是确认成本动因,首先我们先将资源分配到各作业中心,计算各作业成本。资源耗费可分为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在将资源分配到各作业中心时,如果某资源能分清是哪一作业所耗,可将该资源直接分配到该作业中心,如果某资源由几个作业中心共同耗费,能分清是哪一作业所耗,则需采用一定的资源动因,将该资源在共同耗费该资源的作业中心之间进行分配;第二,确认资源动因。根据保险公司主要的业务管理费用科目,需要确认资源分摊到作业中心时的资源动因。第三确认各作业中心的相关作业及作业动因。每个作业中心都包括很多作业,为了保证准确地将资源追溯至成本对象,需要对每个业务流程加以细分。六是对作业成本做好计算,在确认出各细分作业的动因之后,可以把作业动因进行归类。通过作业调查,把作业中心的资源耗费分配给各类作业动因,进而求出每单位作业动因的成本,即成本动因率。成本动因率乘以保单或险种耗用的成本动因量,即得该保单或险种的间接作业成本。七是将成本对象的计算成本做好汇总。
五、分析及总结
假设只考虑某保险公司两个部门或责任中心,一个是薪酬部,另一个是承保部。薪酬部为第一类责任中心,承保部为第二类责任中心,薪酬部有两项作业,即薪酬处理和薪酬查询,承保部有三项作业,即保单营销、保单审核以及保单售后管理。 其成本流动模式是:第一类成本中心的成本先在该成本中心内的作业间进行分配,形成第一类成本中心各作业的总成本及单位成本;然后再将第一类成本中心各作业的成本分配给第二类成本中心,加上第二类成本中心产生的的直接费用,形成第二类各成本中心的总成本;然后在第二类成本中心内的作业间进行分配,形成第二类成本中心各作业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然后再将第二类成本中心的成本分配到各成本对象。
图5.1 成本对象流动模式示意图
作业成本核算法是一种灵活的手段,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的个性化设计,并不局限于上述介绍的计算方法。作业成本核算方法是对传统成本核算方法的改进,但它并不排斥一切合理的成本概念,如固定成本、变动成本、标准成本等。把作业成本计算与其他有用的成本概念结合起来,可以创造出更加完善的作业成本体系。同时由于作业成本的核算较传统的成本核算体系要烦琐得多,如果没有完善的信息系统支持则不能现实。对于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而言,在初期阶段,可以考虑先从个别部门再到整个公司,先从个别先进分公司再推行到更多分公司,逐步开展,梯度推进。
参考文献:
[1]雷俊英企业成本核算体系评价之我见[J].职业技术,2010,6(22):22-23
[2]马晋,陈政作业成本法在中国保险企业运用的可行性研究[J].廿肃金融,2012, (6):24-25.
[3]戴成峰论作业成本法在财产保险公司的应用[J].金融会计,2011,6(22):11
[4]韩爱玲,自云.商业银行应用作业成本法的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2011, (1l) :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