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014-09-19蒋洪刚
蒋洪刚
摘要: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加之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我国财务管理风险逐渐加大。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它作为我国国有资金的主要来源,作用不容忽视。为此,必须要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控制重视起来。本文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出发,针对性采取措施,以期能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关键词:财务风险控制管理制度风险管理素质
随着我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建立,财务管理的风险控制越来越重要。尤其是行政事业单位。因为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国有资金的重要来源,若没有做好财务风险防范,极有可能造成国家资产的重大损失。因此,可以说,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着双重风险压力。这也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须尽可能找出现有的财务风险问题,并针对性采取措施应对风险,进而提高财务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财政部颁布的财务风险管理法案多以企业为重点对象,而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控制与财务风险管理则相对较少。因而,从法案数量上看,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机制是不完善的。同时,如《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针对性较大的财务风险管理制度虽有颁布,但其却未考虑到行政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特殊性,往往提供的操作性措施不多,对其他财务环节的风险控制也较弱,无法满足现实工作中财务风险控制的需要。再者,从当前常用风险管理控制机制来看,我国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偏向于使用简单的财务管理制度与方法,且这些制度与方法所针对的财务资金范围较窄,对整体性较强的财务资金所起的控制作用不大。
(二)财务管理人员风险管理素质低下
相比于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灵活性较弱,而且由于受到人力资源体系的限制,会计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不强,甚至单位领导对财务风险控制都不甚清楚。此外,在我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者对财务风险管理不重视,只将财务视为简单的收账与支出工作,因而,在进行重大决策过程中,其随意性与经验性较强,忽视了各方面可能造成的财务风险。继而自上而下,财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也愈加薄弱。而且,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岗位职责与权利分配不科学,导致财务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时相互推脱责任,引发财务管理部门内部不协调,风险控制不当。
(三)财务风险监督力度不强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监督主要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方式。从内部监督来看,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多是按照某种考核框架来对财务管理风险进行评价,并未建立操作性、约束性强的措施,导致内部监督流于表面形式而无实质性内容;且,我国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并未建立专门的财务风险监督机构,使得财务风险出现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从外部监督来看,各个部门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在进行必要的财务审查时,往往会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管理。此外,我国外部监督机构也不够完善,在职务功能上重复率高,分散性强,导致监督无力,无法真正起到监督以执法的效果。
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一)不断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控制制度
现今,财政部已颁布了多个法案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控制有效性,如《事业单位财务规划》等。因而,在这些法案的基础上,我们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风险控制机制,增强风险控制的操作性,如建立奖惩制度、财务风险内控制度等。在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风险控制机制时,不仅要让其符合本单位发展的实际需要,还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与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需求。这也要求我们须从财务风险管理的内容、层次及相关要素方面出发,不断更新、完善现有的财务风险控制技术、人力等,进而实现对单位财务整体的风险控制机制。
(二)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者的风险意识
财务管理人员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必须要提高其风险意识。为此,可从以下四个措施出发:一,财政部门适当拨款,支持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积极进修财经法规知识,提高其财务核算等会计专业化能力;鼓励财务中高层领导主动学习,以考取专业高级会计证;二,调动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建立适当的激励制度,对工作效率高、服务态度好、专业知识强的财务人员适当奖励,提高财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三,跟踪各财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业务学习能力、知识结构,根据不同财务人员的能力长处,适当地调动职位,或分派任务,使财务人员能够在其岗位上体验优越感,更加肯定自己的工作能力,更加关注潜在的或已经发生的财务风险,甚至积极参与风险解决过程;四,强制规定中上层管理人员学习财务知识,了解财务风险的重要性,增强风险意识,提高财务管理风险的重视程度,继而自上而下,促使其他财务人员更加积极应对和防止财务风险。
(三)加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监督力度
由上述可知,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监督主要分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两者。因而,加大财务风险监督力度,理应从内部与外部出发。在内部监督方面,要强化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增强内部审计,把会议中制定的监督措施落实到每个财务人员身上,加大财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其次,鼓励财务管理部门各成员间相互监督,积极履行职责。在外部监督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尽量对财务项目前、中、后等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在风险出现的第一时间将其解决;同时,简化监管流程,进行会计审查突袭,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的社会责任相对较大。从某种程度上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控制能力强弱,间接影响了我国其他社会服务工作的高效与否。因而,只有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才能够为我国其他社会服务工作提供有效成本,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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