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歌舞剧创始人黎锦晖音乐艺术韵致
2014-08-02胡庆
胡庆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中国歌舞剧创始人黎锦晖的生平和他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儿童歌舞"的音乐韵致和历史意义,同时探讨黎锦晖在文化艺术上的贡献。
关键词:黎锦晖 中国歌舞剧 历史经典
黎锦晖(1891-1967)字均荃,湖南湘潭人,近代作曲家,中国歌舞剧创始人,中国真正意义上的流行音乐的开山鼻祖。曾创办“中华歌舞专科学学校”、“中华歌舞剧团”(1929年改组为“明月歌舞剧社”)等音乐团体。
黎锦晖书香门弟出身,其父为晚清举人,且教子有方:设新型“家塾”,聘能掺用“新学”之教员,取中西之长开设课程,注重品行教育,终使其学有所获。辛亥革命后,成为在文化、艺术、教育等方面极具影响力的人物。
黎锦晖从小在家乡广泛接触过民族民间音乐,学过古琴、吹、拉、弹、打等乐器,哼唱过昆曲、湘剧、汉剧、花鼓戏等,经常参加民间吹鼓手与道场合奏。这些经历对他日后一生的“平民音乐”主张的形成和艺术实践风格,产生了重要影响。
1912年黎锦晖毕业于长沙高等师范学校。1920年后,曾担任过中华书局编辑所“国语文学部长”和“国语专修学校”校长及《小朋友》周刊主编。在中国近代音乐发展中,黎锦晖是第一个致力于儿童音乐创作并作出重大贡献的人。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他一直致力于改革普通音乐教育和推广国语活动,通过宣传国语,引起了他运用歌曲协助教学的想法,他将采集到的民歌小曲删繁就简,省略花腔,编成近乎曲艺形式的儿童“表演唱”,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既能唱又能演、富有民族风格的“儿童歌舞剧”。
在黎锦晖的音乐作品中,他追随“五四运动”精神,热衷于改革普通音乐教育和推广国语,他创作的儿童歌曲极好地继承了“学堂乐歌”的优秀传统,生动地抓住了儿童的心理特点和兴趣。这些作品收入当时中小学音乐教科书,影响极为广泛,有些至今仍然为儿童们所爱,并广为传唱,成为近一个世纪来中国儿歌中的历史经典。
黎锦晖的作品绝大多数由他自己编写脚本和歌词,他善于了解儿童的生活,抓住儿童的心理特征和兴趣来选择题材构思情节,如《麻雀与小孩》、《可怜的秋香》、《葡萄仙子》等。他所编写的歌词大多都是通俗易懂、口语化、语言简练、生动、明快。他在音乐旋律方面,吸收大量民间音调,如民歌、小调,甚至器乐曲牌等,这也是他的音乐能够广泛传播的重要原因之一。他创作的儿童歌舞音乐,在当时曾很快流行于全国大、小城市,对当时中、小学教育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可怜的秋香》是黎锦晖的歌舞表演曲中最有代表性的一首。作于1921年。原为独唱歌曲,1926年改编为儿童歌舞表演曲。这首作品的歌词、曲调和表演运作、舞蹈场面均为黎锦晖所创作、设计。歌词共有三段,分别对牧羊女秋香的幼年、少年、老年的生活遭遇,进行了深刻、形象的描述,寄寓着作者对旧社会劳动人们悲苦境遇的浓厚同情。曲调委婉深沉、流畅自然,并富有民族风格和儿童的语言特点。
歌曲采用F宫调式,4/4拍。结构为二部曲式,层次清晰,从头至尾一气呵成。
第一段的开头曲调低回婉转,犹如秋香在委婉地述说:
第一乐段(第1-12小节)的同一曲调,用三段不同的歌词内容演唱,作者以形象的比拟手法表现了牧羊女悲苦、不幸的一生,它分别对牧羊女秋香在幼年、中年、老年三个阶段的不同遭遇,与其同龄的金姐、银姐的优裕生活进行鲜明对照,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贫富不均。曲调具有儿童的语言特点,亲切自然,凄楚动人。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黎锦晖首创了“儿童歌舞剧”这一体裁,它是一种供儿童表演的,兼有有诗歌、音乐和舞蹈的戏剧,其内容大都反映儿童生活,多采用童话体,歌词浅显易解,音乐通俗流畅,便于儿童演唱。这种新的艺术样式的儿童歌舞,黎锦晖共创作了《葡萄仙子》(1922),《明月之夜》(1923)、《神仙妹妹》(1925)、《小小画家》(1928)等共十二部。
例如《小小画家》:
这部儿童歌舞剧描写一个有绘画才能的孩子,由于母亲和教师强迫他死背经书,不断打骂,十分痛苦,最后教师发现他的才能,才得展其所长的故事,作品批判了封建的读经教育,强调因材施教,发展个性。音乐通俗流畅并注意性格刻划。发表以后,很快流传各地,不少中小学作为教材排练演出。
“儿童歌舞剧”在艺术表现上也有明显发展,它们接近我国传统戏“曲牌体”结构的歌舞小戏,又吸取了外国歌舞、歌剧的某些特点,形成这种新的艺术样式,流传颇广。这一形式后来也为其他作者所运用,有些音乐家也曾采用这一体裁创作了一些作品。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黎锦晖开始热衷于创作娱乐性的城市歌舞音乐。他的《特别快车》、《妹妹我爱你》、《桃花江》、《蔷薇处处开》、《毛毛雨》等。都曾被民众广为传唱,甚至成为当时青年男女表达情愫的一种方式。
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早期的流行歌曲在当时引起过不少争议。但今天我们来看;三、四十年代有了中国特色的流行音乐,流行歌曲是城市文化中的一支奇葩,也是城市文化的“声响标志”。它的情绪健康明朗、蓬勃向上,旋律自由宽广,起伏流畅,那鲜明的富有弹性的切分节奏,更有一种特别的、在当时很流行的“爵士风”。
鲜明的民族气派是三、四十代中国流行美歌的又一特色。由于中国丰沃的本土文化的渗透,当时的流行歌曲中有一大批(如贺绿汀的《天涯歌女》、陈歌辛的《玫瑰玫瑰我爱你》、严华的《月圆花好》和黎锦光的《采槟榔》等)都有浓郁的民歌小调风。由于民歌作为“润滑剂”,它们很快就在中国人世界里流行与扎根,构筑起一张富有中国特色的流行歌曲网。
还要特别提到的是这些流行美歌的艺术韵致。当时,这些美歌的作者大都不仅是“音乐人”,而且是“文化人”,他们贯通中西,从民歌到爵士,从诗词格律到音韵声调都深有研究,所以作品有“品”,通而不俗,词曲也结合有致。黎锦晖们已经将流行歌曲上升到艺术歌曲,可谓是流行的艺术歌曲或艺术的流行歌曲。其中很多作品已成为历史经典,至今还在被广为传唱。
综观乐史,黎锦晖将中国音乐的发展向前推进了“至少二十年”,黎锦晖将西方爵士乐与中国本土民族音乐结合后,在中国乃至东南亚的推广,使中国音乐向国际化发展。不仅于此,他还创建了中国近代乐坛上的多个“第一”:谱写了近代中国第一首流行歌曲;创立了中国第一个歌舞团、第一个歌舞学校;第一个把爵士乐结合中国民间小调而创造一种全新的汉化爵士乐——“时代曲”;参与了最早也是最长寿的儿童刊物——《小朋友》的编辑与出版;写了第一出儿童歌舞剧;早期大力推行音乐的数字简谱记谱、打破了清末民初女性不得登台表演的禁忌;最早展现大中华音乐市场的企图,率团巡回东南亚演出、创立了流行音乐界的明星制度;为中国第一部有声歌舞片写歌,为上海高级夜总会组建了第一支全部华人阵容的爵士乐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周旋于国际各大唱片公司之间,录制两百张唱片等等……
“七·七”事变后,黎锦晖以积极的姿态投入抗日宣传工作,创作了大批抗日歌曲,有《中华民族战歌》专集出版,创作《送夫当兵》、《打谷别村》等宣传抗日的歌舞剧,并赴南昌前线工作。宣传活动中谱写了《中华民族抗战歌》29首,及《抗日三字经》、《十里送夫》等抗战题材的歌曲和歌词。此外,黎锦晖所创办的学校和团体,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音乐、歌舞、电影人才。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音乐研究所特约研究员,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音乐师。其间创作了大量电影音乐。如《拜月记》、《葛麻》、《炼印》的音乐设计,写了小歌剧《血债要用血来还》,及一批儿童歌曲,他还为上百部外国电影配译音乐,为多部儿童木偶片作曲,还选辑了民间曲调800多首,1954年创作了少儿歌曲集《快乐的早晨》(17首),由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遗憾的是,黎锦晖的晚年极为不幸,他身背“黄色音乐家”的重负,遭批判、遗弃、不公正的评价和待遇。“文革”初期被多次抄家,1967年2月15日患心力衰竭在上海延安医院逝世。
2001年9月文化部、中国音协、中国艺术研究所、中央音乐学院在北京召开了“纪念黎锦晖先生诞辰110周年暨黎锦晖音乐创作学术研讨会”,对他的历史贡献作了充分肯定。2013年4月上海电视台拍摄了大型文化专题片《黎锦晖》;5月,由中国教育电视台组织重拍的黎锦晖11部儿童歌舞剧在北京举办专场演出,再现了这位“中国儿童歌舞剧之父”的经典之作。
我们需要客观地看待历史人物。应该说“无论过去还是今天,黎锦晖对音乐的贡献是不会被人遗忘的”!
参考文献:
[1]臧一冰.中国音乐史[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2]刘晓明.说不尽啊,黎锦晖[J].莲乡音乐,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