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玉篇》目部重文比较研究
2021-01-07尹戴忠尹伊达
尹戴忠,尹伊达,郭 英
《说文》是中国文字学的奠基之作,也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完备的字典。《玉篇》是我国现存第一部楷书字典。从古至今,研究《说文》《玉篇》的成果汗牛充栋,数不胜数,足见二者的重要地位以及学界对二者的重视。
《说文》成书于安帝建光元年(公元121年),《玉篇》成书于南朝梁大同九年(公元543年),《玉篇》包含大量魏晋以来的后起字和重文。二者相距400多年,两书中的重文在数量、术语、类型等方面有何发展变化?《说文》中的重文,在《玉篇》中沿用、消失的情况怎样?《玉篇》中新增的重文有哪些?尤其是《说文》中的重文,发展到《玉篇》,仍然是重文吗?这些问题值得探讨,对了解重文的发展演变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限于篇幅和精力,本文仅考察《说文》《玉篇》中的目部重文。“目”就是“眼睛”,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人类主要通过眼睛认知世界、感知世界,目部词语也是人类语言中最古老、最常用的词语之一。目部是《说文》《玉篇》中很具代表性的一个部首,两书所收目部字数量较多,重文亦不少:《说文》收目部字113个,重文9个;《玉篇》收目部字340个,重文44个。研究两书中的目部重文,对相关的同类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关于重文的定义
关于重文的名称,有的称之为异体字、或体,本文依照《说文》,称之为重文。王力在《古代汉语》中将异体字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的意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1]173。
郭锡良在《古代汉语》中将异体字定义为:“我们所说的异体字是音义完全相同,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互相代替的,因此有三种情况不能认为是异体字:第一,有些字,虽然意义相近,后代读音也相同,但不能把它们当作异体字。……第二,有些字,虽然自古同音,但意义广狭不同,有相通之处,也有不通之处,因而也不能看作异体字。……第三,有些字只偶尔通用,更不能认为是异体字”[2]81。
裘锡圭在《文字学概要》中把异体字定义为:“异体字就是彼此音义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严格地说,只有用法完全相同的字,也就是一字的异体,才能称为异体字。但是一般所说的异体字往往包括只有部分用法相同的字。严格意义的异体字可以称为狭义异体字,部分用法相同的字可以称为部分异体字,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广义的异体字”[3]205。
综合以上三家对异体字的观点,结合本文的考察对象,本文将重文定义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在《说文》《玉篇》中读音意义完全相同,并有相应的术语(如“或从某”“同上”“古文某”“与某同”“今某字”等)标注。如《说文》:“睅,大目也。从目,旱声。睆,睅或从完。户版切”[4]71上右。从《说文》的注释看,“睅”与“睆”都是“大目”的意思,都读“户版切”,同时还有“睅或从完”标注,因此在《说文》中“睆”是“睅”的重文。
二、《说文》《玉篇》目部重文数量比较
《说文》目部重文9个,基本上是一个正体对应一个重文,正体与重文均在同一字头内出现,正体与重文共9对,它们是:
《玉篇》目部重文44个,大部分是一个正体对应一个重文(36对),但也有少部分是一个正体对应两个重文(4对),正体与重文共40对。大部分正体与重文分列于不同的字头(35对),重文紧随正体排列,只有少部分正体与重文在同一字头内出现(5对)。这40对正体与重文是:
由上可知:
其一,《玉篇》目部重文率高于《说文》。《说文》目部凡113字,重文9字,重文率为7.96%。《玉篇》目部凡340字,重文44字,重文率为12.94%。
其二,《说文》目部大部分重文在《玉篇》中都得到了继承。《说文》9个重文,其中7个(除“睆”“”外)均在《玉篇》中得以沿用,这体现了汉字的继承性。
其三,《玉篇》目部新增了大量重文。《玉篇》目部重文44个,除7个承自《说文》外,其余37个均为《玉篇》新生。魏晋南北朝社会急剧变革,必然产生新的语言文字符号,相应地重文也增多了。
其四,《说文》目部少数正体与重文在《玉篇》中已分化成两个不同的字。有两对《说文》目部正体与重文,在《玉篇》中不再是正体与重文的关系:“睅”与“睆”,“䀺”与“”。
在《说文》中,“睆”是“睅”的重文,但发展至《玉篇》,“睆”不再是“睅”的重文:二者虽然释义相同(均释为“出目皃”[5]21下右),但读音不同(“睅:何版切”,“睆:华绾切”),“睅”音旱,“睆”音换;位次也不再相邻,“睅”位列《玉篇》目部第15个字头,而“睆”位列《玉篇》目部第26个字头,二者之间相隔了10个其他字头,这不符合《玉篇》重文排列规则(重文紧随正体排列),显然二者在《玉篇》中已分化成两个读音不同的同义词。
三、《说文》《玉篇》目部重文术语比较
(一)《说文》目部重文术语
《说文》目部重文共9个,共用5个术语,即“或从某”“古文某”“古文从某”“某或在下”“某书某从某”等,如:
(1)《说文》:“睅,大目也。……睆,睅或从完。”(第71页上右①《说文》例句后括号里的页码为中华书局1963年12月第1版《说文解字》中的页码,下同。)
(2)《说文》:“䀏,目摇也。……眴,䀏或从旬。”(第72页上左)
以上4例使用的重文术语皆为“或从某”,分别表明“睆”是“睅”的重文,“眴”是“䀏”的重文,“”是“看”的重文,“”是“䀺”的重文。
(7)《说文》:“睹,见也。……覩,古文从见。”(第72页上右)
此例使用的重文术语为“古文从某”,表明“覩”是“睹”的古文、重文。
上例使用的重文术语为“某或在下”,“䀘”中的“目”置于下部则成“”,表明“”是“䀘”的重文。
(二)《玉篇》目部重文术语
《玉篇》目部重文共44个,共用8个术语,其中主要重文术语有“(亦/并)同上”,共出现26次;其次有“与某同”“俗作某”“亦作某”“古文(某)”“古某字”“今某字”“某书某字”等,如:
(10)《玉篇》:“䀹,子叶切。目旁毛也。”(第21页上左②《玉篇》例句后括号里的页码为中华书局1987年7月第1版《大广益会玉篇》中的页码,下同。)
(11)《玉篇》:“睫,同上。”(第21页上左)
以上2例表明“睫”是“䀹”的重文,术语用“同上”,重文紧随正体排列,正体与重文分列于不同的字头。
(12)《玉篇》:“睹,东鲁切。见也。与覩同。”(第21页下左)
(13)《玉篇》:“覩,都扈切。古文睹。”(第23页下右)
以上2例表明“覩”是“睹”的重文,术语用“与某同”“古文某”,正体与重文在同一字头内出现。
(14)《玉篇》:“眄,莫见切。《说文》云:‘目偏合也。一曰衺视也。秦语。’俗作䀎。”(第22页上右)
例(14)表明“䀎”是“眄”的俗体、重文,术语用“俗作某”,正体与重文在同一字头内出现。
(16)《玉篇》:“视,时止切。看也。”(第23页上左)
(17)《玉篇》:“眡,古文视。”(第22页上左)
以上2例表明“眡”是“视”的古文、重文,术语用“古文某”。
(18)《玉篇》:“觀,古换切。谛视也。又古桓切。”(第23页上左)
(20)《玉篇》:“睂,莫饥切。《说文》云:‘目上毛也。’”(第22页下右)
(21)《玉篇》:“眉,今睂字。”(第22页下右)
以上2例表明“眉”是“睂”的今字、重文,术语用“今某字”,重文紧挨正体排列。
(22)《玉篇》:“眼,五简切。目也。《易》曰:‘其于人也,为多白眼。’”(第21页上左)
由上可知,《说文》目部重文术语有“或从某”“古文某”“古文从某”“某或在下”“某书某从某”5个,其中以“或从某”为主,在9个重文中出现4次,出现频率为44.44%。《玉篇》目部重文术语有“(亦/并)同上”“与某同”“俗作某”“亦作某”“古文(某)”“古某字”“今某字”“某书某字”8个,其中以“(亦/并)同上”为主,在44个重文共出现26次,出现频率为59.09%。可见,《玉篇》重文术语比《说文》更丰富,主要术语“(亦/并)同上”表意更清晰。
四、《说文》《玉篇》目部重文类型比较
(一)《说文》目部重文类型
《说文》目部重文共有五种类型:1.古文字形成重文
2.意符相同,换用音同或音近的声符形成重文
(26)《说文》:“睆,睅或从完。”(第71页上右)
(27)《说文》:“眴,䀏或从旬。”(第72页上左)
以上4例中,“睆”是“睅”的重文,“眴”是“䀏”的重文,“”是“瞋”的重文,“”是“䀺”的重文,正体与重文的意符皆为“目”,重文的声符与正体的声符读音相近。
3.声符相同,换用意义相通的意符形成重文
(30)《说文》:“睹,见也。……覩,古文从见。”(第72页上右)
“覩”是“睹”的重文,二者声符相同,都是“者”声,但意符不同:一个从“见”,一个从“目”,“见”与“目”均有“看视”义。
4.造字方法不同形成重文
5.空间位置不同形成重文
(二)《玉篇》目部重文类型
《玉篇》目部重文共有八种类型:
1.古文字形成重文
(33)《玉篇》:“目,莫六切。眼目也。”(第21页上左)
(35)《玉篇》:“眉,今睂字。”(第22页下右)
2.意符相同,换用音同或音近的声符形成重文
(37)《玉篇》:“䁴,止善切。《说文》云:‘视而止也。’”(第21页下右)
(39)《玉篇》:“瞠,丑庚丑郎二切。《苍颉篇》:‘直视也。’”(第22页上左)
(41)《玉篇》:“瞑,眉田切。寐也。《说文》云:‘翕目也。’”(第22页上右)
(42)《玉篇》:“眠,同上。”(第22页上右)
以上2例中“眠”是“瞑”的重文,二者意符相同,均为“目”,二者声符读音相近。
3.声符相同,换用意义相通的意符形成重文
(43)《玉篇》:“睹,东鲁切。见也。与覩同。”(第21页下左)
说明见例(30)。
4.造字方法不同形成重文
(44)《玉篇》:“看,苦安苦案二切。睎也。”(第21页下左)
说明见例(31)。
5.空间位置不同形成重文
(48)《玉篇》:“䀟,同上。”(第22页上右)
6.俗体字形成重文
(50)《玉篇》:“䁾,同上,俗。”(第22页上右)
(51)《玉篇》:“眄,莫见切。《说文》云:‘目偏合也。一曰衺视也。秦语。’俗作䀎。”(第22页上右)
7.形体变异形成重文
(52)《玉篇》:“睵,千才子来二切。睽也。”(第22页上左)
(55)《玉篇》:“具,同上。”(第22页下右)
8.繁体字形成重文
综上所述,《说文》目部重文类型共五种,这五种类型在《玉篇》中全部得到了继承。同时,《玉篇》目部重文类型新增了三种,即俗体字形成重文、形体变异形成重文、繁体字形成重文。可见《玉篇》目部重文类型既有继承,也有发展,比《说文》更多样。
五、结语
整体来说,从《说文》到《玉篇》,重文比例更高,重文术语更丰富,重文类型更多样。但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
第一,我们要用发展的、历史的眼光看待重文,在《说文》中,“睆”是“睅”的重文,但发展至《玉篇》,“睆”不再是“睅”的重文,二者已分化成两个读音不同的同义词。同样,在《说文》中,“”是“䀺”的重文,但发展至《玉篇》,“”不再是“䀺()”的重文,二者已经分化为两个音义完全不同的字。
第二,为了减轻人们的记忆负担,大部分重文后来均因规范而消失了,但少数重文取代正体,一直沿用至今,如“眉”“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