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贷”看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
2018-04-03陈曦
陈曦
(商洛学院 健康管理学院,陕西商洛 726000)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贷款平台在短短几年里风靡于全国各大高校。这种新型的金融服务产品本该为大学生的学习或创业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监管缺失、放贷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导致关于“校园贷”的负面事件频发。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的一名大二学生郑某,因无力偿还在“校园贷”平台上高达60多万元的欠款,在贷款公司步步紧逼下从青岛一家宾馆纵身跳下后身亡[1]。无独有偶,2017年6月,陕西某高校大三学生由于在多个“校园贷”平台上贷款几十万元而不堪重负,最终选择在家中自缢[2]。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这背后都存在着同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很多大学生在遇到“校园贷”平台非法逼债的情形下,为何不首先选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一味的妥协退让甚至选择自杀?其实,这正折射出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的缺失。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校园贷”的研究主要分为这几类:第一类主要集中于对“校园贷”存在的问题以及监管对策的分析,如黄志敏等主要从“校园贷”这类P2P平台所面临的风险隐患着手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3],杨京橙等主要对“校园贷”存在的乱象进行分析并提出一定的监管建议[4];第二类主要是通过采用比较研究法来分析国内“校园贷”发展的现状,如黄丽等通过研究国外学生贷款的运行机制来分析我国“校园贷”的发展[5],郑春梅等主要对国内外几个典型的校园贷平台的发展模式进行比较及规制分析[6];第三类主要是通过建构一定的数理模型来展开对“校园贷”的研究,如陈倩基于Logistic模型对大学生校园贷进行的研究[7],张海楠主要是通过构建特定的信号传递模型对校园贷平台进行分析[8]。目前还没有单独从大学生法制观念缺失这一角度对“校园贷”进行研究。因此,本文通过分析“校园贷”发展现状,进一步加强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一、“校园贷”发展现状分析
校园贷,又称校园借贷、校园借款、校园互联网金融贷款等,是民营资本依托互联网,以无抵押、短期限、高利率的方式向在校大学生提供资金或商品的一种消费性民间信贷金融业务[9]。一般来说,“校园贷”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分期购物平台,如分期乐、趣分期等,这类平台除了提供分期购物的服务之外也提供额度比较低的现金贷款服务;第二种类型是P2P贷款平台,如爱学贷、名校贷等,这类平台主要是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助学、消费等贷款;第三种类型是传统的电商平台,比如支付宝推出的“蚂蚁花呗”、京东购物商城推出的“打白条”等,这类平台主要提供购物信贷服务[10]。
与传统的银行贷款不同,“校园贷”具有申请便利、门槛低、申请额度限制小等特点,大学生仅需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无需贷款者本人亲自办理即可在平台上申请到所需的资金。正是由于“校园贷”所具备的这些特点,其一经推出便深受众多大学生的青睐,但由于大学生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具有较高的消费冲动,并且法制观念淡薄,极容易忽视这些“校园贷”平台背后所隐藏的巨大的法律风险。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24%的,出借人请求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从这条规定中可以看出,目前法律支持的最高民间借贷利率为24%,而在现实中,许多“校园贷”平台所规定的利率看似符合这一规定,但其在种种优惠条件的背后却隐藏着高额的费用,将超过法律限额的利息转嫁为各种手续费、服务费、滞纳金、违约金等,成为了变相的高利贷,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除此之外,许多“校园贷”平台对于逾期未还贷的大学生还采取了多种违法追欠手段。一般来说,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如果借款人逾期未还款,贷款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即将借款人起诉至人民法院这种方式来追回欠款。但实际上,许多“校园贷”平台往往选择雇佣一些所谓的“催客”或催款公司来追回欠款,这些人所采取的催款手段包括各种电话、短信骚扰、威胁、跟踪甚至非法拘禁等暴力违法手段,使得很多大学生在这种暴力逼债下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从而导致贷款数额越积越多,最后不堪重负。
二、从“校园贷”看大学生法制观念缺失的表现及原因
“校园贷”的无序发展给很多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以及众多家庭带来了无法磨灭的伤害,纵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大学生潜在的非理性消费行为等,在众多原因中,大学生法制观念的缺失是导致这些“校园贷”平台猖獗、事故频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许多大学生在面临“校园贷”平台种种违法追欠手段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立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一味的妥协忍让,最终导致债台高筑,甚至家破人亡。因此,透过“校园贷”,应该思考这其中所折射出的在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法制观念缺失这一问题。
(一)大学生法制观念缺失的具体表现
1.法律知识匮乏
从近些年来发生的多起有关“校园贷”的事件中不难发现,大学生法律知识格外匮乏,很多大学生对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如《民法总则》《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知之甚少。以在“校园贷”平台中盛行的“裸贷”为例,“裸贷”主要是针对女大学生,在发放贷款前要求其拍摄自己的裸体照片、视频以及个人的身份证作为抵押,在女大学生逾期无力还款时要挟其本人或父母、亲戚尽快还款的一种贷款方式。依据前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14条第4款的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而“裸贷”这种以借款人的裸体照片、视频等作为抵押物显然严重违反了该条规定,因此应依法认定该类合同无效。但大多数陷入“裸贷”的大学生对此一无所知,在面对“校园贷”平台要挟还款之时,为了自己避免隐私泄露,只能一再对“校园贷”平台的违法行为妥协忍让,这正是大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的体现。
2.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现行法以及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11]。由于当今大学生法律知识极其匮乏,而且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处于形成时期,思想不够成熟,很容易产生一些错误的法律观点,相当一部分大学生甚至还对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持有一种不信任以及怀疑的态度,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在2016—2017年媒体报道的数百起涉及“校园贷”事件中,有90%的涉事大学生在面对高额债务无法偿还时,不是选择继续向其他贷款平台贷款来偿还债务就是选择让父母来替自己偿还,从未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再以“裸贷”为例,如果当事人将从事“裸贷”的“校园贷”平台起诉至法院,在“裸贷”合同依法被认定无效时,根据《合同法》第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陷入“裸贷”的大学生只需返还出借人的本金即可,根本无需返还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外的高额的利益和服务费用,如果“校园贷”平台还以散布大学生的裸照为要挟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但事实是,大多数的学生在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到“校园贷”的非法侵害时,第一时间想到的并不是拿起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法律意识极为淡薄。
(二)大学生法制观念缺失的原因分析
1.国内法治环境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在这短短的三十多年中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就,一大批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法律体系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日趋完善。但是这种快速立法的行为在奠定了“有法可依”这种制度保障的同时,也埋下了民众对法律缺乏了解的隐患[12]。尤其是当代大学生,由于时间、社会环境、所学专业等的限制,除了极少数法学专业的学生外,基本上对我国目前实施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更无从谈起了,正如范进学提到的:“立法数量的惊人增长,扩大了主体与客体的距离,造成了主客体之间的人为隔阂,其结果最终演化为公众对法律的陌生所带来的漠不关心与信仰无从产生”[13]。
除了立法环境的影响之外,个别司法腐败事件除了有损法律尊严、破坏法律公平公正之外,还破坏了大学生对我国现行法律体制的支持与信任,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产生抵触心理,给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影响。
2.高校法制教育的缺失
高校作为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在法学基础课程的设置、教学方式以及教师队伍水平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对于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也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
第一,法学基础课程的设置存在偏差。目前,各大高校主要通过设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学基础”这门公共必修课程对大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简单的法制教育。在这门课程的教学中,重点基本放在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提升上,涉及到法律知识的内容只占到三分之一左右,而且具体的法律条文非常少,与大学生的专业、生活、创业等各个方面联系不够紧密,仅仅停留在普法教育的层面,实用性较差,法制教育的效果不佳。
第二,法制教育的方式比较单一,而且教师水平参差不齐。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大多数仍以传统的课堂讲授方式为主,比较注重法条的分析与讲解,内容枯燥,忽视了对于学生法律意识、法律精神以及法律素质的培养,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除此之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学基础”这门课程中法律知识内容较少,目前高校很多从事这门课程教学的老师并非科班出身,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的积累和专业的法律素养,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参差不齐,在授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差错。
3.大学生个人因素的影响
大学阶段正是学生生理和心理发育的高峰期,大学生具有十分强烈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极力排斥学校、家庭等对于自己生活的束缚和干涉,喜欢用怀疑以及批判的眼光去看待周围的事物,并且希望自己所做的事能够得到他人和社会的认可。而且由于大学生一直生活在学校这个象牙塔之中,对于复杂的社会环境缺乏全面的了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尚未完全形成,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单纯以讲授为主要方式的法制教育的效果。
三、加强大学生法制观念培养的对策
2017年5月27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对于“校园贷”的整治力度,并提出了包括疏堵结合,维护校园贷正常秩序;整治乱象,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综合施策,切实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分工负责,共同促进校园贷健康发展等四项具体的整治措施。其中,在切实加强大学生教育管理这项措施中专门提到了要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这说明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重要性,但这些举措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具体还应从以下这几个方面着手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良好的法治环境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教育和宣传[14],因此,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形成至关重要。首先,要营造良好的立法环境。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基本前提,近些年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仍需要不断地健全与完善。一是要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并且要针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新问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断地修改以及补充,为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制保障,同时也为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强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要完善立法程序,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立法讨论或相关活动,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出谋划策,尤其是涉及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从而增加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三是要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司法公正是法治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基本保证[15]。因此,要不断加强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的改革力度,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体系,并加大对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维护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增强大学生对我国现有法律体制的信任及支持。
由“校园贷”引发的事件频频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代大学生法制观念的缺失,但是监管制度的缺失、具体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也是十分重要的因素。虽然目前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门联合出台了有关通知,加大了对于“校园贷”的整治力度,但还有不少“校园贷”经过改头换面仍然向大学生提供非法借贷,因此必须加强“校园贷”的监管,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
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首先需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宏观政策作为保障。教育部门应充分认识到目前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以及高校法制教育对于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的重要性,并且制定科学合理的具体措施推进高校法制教育的改革。此外,还应对全国各大高校目前使用的法律教育的教材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结合大学生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法律内容的比重以及实用性。其次,高校还应在课堂讲授为主的基础上,增加法律实践课时,比如开展模拟法庭的活动、组织学生去法院参观、旁听,举办法律知识竞赛,邀请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在校举办讲座等,让大学生能够充分的参与到具体的法律实践之中去,切身体会到法律对于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提高他们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再次,应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法律是一门专业性与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因此要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如通过聘请法律专业的教师从事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定期对从事法制教育的老师进行专门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水平。最后,针对大学法制教育课时有限的现状,高校可以通过开设一些法律公选课来满足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大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以弥补必修课在法制教育上存在的不足;针对大学生法制教育效果不佳的现状,高校可以通过将法制教育的成绩设定为大学生毕业必备的条件之一等方式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效果。
(三)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学术界一直没有停止探讨,但毋庸置疑的是法律和道德始终是紧密联系的,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也是如此,既不能脱离法制教育的引导,也离不开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指引。对于大学生而言,良好的道德修养是培养法制观念的重要内容,思想道德教育应该围绕法制教育展开,从而引导大学生形成与当代社会主义法治价值观相一致的道德伦理观,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大学生的道德观与社会责任感,更有助于其养成良好的法制观念。目前,高校应该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创新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式,如可以通过建立高校微信公众平台,最大化的利用互联网资源,将思想道德的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之中;高校教师也可通过这一平台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辅导与教育,随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此外高校还可以通过开展无人监考、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基地以及特色项目,提高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地位,并将法制观念的培养通过这种方式渗透到大学生日常的思想道德教育之中;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而且也能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帮助其建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四、结语
“校园贷”在高校中的无序发展,给大学生本人、学校甚至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必须看到由“校园贷”折射出的大学生法制观念缺失的问题,在加强对“校园贷”监管的同时,更要注重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学校法制教育以及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着手积极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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