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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丧葬管理的回顾与思考

2016-04-04李树燕

关键词:生命观

李树燕

(昆明学院 昆明科学发展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214)



中国丧葬管理的回顾与思考

李树燕

(昆明学院 昆明科学发展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214)

摘要:从时间与空间,生命观与社会功能视角分析了丧葬管理的变迁历程,及镶嵌在社会结构中的死亡文化体系。针对现代殡葬改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从个体、群体、社会及国家层面探讨中国丧葬管理走出困境的路径。提出代际差异化丧葬管理,丧葬管理体系的“解构”与“重构”,传统丧葬伦理道德的现代意义,实现公序良俗的现代丧葬管理路径。

关键词:丧葬管理;丧葬哲学观;生命观;公序良俗

一、问题的提出

丧葬习俗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充满了争议与批判,其中,“隆丧厚葬”与“厚养薄葬”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民国时期的“移风易俗”运动,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殡葬改革的持续推动,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丧葬的文明化进程,但在广大农村,“隆丧厚葬”的习俗依然盛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丧葬活动被列入广大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甚至纳入社会公共事务,民生工程,慈善事业,得到国家的惠民支持,但这一行动刚刚在全国开展,就出现了一些恐慌,甚至出现高龄老人提前自杀的惨剧。“留全尸”,“入土为安”,“隆丧厚葬”的传统思想对现今迫在眉睫的殡葬改革有着严重的阻碍作用。如何推动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形成良好的丧葬风尚,缓解人与土地、人与生态环境的矛盾,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找到丧葬文化的根源,从源头治理。

对丧葬领域的研究较为丰富,但大多是从丧葬习俗、礼仪、现代殡葬改革、殡葬法规与政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殡葬服务等方面研究,系统性丧葬管理方面的研究较为薄弱。本研究从社会学的视角,梳理中国丧葬管理的发展历程,及镶嵌在传统社会结构中的丧葬文化体系。注重生命观在丧葬文化中的核心作用,丧葬文化对社会管理的规训功能,结合现代殡葬管理的现状、存在的困境,提出研究的一些思考,为现代殡葬改革建言献策,为社会管理创新添砖加瓦。

二、丧葬哲学观

对死亡的意识和关心伴随着生命的起源和消亡就已出现,从而诞生了原始宗教的“万物有灵论”。与死亡相关的“巫术”曾被韦伯评为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份职业。[1]对死亡的认识与思考正是丧葬行为背后隐藏的哲学观,是人类认识宇宙、自然、社会、生命所形成的一套世界观和方法论。哲学家叔本华认为,死亡是哲学和宗教的起源,是给予哲学灵感的守护神和它的美神。[2]

生死观就是人们对人类生命产生、存在、死亡、传承所持有的一套哲学信仰体系,灵魂与灵魂不灭观念是丧葬习俗延绵不绝的起源。灵魂不灭观念使人类建构了“视死如生”的彼岸世界。时间与空间是生死观的两大动态特性,存在个体生命不同时期的动态认知,也存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之间的信仰差异。中国人的生死观植根于原始信仰的深厚土壤,又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融合了儒、释、道及外来宗教,在现代化过程中培育了科学、理性思维,形成多元文化交融的信仰体系。

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原始宗教,是影响中国人生命哲学最深的思想体系,鲁迅先生说:“中国根柢全在道教。”[3]道家的生命观崇尚弊害、保身、全生,追求生命存在的恒久,苦心修炼达到仙人境界,以长生不死、现世快乐为宗旨,所以民间的丧礼中,有“驾鹤西游”、“乘鹤仙去”的挽幛,集中体现了道教“生命深根固柢,长生久视”*《老子》(五十九章)。的生死观念。

佛教自传入中国起就与道教、儒家思想融合,实现了本土化的信仰体系,佛教用人间的一套体系建构了佛教世界的等级秩序,即“天道”、“阿修罗道”、“人道”、“饿鬼道”、“畜牲道”、“地狱道”,根据人们在世间的修行结缘,死后进入对应的等级道。道教追求“成仙”,佛教追求“成佛”,无论“成仙”还是“成佛”,都表达对生命生生不息的愿望,生者总希望逝者成仙,进入理想的“佛界”,所以传统丧礼承载了生者对逝者圆满的愿望。

主导中国主流社会的儒家思想的生死观提倡“生命不朽”,我们经常在追悼会上听到“某某同志永垂不朽”,正是儒家生死观对后世的深远影响。那么儒家思想如何使生命“不朽”呢?儒家文化认为,个人生命只有“融于家国群体之中而得不朽的生命”。[4]个人的生命来自父母,是父母和祖先生命的延续,个人必须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孝敬、赡养父母,繁衍后代,敬祭祖先,光宗耀祖,在祖先的庇佑下生生不息。所以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章。,“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孟子·离娄上》。,“养老送终”,“隆丧厚葬”的伦理道德规范。一个人只有完成这些任务,才称得上圆满。这也正是封建王朝“家天下”治国思想经久不衰的智慧。

科学理性是现代文明的产物,把生死纳入生命科学体系,认为生死是生物体从诞生、发展到消亡的过程,是所有生命体发展的一般规律。建立在科学理性上的生死观,使人们更注重活在当下,厚养薄葬,逐渐摈弃附加在遗体上的枷锁,在这一理性观念的指导下,逐渐出现生态葬、遗体捐赠的丧葬行为。

丧葬哲学观,是人类对待生死的认识过程,是在漫长的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形成的,烙下了时代与文明的印迹,必将在不同历史时期影响着丧葬行为。丧葬行为成为探讨一个时代,一个民族,一个社会,一种文化独特的视角。

三、中国丧葬管理回顾

资料记载古人有“食人制度”[5],也就是人死了直接食用,后来人类对尸体的处理经历了弃尸、草藏、浅埋、墓葬等阶段。“丧”,意指死了的人,“葬”则为埋葬,埋葬死人的行为叫丧葬。丧葬方式有土葬、火葬、天葬、水葬、悬棺葬、崖葬、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葬。中国丧葬是一部厚葬与薄葬交织的发展史。[6]厚葬源于人类对死亡与灵魂不灭的观念,而薄葬源于厚葬带来的社会危害觉醒。丧葬礼仪的社会功能是所有统治者教化民众、凝聚民心的重要手段,但丧葬习俗受观念、文化、社会发育程度、政治环境、物质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同历史时期存在巨大差异,历史上对丧葬管理的方式也迥然不同。

(一)古代丧葬管理

古代对丧葬的管理源于何时,并没有具体考证,但早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就有了安顿死者的方式,出现了随葬物品,同一氏族共居一墓穴的考古遗址就反映丧葬的原始管理观念。到周朝已有了制度性的规范,《周礼》详细记载了先秦丧葬习俗与“礼制”社会对丧葬的制度性约束,成立了专门丧葬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往后的历代王朝虽有改动,但构架性的内容已经形成。汉朝以来,儒家“孝”、“礼”等级秩序主导着丧葬管理思想,隆丧厚葬之风贯穿整个封建王朝的始终。“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焉”*《论语·学而》。的丧葬管理是古代的主流。

古代丧葬管理分为官葬与民葬两条管理路径,官方丧葬按官职级别分为三等九流,国家礼典的形式对丧葬礼仪做了详细而系统规定,已形成“五服之制”、“诸臣之丧”的制度化管理,对丧葬活动规模、服饰、守孝等具体程序都做了详细规定。在民间则通过儒家礼制与推崇孝道,约束臣民按时安葬死者,通过各种律令等法律及行政法规,加强对丧葬事务的管理与引导,把丧葬行为纳入王朝国家政府的控制之中。

古代丧葬管理的目的是教化臣民,核心思想是以“孝”为本,以“礼”治国。丧葬管理融入了王朝统治的国家意识形态,丧礼的重要作用是以礼治国,礼教安帮,教化后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孔子这一主张,并不是对死后世界的肯定与信仰,而是通过丧礼来体现孝道,强化孝道理论的社会作用。在古代,真正的孝子会受到社会的巨大尊敬,汉代建立的举孝廉制度,直接从孝行卓著的人物中选拔官员。“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义毕,圣人之道备矣。”*荀子《礼论篇》。丧葬的礼仪完全彻底的把这个“孝”给体现出来了。死者的孩子叫“孝子”,丧服叫“孝服”,穿上丧服叫“戴孝”。死者葬毕,其子还要守孝三年,其间有诸多禁忌使孝子不能心有旁骛。倡导孝道,以孝道敦厚人心,强化代际联系,进而促进社会治理,这就是中国传统丧礼文化的核心。

(二)近代丧葬管理

近代社会是一个动荡的年代,经历了封建王朝、军阀割据势力、外国政权、国民党统治与共产党政权对峙的时期,这个时期社会满目疮痍,各种思想混杂涌入。近代丧葬管理一方面延续了传统丧葬制度,另一方面伴随西方思想传入,在丧葬观念、丧葬礼仪,丧葬方式上发生了较大变化。火葬、追悼会、公墓的强势进入给传统丧葬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出现了外国人与中国政府并存的两套管理系统。为了迎合社会需求,由工部局卫生处负责,于1866年2月在上海租界内设置了丧葬管理机构,但主要侧重卫生管理,丧葬管理隶属于卫生局,对公墓的管理已形成制度化,受西方思想影响,殡仪馆、火葬场、公墓、追悼会在全国兴起。

20世纪40年代是中国殡葬管理发生深刻变迁的重要转折点,1944年毛泽东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发表了共产党员所持的人生观、价值观、生死观演讲,开启了我国殡葬礼仪改革制度化的先锋。传统中国丧葬礼仪以宣扬“孝”、“礼”为核心,而追悼会以个人的政治评价为核心,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变革。

近代丧葬管理受“西学东渐”、“五四”学潮影响,对束缚中国千年的封建传统文化大肆发起进攻,特别繁琐的传统丧葬文化更是被标上封建迷信的标签,首当其冲要革除,简丧薄葬,简化繁琐的丧葬礼仪过程,节约人力、财力、物力代表了近代殡葬管理的核心思想,在国民党时期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移风易俗”运动。但在民间,丧葬管理的主流依然是儒家传统主导下的传统文化根基,只是在局部地区,部分阶层出现了分化,对广大民间群体来说,土葬、隆丧厚葬还是当时的主流。

(三)现代丧葬管理

现代丧葬管理也称为殡葬管理,现由民政部专设社会事务司负责殡葬管理工作,已经形成了从中央到个体行为人的一套完整管理体制。即,国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殡葬管理处——省、直辖市、自治区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殡葬管理处——市、自治州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殡葬管理处——县级市、自治县、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局殡葬管理——乡镇社会事务科殡葬管理——村委会殡葬管理负责人——村民小组殡葬管理联络员——个体丧葬行为人。

现代丧葬管理承载着时代发展的需求,注重科学性、人文性、民生性,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尊重所有人的生命和人格,形成制度化的管理规范。现代丧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管理内容涉及:(1)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方面;(2)遗体处理和丧事活动;(3)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管理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地方法规条例的配套出台越来越精细,诸如,墓地空间的大小,丧葬活动的规模都有了制度化详规与惩罚依据,依法加强现代丧葬管理是新时期的重要发展方向。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殡葬改革取得不小的成绩,在全国基本实现了保基本、广覆盖的惠民殡葬保障机制,以生态环境为核心的科技殡葬取得突破性进展,绿色殡葬观念深入民心,殡葬专业人员日益壮大,殡葬服务体系逐渐完善。

四、中国丧葬管理的思考

前面回顾了中国丧葬管理的发展历程,其中,隆丧厚葬与简丧薄葬的对立贯穿整个历史发展,但隆丧厚葬是发展的主流,其主要原因是国人所持的传统生死观,原始宗教信仰,儒家思想的教化与影响。丧葬礼仪与活动是传统丧葬管理的主要内容,丧葬伦理文化对社会的整合功能是管理的核心。而现代丧葬管理一直努力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引导国民简丧薄葬,厚养薄葬,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千百年以来,无数有识之士孜孜以求的简丧薄葬的愿望,在现代丧葬管理的强势推动下,渐进实现。如传统丧葬观念、礼仪、活动、方式都发生了变迁,火葬有望在近期取代土葬成为丧葬的主流,生态葬、网葬与祭祀礼仪、遗体捐赠等方式将成为未来遗体处理的新趋势。

传统的丧葬管理以服务王朝统治、教化民众为宗旨,而现代丧葬管理,把全人类共同面临的生存环境放在首位,以生者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教化国民的宗旨。在科学日趋进步,人口、环境、资源承载力越来越大的形势下,现代人的生死观朝着理性方向发展,为殡葬改革提供了强大动力。但,生死观念是一种哲学,一份信仰,一旦形成不会立刻消失,需经过新生代与次生代的周期循环,缓慢更替,所以现代丧葬管理也需多头进行,注重代际之间的差异化政策,尽量实现丧葬管理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居于现代丧葬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中国传统丧葬伦理,提出以下思考。

(一)代际差异化丧葬管理

地域与民族文化的差异化已经列入《殡葬管理条例》,得到有效实施,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秩序。但生死属于观念范围上的信仰,具有稳固性,要充分考虑高龄老年人的承受能力。2014年5月安徽安庆强行推行殡葬改革,规定于2014年6月1日零时起全面实施火化,因无法接受火葬,引起多名高龄老年人选择在6月1日到来之前自尽身亡。这给我们的管理敲响了谨慎的警钟。“一刀切”,“火葬时间表”,“急冒、强行”措施是否适合所有民众?殡葬管理具有特殊性,涉及到观念、思想、伦理、逝者与生者。生死观需要代际之间循环更替,不可能一蹴而就,靠行政手段强制推行会产生物极必反的效应,不利于社会稳定,也挑战着执行者的道德底线。所以,火葬的代际差异化政策、年龄过渡时间表,提到了殡葬管理的前沿,不得不引起我们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前出生的老年人,现今都在65周岁以上,他们受传统丧葬文化影响较深,观念转变困难,是否以这一年龄为底线,实行代际差异化政策倾向,还需进一步研究。但让一位年近百岁的高龄老人走上自杀的道路,会引起亲属、群体与社会的强烈反应,这不仅仅是个人问题,更是值得社会反思的问题。先让一部分人入土为安,后续的改革才能可持续进行。

(二)丧葬管理体系的“解构”与“重构”

现代丧葬管理体系解构了传统社会结构培育出来的“孝”、“礼”、“忠”、“节”、“义”等传统丧葬思想体系,它是历代王朝管理国家的重要制度设置,也是形塑国民性的肥沃土壤,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命脉,主要靠乡规民约、习俗来约束。现代丧葬管理倡导节约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健康文明礼俗、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丧葬理念,教化理性的现代生死观,打破了儒家“家天下”思想、“差序格局”下的等级体制,把丧葬管理上升到全人类同呼吸、共命运的高度,并渗透了国家的意志,通过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现代殡葬管理的跨越式发展与传统中国文化的生死观出现了裂痕,也就是建立在传统文化基础上的“生死观”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与殡葬管理的现实需要。当我们在解构传统丧葬习俗时,同时也解构了根植于丧葬习俗上的一整套文化体系,旧的习俗被打破,新的文化尚待建构,处于转型期的过渡管理显得更为困难。现代殡葬管理还肩负着重建现代殡葬文化体系的重任。

(三)个人、群体、社会、国家管理维度

人们举行的所有繁琐丧葬礼仪活动,都不是为死者,而是为生者做的。丧葬是一种特殊的生命传承活动,关系到个人、群体、社会及国家之间的互动关系。

针对个人来说,丧葬活动是满足个人生死观,也有生者对逝者表达情感的一种精神寄托而付诸实施的一种行为,丧葬是个人面临社会化不可跨越的阶段。针对群体来说,丧葬活动是生命观形成的一种群体认同,是初级群体与次级群体角色扮演的集体表达,亲疏关系是角色表达的边界。针对社会来说,丧葬活动是生命观在社会上沉淀下来的一种礼俗文化,除了丧葬活动本身的意义,丧葬行为的阶层认同与社会功能是最重要的价值。针对国家来说,丧葬活动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国家对社会的一种公共管理事务,是对所辖子民的一项责任,是实现社会控制的重要形式之一。

丧葬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要把个体、群体、社会与国家的维度纳入管理体系,而目前,我国的殡葬管理法规、条例、惠民政策,及实际操作方式都围绕“火化”方面的硬件设施展开,以国家层面为中心,人文方面的关注薄弱,尤其分类到个体、群体、社会方面的人文管理很滞后,这种管理倾向无疑会带来治标不治本的后遗症,导致缓慢、“回潮”的殡葬改革现象。

从个体、群体、社会、国家四位一体的丧葬管理维度来看,最重要的途径要加大生死观的国民教育,从丧葬哲学思想与文化根基的层面才能真正撼动传统丧葬陋习与观念,真正推动诸如殡葬设施城区规划、公墓使用年限、殡葬立法等现存管理困境。从长远来看,完整而持续的国民教育体系无疑是最好的讲台,从学校基础教育抓起,培养富有科学、理性、绿色生命观的新国民,从短期来看,对国民的宣传教育,丧葬惠民政策,心理关怀,死亡体验,也不失为一种良好的教化方式。

(四)传统丧葬伦理道德的现代意义

传统丧葬伦理道德承载着厚重的文化底蕴,包含了儒家“仁”、“义”、“礼”、“智”、“信”、“忠”、“孝”、“廉”、“耻”的治国思想,“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家国同构的“血缘”基础。通过丧礼强化人伦关系,灌输道德意识,凝聚亲属、家族、社会力量。葬礼与社会关系的维系,伦理道德的约束,社会秩序的建构,葬礼活动中的邻里帮扶,使社会保持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这是中国传统社会行之有效的治世之方。葬礼是儒家思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最好的国民教材,是治理国家的制度设置。墓碑、墓志铭、祠堂、宗庙、舞蹈、戏曲、绘画、雕刻对于保持中国传统文化的连续性做出了重大贡献。

传统丧葬自近代以来遭受持续的“移风易俗”变革,在“五四”运动、“文化大革命”时期达到巅峰,由传统文化培植起来的一系列内化价值观遭受严峻挑战。丧葬文化缺失是整个传统文化缺失的一部分。[7]古有“父母在,不远行”,“养不教,父之过”的道德约束,今天出现遗弃老人、孩子等不负责任的亲情伦理行为,老人摔倒到底该不该扶的荒谬之争,假冒伪劣产品陷入道德失控的约束,不能不说是传统文化丢失的遗憾。

传统丧葬习俗为中国传统文化留下了珍贵的遗产,而殡葬改革犹如箭在弦上,到了不得不发的地步,但如何把传统丧葬伦理道德与现代殡葬管理相融合,重构适合现代文明的殡葬文化,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也必将引起管理者的足够重视。

(五)实现公序良俗的现代丧葬管理

公序良俗指丧葬管理主体不可滥用职权,不可做危害国家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家庭伦理、人权和尊严的行为,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风尚。丧葬管理虽然取得了良好的进展,但在国民生死观教化、建构现代丧葬文化体系、丧葬立法方面还存在很多缺失,导致社会上的丧葬之风不容乐观。从《丧葬管理条例》可以看出,现代丧葬管理的内容过度注重设施、活动、遗体处理等物质具象层面的管理,文化习俗、观念、心理方面的疏导管理欠缺。虽然国家大力推进丧葬习俗改革,但违背国家意志的行为频频发生,甚至出现群体性挑衅事件。社会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讲究排场、铺张浪费的丧葬活动。中纪委定期向社会公布的“四风”问题里,很大一部分属于这一类违规行为。而笔者在云南调研发现,隆丧厚葬之风在农村仍然盛行。如,云南滇中J镇,政府出台了一项政策,2015年3月1日以后,所有农村全部实行火葬,骨灰盒、公墓的丧葬管理,而很多村民在此之前兴起了二次迁葬,立空坟、安碑等热潮。2014年10月,红河一位普通哈尼族老人的葬礼花销了72 220元,相当于该家庭5年的纯收入。诸如这样的葬礼习俗不但没有消减,反而助涨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局势。另外,以获利为目的的殡葬服务市场没有得到有效规范,强制性“一条龙”服务,乱收费、高收费、墓地使用年限等因素严重影响了殡葬改革。民间把“墓奴”与“房奴”相提并论,“死”成为一个家庭仅次于买房的高额消费。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大事,也是社会“民生”关注的焦点,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健全,生、老、病都在国家层面上出台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唯独“死”没有完善的具体制度。《殡葬管理条例》自1997年颁布实施以来,已有18年的历史,规模小、层次低、内容单一且陈旧,可操作性不强,与现实产生了脱节。随着社会经济的突飞猛进,殡葬管理所面临的情况越来越复杂,《殡葬管理条例》没有得到新的修正,国家层面的殡葬立法未能产生,现实对“死”的管理与传统文化对“死”的理念未能平衡。这两方面的缺失需要现代殡葬管理在深度与精度上下功夫。以“法治”为保障,以“道德”为依托,实现公序良俗的现代丧葬管理是全社会共同的愿望。

参考文献

[1][德]韦伯.康乐,简惠美译.宗教社会学[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4.

[2][德]叔本华.陈晓南译.爱与生的苦恼[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86:149.

[3]鲁迅.致许寿裳[M]//鲁迅全集(第11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353.

[4]郭于华.死的困扰与生的执著[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72.

[5]郑麒来.中国古代的食人制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53.

[6]陈文华.丧葬史[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7:15.

[7]王夫子.中国传统丧葬文化的传承和重建[M]//中国殡葬事业发展报告(2012-2013).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232-246.

(编辑:程俐萍)

Retrospect on Chinese funeral management

Li Shuyan

(InstituteofKunmimgScientificDevelopment,KunmingUniversity,Kunming650214,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d the changes of funeral management and the culture of death which embedded in the social struc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ime and space,view of life and social function.Based on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it explored approaches to Chinese funeral management from the aspects of individual, group, society and state.It also put forward the different management between the intergeneration, deconstru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the modern significance of the traditional funeral, and the path of public order and good customs.

Key words:Funeral management;Philosophical view on funeral; View of life; Public order and good customs

中图分类号:D63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16X(2016)05-0358-06

基金项目: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3 CSH014);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云南社会边疆古生态环境”研究成果(2015);昆明学院《云南特色工艺品纹样与造型科研创新团队》项目(2015CXTD05)

作者简介:李树燕(1975-),女(汉),云南江川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发展社会学方面的研究。

收稿日期:201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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