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大学生群体“把关人”意识淡薄与媒介素养缺失的研究
2015-05-30王继文周乃东马明杰
王继文 周乃东 马明杰
[摘 要]新媒体时代,“把关人”角色下移,青年大学生作为一个接受高等教育、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养的社会群体,在当代网络舆情的发布、接收和传播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俨然成为网络舆情环境下的活跃主体。本文通过探讨大学生在舆情传播过程中的特殊性,分析大学生媒介素养与当代舆情传播的关系。
[关键词]舆情传播;大学生媒介素养;新媒体;把关人;表达诉求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9.068
当代大学生个性张扬,充满活力、热情与正义感,然感性有余而理性不足。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但是,在新媒体时代,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舆情仍显捉襟见肘,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普遍性的信息免疫力的缺失。
当代大学生有着强烈的表达诉求,这也是新媒体时代舆情传播对公众高参与度的客观要求,作为大学生中的普通一员,这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大学生自主参与社会的主人翁意识的觉醒以及由象牙塔内的学习者向社会舆情制造、传播主体角色的转化。相当比例的大学生渴望被赋予平等、自由的发言权,同时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愿意虚心接受外界的教育帮助,努力成长为理性、负责任的舆情发布者和传播者,承担起以自身舆情圈为信息来源的“把关人”的角色,为构建和谐、健康、理性的舆情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本篇文章将努力探究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群体作为信息“把关人”存在的不足,并分析成因,希望为提高当代大学生媒介素养,帮助新媒体时代下的大学生成长为独立、负责任的舆情“把关人”提出合理化建议。
1 “把关人”理论在舆情传播中的发展
“把关人”理论最早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在其所著《群体生活的渠道》提出。之后,美国学者怀特将这一概念引入新闻领域,提出新闻传播的“把关”过程模式,指出新闻媒介的报道活动并非单纯的“有闻必录”,还包括对各种新闻素材取舍和加工,这样新闻媒介就起到了一个无形的“关口”作用。
新媒体时代,借助有线、无线网络和各种便携式上网设备,每个人都能即时、便捷、低成本接入互联网,利用各种网络工具对社会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以个人为责任主体发布和传播信息。参考中国互联网协会对WEB2.0时代的定义:“WEB2.0是互联网的一次理念和思想体系的升级换代,由原来的自上而下的由少数资源控制者集中控制主导的互联网体系转变为自下而上的由广大用户集体智慧和力量主导的互联网体系。”晋晓兵[1]在《网络时代的新闻把关——兼议博客、播客对“把关人”理论的冲击》中也提到:“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媒介中‘把关人的角色和地位”。与此相对应,当前信息发布主体变得更加大众化,“把关人”的作用也在逐渐弱化。
专业的新闻媒体(电视、广播电台、报刊等)承担着重要的“把关人”角色,发布的内容(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往往都要经过层层审核、校对。但不可否认,新媒体对传统的把关人角色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传统新闻媒体把控话语权、单向的传播模式与大众自我表达意识的觉醒产生了冲突,加速了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和“把关人”角色的下移。例如,微信、微博、博客、贴吧、BBS、QQ空间等,每个人在其中都可以自由发言,拥有自己的信息受众,个人逐渐对其所发布的信息承担起“把关人”角色和责任。
当前一个显著问题是,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与网民媒介素养的滞后相矛盾。新媒体技术尤其是自媒体技术的发展,使得“把关人”角色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由传统的电视、报纸等专业新闻记者、编辑等逐渐扩展到普通网民。人人都成为信息发布、传播、接收的“把關”主体。但事实上,这一角色的下移并未与大众媒介素养提升得亦步亦趋,大众媒介素养仍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
2 大学生视角下的舆情传播
2.1 新媒体的冲击
新媒体出现后,凭借其自身优越性,受到大众追捧,对传统媒体的绝对主导地位形成了实质性冲击。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点。
首先,新媒体环境下,曾经作为单纯信息接受者的个体掌握了话语权,表达诉求得到满足。在传统媒体模式下的传播过程中,专业的新闻媒体把控话语“霸权”,承担专职“把关人”角色。而进入新媒体时代,公众被赋予更大的参与权,任何个体都可以通过合理途径获取信息,以个体名义发布信息,既是受众,又是发布者、传播者。其次,“去中心化”是新媒体的显著性特征。新媒体带有明显的大众化、平民化特征,强调个体表达权力的平等与自由,个体承担起独立自主的“把关人”角色。再次,与传统媒体相比,新媒体具有时效性强,更新速度快,互动性强等优势。新媒体以网络为传输介质,以智能上网设备为信息载体,只要手持一部能够联网的手机,一切信息尽在掌握,真正降低了信息获取成本,提升了信息接触度。
2.2 网络媒体带来的问题
2.2.1 参与主体参差不齐
网络媒体是一个开放性平台,对于参与者可谓是低门槛,“宽进宽出”,这就意味着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14年7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9%,网民学历结构组成的一个显著趋势是“继续向低学历人群扩散”。[2]其次,网络的匿名性加剧了网络言论的过度自由化,事实与谣言共存,真理与谬论同在,他人评论的主观倾向性干扰等等,无不考验着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受众的辨识能力和思维能力。
2.2.2 理性思考缺位
网络时代信息大爆炸,标题新闻的快餐式传播以及生活节奏的加快,导致理性思考的缺位。大多数受众对于舆情信息的了解往往仅限于只言片语,缺乏背景,甚至是信息的确切来源。众所周知,标题乃文章题眼,有“画龙点睛”之功效,好的文章标题对于受众的阅读甚至可以起到决定性作用。按照阅读习惯,标题是文章的第一部分,标题的精炼性降低了读者的阅读成本,完整地阅读标题轻而易举,而文章内容则占用较大篇幅,这就不可避免的导致了普通读者以“标题取内容”的阅读惯性。“网络新闻编辑应该提高标题的生动性、准确性,并且标题能恰当体现内容的重要程度,也就是重要新闻标题浓墨重彩,而一般新闻标题则适当轻描淡写,不要喧宾夺主。”[3]然而当前,出于增加点击率的需要,存在诸多媒体断章取义,在标题上做到了“浓墨重彩”博得了受众眼球,然而实质内容却相去甚远,丧失了专业新闻应有的严谨。随便打开一个新闻门户网站,除了重点时事新闻仍旧固守较为规范、审慎的规则,其他类信息利用图片、夸张的标题等各种方法充斥版面。
另一方面,即使作为成熟“把关人”的传统新闻记者,其职业规范也并未形成完善体系。2009年11月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对于新闻记者的新闻导向、职业操守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范,然而,具体到新媒体环境下的制度安排并不完备,尚存在诸多空白。
网络信息的海量性传播加之传统媒体的失范,往往会导致信息缺乏背景或者失实,作为传统媒体受众的大学生群体由客观上的缺乏足够时间思考,逐渐演化为习惯性的“囫囵吞枣”式信息接收,大脑完全成为了庞杂信息接收的“垃圾桶”。
2.3 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
对于大学生媒介素养的探讨,可以从自然人、社会人、“大学生”特定身份符号这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2.3.1 自然人层面——大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人的成长过程可以分为婴幼儿期、儿童期、青年期、壮年期、中老年期。大学生正处于青年阶段,生理和心理的转型时期,在这个特定的人生阶段往往具备特定的社会知觉与认知。[4]年龄尚轻、阅历少,感性有余然理性不足,充满正义感与冒险精神,囿于社会经验,缺乏对复杂信息的甄别和处理能力,往往凭借主观判断,或者受主流舆论导向的影响,出现一边倒的情况,群体性特征和从众心理明显。其次,当代大学生是当代青年期人群中具有思维活跃、知识丰富、情感丰沛、积极上进等特点的高度同质性的群体,其社会知觉与认知又区别于其他青年群体的特征。再者,大学生群体地域范围、思维和言论表达空间的集聚性,使得发布的信息很容易在短时间内产生群体共鸣,并呈几何级次传播速度传播。
2.3.2 社会人层面
大学生身在大学校园,一方面与校园外的社会存在一定的距离,另一方面又无可避免的与社会发生着联系,或者说处于大社会与校园小社会的交叉地带。“两耳不闻窗外事”在网络媒体时代已显得不切实际,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大学生对参与社会有着强烈的愿望,对“家事国事天下事”也有着更高的关注。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社交的需要属于第三层次的需要,属于一种较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人人都渴望与他人交流,积极融入周围环境,建立和谐社会关系。大学生是社会中最富有激情与活力的群体,参与社会的积极性高涨,表达诉求十分强烈,渴望获得关注,渴望拥有自己独立、自由的发言权。
参考微博用户的发言动机的相关统计,网民的表达动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获取信息的需要。包括各种时事新闻、娱乐新闻、明星八卦、知识性信息、亲朋好友的近况等。(2)传播信息的需要。包括表述自己的想法、观点态度,传播自己的情感,传播自己认为有价值的知识信息,讲述看到的发生在自己周围的事情。(3)互动交流的需要。包括与亲朋好友、粉丝、偶像通过评论留言、私信进行互动交流,联络感情。(4)消遣时光的需要。[5]表达动机本身是一个客观存在,无所谓或好或坏。然而对于大学生而言,其信息获取的在很大程度上缺乏直观性、亲历性,由此所做出的判断与选择有时会出现片面性和情绪化。某些个人出于不正当目的,利用网络媒介发表不负责言论的现象并不少见。2014年4月,沈阳某高校大二学生孙某因发布恐怖谣言,受到治安处罚;10月,福州一大学生散布网络谣言遭行政处罚,出发点仅是提升“关注度”。
2.3.3 “大学生”特定身份在舆情传播中的特征
大学生在网络媒体时代扮演的角色主要有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受众三个角色,以下将从信息制造发布、接触接收、二次传播三个层面分析大学生舆情传播的特征。
信息制造发布即时性。有线、无线互联网络和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智能上网设备的普及,校园较低廉的网络接入成本,再加上自媒体客户端,大学生信息的发布几乎只是食指的几下点击而已。以大学生发布身边事件为例,“事件的发生—信息捕捉—文字编辑—网络发布”,如果不考虑文字数量长短,前后一般不会超过三分钟。而且,因为是以个人名义的信息发布,信息内容往往包含很多带有感情色彩的词语,具有明显的主观倾向性。同时,由于个人发布的信息缺乏事件发生的背景与事实性证据,对信息受众的判断也带来一定难度。相比而言,传统的新闻往往要经历“新闻线索提供—线索核实—现场调查采访—图片资料搜集—编辑人员成稿—校稿审稿—新闻发布”等一系列程序,每个程序都可找到具体的责任人,最终成果往往会是一篇较为完整的新闻报道,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信息来源、信息内容的真实性与客观性,但新闻时效性则会受到一定影响,尤其是网络媒体高更新率的冲击。而正是这种对于网络的依赖,使得大学生的社会信息获取在很大程度上缺乏直观性、亲历性,由此所做出的判断与选择有时可能会出现片面性和情绪化。
信息接收快餐式。大学生信息接收的渠道主要有: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调查发现,当前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最主要的信息来源。互联网信息具有信息海量性、共享性、及时性、互动性等特点,信息的庞杂也给大学生获取目标信息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以百度搜索引擎为例,单输入“舆情”两个字的关键词就可以搜到约5000万条相关信息。信息的海量性与更新速度的快速性使得大学生在接受信息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超负荷。一个客观事实是,社交媒体在大学生信息交流中扮演者十分重要的角色,如论坛、贴吧、微博,社交媒体发布主体多为大学生,主体的同质性、大众化,信息更容易在短时间内被接受,一些舆论领袖的“权威”话语优势会起到引领舆论的作用。
大学生专业背景的不同导致对相同舆情信息处理方式的不同。参照研招网对于高等教育阶段学科分类,高等教育阶段设置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门类。在我们的调查研究中发现,不同门类大学生对于我们选定的舆情信息的知晓度及参与度相差不大,但是在评论倾向上却显现出较大的差异。问卷中,我们以开放式的问答设定了数则舆情信息,要求被调查者给出评论,结果经过整理列示如表1所示。
由此可见,不同的专业背景导致大学生对相同舆情的不同态度,或者说是媒介素养的差异。一般而言,每种学科都有其一以贯之的思維方式与学习方法,不同学科门类所经历的学习过程、学习思维存在着很大差异。“专业背景知识可直接用于判断信息的真实性,而不同专业思维方式的不同则影响了对信息的认知和判断过程。文科学生习惯于具象分析,感性思维;而理工科学生习惯于抽象的逻辑分析,理性思维。”[6]上例中,对于不同来源舆情的信任度,文科生要普遍高于理工科学生,原因可能是后者倾向于分析信息本身的逻辑性与真实性,“非黑即白”、“是非分明”,对于所接触到的不同来源的信息时刻保有一种审慎、求证的态度,坚信“眼见为真”,强调信息的充分性,倾向于进行实地核实。
二次传播的便捷性与低传播障碍。网络最突出的一个特征就是信息的共享性,新媒体环境下,诸多网站、社交平台为提升点击率和访问量,都着力提供便捷的信息分享渠道,供信息接收者评论、转发、分享,如QQ空间、微博、微信、人人等,信息的跨平台传播可以轻松实现。与此同时,大学生信息分享欲望更为强烈,做出是否进行二次传播的判断所经历的思维过程相对简单,缺乏对传播效果的合理预计。大学生群体具有高等学历,在其他社会群体之中向来享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和口碑,乐于分享新鲜事,因此经由大学生传播的信息往往被视为具有较高可信度。此外,大学生群体内部具有更高的同质性。“共通的意义空间,意味着传受双方必须对符号意义拥有共通的理解,否则传播过程本身就不能成立,或传而不通,或导致误解。”[7]相同的年龄阶段,相似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生活学习氛围等,具备更多的共同话题,容易达成共识,产生情感上的共鸣,其内部传播的障碍更小,传播速度更快。
3 提升大学生媒介素养的建议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媒介素养”内涵有多种界定,参考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定义:“媒介素养就是人们面对各种媒介信息时的应该具备的各种能力,包括选择能力、质疑能力、理解能力、评估能力、制作能力和创造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8]这里强调的更多是作为舆情参与主体为适应信息传播应该具备的能力。提升大学生媒介素养需要政府、学校、媒体、大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在此我们仅针对大学生特点提出一些针对性建议。
3.1 提高网络法制观念和道德素质
从当前大学生利用网络媒体的现状来看,部分大学生将网络视为一个虚拟社区,“法外之地”,可以不受限制,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法外之地。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曾说“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意即绝对的、不受法律约束的自由在任何国家、领域都是不存在的,因此,在信息发布时“把关人”的法律素质显得尤为重要,这将直接导致如若涉及法律问题,信息发布者将面临法律的追责。因此自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是负责任的网络参与主体的第一要务。大学生应该强化网络环境下的法律意识,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传播反动、虚假、不健康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大学生对待网络舆情的道德意识不强,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功利主义、投机取巧等不良倾向,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必不可少。首先,大学生应自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意识,尊重事实、保持客观和理性。价值观对于行为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价值观的不同必然会导致思想认识和行为方式的差异。其次,传统道德规范在网络环境下同样适用,守住道德底线,文明上网,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审慎对待所发表的言论,树立责任意识。应正视,网络媒体与现实生活一样,都涉及道德问题,网络的匿名性不能为不道德行为开脱。
3.2 提高信息辨识、处理能力
网络媒体时代,信息的绝对数量庞大,干扰信息充斥其中,在信息共享性的背景下,不同受众可以获得无差异的信息,所以,对于信息的辨识、筛选和处理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识别信息真实性的能力。信息真实性包括来源的真实和内容的真实。首先,大学生应树立批判意识,不盲从盲信。按照信息获取的流程来分析,第一,要注意信息的传播渠道,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一般具有较高的可信度,网络媒体往往参差不齐。第二,要考虑发布主体的资质、身份等条件,实名与匿名、个体与组织的可信度存在差异。第三,“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信息内容是否有客观事实支撑,比如实地调查、第一手或第二手资料、图片、音视频等。第四,多方收集信息,佐证、比较。
理性分析、解读和评价的能力。信息外在表现形式是符号,深层次的则是这些符号所表达的内在含义。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可以做到对信息内涵的把握;通过解读,厘清思维结构,形成个体性认识;信息评价,是个体对信息的反馈,体现出个体的兴趣爱好、知识结构、信息素质、主观倾向等。三种能力的培养应以充分性信息为基础,配合以较为严谨的逻辑判断,忠于事实,不过度引申、以偏概全,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4 最新进展
官方媒体的积极应对与网络立法。政府作为官方发言人开始自觉参与舆情发布与传播,以开放心态倾听网络声音。2013年,以微博、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媒体更加广泛地参与到社会事件和各种社会活动之中,并且成功地转身为危机时刻的“扩音器”。政务微博尤其是政务微信数量继续增加。《2013年腾讯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发展报告》显示,截至2013年10月30日,腾讯政务微博达160068个,政务微信超3000个。同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转发500次判刑”司法解释,打击谣言的法律依据进一步充分。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高屋建瓴为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规划了蓝图”。[9]
媒体行业性规范与自律。2014年6月,第一个由60余家自媒体自发组成的“自媒体公约组织”在北京宣布成立,发布了《自媒体公约》宣言。宣言首次从自媒体立场对自媒体言论作出了明确规范。指出自媒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合法合规发布内容。“不应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自媒体应采取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其他用户的方式进行运营推广,不得采用诱骗、误导、利用程序BUG等方式吸引用户关注、影响他人使用体验。”[10]
舆情监测体系的建立。各种舆情网站与专栏,如中国舆情网、新华网舆情在线、人民网舆情频道、中青在线舆情频道、天涯舆情等实时反馈平台的建立,将舆情摆上了一个更加透明、开放的平台。阳光下的舆情传播过程,相信可以更好地汇集大众的智慧,吸纳各方声音,以包容心态尊重不同见解,营造出一个尊重事实,独立理性思考的网络环境。
5 结 论
媒介素养的培育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事实上,新媒体时代媒介、舆情的快速发展与“把关人”角色下移的趋势相伴而生,存在的问题即大学生仍将自身定位于单纯的信息受众,我们所要做的是唤起当代大学生对于自身所处舆情环境的重新审视与理性思考,认清自身所承担的“把关人”角色,学会独立思考,以积极态度接受媒介素养教育,以自觉行动提升作为新媒体时代舆情把关主体的媒介素养,努力成长为独立、理性、负责任的新媒体时代舆情传播的合格受众和“把关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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