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贞观年间“以他官居宰相职”分析
2015-03-19王亚锦
王亚锦
唐贞观年间“以他官居宰相职”分析
王亚锦
摘要:唐代宰相制度是历朝历代中最为混乱的宰相制度,即所谓“唐世宰相,名尤不正”,而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在于贞观年间“以他官居宰相职”现象的盛行。鉴于唐太宗独特的用人观念,一些仁人贤士被其冠以“参预朝政”“参知政事”“参典机密”等名号,然后即可同宰相一样“共议国政”。
关键词:唐代;宰相制度;“以他官居宰相职”
王亚锦/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在读硕士(湖北武汉430072)。
一、何为“以他官居宰相职”
“以他官居宰相职”可追溯到汉代,“以他官参掌者无定员,……亦汉行垂相事之例也。”汉朝的“韩安国为御史大夫行垂相事。后汉书曰周泽行司徒事”。[1]至隋代,“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2]。不过,自汉至隋,以他官居宰相职的方式都不是主要的。就唐朝而言,唐初唐高祖时期也有以他官居宰相职的出现。武德元年(618)六月,因内史令窦威去世,便以“将作大匠袭陈国公窦抗本官兼纳言,黄门侍郎陈叔达判纳言”,武德二年(619)十月,又以“黄门侍郎凉州总管杨恭仁遥领纳言”。[3]武德年间这种以他官兼、判、遥领三省长官,临时充任宰相之事,实际上是唐代以他官知政事的萌芽,但此时仍然主要以三省长官居宰相之职。到了唐太宗时期,“以他官居宰相职”才开始盛行并发展成为宰相制度的主要形式。顾名思义,“以他官居宰相职”,即“假以他名”为宰相者的本职并非三省长官之一,而是被皇帝“假以他名”之后成为与宰相地位同等的官员。
对于“以他官居宰相职”这种现象,学术界有不同的说法。学者任仕英称之为“宰相加衔”,其“乃是于正官宰相之外另以其他衔名委以相职,成为宰相群体中成员。”[4]学者王吉林称之为“加衔宰相”——“如此宰相可划分为两类,其一为三省长官,其本职即为宰相;另一类其本职并非宰相,由君主临时加衔而成为宰相。如将唐代初年的宰相视为政务委员,则三省长官为当然委员,加衔宰相则为君主之指派委员。”[5]而学者陈仲安、王素则称之为“宰相制度的使职化”,“以他官居宰相职,这种所谓的宰相,其本身并无品秩,品秩一仍原官之旧。以上‘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等等,都是本身并无品秩的宰相职。对照使职差遣制的特点,他们性质都只是一种差遣”[6]。
当然,上述这些说法所指涉的都是同样的现象,即除中书令、门下侍中和尚书左右仆射①居宰相之职外,其他官员如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等只要被皇帝加上“参预朝政”“参知政事”“平章事”“同三品”等等名号,该官员即可获取与三省长官同等的地位成为宰相而“共议国政”。据统计,在整个贞观年间(公元627—649),先后曾任宰相的共计28人,其中大多数都有“以他官居宰相职”的经历,可见其普遍性。对此,后面将会作更为具体的介绍。
二、“以他官居宰相职”的不同情况
(一)资格较浅,但职位重要,关涉国计民生
也就是说,当某人所居职务极为重要,则给他加以“参预朝政”等名,使其能“居宰相职”。最明显之例,为尚书省吏部、兵部二尚书,如杜淹、侯君集二人。贞观年间,首开“以他官居宰相职”者,即为杜淹。杜淹在太宗即位后被拜为御史大夫,贞观元年(627)九月,太宗以“御史大夫、检校吏部尚书、参预朝政、安吉郡公杜淹署位”[7],自此,杜淹可与三省长官共议朝政。侯君集是唐朝名将,贞观四年(630)“十一月壬戌(初一),右卫大将军侯君集为兵部尚书,参议朝政”[8],亦变成事实上的宰相。
(二)才智卓越,且有胆识和谋略,于君主治理国家有利
贞观年间的少数官员因深受太宗器重而被允许预议国政,以“参知政事”等名“以他官居宰相职”,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魏征。魏征曾投靠过瓦岗起义军,也曾侍奉过太子建成,但太宗并未因此而轻慢他。相反,对于直言敢谏的魏征,太宗不仅十分赏识他的学识才干和政治经验,还经常召见他以共同讨论治国施政的得失。正是仰仗着太宗的信任,贞观三年(629)二月,尚书“右丞魏征守秘书监,参预朝政”[9],从而得以成为贞观名相之一。
(三)元老重臣,功勋素著,名望素高
给一些老资格的功臣元勋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得以继续参与宰相事务。如贞观八年(634),64岁的李靖以足疾请求提前退休,太宗诏其“三两日一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10]。所谓平章政事,就是共议军国政事之意。又如贞观十七年(643),太宗初立晋王治为皇太子,诏以元老萧瑀为太子太保,李勣为特进、太子詹事“并同中书门下三品”。
(四)中书省职官为“专典机密”而假以他名“居宰相职”
中书省本为君主之秘书机构、机密之司,故中书省之副手参议朝政必假以他名,而曰“典机密”或“参知机务”之类。中书专典机密,不始于唐,隋代已有之,隋炀帝时虞世基,就曾“专典机密,与纳言苏威、右翊卫大将军宇文述,黄门侍郎、御史大夫裴蕴等参掌朝政”[11]。唐太宗统治时期也沿用了此种做法,如贞观十六年和二十二年,中书侍郎岑文本和崔仁师被分别授予“专知机密”和“参知机务”,这意味着他们参议的朝政主要与机密事务有关。
三、“以他官居宰相职”产生的原因
(一)人治因素:君主用人需要及其加强政局控制的欲望
学者王吉林说:“加衔而为宰相,虽有若干轨迹可供研究,但帝王主观因素,方是决定原因。”[12]唐太宗即位以后,政治形势错综复杂,他需要将参与玄武门之变的核心分子安排在自己身边以巩固统治地位,因此他将自己的亲信房玄龄、长孙无忌、杜如晦等人授以三省长官,掌管要职。此外,唐太宗之所以被后人称为最有作为的皇帝之一,很大程度上在于他独特的用人观念——逢贤必用,虚心纳谏。政治制度本身往往是相沿成习、一步步发展的,一个有为的时代,它的掌权者往往认为前代留下来的制度是不够用的,为了加强对政局的控制,就要进行制度革新。
(二)制度因素:唐代宰相的性质及“共议国政”的需要
1.唐代沿袭隋朝的“群相制”,相权受到限制君权得以增长。在秦汉“独相制”时代,宰相作为君主的幕僚长,代君主负行政上的成败责任。宰相位尊而权重,因此有“宰相之职,无所不统”之说。而在“群相制”时代,宰相成为君主的幕僚群,君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首长。宰相发展为群体,事权被三个以上的机关分割,宰相的权力受到很大的限制,君主的权力从而得到增长。学者周良霄认为,“差遣是皇帝在制度外的特派。唐太宗时,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杜淹以吏部尚书参预朝政,行使宰相职权,实际上便是差遣。……可见当时皇权的发展,实已达到破坏政制常规的程度”。[13]
2.唐代宰相的职责是“共议国政”,即共同商讨国家大事。前面引文言“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在秦汉时期,丞相是全国第一位高官,府中也有百官朝会殿,皇帝要与丞相议论国家大事,还要亲临其殿。丞相独掌全国行政事务,职掌全国官吏的考核和任免大权,君主只有更换丞相的权力而不可能把他人置于丞相之列。至唐代,相权已演变为群相“议政”之职,宰相的讨论供君主抉择。宰相议政如同一个委员会,没有主任委员,只是各抒己见,因此君主自可随时加入他所中意人选,以达成集思广益的目的,提高宰相群体的效能。
(三)内在因素: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
1.削弱相权,强化皇权。学者余英时说:“二千多年以宰相为核心的中枢机构演变史,就是君权相权摩擦的历史。”[14]在君主专制政体下,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其权力的排他性、独占性可见一斑;宰相则因皇帝的统治需要产生,为皇帝的股肱之臣,作为最高的行政长官,统领百官,辅佐皇帝治理国政,在中央职事官中对皇权的制约与威胁最大,因此,宰相职位固有的制约皇权、束缚皇权的性质必然决定了它不断被打压的现实。唐代的宰相并不是一人,而是多人集体执政,共同对皇帝负责,即所谓的“多相制”或“群相制”。这与秦汉时期的“独相制”是不同的。“多相制”下的宰相共同执政可达到分权制衡的效果,使宰相相互牵制,从而强化皇权。学者薛贻康曾分析道:“唐朝为什么普遍实行以他官行宰相职而假以他名的宰相制度?其主要原因是防止三省长官权重无法控制。”[15]
2.增强制度灵活性,满足君主的支配愿望。专制主义国家的建立需要强大统一的社会资源作支撑,而且资源流动性越强,可控性就越高,越便于君主对社会资源进行自由支配以达到专制统治的目的。如秦帝国建立后废除原有的分封制创立郡县制,产生从中央到基层逐层控制的链条,社会资源统一掌握在皇帝手中,便于皇帝统一支配。诸侯不再牵制皇权,皇帝可以随时调动或撤换某一官员而不受他人约束。我们不妨把唐代的宰相群制度类比为国家的社会资源,该制度越灵活,随意性越强,人治因素便越高,越容易被君主控制。“以他官居宰相职”现象的盛行直接破坏了三省长官同为宰相的制度完整性,自此宰臣集团成分发生重大变化,君主可因时因地增加或减少宰臣成员,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君主的支配愿望。
3.削弱组织的严密性,降低其对抗君主的风险。以宰相为首的官僚组织既是皇帝实行专制统治的必要工具,同时又对皇帝的专制统治造成一定的威胁。专制国家是典型的“强国弱民”,君主千方百计想对社会成员进行孤立、分散,惧怕任何组织的严密性、凝聚力来挑战他的个人权威。托克维尔曾指出,专制政府之所以在世界上长期存在,“恰恰是因为在那些社会里,人民彼此孤立,没有任何联系”[16],当代著名政治学者汉娜·阿伦特对纳粹政权的分析同样适用于君主专制:“暴政体制的首要关系的焦点,就是在民众之间造成隔绝、漠不关心的心境。隔绝、孤立可能是恐怖统治的开端。”[17]因此,唐太宗时期的“群相制”正是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以三个宰相为首的官僚组织的严密性,缓解组织的严密对专制统治带来威胁。
四、“以他官居宰相职”产生的独特性
如前所述,“以他官居宰相职”的现象汉、隋都曾出现;宋代也有出现,例如在宋初的开宝六年(973)六月,宋太祖就曾“诏参知政事吕馀庆、薛居正升都堂,与宰相同议政事”[18]。但是,历朝历代间或出现的其他类似现象大多是为了防止因相权过分膨胀而威胁到君主的统治地位,以此反观唐太宗统治期间频繁出现的“以他官居宰相职”现象,我们可以发现,贞观年间该现象的产生远非皇权与相权相博弈所能解释的。
首先,唐太宗因“玄武门之变”即位,夺取政权的“非法”性使他不得不笼络好各派势力,才能稳固自身的统治地位。因此,他理应给予参与“玄武门之变”的核心分子高官厚禄,笼络人心。而且,一些有能力有胆识的旧部也被其委以重任加以收买。唐太宗政权取得的独特性促成了“以他官居宰相职”现象的产生;其次,唐太宗独特的从政之道在其中起了最为关键的作用。唐太宗即位之初,便开始思考如何使用君权的问题。他后来自己回忆道,自即位之初便有人上书,“或言人主必须威权独任,不得委任群下”[19]。同时太宗又召见张玄素访以政道,张玄素首先提出了君主不能自专的问题。唐太宗也认识到作为君主必不能像隋文帝那样“不肯信任百司,每事皆自决断”。君主大权独揽,事必躬亲是专制政治的弊病,因此,唐太宗虚心接受张玄素的建议,广纳贤才,委以重任。特别是在贞观初年,他用权不专,逢贤必用,因此,迫切希望自己的智囊团——宰辅机构能够容纳更多的人才,“以他官居宰相职”便陆续出现。上述所言即是唐贞观年间“以他官居宰相职”现象产生的独特性所在。
五、“以他官居宰相职”产生的政治影响
(一)推动“贞观之治”的形成
唐太宗个人的领袖才智与杰出作用固然是“贞观之治”得以形成不可缺少的因素,但他的宰相集团——由三省长官和“以他官居宰相职”而产生的“智囊团”,对推动“贞观之治”的形成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以他官居宰相职”的谋臣中,确实有许多经国济世之才,若非唐太宗使他官知政事的惯例盛行,这些人才可能就丧失了为他出谋划策的机会。在这些宰相辅臣中,魏征对“贞观之治”所起作用当属最大。唐太宗说:“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镜,安国利人,成我今日之功业,为天下所称者,惟魏征而已。”[20]此外,李靖、李勣、侯君集皆才兼文武。唐太宗能恰当地任用他们“共议国政”,实属贤主能臣互相配合,共同推动“贞观之治”的形成。
(二)造成唐代宰相制度的紊乱
贞观之后,“假以他名”任宰相制度盛行。后来为相者,几乎皆先“假以他名”而为相,后方可迁为中书、门下长官为真宰相。高宗、武后时代,本为宰相正员的尚书左、右仆射,却均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又如神龙元年(705年)五月,豆卢钦望虽拜为尚书左仆射,但仍不认为自己是宰相,被加以“知军国重事”后,他才敢行宰相之职。至中宗时期,韦后、太平及安乐公主都想影响朝政,其方法之一就是安排宰相,中宗则来者不拒,宰相竟然在朝堂上多无坐处。宰相之职,“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21],人数也不固定,资历也没有严格的限制,因而造成宰相过多、政出多门的现象。
唐贞观年间“以他官居宰相职”现象之所以盛行,不仅仅是出于唐太宗独特用人观念的需要,也是为了满足日益膨胀的皇权。当然,“以他官居宰相职”在推动盛世唐朝的发展方面仍然功不可没,但这需要像唐太宗这样的明君贤主来驾驭,至于高宗、中宗等无能之辈则完全无法驾驭如此多的谋臣。同时,贞观年间“以他官居宰相职”也是唐朝宰相制度混乱的开始,之后宰相制度进一步混乱,“开元盛世”也只是昙花一现,唐朝逐步趋于衰败。
注释:
①唐太宗在即位前曾任尚书令,此后尚书令官名虽存但不实授,故尚书仆射即为真正意义上的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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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贺春健
文章编号:1671-6531(2015)07-00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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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