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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桥”沉案

2025-01-16王干

清明 2025年1期
关键词:抄袭

那时还不流行“撕裂”这个词,一家出版社在出版《文人的断桥——〈马桥词典〉诉讼纪实》一书时,用了“断桥”这个词,而现在看来,“撕裂”是形容当事人状态的最妥帖的说法。

因《马桥词典》引起的文化纷争,在媒体上喧嚣了很长时间,最后虽诉诸法律,但风波久久难以平息。

我当时在南京的《钟山》杂志社工作,在编辑部内部好像也分成了两种意见:主编赵本夫支持我,认为文学批评被诉讼,这不是一个正常的做法,文人相争,当笔墨官司笔墨打;但也有编辑支持诉讼,我不知道这个编辑是有意还是无意,当着我的面在编辑部打电话向起诉者约稿。

我的好朋友叶兆言也公开支持韩少功,他认为一个作家辛苦写作被污蔑为“抄袭”,这是不能容忍的,上法庭是可以理解的。但南京的一些有名的评论家保持了沉默,沉默其实是对诉讼的不认可。南京的另外一些文人则对我予以声援,比如作家韩东、鲁羊、朱文和艺术家朱新建、李小山、毛焰等一直力挺我。

在北京和其他地方,也迅速分成了“赞诉派”和“反诉派”。那段时间,我出差或者到某地开会,能感觉到谁是“赞诉”的,谁是“反诉”的。

“马桥”诉讼案已经过去28年,无论是被告还是原告,说起此案来,心情都不会愉快,他们渐渐感觉到自己沦入某种构陷中,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裹挟,而构陷居然那么自然,绝无剧本在先。

现在,当代的文学史家们在谈论20世纪90年代的文学时,会提及《马桥词典》的风波乃至诉讼,但往往语焉不详。文学史家程光炜先生曾经让他的博士赵天成专门找我做过访谈,程光炜看完采访的内容大吃一惊,原来真实情况不是那样的。

20世纪90年代是媒体迅速发展的阶段,也是媒体膨胀失控的时期。迅速发展让媒体与大众密切相连,膨胀则让媒体在拥有话语权之后失去控制力,一味地吸引眼球和讨好受众,制造娱乐效应。《马桥词典》的论争本该是文学圈的事情,但迅速出圈,媒体在其间煽了不少风点了不少火。“马桥”诉讼案的真相已经没有人关注了,重要的是消费完了就完了,海南省作协主席梅国云听我说起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说,你一定要写出来,我们《天涯》发。我想还是如实写出来,要不更没人知道我的“冤情”。

1996年第2期《小说界》发表了韩少功的长篇小说《马桥词典》,这部小说形式比较独特——用词典的方式写作长篇小说在当代中国文坛还是比较少见的,因此好评如潮。海南、上海在该年9月、10月先后召开研讨会,将这部小说推向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北大的张颐武不满意专家们对《马桥词典》的夸赞,他在《为您服务报》上发表的《精神的匮乏》一文对《马桥词典》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马桥词典》不是创新之作,而是对塞尔维亚作家米洛拉德·帕维奇《哈扎尔词典》的模仿之作。文中用了“全盘照搬”一词,后来这也成为诉讼的一个关键词,诉方认为“全盘照搬”与“抄袭”是同义词。

张颐武的这篇文章或许是为报纸写的,在语气上不像论文,而像他后来的“时评”风格,尖锐、锋利、直接。但有一点可以看出来,张颐武和韩少功之间应该是有一点情绪的。情绪从何而来,当时我并不知情,后来事情闹大才知道,他们的“情绪”源自这一年第2期《作家》杂志上的刘作家与张颐武的一篇文章。在这篇题为《文化转型时期的挑战》的对话中,刘作家说韩少功在《世界》中感情最投入、最激切愤怒之处就是“请你说中文”,人家却不说中文。

或许是记忆的差错,韩少功原文说,当时没有一个人站起来说,“请你说中文”,而不是韩少功对在场的人说,“请你说中文”,韩认为张颐武和刘作家伪造他的话。

在“马桥”风波的过程中,刘作家还在1997年4月25日的《中华工商时报》上发表过一篇名为《苏雪林痛诋曹雪芹》的随笔,认为“苏奶奶无须向任何人道歉”。尽管文章只字不提韩少功和《马桥词典》,但“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因为“马桥”诉讼之后,韩少功要求张颐武等六名被告“道歉”,刘作家借当年苏雪林恶评《红楼梦》之掌故,认为文学批评家有发表不同见解的权利。后来蒋子丹在《南方周末》专门撰文反驳此文,也成为风波的一部分。

在“马桥”诉讼前,我和韩少功的一次交集应该说是比较友好的。事发之后,韩少功在回答记者采访时,也说王干和他有过一次见面,是“友善的”。我在《钟山》1994年第4期的《诗性的复活》一文中记载了那次见面的情形:

1993年2月,我到海口参加一次笔会,在会上见到了很多故朋新友,乍看起来颇有重温旧梦的感觉,后来发现这次笔会正好宣布了旧梦的终结,迫使我们寻找新的状态。这里要感谢这次会议提供给我的种种感触,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天谈论文学,但海口之行让我深切地感到文学在90年代由辉煌走向没落的颓势难挽。学者风范很足的韩少功在事下(不是“私下”之误)交谈说,海口是真正的文化孤岛。

韩少功的孤岛说,给了我很大的触动。把我卷入“马桥”事件中的缘由,是一篇与《马桥词典》无关的文章,实在意外。1995年,当时《天涯》刚创刊,需要推广宣传,韩少功就以《第一本书之后——致友人书简》为题,谈如何提高创作水平,文中出现了这样的字句:“因此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到邮局订一份《天涯》。”可以说是“赤裸裸”的广告。应该说这是一次高智商的策划,韩少功借用他在文坛的影响,来推广自己主编的刊物也无可厚非。恰好我当时正在研究广告,就写了篇《看韩少功做广告》,用欣赏也略带调侃的口吻,来破解韩少功短文的两种话语是如何嫁接的。写完以后,我寄给《读书》的吴彬,吴彬接到文章后,觉得很有意思,及时推荐给主编。时任《读书》主编的汪晖没有同意发表,他这样写道:

吴彬:

王干文“五期”未能排上。我有些犹豫,王干敏锐,文章也写得好看。韩少功的那篇文字,我才读过,的确就是为《天涯》做广告,但我觉得王干此文由其他报刊发表为好。我略知蒋、韩的艰难,心里总觉不忍,《天涯》毕竟是办得认真的刊物。

可否转告王干,此文就不用了。欢迎他来稿。需要的话,我自己写信或打电话解释。

汪晖

汪晖的退稿信写得很客观也很客气,吴彬转给我以后,我也能理解。

这篇文章没有再投出去,到《马桥词典》热起来之后,《为您服务报》的编辑问我有没有关于《马桥词典》的评论,我说还没有,倒有一篇关于韩少功的文章,《读书》退稿的。编辑说,也可以,张颐武老师有一篇关于《马桥词典》的评论,把你们组一版。我同意了。后来编辑又打电话来咨询,说您的文章六千字,正好一版,但要配张颐武老师的文章,能不能删一些?我当时有些犹豫,最终还是同意了。此文发出后,我也没有去看样报,等“马桥”风波起来才发现文中突然增加了这样的内容:

他的《马桥词典》模仿一位外国作家,虽然惟妙惟肖,但终究不入流品。但也已广告满天飞,仅一位海南作者就在全国各地不同报刊发表完全一样或大同小异的文字加以热烈吹捧,此类行迹,不过是《天涯》广告的又一延伸而已。这一套路韩少功用得熟能生巧了。

我原来的文章没有这样的内容,应该是编辑临时加上去的。为了让读者也让当代文学研究者能够了解原貌,我还是将原文附录于后,因为大多数人读到的我在“马桥”诉讼中的言说,就是这一段前言不搭后语的文字,很少有人知晓原文是一篇有逻辑、讲道理、没有情绪的随笔。王蒙先生当年看过此文后说,文章一点问题都没有,以后有机会一定要重新发表一次,题目改为《广告》。2002年,我的评论集《灌水时代》特地将这篇《看韩少功做广告》收入其中,根据王蒙先生的建议,将报社擅自添加的内容删去,并改名为《广告》。

这篇文章现在读来,我个人依然觉得是一篇中上等的评论文字,和我一贯的文风相吻合。如果说犀利,我写过《马原小说批判》《反文化的失败——莫言近期小说批判》等下笔比较”狠”的酷评,本担心他们生气,没想到马原还在《文学自由谈》写文说“批评的提醒”,和莫言则不打不成交,成了朋友。我还写过一篇《吴亮的独白》,调侃吴亮的“话语霸权”。调侃韩少功,只是向他的智商致敬,绝无毁坏他名誉的动机。

我一开始没当回事,以为是出版方在为《马桥词典》的热销做铺垫,二是觉得这些话尽管不是出自我的手笔,也不存在什么侵犯名誉权的可能。等“马桥”风波升级为诉讼之后,我有些骑虎难下,如果此时将报社编辑添加内容的真相说出去,有“出卖”之嫌;如果就此段话向韩少功“道歉”,则会被人嘲笑——当时身边支持我的作家、评论家很多,大家还专门为我捐了款,支持我打官司,认为我一定会赢。

事情闹得很大,文坛都在谈论这件事,后来《文艺报》还拿出大篇幅讨论这件事,惊动了中国作协的方方面面。时任中国作协专职副主席的张锲还约我和张颐武到他家去商谈此事,要求双方不再论战,由作协前来调停。

陆文夫老师后来也出面调解此事。

在我印象中,陆文夫是个神仙样的人物,他是中国作协副主席,当时身为江苏省作协主席,平常却不怎么到南京来,更多的时候,他是以美食家闻名于文坛。

我打通了陆老的电话,他说,你们和韩少功的事情,中国作协让我来协调一下。我和少功也是好朋友,你看看能不能把官司和解?我说,我的文章没有理由被起诉。陆老说,你文章写那么短,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我赶紧向陆老解释,我的文章有六千字,报纸引用的一二百字不是我写的。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了一遍,陆老说,那你向媒体解释清楚,别那么江湖义气。我说,就是这几百字的内容也没有侵犯名誉权。陆老说,这件事你没有必要硬杠,道个歉就完了,由我来向韩少功转告。我说,道歉不可能。陆老说,那你好自为之吧。看得出来,他对出面调解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是很失望的。

之后,陆文夫老师还在《文艺报》上发表了题为《一个良好的愿望》的短文,说“韩少功同志与我相交多年,相互之间比较了解,王干同志和我也很熟悉。他们之间起了争端,便使我产生了一种想从中调解的愿望,可惜的是此种愿望未能及时地付之于行动,失去了调解的良机,致使争论成为诉讼”。

现在想来,我有些愧对德高望重的陆文夫老师,如果听了他的话,也许他的良好愿望会实现——当时我受点委屈,解释一下,和后来受到的误解(可能是永远没法消除的误解)相比,还是得大于失。

当时,我认为这官司我是必赢的,南京的著名律师张晓陵义务为我担任辩护。事实上,在海口中院的第一审,六个被告中,我是唯一胜诉的。

诉讼的副作用是难以估量的,就像一件白衬衫被泼上墨水,怎么洗也洗不白。记得我父亲在《扬子晚报》上看到我被起诉的消息,曾专门找镇邮电所与我通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说,我没有侵犯名誉权。父亲说,报纸上都登了,还会错?我说报纸是赶热闹,我没有错。父亲说,我这一辈子没有吃过官司,你惹官司,对家族的声誉不好。我说,文学的事情,你不懂,还有很多人支持我呢。父亲说,他们又不吃官司,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说,电话费很贵的,你不要再打了。他还是重复那些话,我也解释不清楚,最后说了句不该说的话,我不是小孩子,三十多岁的人了,你别操心了。我们父子的对话就这样在不愉快中结束。

我在海口中院胜诉的消息,没有任何报道。韩少功不服,上诉海南高院。我以为我还会胜诉,因为做广告是正常行为,说他做广告不是对他的诽谤和诋毁。我认为他上诉的法律依据不足,所以我也没有去应诉。最后,海口高院判我败诉。当然也没有任何报道。“马桥”诉讼的双方,应该是没有赢家的,我们像蟋蟀一样斗来斗去,使出各种招数找对方的弱点攻击,而看客们早已如鸟兽散,只有我和韩少功坚持到最后,不知道为了谁。

仔细寻根究源,“马桥”风波的产生是由于媒体的恶意炒作。张颐武没有说“抄袭”,是《文汇报》的一位记者为了博眼球,写了一篇危言耸听的报道,说“张颐武有此一说?”。这标题党本身已经做得很过分,但相关文摘报在转载时,将那个重要的问号去掉了,韩少功就变成了“抄袭犯”,他当然不能坐视不管,这是一个作家安身立命的底线。媒体靠“人咬狗”去吸引眼球,韩少功的辩解和我的辩解都不会有太多人去关注,何况还有两派观点打架呢,韩少功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声誉。最先用“抄袭说”博眼球的《文汇报》记者道歉了,认错了,韩少功这诉讼就必须继续下去。媒体当然更愿意配合了,连《文艺报》、中央电视台这样非娱乐类的国家传媒也卷入其中。

当时没有自媒体,媒体自身的站位就非常重要,南方的媒体显然倾向于“赞诉”,而北方的媒体则以“反诉”为主。2000年12月,我在肇庆参加一次当代文学的会议,谢有顺听我讲述我在“马桥”诉讼中的“背锅”经历之后,就在《南方都市报》上头版发表了《王干:比窦娥还冤》的标题新闻,还配了我的一张大照片。《南方都市报》当时火了半个天,标题也足够吓人,我本以为会有人替我鸣不平,居然一点动静也没有——看客们的兴趣没有了。程光炜的博士生赵天成的访谈在《文艺争鸣》发表以后,也没有人去关注这件事。

“马桥”风波的前前后后,其实是文坛的一次未经准备突然爆发的自由论战,但“春秋无义战”,“马桥”事件的双方也没有赢家。经历过20世纪80年代的文学辉煌,作家们在分享改革开放红利之后,90年代的文学已经不如以前那般有轰动效应了,文学的代际更迭没有像以前那样后浪推前浪,而是呈现出一种代际叠加的新格局。不同年龄的作家群、不同身份的作家群,生活在同一个空间,加之观念的差异、地域的差异,一时间大家彼此都很不适应,产生某种拥挤感,因而碰撞是必然的。在这之前关于人文精神讨论的混战中,就已经体现出文学过剩的迹象,而“马桥”风波虽然不能说是那场讨论的后遗症,但我发现在人文精神讨论的双方,在“马桥”风波中站队也是同向的。我是最为尴尬的一个,最初的人文精神讨论,我是参与的,而“马桥”风波爆发之后,我莫名其妙地成了“反方”。我有口难辩,后来也懒得解释了。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多年,前不久一位编辑称赞我和韩少功是同时代的“前辈”,我才忽然意识到,原来我们是同代人。历史最后将我们浓缩在同一块芯片上,我们那时候的喧嚣和争执,只是“内卷”而已。

责任编辑""""刘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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