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玉篇》目部字释义比较研究
2023-12-25尹戴忠尹伊达陈鹏
尹戴忠 尹伊达 陈鹏
【摘要】《说文》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书,也是宋本《玉篇》释义最重要的来源之一。通过比较《说文》及宋本《玉篇》目部字释义,可以发现宋本《玉篇》对《说文》的继承、发展与创新。同时可以校订《说文》、宋本《玉篇》释义的某些错误,为正确解读《说文》与宋本《玉篇》提供参考。
【关键词】目部字;释义比较;校订错误
【中图分类号】H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46-0121-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46.037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说文》《玉篇》‘目部’字比较研究”(XSP21YBC042)。
眼睛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目部字大多是基本词、常用词,《说文》、宋本《玉篇》(以下简称《玉篇》)中所收目部字数量丰富,《说文》目部凡121字,《玉篇》目部凡340字,因此目部字很有研究价值。
《说文》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按部首编排的字书,也是《玉篇》最重要的参考资料及释义来源之一。通过比较《说文》《玉篇》目部字释义,可以发现《玉篇》在释义上对《说文》的继承、发展与创新,同时可以校订《说文》《玉篇》释义的某些错误,为正确解读《说文》与《玉篇》提供帮助。
一、《说文》《玉篇》目部字语义分类比较
按照语义,可将《说文》目部121字分为五个类别:一是表示眼睛及眼部组织;二是表示眼睛动作;三是表示眼睛性状及目光;四是表示眼睛疾病或缺陷;五是其他。
第一,表示眼睛及眼部组织,共12字,占《说文》目部字总数的9.9%。如:“目”“眼”均表示眼睛,“䁂”“睅”“䁔”均表示大眼睛,“眥”表示眼眶,“䀹”表示眼睫毛。
第二,表示眼睛动作,共61字,占《说文》目部字总数的50.4%。如:“睨”“眄”“睇”“䀩”均表示斜视,“盱”“瞋”“矉”“矆”均表示睁大眼睛看,“䁈”“相”“瞗”均表示仔细看。
第三,表示眼睛性状及目光,共22字,占《说文》目部字总数的18.2%。如:“睴”“睔”“睍”均表示眼睛突出圆大的样子,“䁊”表示眼眶短而眼珠深陷的样子,“瞵”表示眼睛大放光彩的样子。
第四,表示眼睛疾病或缺陷,共23字,占《说文》目部字总数的19.0%。如:“䀺”“眣”均表示目光不正,“眚”“䀶”均表示眼睛有病,“矇”“盲”“瞽”均表示眼睛看不见,“眇”表示一只眼睛小。
第五,其他,共3字,占《说文》目部字总数的2.5%。如:“眕”表示“目有所恨而止也”,“睡”表示“坐寐”,“䁝”表示“惑也”。
可见,《说文》目部字以表示眼睛动作为主,所占比例超过一半,这是因为目部字主要表示人的看视动作。
《玉篇》目部字的语义类别与《说文》大致相同,《玉篇》目部340字也可分为五个类别:一是表示眼睛及眼部组织,共35字,占《玉篇》目部字总数的10.3%;二是表示眼睛动作,共159字,占《玉篇》目部字总数的46.8%;三是表示眼睛性状及目光,共54字,占《玉篇》目部字总数的15.9%;四是表示眼睛疾病或缺陷,共42字,占《玉篇》目部字总数的12.4%;五是其他,共43字,占《玉篇》目部字总数的12.6%。另外,《玉篇》还有7字仅注音,未释义,占《玉篇》目部字总数的2.0%。可见,《玉篇》目部字仍以表示眼睛动作为主,所占比例将近一半。
虽然《玉篇》目部字的语义分类与《说文》大致相同,但《玉篇》产生了一些新概念。如:表示眼睛及眼部组织,《说文》无“眼珠”概念,可《玉篇》新增“眸、瞳、睛”三字表示眼珠;《说文》无“眼睑”概念,可《玉篇》新增“瞼”“ ”字表示眼睑。这些新概念,并非《玉篇》时代才出现的新事物,而是与人类与生俱来的,只是限于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粗疏,尚未把“眼睛”与“眼珠”“眼睑”区分开来。后来随着认识的深入和细化,人们觉得有必要把“眼睛”与“眼珠”“眼睑”区分开来,所以《玉篇》就新增了“眼珠”和“眼睑”的新概念。
《玉篇》目部字除新增概念外,相同语义,所收字形的数量比《说文》也大有增加。如:表示“目眶”义,《说文》仅收“眥”一个字形,《玉篇》则收“眥”和“眶”两个字形;表示“目不明”义,《说文》仅收“眜、眜、 ”三个字形,《玉篇》除继承《说文》这三个字形外,还增收“䁸、眏、瞙、瞀、䀟、䀮”六个字形。
二、《说文》《玉篇》目部字释义比较
《说文》目部收字凡121个,其中120个仍以独立字头见于《玉篇》,仅“盱”不以独立的字头见于《玉篇》,而是与“睢”构成双音词“睢盱”,收录在“睢”字头下,这体现了汉语词汇的双音化。本文比较的对象是《说文》《玉篇》共有的这120字的释义。
(一)《说文》《玉篇》释义相同
两书对目部字的释义相同,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玉篇》释义明确标注引自《说文》,标注术语为“《说文》云”;二是《玉篇》释义虽未明确标注引自《说文》,但二者释义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
《说文》《玉篇》目部释义相同的字,共84个,占《玉篇》目部收字总数的24.7%,这体现了《玉篇》目部对《说文》目部的继承,也体现了汉字的稳定性。
第一种情况,《玉篇》释义明确标注引自《说文》的,共18字,如:
(1)《说文·目部》:“矕,目矕矕也。”(第71页左上①)
(2)《玉篇·目部》:“矕,《说文》云:‘目矕矕也。’”(第21页右下②)
(3)《说文·目部》:“眙,直视也。”(第73页右下)
(4)《玉篇·目部》:“眙,《说文》云:‘直视也。’”(第21页左下)
(5)《说文·目部》:“窅,深目也。”(第71页左上)
(6)《玉篇·目部》“窅,《说文》云:‘深目皃。’”(第21页右下)
第二种情况,《玉篇》释义虽然没有明确标注引自《说文》,但二者释义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共66字,如:
(7)《说文·目部》:“眼,目也。”(第70页左下)
(8)《玉篇·目部》:“眼,目也。”(第21页左上)
(9)《说文·目部》:“䀹,目旁毛也。”(第71页右上)
(10)《玉篇·目部》:“䀹,目旁毛也。”(第21页左上)
(11)《说文·目部》:“矘,目无精直视也。”(第71页右下)
(12)《玉篇·目部》:“矘,目无精直视。”(第21页右下)
(二)《说文》《玉篇》释义不同
两书对目部字的释义除了相同之外,还有一些释义不同,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两书对目部字的释义部分不同,两书收录同一目部字的义项数量不止一项,其中有些义项相同,有些义项或增或减;二是两书对目部字的释义完全不同。这种情况共36字,占《玉篇》目部收字总数的10.6%,这体现了《玉篇》对《说文》的发展与创新,也体现了汉字的发展变化。
1.两书对目部字的释义部分不同。
两书对目部字的释义部分不同,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玉篇》比《说文》义项增多;另一方面,《玉篇》比《说文》义项减少。
第一,《玉篇》比《说文》义项增多。
《说文》一般只解释所收字头的造字本义,因此《说文》对字头的解释一般只有一个义项(即本义),个别字头收录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义项,或是许慎对该字本义存疑的结果,或是许慎收录了该字的方言义。但《玉篇》除了繼承《说文》对该字头的本义外,还收录了该字头的其他义项(主要是引申义),因此,《玉篇》有时对字头的解释不止一个义项。《玉篇》比《说文》义项增多的字头共10个。如:
(13)《说文·目部》:“眷,顾也。”(第72页左下)
(14)《玉篇·目部》:“眷,属。《说文》云:‘顾也。’”(第21页左下)
从以上两例可见,《说文》只收录了“眷”的本义——“顾”,《玉篇》除了继承《说文》中“眷”的本义外,还比《说文》多收录一个引申义——“属”(即“眷属”义)。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眷,引伸之训为眷属。”[1]133
(15)《说文·目部》:“督,察也。一曰目痛也。”(第72页左下)
(16)《玉篇·目部》:“督,正也。《说文》云:‘察也。一曰目痛也。’”(第21页左下)
从以上两例可见,《说文》收录了“督”的两个义项(“察”与“目痛”),《玉篇》除了继承《说文》中“督”的两个义项外,还比《说文》多收了一个引申义—— “正”,此义始见于《尔雅》,《尔雅》也是《玉篇》释义的来源之一,《尔雅·释诂下》:“督,正也。”督察的目的是纠正人们的思想、行为,因此“正”是“察”的引申义。
(17)《说文·目部》:“瞑,翕目也。”(第72页左下)
(18)《玉篇·目部》:“瞑,寐也。《说文》云:‘翕目也。’”(第22页右上)
从以上两例可见,《说文》只收录了“瞑”的本义——“翕目”(闭眼),《玉篇》对“瞑”的释义,除了继承《说文》的本义外,还比《说文》多收了一个义项—— “寐”(睡),如《庄子·德充符》:“(今子)倚树而吟,据槁梧而瞑。”
高亨《古今通假会典》:“《楚辞·招魂》:‘致命于帝,然后得瞑些。’《考异》:‘瞑一作眠。’……《文选·答张士然诗》:‘薄暮不遑瞑。’李注:‘瞑,古眠字。’《文选·养生论》:‘则达旦不瞑。’李注:‘瞑,古眠字。’”[2]73从李善注来看,“瞑”是“眠”的古字。《说文》有“瞑”无“眠”,《玉篇》中“眠”紧随“瞑”之后,并注曰“同上”(即同“瞑”)。其实可从“翕目”引申出“寐”,因为一般情况下,是先闭眼,然后才能进入睡眠,人们后造今字“眠”分担古字“瞑”的引申义。《说文》只收录了“瞑”的本义“翕目”,而《玉篇》则不仅保留了《说文》的本义,还收录了“瞑”的引申义。
第二,《玉篇》比《说文》义项减少。
对同一个目部字的释义,《玉篇》所收义项,有时比《说文》有所减少,这种情况共10字。如:
(19)《说文·目部》:“盰,目多白也。一曰张目也。”(第71页左上)
(20)《玉篇·目部》:“盰,目白皃。”(第21页右下)
《说文》收录了“盰”的两个义项:“目多白”(眼睛露出许多眼白)与“张目”(张开眼睛),《玉篇》则只收录一个义项(“目白皃”)。张目则多白,二义相成,所以《玉篇》只收录“目白皃”义,段玉裁也赞成《玉篇》的观点,《段注》:“盰,目白皃。依玉篇订。”[1]130
(21)《说文·目部》:“眮,吴楚谓瞋目、顾视曰眮。”(第71页右下)
(22)《玉篇·目部》:“眮,大孔大贡二切,转目视。”(第21页右下)
《说文》收录了“眮”的两个义项(“瞋目、顾视”),而《玉篇》只收录了一个义项(“转目视”)。华学诚《扬雄方言校释汇证》:“矔、眮,转目也。梁益之间瞋目曰矔,转目顾视亦曰矔;吴楚曰眮。”[3]431《段注》:“瞋目、顾视是二事,梁益皆曰矔,吴楚皆曰眮也。”[1]432
扬雄解释方言词的方法之一是:先列举方言词,次以通语作训释,再指出各方言词使用的地域。根据《方言》的训释体例,上面《扬雄方言校释汇证》中的“矔、眮”是方言词,“转目也”是通语,“梁益之间瞋目曰矔,转目顾视亦曰矔;吴楚曰眮”是方言词“矔、眮”使用的地域。《说文》《玉篇》对“眮”的释义,均来自《方言》,二者的区别是:《说文》选择了“眮”的方言义,而《玉篇》则选择了“眮”的通语义,因此两书对“眮”的释义有别。两书对“矔”的解释亦与此类似:
(23)《说文》:“矔,益州谓瞋目曰矔。”(第71页右上)
(24)《玉篇》:“矔,光旦切。转目视。”(第21页右下)
同样,对“矔”的释义,《说文》选择了“矔”在使用地域益州的方言义(“瞋目”),而《玉篇》则选择“矔”的通语义(“转目视”)。
(25)《说文·目部》:“瞫,深视也。一曰下视也。又窥见也。”(第72页左下)
(26)《玉篇·目部》:“瞫,深视皃。”(第21页左下)
《段注》:“瞫深叠韵。见其底里,曰深视。”[1]133从《段注》可知,“见其底里”不仅含有方向性,是“下视”;而且带有情状方式,是“窥见”,故《说文》列为三个义项。《玉篇》作者则认为“深视”本身就包含了“下视”和“窥见”的义素,故只取“深视皃”一个义项。
2.两书对目部字的释义完全不同
对同一个目部字的释义,《玉篇》与《说文》的义项数量相同,一般为一个义项,但两书释义完全不同,共16字,如:
(27)《说文·目部》:“眺,目不正也。”(第73页左上)
(28)《玉篇·目部》:“眺,眺望也。”(第22页右上)
《段注》:“按《释诂》《说文》皆云:‘覜,视也。’然则覜望字不得作眺,《月令》‘可以远眺望’系假借。小徐注引《射雉赋》:‘目不步体,衺眺旁惕。’徐爰曰:‘视瞻不正,常警惕也。’此眺字本义。”[1]134
从《段注》可知,“眺”的本义是“目不正也”“视瞻不正”,“眺望”本作“覜望”,“眺”是“覜”的假借字,今“眺”存而“覜”亡。《说文》记录的是“眺”的本义,而《玉篇》记录的是“眺”的假借义,故二者释义不同。
(29)《说文·目部》:“相,省视也。”(第72页右下)
(30)《玉篇·目部》:“相,视也。”(第21页左下)
《说文》记录的是“相”的本义,“省视”是仔细看的意思。“省视”的词义范围扩大,则由下位词演变为上位词,由本义“省视”引申为“视”。《广韵》《集韵》均将“相”释为“视”,如《广韵·漾韵》:“相,视也,助也,扶也。”[4]428《集韵·漾韵》“相,思将切。视也。助也。”[5]1232
像这种情况,《玉篇·目部》反映词义范围扩大,还有以下例子:
(31)《说文·目部》:“ ,察也。”(第72页右上)
(32)《玉篇·目部》:“ ,视也。”(第21页左下)
(33)《说文·目部》:“瞻,临视也。”(第72页左上)
(34)《玉篇·目部》:“瞻,视也。”(第21页左下)
“ ”在《说文》中是仔细看的意思,发展至《玉篇》,则词义扩大为“视”。同样,“瞻”在《说文》中是向下看的意思,发展至《玉篇》,词义亦扩大为“视”。
三、《說文》《玉篇》 目部字释义错误
通过对《说文》《玉篇》目部字释义的穷尽考察,发现两书均存在个别释义错误的现象。
(一)《说文》释义有误
《说文》成书以后,经过历代辗转流传,难免出现讹误。如:
(35)《说文·目部》:“䀛,目冥远视也。从目勿声。一曰久也。一曰旦明也。”(第71页左下)
《广韵·末韵》:“䀛,远视。又不正视。”[4]487《段注》:“䀛……一曰久视也。依《广韵》补视。一曰旦明也。”[1]131段玉裁根据《广韵》认为《说文》对“䀛”的注释中,在“久”后脱一“视”字,故把“一曰久也”改为“一曰久视也”,段氏所言极是。同样,《玉篇》中的“䀛……一曰久也”,在“久”后亦脱一“视”字。
段玉裁又于“一曰旦明也”五字下注云:“《玉篇》引《说文》无此五字。妄人所增也。《汉书·叙传》:‘䀛昕寤而仰思。’孟康曰:‘䀛昕, 早旦也。’韦昭曰:‘音妹。又音忽。’《司马相如传》:‘曶爽闇昧,得燿乎光明。’司马贞引《三苍》:“曶爽,早朝也。音妹。’《字林》音忽。然则昒、曶一字也,与昧同,故日部有昧无昒。不知何人写《幽通赋》譌作䀛,而仍其误者,于《说文》增窜五字。”[1]131
段氏所言甚是。“旦明也”本是“昧”的释义,因“昧”与“昒”同,“昒”又与“䀛”形近,故有人将“䀛”误作“昧”,将“昧”之释义“旦明也”误加入“䀛”下,导致释义错误。《玉篇·目部》:“䀛,亡拜、亡拨二切。目冥远视。一曰久也。”无“一日旦明也”五字,据此可订正《说文》之误。
(36)《说文·目部》:“䀗,涓目也。”(第73页右上)
《段注》:“按锴作睊也,铉作涓目也,皆误。假令训睊,则当与睊字类厕。自眚而下,皆系目病。《广韵》云:‘䀗,目患。’可以得其解矣。《刀部》曰:‘剈,一曰窐也。’此睊也,当作剈目,谓窐目也,窐下也。”[1]134
段玉裁认为:徐锴把“䀗”释作“睊”、徐铉把“䀗”释作“涓目”都是错误的;如果“䀗”释作“睊”,就应当与“睊”字同义并与其排列在一起;《说文》从“眚”而下的字,意义都与目病有关,“䀗”位于“眚”后第四,也应该是目病的意思,《广韵》正是把“䀗”释作“目患”,这才是“䀗”的正确解释;《说文·刀部》有“剈”字,“剈”是“窐”的意思,徐锴把“䀗”释作“睊”,此睊当作剈目,剈目即窐目(剜目),把眼球剜掉,眼睛呈现凹陷之形。“睊”“涓”与“剈”因形近而讹,本字当作“剈”。
(二)《玉篇》释义有误
宋本《玉篇》在释义上对原本《玉篇》作了大幅度删减,加之其他各种原因,难免释义有误。
(37)《玉篇·目部》:“䁆,乌感切。目也。”(第23页右上)
《广韵·业韵》:“䁆,闭目。”[4]548《集韵·业韵》:“䁆,闭目。”[5]1623“䁆”从“奄”得声,“奄”有覆盖义,如《诗经·鲁颂·閟宫》:“奄有下国,俾民稼穑。”郑玄笺:“奄犹覆也。”又如《淮南子·修务训》:“万物至众,而知不足以奄之。”高诱注:“奄,盖之也。”闭目即眼皮覆盖眼球,故“䁆”当训“闭目”,《玉篇》释义在“目”字前当脱一“闭”字。
(38)《玉篇·目部》:“眕,重也。又目有所限而止。”(第21页下左)
《说文·目部》:“眕,目有所恨而止也。”意思是“眼有所恨却能抑止自己”[6]467。
《尔雅·释言》:“眕,重也。”郭璞注:“谓厚重。”[7]5618《段注》:“许语蓋古《左传》说,《释言》:‘眕,重也。’重亦止意。”[1]132王筠《句读》:“《释言》:眕,重也。案:重者,不敢轻举妄动也。与‘止’义合。”[8]116《左传·隐公三年》:“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杜注云:“如此者,少也。降其身则必恨,恨则思乱,不能自安自重是也。”孔颖达疏:“憾而不能眕,言其心难自抑。”[7]5618《说文》作“恨”,而《玉篇》则误作“限”,是因“恨”与“限”形近而误所致。
四、结语
《说文》是《玉篇》释义的来源之一,因此,《玉篇》目部字的释义,有相当一部分继承了《说文》的释义。
《说文》成书于汉安帝建光元年(公元121年),《玉篇》成书于南朝梁大同九年(公元543年),二者相距400多年,词义发生了演变。因此,《玉篇》目部字的释义,有一部分又不同于《说文》的释义,是对《说文》的发展与创新。
通过穷尽研究两书目部字的释义,发现两书个别释义均存在失誤,或是脱字而误,或是形近而误。校正这些释义错误,能对正确研读两书提供帮助,也能对后世字典的编撰与修订提供参考。
注释:
①本文所有《说文》页码均出自许慎《说文解字》(附检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
②本文所有《玉篇》页码均出自顾野王《大广益会玉篇》,中华书局1987年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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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尹戴忠,女,湖南邵东人,湖南科技大学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汉语言文字研究。
尹伊达,男,湖南邵东人,湖南科技大学本科生。
陈鹏,男,江西萍乡人,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