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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相对贫困的多维比较研究

2023-05-30张小荷

秦智 2023年3期
关键词:长三角地区比较研究东北地区

[摘要]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7年调查问卷,运用A-F方法以等权法进行了指标设计,结合问卷问题将多维贫困分解为教育、收入、就业、健康、住房、就业以及代际支持等七个维度,确立各个指标的剥夺界值,分别计算东北与长三角地区的多维贫困指数和贫困剥夺程度,通过描述性分析发现东北地区的贫困剥夺整体强于长三角地区,但在社会公平自评维度东北地区好于长三角地区,分别为25.27%和25.38%。以及健康状况整体贡献低,而住房对于贫困具有普遍的高贡献的特点;于东北三省而言,教育、就业对于贫困的贡献高于收入。而对长三角而言,收入对贫困的贡献率则高于就业,低于教育。尽管健康状况整体贡献低,东北地区的健康对于贫困的贡献率高于长三角。基于研究结果,提出了制定更加符合我国贫困治理现状的相对贫困的多维识别标准、提高东北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住房以及东北应采取措施留住人才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多维贫困;东北地区;长三角地区;比较研究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的政策。“十四五”规划纲要也对“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部署。目前也有学者以黑龙江省部分贫困地区为样本详细分析了影响贫困的主要因素,为东北地区的精准脱贫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1]但是东北地区的多维贫困研究整体较少,且多聚焦在农村地区或者具体的产业、文化、土地问题上。

东北地区与长三角地区的相似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相似的高城镇化率。在2013~2017年的五年间,东北三省城镇化率从59.37%提高到61.17%,高于全国平均58.5%的城镇化率。长三角城市群城镇化率高达64.74%,城镇人口10539.93万人占全国总城镇人口的13.29%;另一方面,相似的高受教育程度。根据全国人口第七次普查数据,在全国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方面,东三省也全部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9.91年。

东北地区具有地域特性特色,但不同地区之间人口对于不同获得的感知差异以及实质差异也应在社会公平的关注范围内。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的地区。如今括三省一市地区生产总值约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依托经济、政策和人才,近年长三角地区社会保障,智慧养老等体制逐渐完善,为比较研究提供了参考价值。综上,本文希望通过比较东北地区与长三角地区多维贫困差异,以不同维度为切入点研究两个地区人口多维贫困的特点,为促进社会公平和东北振兴提出政策建议。

一、理论回顾——贫困理论的发展

根据党的十八大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在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的合力攻坚下,2020年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目标任务,意味着我国贫困迈入“绝对贫困的基本终结与相对贫困的凸显”的局面。[2]

贫困标准通常分为基于基本需要法所界定的绝对贫困和基于相对收入法所界定的相对贫困[3]。“绝对贫困”由于描述人的“基本需要”,其指标侧重于反馈贫困的现状,而忽视了产生贫困的原因及未来脱贫或者陷入贫困的可能性。与绝对贫困不同,相对贫困的衡量没有一致通用的标准,而是参照特定群体制定。向德平,向凯[4]提出相对贫困是多元与发展性概念。汪三贵和刘明月[5]同样指出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是一组相对的、且相互联系的贫困概念,并在其后的论述中指出了中国相对贫困状况日趋明显的社会现状。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的“基本需要”是在不断扩充的,发展的需求自然也在其中,因此相对贫困在我国的应用是必然。

随着衡量贫困的标准越来越超出如收入这样的货币标准,多维贫困的概念被逐渐提出,单一的经济指标难以有效地将多种要素纳入相对贫困治理的实际考虑范畴。因此,在测度相对贫困时本文使用多维贫困体系。

二、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數据方面,本文所使用数据源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7 年调查问卷,该数据涵盖面广,在研究设计、抽样设计等有具体说明,资料可靠。结合需要,本文选取了2017年调查数据。处理极端值和缺失值后保留东三省633个样本,长三角三省一市977个样本,共计1610例。在多维贫困计算方面,本文使用由牛津大学贫困与发展研究中心研发的多维贫困测算方法——AF方法。

(二)指标设计

关于多维贫困指标,收入贫困以年总收入衡量。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7》,该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2万元,且“十四五”期间宜以居民收入中位数的40%作为贫困标准,将大约10%的人群纳入帮扶范围,将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40%(8963.2元)作为基准。教育贫困由受教育程度予以衡量。健康贫困由是否参与任何社会保障项目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自评衡量。根据我国劳动法,以每周工作是否超过44小时为基准衡量就业贫困。住房贫困根据拥有房产状况以及面积予以衡量。社会感知贫困由社交频率、幸福感自评、社会信任感自评予以衡量。代价支持贫困通过14岁时父母的就业状态予以衡量。

维度指标权重设置,目前常用的包括等权重和非等权重两种方法。国内学者陈辉和张全红进行了权重变化的敏感性分析,发现权重的改变对测度结果的影响比较大。且等权重法在目前的多维贫困研究中被广泛采用。本研究结合国内研究现状,采用维度与指标等权重法。

三、研究结果

(一)多维贫困水平描述分析

基于对东三省和长三角各省分分别进行的人口样本描述统计,东北地区的贫困剥夺整体强于长三角地区。收入层面,东北和长三角有收入贫困发生率分别为30.02%和22.72%。而在住房贫困方面,长三角地区住房贫困发生率为70.52%,东北则为80.72%,呈现出较高的贫困发生率,长三角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总量显著高于东北三省地区,但高房价或可以解释住房贫困发生率较高的原因。

社会感知层面,社会交往、幸福感自评贫困剥夺情况东北地区都高于长三角地区,而社会公平自评则是东北地区好于长三角地区,分别为25.27%和25.38%。

健康层面与教育层面,得益于长三角的良好生态和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长三角地区的社会保障和身体健康的贫困发生率明显少于东北三省。长三角地区重视教育,且教育体系全面,教育贫困发生率低于东北三省。

就业层面,或因就业机会更多、薪资更高,长三角地区就业情况略好于东北,贫困发生率分别为43.81%与47.71%。工作时间上东北三省则有49.92%的人在一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多于长三角地区的36.336%。代际支持整体贫困发生率低,通过数据发现东三省和长三角14岁时父亲的就业状态差异较大。

(二)多维贫困整体水平

测算结果显示,东北三省与长三角地区的贫困人口平均剥夺程度分别为0.4738和0.439,多维贫困指数分别为23.5%和16%。对测算的多维贫困指数按维度进行分解,纵向来看,住房对于贫困的高贡献应该被重视。

横向而言,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和东北在收入贫困多维贫困的贡献程度相差小,分别为17%和17.5%,说明收入虽对贫困具有较大影响,但对两地而言其并不如住房、健康的影响显著。对于东北三省而言,教育、就业对于贫困的贡献高于收入。而对长三角而言,收入对贫困的贡献率高于就业,但低于教育。以上,表明东北就业市场狭小,高薪资工作更与高学历相关;长三角以就业市场吸收劳动力,从外地流入高学历人才竞争激烈;一些外来务工人口或许受教育水平低,但通过外出务工等方式提高了工资收入。

健康状况整体贡献低,东北三省的健康维度贡献率多于长三角地区。 在《空气污染对预期寿命的长期影响:基于中国淮河取暖分界线的证据》中显示,由于供暖政策不同, 空气污染水平在淮河后升高,东北地区由于燃煤取暖会加重空气污染对人体造成危害。此外,膳食习惯上,如摄入高油高糖的习惯也是影响寿命的因素。

四、关于解决贫困现状的政策调适

制定更加符合我国贫困治理现状的相对贫困的多维识别标准。面对相对贫困的凸显新局面,贫困识别是扶贫工作的关键,而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差异性极大。由东北三省和长三角地区的多维贫困贡献差异,应知相对贫困线的划定应考虑研究地区的区位因素,而后科学制定量化指标和权重。

重视东北居民健康状况,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一是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普及疾病知识,提高疾病预防意识以及调整膳食结构。二是政府部门和卫生相关部门建立地方病档案,科普高发病病因和预防手段,定期组织筛查早发现早治疗。三是完善医疗配套设施的供给机制,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东北地区人口外流多、人口出生率低、老龄化程度较为严重,但也有学者指出,人口总数量减少也会使得家庭规模结构发生变化,人口数量的减少并不代表住房总体需求就会相应下降。加之东北较高的离婚率,单人户及单亲父母与子女户的增加也会促使住房需求增加。为使得房价与居民购买力匹配,政府应当在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同时调整住房供给结构,满足居民住房消费的合理需求,减轻居民购房负担。

相比之下,长三角地区房价整体上呈现出显著的空间正相关关系,这和大量的外地务工人口涌入分不开。已有学者提出应该重视“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但在本研究样本中年龄段位于中年以及老年前期的居民占比过半,本文认为应该始终贯彻实施收入再分配政策,扩大住房优惠受惠面,也应考虑到在长三角务工的中年人群等的需求。政府可合理规划产业选址,引导人口有序流动,缓解住房压力。

五、结语

在比较研究中,除社会公平自評维度贫困发生率东北略好于长三角地区外,东北地区的贫困发生率普遍高于长三角地区,此外两地多维贫困各维度的贡献率差异明显,体现出劳动力市场、就业、教育与贫困的关系问题以及东北居民健康状况问题,在区位条件上均有合理解释。

新时代东北振兴,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不仅是经济的振兴。经济复苏需要人才、资本、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配套设施的加持;同样,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和设施也会吸引人才、资本的涌入,因此关注健康、教育、就业等领域也是推动东北振兴的必然举措。在社会公平自评维度,长三角贫困发生率略高于东北,作为人才云集之地长三角地区应该坚持收入再分配政策,对人才以及外来务工常住人口予以一定的政策优惠,打通人才流动通道。本文研究也存在不足,在继续研究中应选取更能体现家庭因素的问卷,在数据的处理上也可以更为严谨。

参考文献:

[1]李平.东北贫困区多维致贫因素评价及实证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9,35(07):93-96.

[2]邢成举,李小云.相对贫困与新时代贫困治理机制的构建[J].改革,2019(12):16-25.

[3]陈宗胜,沈扬扬,周云波.中国农村贫困状况的绝对与相对变动——兼论相对贫困线的设定[J].管理世界,2013(01):67-75+77+76+187-188.

[4]向德平,向凯.多元与发展:相对贫困的内涵及治理[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4(02):31-38.

[5]汪三贵,刘明月.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理论关系、战略转变与政策重点[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06):18-29+189.

作者简介:张小荷(2002.6-),女,汉族,辽宁锦州人,本科,研究方向:公共事业、多维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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