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长三角地区的再城镇化
2017-02-15侍冰冰
侍冰冰
摘要: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率先实现城镇化的地区之一,且发展的程度相对较高。但是,这种城镇化的发展也有其不完整之处,就是本地区的城镇化,并没有惠及全体居民。大量的外来人口长期在本地工作,对本地的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却因为没有本地的户口,不能真正融入当地社会。这种现象对长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实现外来人口的城镇化将是这一地区的长期要完成的任务,也是当地城镇化质量提高的重要途径之一。
关键词:再城镇化;外来人口的居民化;长三角地区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17.009
现代意义上的长三角地区,主要包括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和上海地区,历史上就是中国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作为中国经济中心上海腹地的富庶的长三角地区,近代以来,其居民的主要收入已多来自于工商业,换言之,则城镇化过程发育较早。改革开放之后,位于长三角地区的苏南地区的乡镇企业和浙江地区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为中国农村的城镇化提供了成功的范式。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长三角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吸引了大量的外来劳动力。这些外来劳动力弥补了当地劳动力的不足,特别是普通劳动力的不足。他们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却因为户口等原因,不能成为真正的当地居民,不能享受当地城镇化所带来的居民福利。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也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有害的。因此,从实际过程来看,长三角地区的城镇化的内涵还是有所欠缺的,其城镇化的水平、质量与数量上都是有待提高的。提高当地城镇化发展的水平,主动把外来人口纳入到本地城镇化体系中,实现长三角地区的再城镇化。
1长三角地区再城镇化的必要性
长三角地区按照我国城镇化的标准,无论是从经济总量还是非农产业收入比例来看,早已实现城镇化。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大量外来人口参与创造的财富,但是在统计的时候却是以户籍人口为统计口径的。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我国在2012年的城镇化率为52.57%,就已经实现了城镇化。但是,有学者对此持有异议,认为如果按户籍口径来测算的话,中国的城镇化率只有34%左右,其差值约18%的人口、约2.36亿人口屬于城市或城镇的外来人口。外来人口在应享有权利与福利等方面受到诸多的限制,如落户、买房、子女的入托入学等。因此,对外来劳动人口来说,本地化与城镇化是他们迫切需要的。同时,对长三角地区的流入地方政府来说,提高外来人口的服务水平,不仅能够提高地方政府的形象,更是为地方经济长久发展提供充裕的劳动力。
1.1外来人口亟需城镇化
外来人口的城镇化,首先体现在劳动就业的城镇化。外来人口的流入,有着明确的目的,那就是就业。因此,流入地必须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才能吸引外来劳动者。长三角地区的外来劳动力的来源主要有两个地区:一是来自于长三角周边的苏北、安徽等地区;二是来自于较远的贵州等西南地区。这其中,由于来自于附近地区的劳动者比较能够融入当地社会,但是偏远地区将是很难融入。
其次,体现在社会服务的现代化。外来人口工作于当地,当然需要当地的社会服务,养老,医疗,子女的入学入托,休闲娱乐,等,迫切需要和融入当地。在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的当下,那么,人口的竞争将是地方政府竞争点之一。因此,做好外来人口的社会服务工作,也是一个地方综合能力。
1.2发达地区需要再城镇化
长三角地区的再城镇化,首先是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长三角地区的本地人口,早已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大量的社会财富的创造,来自于在外来的流动人口。以来自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15年末,苏州全市常住人口为1061.6万,户籍人口为667万人。这其中的差额约400万的常住人口就属于外来的、没有当地户籍的劳动力。而且这还不包括已经有苏州户口的外来劳动力或人才。(外来人口取得苏州户口的方式如大中专学生的分配、考取公务员、买房落户、投靠等等)。因此,可以说,外来人口对苏州经济的贡献率,可以达到相当规模。那么,要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就要保持这个外来人口群体的相对稳定性。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再城镇化的过程是必然的。
其次,巨大的外来人口,不仅带来的优质的劳动力资源,更带来了巨大的消费需求,为当地的经济注入强劲的活力。地处长三角地区的苏州,本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地级城市,但是由于其强劲的外来人口的流入,导致苏州的房价在本轮房价上涨过程中涨幅超过一线城市的北上广深,成为二线楼市的“四小龙”之一。这还是仅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因为外来人口具有旺盛的消费能力,因此,稳定这一群体能够为当地经济发展带来持久的需求。
1.3社会需要发达地区的再城镇化
通过发达地区的城镇化实践和再城镇化的探索,能够为广大农村地区提高发展的借鉴。我国广大的地区,城镇化的过程不高甚至刚刚起步,通过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城镇化和再城镇化的探索与实践,能够为其它地区大规模的快速城镇化提供借鉴和可供选择的范式。比如,在中西部一些发展水平较好的地区,可以直接实现再城镇化过程,其它地区,则可以放缓。
2长三角地区再城镇化的模式探索
探索长三角地区再城镇化的模式,主要问题是解决在长三角地区已经实现城镇化的基础上,实现城镇化内涵质量的提高。提高再城镇化内涵在数量上不仅要实现本地居民的城镇化,还要实现外来居民的城镇化;在质量上,要实现整个地区城镇化水平包括产业结构,社会服务于福利水平的提高,直到实现本外地居民的一体化。
2.1扩大劳动就业范围,提升产业结构水平
近代以来的长三角地区经济的发展,主要是来自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有丝棉产业、面粉以及初级制造业,产业水平虽然不高但是却是其优势产业。改革开放之后,乡镇企业和私营、民营企业兴起,也是属于这种劳动密集型企业。时至今日,长三角地区的富裕也是得益于这种产业结构。这种产业结构具有巨大的劳动力吸纳水平和富民的能力。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长三角地区还是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产业优势,而不是片面追求产业结构的提高而放弃本有的优势。
长三角地区保有原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结构,并不是不需要产业结构的提高。原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土地资源利用粗放、浪费严重;某些塑化、农药、印染等企业污染严重;整体劳动人口技术水平不高,严重影响到该地区整体质量的提高。因此,逐步提升产业水平,新增企业必须以高效、环保和绿色为指导。
2.2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由于中国的户籍制度受多种因素影响,也由于中国人多有安土重迁的思想,短时间内不可能实现像国外那样的人口自由无障碍的流动。但是,流入地方面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还是可以做到的。一方面是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另一方面是提高生活服务水平。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可以多批次、多层次举办公益、非公益的招聘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高一个桥梁;为外来人口提高就业保障,使之享有劳动者应有之权利等。提高生活服务水平,设计到劳动者的居住、劳动、医疗甚至是随迁子女的教育等问题,在一定的程度上予以解决。
2.3实现本地外来居民的一体化
长三角地区的再城镇化,根本上就是要实现外来劳动力的本地化、市民化。外来劳动人口融入本地的过程,可能是一个相當长的时间,因此发达地区的再城镇化过程也将是一个较长时间的过程。外来人口融入就业地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障碍:一个是制度方面的,户籍制度、随迁子女的入托入学规定等。制度方面的障碍可以通过社会的发展和改革逐步破解,至少在中小城市和城镇地区,这个问题应该不太难解决。另一个方面就是外来劳动人口的心理障碍,外来人口不愿意甚至回避融入当地社会,才是根本的问题。这种没有归属感的直接结果,就是把自己游离于自己就业的城市之外。如何实现外来居民的城镇化,应该是流入地地方政府予以解决的问题。
3长三角地区再城镇化的前景
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关于2015年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报告显示,中国市地级以上城市吸纳的了将近70%的农村剩余人口,而小城镇却只有不到10%。中小城市特别是发达地区的中小城市、城镇在吸纳农村剩余人口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因此,相对于大中城市,小城市和小城镇应该强化自己的产业结构和居住服务水平,用于吸纳外来流动人口。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前景,就是小城镇的城市化,这个目前发达的省市地区已经开始试点。在人口和经济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城镇,有步骤的进行小城市化,提升居民的福利指数。
4结论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较早实现城镇化的地区,其再城镇化的过程为城镇化理论提供了新的发展例证,开拓了新的研究研究方向。城镇化不是存量而是一个动态过程,是需要不断的发展、完善和提高的。同时,长三角地区的率先实现的城镇化和再城镇化,为国家发展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专业提供了较为成功的范式。
参考文献
[1]刘玉侠,高俞奇.外来流动人口的“再城镇化”研究[J].江海学刊,2014,(4).
[2]苏州市统计,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2015年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2016118.
[3]徐绍史,胡祖才.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