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方向及管理措施研究
2023-04-10未海霞
摘 要:近年来,国家财政收入与国民GDP高速增长,市场经济形势变化速度加快。为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政府部门逐步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并出台了新的税收政策,以 “传统产业升级、鼓励研发投入”为目标,税收优惠明显倾向于高新技术领域,这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企业所得税是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关键涉税税种,如何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设计合理的所得税筹划方案,是高新技术企业加强风险防范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文章以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理论概述为依据,针对所得税筹划的方向和路径提出个人见解,并从税务管理角度分析完善税务管理体系的具体措施,帮助实现企业经营利润最大化。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税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3)09-0148-03
DOI:10.13939/j.cnki.zgsc.2023.09.148
1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相关概述
1.1 所得税筹划方法
1.1.1 税基筹划
税基是企业税费核算的数据基础,也是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税基筹划实际上就是通过减少应税基础的方式,从而缩减企业的税务成本。当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确定的情况下,具体需要缴纳税费的额度与税基大小成正比例关系,即税基越大,税额越大,则企业的税费越高。
1.1.2 税率筹划
针对不同经营领域,国家划定了企业所得税的适应税率。所得税税率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以及企业的税后利润。但在税务筹划中可以发现,并不是纳税人适用的税率越低,企业的税后利润就越高。企业需要基于利润目标寻求最佳税负点,这也是所得税筹划的关键。此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明确规定,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和地区可以享受低税率优惠。在筹划过程中,企业可以借助转变投资方向、调整投资区域等方式开展税率筹划。
1.1.3 税额筹划
稅额筹划主要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应用方面,也就是说,针对企业所得税所开展的税额筹划一般与减征政策、免征政策等存在内部关联。具体筹划方法包括:其一,优惠行业筹划法。纳税人通过开发环保产品,享受国家针对节能环保行业所出台的减税或免税政策;其二,技术引进法。纳税人通过技术引进的方法,可以享受到国家对进出口先进设备所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三,组织机构调整法。纳税人通过企业重组、兼并、嫁接等方式所开展的纳税筹划,等等[1]。
1.2 所得税筹划目标
1.2.1 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
控制税务成本是企业开展纳税筹划的基本目标。以所得税相关的税收政策为依据,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事前筹划,从税务角度为业务活动提供指导建议和咨询服务,包括涉及税种、关联政策、税费预算、风险节点等,形成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从根源上控制税务成本。
1.2.2 降低涉税业务风险
从理论上来说,虽然纳税筹划与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有本质上的差异,但如果纳税筹划超越法律边界,将会造成企业出现违法经济活动,引发税务机关稽查风险。同时,税务会计人员对优惠政策解读不充分,本应当享受免税或减税政策的项目没有筹划到位,也会增加企业的税务成本,从而引发财务风险。因此,通过规范纳税筹划的行为可以保证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有效降低税务风险。
2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方向与路径
2.1 组织形式筹划
一方面,将亏损的子公司设置为分公司。如果高新技术企业下属子公司长期存在亏损问题,可以将母子公司转化为总分公司。这是由于税法规定,子公司为独立纳税人,其业务亏损只能通过以后的纳税年度来弥补,母公司不得以冲减的方式处理亏损问题;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独立纳税的资格,在结算企业所得税时,由总公司统一处理,这时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可以建立亏损填补关系,实现盈亏相抵,即分公司的亏损可以计入总公司税前利润当中,进而降低企业整体的所得税税额。
另一方面,成立独立的销售子公司。我国现行的所得税政策中明确规定,企业销售活动所形成的宣传费、广告费、招待费等,需要依据销售收入确定税前可扣除额度。具体来说,将企业销售部门独立出来,成立一个全新的子公司。由母公司将生产形成的产品通过对外销售的方式转移到销售公司,再由该公司直接与供应链下游客户商对接,完成销售活动。在这一过程中,销售公司可以通过兼营其他产品的方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提高宣传费、广告费和招待费的可扣除额度,进而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
2.2 应税收入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针对应税收入的筹划主要体现在递延纳税时间方面,即在满足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的基础上,企业可以与客户达成一致,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采取延缓收入确认时间的方式,有效实现所得税筹划。具体来说,企业在与客户公司进行沟通和确认以后,将原本的一次性交易合同变为分期收款合同,使得企业的收入确认时间和收入确认额度发生改变,则企业可以获取一定的资金时间价值,实现节税或递延纳税的目的。
2.3 研发费用筹划
在纳税筹划阶段,企业要注意会计处理的规范性。一方面,会计人员要充分掌握优惠政策的应用条件,合理处理项目支出。例如:对于企业研发失败、无法为企业带来无形资产增值的项目支出,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当中。另一方面,针对研发项目核算工作设置会计科目体系。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项目包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费用、燃料费用、动力费用、人员工资、人员奖金,以及研发活动中机械设备的折旧费用等。企业应针对研发费用支出建立辅助账簿,细化研发费用三级科目,避免因核算结果不准确而导致无法享用加计扣除政策。
2.4 资产折旧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可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数总和法、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使用差异的会计处理方式会对企业的所得税产生不同的影响。而高新技术企业本身具备大规模的资产设备,从纳税筹划角度考虑,针对固定资产折旧的筹划主要从折旧方法选择和资产使用年限这两方面入手。一方面,经过对以上三项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分析发现,虽然不同折旧方法下,固定资产的折旧总额差异不大,但从折旧额度来看,双倍余额递减法有利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相较于年数总和法与年限平均法,具备前期折旧额度大的优势,这对于所得税税额抵减有着不同的影响[2]。因此,当高新技术企业处于税收优惠期限内,应当尽量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在前期尽可能地计提折旧金额,降低企业发展前期的所得税税额,挖掘并享受资金潜在的时间价值。另一方面,企业虽然针对不同的固定资产设置了差异化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但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使用频率较高,会计人员需要及时判断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处理方法,从财务报告层面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同时,税法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缩短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可以有效增加资产的折旧额,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相应地降低企业的所得税税额。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对企业所得税税额的一项调节手段,即固定资产的折扣总额和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不变的,但通过加速折旧可以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这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这一类对现金流要求较高的企业来说,可以最大限度地为企业节约资金,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
2.5 技术转让合同筹划
国家在促进经济结构转型的过程中,对科技创新领域给予一定的优惠倾斜。政策条例中明确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当中,因技术转让行为所获得的收入,如果低于标准的50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反之,当技术转让收入超过标准,则超过部分按照50%计征企业所得税。基于这一政策,在技术转让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利用政策优势,通过巧妙设计技术转让合同的方式开展企业所得税筹划。例如:A公司针对一项降耗节能产品进行技术转让,共获取1800万元的技术转让费。在与交易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过程中,双方约定对转让费用分析(三年)进行收取。该公司的税务会计人员针对这一事项分别设置了三种筹划方案并进行对比。其一,在第一年,客户公司向A公司先支付1000万元的技术转让费,到第二年和第三年再分别支付400万元。这一方案考虑到第二年和第三年A公司所获取的技术转让费没有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即第二年和第三年可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则A公司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000-500)×50%×15%=37.5万元;其二,将1800万元的技术转让费分三年,平均每年支付600万元,则A公司每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600-500)×50%×15%=7.5万元,A公司共需要支付22.5万元的所得税;其三,在第一年和第二年先收取500万元的技术转让费,在第三年收取800万元的技术转让费,则第三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800-500)×50%×15%=22.5万元。考虑到资金时间价值,A公司可以选择第三种方案,既能够达到节税的目的,也能够为企业经营前期提供更多的资金流。
2.6 研发人员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研发活动需要高素质人才支撑,而人才成本也是纳税筹划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在积极响应技术创新政策的过程中,国家为了支持高新技术行业高质量发展,将企业职工的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额提高至8%,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国家大力鼓励企业重视研发人才团队的技能培训工作。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项优惠政策,加大教育培训投入,促进人才结构优化与调整,在控制人力成本的同时,有效提高企业的技术成果转化率。
3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管理策略
3.1 积极落实税务筹划方案
高新技术企业一方面要注重文化环境塑造,要求管理层人员和执行层人员都要树立良好的纳税筹划理念。对于管理层来说,纳税筹划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关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量。管理层人员在充分认识到纳税筹划重要性的基础上,颁布税务管理相关制度,包括税务登记制度、纳税申报制度、账簿凭证管理制度等,指导各项税务工作;对于执行层人员来说,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参与线下活动,通过参与当地税务机关部门举办的税务专题培训会,与同行业公司对纳税筹划方案进行交流借鉴等方式,可以有效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参与到税务筹划管理工作中;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还要将税务管理工作从会计部门中分离出来,设置独立的财税业务小组(岗位),主要承担税费核算、方案筹划、税票管理、纳税申报等工作。尤其在税务筹划环节,税务会计专员应当以当前的税收政策为依据,充分评估企业的涉税业务种类和纳税筹划空间,初步拟定筹划方案,经过管理层审批以后下发到各部门,保证筹划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也为纳税筹划方案贯彻执行提供环境基础。
3.2 强调部门协作与信息反馈
税务管理企业要强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同效应,以财务部门为主导部门,税务会计人员要深入业务活动,基于合法性和效益性原则,为业务部门提供税务咨询服务。例如:在产品销售环节,税务会计人员可以参与销售合同编制过程,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客户的资质等,充分考虑收款方式和收款时间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合理调整交易合同,并及时做好发票回收与管理工作[3]。此外,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税务信息的获取效率,进而影响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因此,建议高新技术企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设置独立的税务管理系统,并与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研发管理、销售管理等模块进行对接,建立内部信息共享平台,保证资金流、票据流和物流信息的高度统一;同时,企业税务管理系统可以与当地税务机关的系统对接,及时获取税收政策变动信息,调整纳税筹划方案,提高企业税务管理的灵活性。
3.3 提高税务筹划水平
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应当以提升税务会计人员对税收政策的掌握度为目标,围绕政策解读、法律知识体系健全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另一方面,加强对税务会计人员道德素养和专业能力的培养,避免因个人操作违规、会计舞弊等问题,招致主管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处罚,有效防范税务风险。此外,针对税务筹划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办法。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筹划方案的有效性作为相关部门的考核指标,对于筹划效果良好的人员提供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对于筹划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筹划方案执行率不高的个人予以处罚,有效调动企业内部人员对纳税筹划方案制定的慎重性与筹划方案执行的参与积极性。
4 结论
综上所述,伴随着我国税收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纳税人对税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也逐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纳税主体,应当严格遵循税收政策并履行纳税义务。在这一过程中,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充分了解国家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所提供的优惠倾斜政策,结合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经营业务筹划合理的纳税方案,并改进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陷问题,力争为企业实现经营效益目标。
参考文献:
[1]刘海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收筹划探讨[J].纳税,2021,15(20):41-42.
[2]白云.浅析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J].环渤海经济瞭望,2021(7):29-30.
[3]杨军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分析及税务筹划研究[J].纳税,2021,15(14):31-33.
[作者简介]未海霞(1985—),女,汉族,上海人,本科,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税务筹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