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词翻译的流行文化之维:功用边缘与场景异化
2023-03-04顾志颖
【摘要】目的論视角下的歌词翻译一直占据主流视野,各种研究都试图展开不同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有人主张将文学中的翻译原则部分或完整迁移至歌词翻译中,也有人将其置于接受美学视阈下进行研究,更有甚者认为歌词在近年来的流行音乐制作中被逐渐解构,由此对歌词翻译的必要性保持怀疑,追根溯源,以上都离不开流行文化的场域。探究歌词中的文化构境和翻译现状,流行文化的多元维度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流行文化;歌词翻译;场景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3)36-0065-04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3.36.020
一、引言
歌词翻译与歌曲译配常互淆于大众的相关认知中,前者指将原词的含义用译语进行翻译,本质上与阅读需求对接;而后者以翻译为基础,同时还需兼顾配曲入歌(覃军2019:104)。在歌曲翻译(即歌曲译配)逐渐吸纳各门学科精髓,初现符际翻译端倪之际;歌词翻译却面临窘困:一边沦为流行音乐的副产品,一边掇拾文学翻译的“边角料”。当下流行文化纷纷介入歌曲制作过程,流行音乐的消费场景与歌词所指大有异化的趋势,歌词翻译是否固定在词意与阅读对接的闭环空间,又或者顺应流行文化的主导,发展出更具有弹性的动态模式,本文将分析流行音乐中歌词翻译的语境,以期尽可能客观诠释此类翻译活动中流行文化的作用原理。
二、歌词翻译的功用边缘化
歌曲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兼具旋律和词义的复合信息,同时这两个组件在信息处理上又可各自独立进行(Bonnel et al,2001:1201)就翻译行为本身而言,歌词翻译理应属于歌曲译配的必要环节,虽然歌曲译配的译词在嵌套过程并非定然与原词逐一对照,但仍未脱离旋律节奏及原词内涵的母本。相比之下,歌词翻译的应用场景显然更为广泛: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关于加强电视节目字幕播出管理的通知》以及规范汉语使用等保护汉语纯洁性等举措使歌词翻译在各类媒体场景下成为刚性需求;同时,在当前音乐媒体纷纷寻求个性化定制与社交属性的背景下,歌词翻译的身影已然随处可见。
词与曲之间的依存关系由来已久,一个作品的歌词与旋律共同构成完整的消费产品,但在流行音乐视野下,歌词与旋律的平衡关系发生变化,前者对后者呈现出更明显的依附,因此在歌曲译配过程中,译词与原词同属听觉欣赏的范畴(李程,2002:31);但从讯息传达和感知层面来看,旋律通过听觉呈现,而歌词则通过视觉呈现(Sousou,1997:40),这也意味着歌词翻译的功用在本质上与各类翻译文本一致,同属阅读范畴下的子集。然而,当前处于传唱和传播量头部的流行音乐中,以青少年流行(teen-pop)、都市(urban)、嘻哈(hip-hop)等流派为代表的歌词大多呈现作用弱化,词意虚化,所指多解化的趋势。以青少年流行音乐为例,其词曲被赋予了一套完整的意义体系,可被以青少年为主的消费群体用作彰显个性、身份认同等,反标签化在成为消费初衷的同时,标签化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该音乐流派的归宿。因为歌词翻译是歌曲制作体系之外的“附属品”,无法像译配词那样得到正名,其功用在高度碎片化、口语化或信息晦涩、庞杂的原词观照下反复徘徊,在周而复始的临摹中逐渐边缘化。
以Ylvis演唱的“The Fox”为例,该作品通过在视频社交媒体的热度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瞩目商业成绩,其中歌词被认为贡献了重要的作用。
阿多诺(Theodor Adorno)认为现代音乐的标准化与重复性特征唤起了听众的“孩童式”消费情结,即“引用式聆听”,其特征表现为听众群体出现明显的消费降级,专注于接收一首歌中反复出现、简单上口的段落(1991:44)。表1中“The Fox”的歌词与“引用式聆听”标准高度重合,从歌词文本来看,全文涉及的词汇数量有限,而众数多分布在副歌部分的大量拟声词中,难度甚至大多不超过学前教育水准,译词的设置对文本解读的助益显然有限,播放量呈指数上涨的音乐视频以及洗脑式(dope)的编曲制作补偿了歌曲中的流行文化讯息,同时也淡化了歌词翻译的译介属性,媒体平台上的此类歌词翻译俨然成为“食之无味”的必需品。尽管该现象的造成可能部分归咎于英语文化的强势渗透,但由韩国歌手朴载相演唱,以韩文为主要歌词的“Gangnam Style”能够在欧美主流音乐榜单取得惊人成绩,说明其中知名歌手的自发推荐、舞蹈的全民模仿热潮及视频中歌手的自我嘲讽与矮化所提供的社会压力舒解等因素有脱不了的关系,各类流行符号的介入直接越过本该由译词填补的文化鸿沟,歌词翻译的功用边缘化可见一斑。
易懂上口为主要特点的歌词并非目睹译词功用旁落的孤证,向来以体现人文关怀和细致情愫为特点的摇滚、节奏布鲁斯、爵士等类型的译词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关于此等类型的音乐,斯蒂文·C·特雷西(Steven C. Tracy)认为正是作为美国非裔文化先锋的音乐家们将爵士和布鲁斯等音乐带入了文化视野并融入宏观的美国文学,而音乐与文学互为组成部分(张静文,2019:9),由此我们很难将上述种类的音乐歌词归类到“朗朗上口”的行列中。以美国歌手拉娜·德雷(Lana Del Rey)所演唱的“DoinTime”为例,这首歌与该歌手的其他作品一样铺垫着迷幻和忧郁的基底,但歌词内容隐含了相当的情怀信息以及片段式场景。
从表2不难看出原词充斥着散落的场景片段,通过多处模糊的状语而串联起来,值得注意的是隐藏在其中的各种流行文化符号:“summertime”背后的美国式慵懒,布拉德利以及马歇尔所代表的加州风情,配合“L.B.C”氤氲的沙滩美学以及“penitentiary”式的厌世,歌词中的种种迹象都指向了浓重的复古情结(Vintage),而译词的呈现依旧表现得寡淡而苍白,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洗清了歌词的“原罪说”,印证了走向边缘化的译词并非“口水歌”的专属。
在实际的生活场景中,尽管这种段落与字句对应式的译词占据大多数,但也有部分电视媒体采用了展示“歌词大意”的方法,这为原本功用被边缘化的译词提供了某种可能性,即通过重新布置词意的场景,在保留原歌词含义的基础上,用逻辑更为连贯的语义文本来使译词更接近音乐所想表达的情境和氛围,这类歌词翻译摒弃逐字逐句的限制,通常以语篇为单位,但这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译词乃至原词的在音乐呈现过程中的权重,使观众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韵律乃至视频信息的呈现。
三、场景异化下的译词构境
歌词从诗歌发展至今,其通常是配合音乐的旋律同时出现,并为歌曲的内涵传达提供落点。但流行文化视野下,歌词属性在音乐制作布局中被无限流放:一方面流行音乐的歌词为旋律和编曲服务的功能愈发凸显,歌词在音乐文化场景中的本位属性被弱化;另一方面大量流行音乐的歌词成为迎合韵脚的产物,歌词的文学性总要成为制作过程中被割舍的“鱼”或“熊掌”。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大量性属(Gender)、种族(Ethnicity)、暴力(Violence)、私怨(Beef)等内容的充斥,歌词中的文化场景大有异化的趋势,以2005年美国公告牌榜单上的流行音乐为例,研究发现在299份获得顶级榜单成绩的歌词样本中,有接近半数的词义场景中出现了对酒精甚至毒品的描绘或某种程度的暗示(Primack et al,2008:169)。由此可见,词义场景异化下的歌词翻译或将成为一种新的文本构境尝试。
老鹰乐队(Eagles)演唱的“Hotel California”在发行之后就获得了引人瞩目的商业成绩,并于1978年获得格莱美最佳唱片的殊荣,相比于这首作品在民谣吉他以及抒情摇滚方面近乎完美的调和,其诡谲而涣散的歌词更像是这种听觉和谐下的异类。
在这段歌词中,隐藏着大量的象征性场景和指代模糊的意象,忠实对称的译词构境恰好将这些意象串联起来,但这种将场景符号扁平化的处理,并不能抹去歌词中的象征主义因子。事实上,摇滚音乐在音乐象征意义的“神圣化”(sacralization)过程中一直被广泛使用,而这种“神圣化”正是是通过一种共同、无序和模糊的方式来实现的(Durkheim,1975)。该词中“cool wind”即字面译意的“凉风”,尽管“colitas”一词从词典上无从考证,所以译者选择用音译法,“shimmering”和“dim”是对60年代美国迷幻文化的又一个注解或是对其他暗示皆无从得知,但译词中的“闪烁”和“模糊”的释义则保持了中立姿态,不偏不倚;按照语境连贯原则,下文中的“she”极有可能是对物质主义的影射,虽然被性属化的主语也可能指某个在逍遥场所门外徘徊的女子,但“她”的词眼无疑平添了些许情节性;英语中关于“heaven”与“hell”的习语甚多,两者构成的极端对比的语境下可能是深陷其中的挣扎也可能是最后的一份清醒,伴随着被译为“歌声”的“voice”,这一“曲中曲”随后将歌曲将引入副歌部分。
相比于在源语歌词中就已然呈现出的异化趋势,对译入语听众而言,被二次转释的场景内容几乎成为歌词翻译中的常态。不仅如此,对于一些母语使用者所熟知的歌词信息来说,在译词场景中也可能面目全非。美国说唱歌手利尔·纳斯(Lil Nas X)的作品“Old Town Road”在2019年创造了美国公告牌榜单的新纪录,与记录的前任保持者《one sweet day》相比,前者的歌词更像是一场只在源语听众之间掀起的“狂欢”。
对于大量本国主流听众圈外的听众而言,他们对这首歌的流行充满了“莫名其妙”的情绪,无法理解使这首歌大范围传播的共鸣点。尽管歌词中充满了第一人称开头式的简单句,含义相对直接简单,而直译的译词也作出了意义上的对应。但文化范围内催生的含义是产生这种听感分歧的最大因素:对这首歌的本国听众来说,“老城路”(Old Town Road)原本就是他们熟知的牛仔文化中的核心场景,多次出现的“马”(horse)及其类比对象“保时捷(跑车)”(回溯出牛仔式的自由场景也在某种程度上表达了对现代生活方式不屈从的态度),“马鞍”(horse tack)和“黑色磨砂帽”(matte black hat)将场景细节化,配合当时正在全世界风行的视频游戏《荒野大镖客》对牛仔元素的推崇,以及歌曲本身的一些隐性信息:由象征白人世界的乡村音乐(country music)和黑人的陷阱音乐(trap music)融合制作,这些异化的场景信息让译词背负了大量功能范围之外的包袱。
四、结语
在歌词翻译的可行性问题上,薛范认为若以传递歌词含义、意境、意象美以及形式美为出发点,大多数歌曲是可译的;而若以传达歌词的语音、音韵美为标准,则所有的歌曲都是不可译的(2002:38)。不难发现,前者的标准更适用于狭义的歌词翻译,而后者则针对歌曲译配,尽管流行音乐作为当前世界文化交融中的重要部分正不断地进入国内听众视野,大量的歌词翻译文本伴随而来,是否可译的议题几乎被搁置,但上述中的“大多数”本质上与文学文本的翻译有着相似的目的,正因如此,面对那些不可译的“少数”,我们或许能在文学翻译的经验中找到些许线索。流行音乐的文化渗透属性正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知,该视野下的歌词翻译或许是一种对传统译词发起的诘难,但也可能为歌词翻译在流行文化维度中找到新的坐标。
参考文献:
[1]覃军.歌曲译配:一种特殊形态的翻译——歌曲翻译家薛范先生访谈录[J].中国翻译,2019(06):104.
[2]Bonnel A M , Faita F, Peretz I, et al. Divided Attention between Lyrics and Tunes of Operatic Songs: Evidence for Independent Processing[J]. Perception and Psychophysics,2001(07):1201-1213.
[3]李程.歌词的英汉翻译[J].中国翻译,2002(02):31.
[4]Sousou S D. Effects of Melody and Lyrics on Mood and Memory[J]. Perceptual and Motor Skills,1997(01):31-40.
[5]Adorno Theodor. The Culture Industry: Selected Essays on Mass Culture[M]. London: Routledge,1991.
[6]張静文.美国文学中的流行音乐、拉格泰姆和布鲁斯——史蒂文·C·特雷西教授访谈录[J].山东外语教学,2019(06):6-9.
[7]Primack B, Dalton M, Carroll M, et al. Content analysis of tobacco, alcohol, and other drugs in popular music[J]. Archives of Pediatrics & Adolescent Medicine,2008(02):169-175.
[8]Durkheim E. Elemen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ife[M]. London: Allen & Unwin,1975.
[9]薛范.歌曲翻译探索与实践[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
顾志颖,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翻译和外国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