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践探索
——以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亲属继承法课程建设为例
2022-05-24张晓远
张晓远,赵 轶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一、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时代背景
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的召开,开启了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新征程。[1]作为高等教育一环的本科教育同样需要着眼于教育的首要问题——培养什么人?而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课程质量是人才培养质量的决定因素,因此,建设一流的本科教育需要以建设高水平的本科课程为抓手。
为全面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2019年,《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建设内容、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和组织管理四个方面对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和推进措施。具体而言,《实施意见》提出以“建成万门左右国家级和万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简称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为总体目标,以“分类建设”“扶强扶特”“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为基本原则。[2]为深入贯彻《实施意见》,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教育部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3],标志着五类一流本科课程(线上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课程)的推荐认定工作全面展开。
近年来,四川大学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以智慧教室改造为抓手,多项举措并行打造“金课”。2019年,四川大学出台了本科教育升级行动计划——《四川大学新时代本科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及配套的13个实施方案,其中就包括一流课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在当前教育教学形态重塑、知识传播方式多样化、成长成才诉求个性化的时代背景下,受国家宏观政策引领及高校内部改革的影响,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既是对内部规律的遵循,又是对现实诉求的回应,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则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路径。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内在要求
目前学界对于一流本科课程的界定尚未形成统一的认知。有观点认为,一流课程建设的要义在于思想性与学术性,前者指坚守立德树人根本,后者则指具备学科学术及教学学术。[4]还有观点认为,一流本科课程是高阶、互动、多元评价与知行合一的课程。[5]另有观点认为,建设一流本科课程就是要打造“金课”,其包括五种组成要素,即高阶课堂、对话课堂、开放课堂、知行合一、学思结合。[6]受领域、学科的影响,不同学者所定义的一流课程不尽相同,但从政策导向、评审标准及申报课程教学设计来看,学者们对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理解存在共通之处:第一,教学理念体现立德树人,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第二,教学组织与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第三,教学内容突出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
不同学者关于一流本科课程认识的共通之处反映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内在要求,即作为高水平的“金课”应具备的基本要素或必备条件。为明确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内在要求,有必要先从反面梳理当前我国本科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从整体来看,目前高校本科教学中还存在教学内容缺乏前瞻性、教学团队薄弱、教学模式单调、教学方法单一、学业评价机制不合理等问题。为提高课程质量,进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课程体系,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必须从解决以上问题着手。本文认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应突出一流课程的本质,即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本文以四川大学建设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亲属继承法课程为例,从课程建设的理念、方法和内容三个方面阐述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践探索过程,以期为我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提供借鉴与参考。
三、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路径探索
四川大学致力于培养新时代的本科人才,强调线下课程要以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激发课堂活力,从而发挥好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的作用。亲属继承法课程教学团队基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内在要求,以打造新形态的法学“金课”为目标,从教学理念转变、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设计创新等方面进行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践探索。
(一)转变教学理念,突出学生主体地位
亲属继承法课程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开设的一门选修课,开设目的在于使学生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亲属继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及框架,熟悉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并针对目前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诸多新问题,结合经典案例、热点问题讨论,进一步深入思考,培养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亲属继承法学是以婚姻家庭法律和继承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民商法学的分支学科,它既是一门理论法学,又是一门应用法学,在法学专业教学中很有特点。从课程内容的角度而言,亲属继承法具有双重特征:一方面,它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它是相对独立的部门法,是民法体系中唯一的一部身份法。因此,亲属继承法具有明显的普遍性、伦理性与强制性。在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背景下,亲属继承法课程教学团队摒弃了传统教学理念,确立了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新理念,在教学全过程中更加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从而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和处理婚姻家庭关系,树立正确的婚恋家庭观,使该课程符合未来引领性人才需要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实现育人与育才并重。[7]
具体而言,亲属继承法课程教学团队的教学理念是以学生为中心,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独立思考能力等素质,尊重学生的个性化差异,强调师生互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就意味着,教师在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制订教学计划、布置课前任务及实施课堂教学的全过程中都要以学生发展为终极目标,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多样化成长的需求,实现因材施教。简而言之,就是从教师“满堂灌”变成学生“满堂讲”,为学生科学“增负”。
(二)优化教学方法,致力于打造高阶课堂
教学方法是教师教授方法和学生学习方法的统一,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要着眼于教法和学法的双重优化,包括教学团队、教学模式及学业评价机制的改革创新。
1.构建多元化教学团队
针对传统高校课程教学中教学团队薄弱、结构单一的问题,四川大学亲属继承法课程教学团队的组成具有多元化特征,如表1所示。教学团队由三位教师组成,由教学经验丰富、多年一直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担任理论课程主讲教师,由实践经验丰富、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担任模拟法庭指导教师,由理论功底深厚、专业眼光敏锐的婚姻家庭法专家、资深教授担任理论指导教师。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人员结构旨在构建能够促进教学、科研和实践协同发展多元融合的综合性教学团队,从而打造高质量、高水平、高层次的法学专业课程。
表1 亲属继承法课程教学团队职责分工
2.探索创新性教学模式
针对传统高校课程教学中教学模式单调、教学方法单一的问题,亲属继承法课程教学团队采用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课堂时间不再用于主讲教师教授知识,而是角色互换,由教师去理解学生的问题并引导其应用知识,具体教学方法如下。
第一,启发式教学。在理论讲授的过程中,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实现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积极性相结合,不断设置问题情境,引导学生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回答问题,启发学生的思维,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二,探究式教学。先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和教学的进度确定知识点,然后通过问题、任务等形式创设与此学习对象相关的学习情境,引导学生进入目标知识点的自主学习,深入探究并进行小组合作交流,实现“自主、探究、合作”的课程目标。
第三,模拟法庭教学。利用“智慧模拟法庭”,加载“亲属继承法要素式智能审判系统”,选择典型、疑难、有争议的法律问题组织模拟法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理论探讨—司法实践—科技支撑”相结合。比如,教师在讲授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时,以虚拟财产的离婚分割为背景,引导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自行准备模拟法庭,在鼓励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养成批判性法律思维的同时,促进其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对其进行职业素质教育。
3.建立科学的学业评价机制
针对传统高校课程教学中考核形式单一、重记忆轻理解的问题,亲属继承法课程教学团队进行了课程考核改革,通过采用平时考核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课程考核形式,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以此督促学生自主学习,帮助学生实现互助互动学习。
课程考核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考核次数为6次,每次10分,占期末总成绩的60%;期末考试采取开卷形式,总分40分,占期末总成绩的40%。具体的考核内容如下。
平时成绩主要通过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与方法2篇小论文的撰写,加深学生对亲属继承法基本理论的认识;通过对4个经典案例的讨论,激发学生对亲属继承法前沿和疑难问题的思考;通过个人撰写和集体讨论的不同形式,引导学生注重学术规范,建立团队合作意识。平时成绩考核的具体内容如表2所示。
表2 “亲属继承法”课程平时考核具体内容
期末考试注重对亲属继承法知识点综合应用的考核,倡导非标准答案命题,多考灵活应用、少考死记硬背。具体调整内容包括:第一,采用开卷考试的方式,鼓励学生阅读和查阅相关学术资料;第二,采用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相结合的方式,融入思政元素,同时考查理论和实践能力。
(三)创新教学设计,思想与学术并重
国家级一流课程的建设要提升高阶性、增强挑战度,这尤其体现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即一流的课程设计不再拘泥于基础知识的传授,而是注重培养学生的高级思维和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8]为拓展“学”的广度和深度,应从教学设计的学术性与思想性上着手。
1.增强课程的学术性
有学者认为,一流课程的学术性应包括学科学术及教学学术,前者意味着教学内容应反映学科前沿、社会发展实际等,致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思辨能力,而后者则要求教师采取科学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4]由于涉及教学学术的内容已于上文阐述,故此部分着眼于教学内容的学术性。
具体而言,在增强教学内容学术性方面,亲属继承法课程教学团队主要进行了以下探索。第一,科研、实践促教学。按照“卓越法治人才2.0”培养目标,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按照“15+10+20”的模式设计课堂,即15分钟理论讲授、10分钟课堂讨论、20分钟智慧模拟法庭,鼓励学生参与课题研究与实践模拟,形成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第二,凸显课程内容的前沿性与时代性。关注亲属继承法理论研究的前沿成果和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确保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比如,在讲授婚姻家庭法的内容时,增加同性婚姻、婚外赠予、分手补偿、离婚冷静期、夫妻债务的认定等疑难、前沿问题讨论;讲授继承法内容时,增加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遗产管理人制度、冷冻胚胎继承等疑难、前沿问题的讨论。
2.提升课程的思想性
一流本科课程不仅要具备高阶性、创新性与挑战度,还必须有立德树人的引领性和能力培养的可行性。[9]正如《实施意见》总体要求部分所指出的,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需要深入挖掘其内在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即提升课程的思想性。
亲属继承法课程教学团队强调“教—学—用”的良性互动,注重学生的人格培养与专业精神,兼顾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在教学改革过程中,着力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将思政元素贯穿教学设计的各环节,以内隐的方式将社会道德规范、思想观念等融入教学过程。对亲属继承法课程的教学不再停留在概念、条文的释明上,而是充分挖掘专业知识背后的价值元素和人文精神。具体而言,教学团队从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总体战略考量,针对不同章节的教学内容,因势利导,围绕立法目的与背景、法律传统、法治理念等,结合社会热点,深入挖掘每一堂课的思政元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及家庭观,形成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清正廉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结语
本文以四川大学建设的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亲属继承法课程为例,从课程建设的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三个方面探索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实践。首先,转变传统的教学理念,确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新理念;其次,优化教学方法,构建多元化教学团队,采用启发式、探究式教学,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建立科学的学业评价机制;最后,创新教学设计,思想与学术并重,增强课程的学术性,提升课程的思想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是一个需要长期努力积累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期望本文能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