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伦理视角下文学作品中的文化误译
2022-03-18曹双飞樊林洲
曹双飞,樊林洲
翻译伦理视角下文学作品中的文化误译
曹双飞,樊林洲
(兰州大学 外国语学院,甘肃 兰州 730030)
以安德鲁·切斯特曼提出的五种翻译伦理模式为理论基础,通过对具体的文化误译示例进行分析,发现译者对于不同翻译伦理模式的合理选择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文学作品中文化误译现象的出现,因此提出译者应当摒弃对文化误译的传统偏见,理性客观地评析译文。翻译伦理为翻译研究者评价文化误译现象提供了动态的多维视角,同时也拓宽了翻译研究者对于“忠实”这一传统译论标准的认知视野。
文学翻译;文化误译;翻译伦理;忠实
文学翻译自诞生之日起,便反映出源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在交流过程中所产生的碰撞、冲突、拒斥或交融[1]。文化误译虽是译者在翻译文学作品过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但在传统译论标准“忠实”的影响下,却经常被翻译批评家片面地定性为“错误”而饱受诟病。因此,“作为翻译研究者,有必要跳脱出译作与原作二元对立的封闭、静态的体系,进入语境、历史和文化等宏观动态的境地”[2],深刻剖析文化误译现象产生的内部原因及其带来的影响,从而改变或摒弃对文化误译的传统偏见,进而以更加理性、更加客观、更加公正的眼光看待文化误译。其次,作为翻译实践活动的中心,译者也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由此翻译伦理便应运而生。“翻译伦理为文化误译的研究提供了动态的、客观的多维度视角,从而可以帮助译者更全面、更公正、更深入地审视文化误译现象”[3]。
因此,本文尝试采用安德鲁·切斯特曼(An- drew Chester-man)提出的五种翻译伦理模式,对部分文学作品中的文化误译现象进行诠释,进而说明译者应该在理性、客观地看待文化误译的基础上,科学选择合理的伦理规范以减弱或消弥不同语言文化交流过程中的冲突或障碍,从而成功实现跨文化交际的目的。
一、文化误译
在当代翻译研究中,翻译往往被人们视为一种交际媒介,想要让两种本质不同的语言文字借助翻译完全准确地传达文本意思是不可能的[4]。从这个意义上而言,翻译实践过程当中的文化误译现象便无法规避。“对原文信息和形式的任何偏离都被认为是误译,这主要归因于译者自身的双语语言基础,以及译者对于跨文化交际的学习能力和熟练程度。”[5]文化误译并不是翻译批评家口中的“错译、烂译”;相反,文化误译的存在具有特殊的价值及影响意义,因而值得翻译研究者的反思与思考。
目前,国内大多数学者主要将文化误译现象分为有意误译和无意误译[6]:无意误译是指在文学作品的翻译过程中,译者由于不了解或不熟悉源语相关文化背景知识而对源语内容理解不正确或不到位而无意中产生的翻译瑕疵,这一类被称之为无意误译;有意误译则是指译者有意识、有目的地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而将源语文化信息和表达方式按照译语规范进行特殊处理(包括改译、删减、归化、异化等)的结果[7]。有意误译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研究意义,其加深和拓宽了文学翻译研究以及文学译作评析的研究深度和广度。本文将主要围绕文学作品中的“有意误译”现象展开讨论。
二、从翻译伦理看文化误译
(一)翻译伦理
20世纪80年代,西方世界开始着手针对翻译伦理的研究。1981年,安托瓦纳·贝尔曼(Antoine Berman)开始对翻译伦理展开系统性研究。贝尔曼认为:“翻译伦理就是指译者应该尊重原作,尊重源语和文化与目的语和文化之间的差异,通过对‘他者’的传介来丰富自身”[8]。贝尔曼的翻译伦理思潮引起了翻译研究领域众多学者的关注与讨论。其中以安德鲁·切斯特曼的研究最为全面,影响力也最为深远。
1997年,切斯特曼在他的《翻译模因论——翻译思想的传播》()一书中,专门讨论了翻译伦理的相关问题,勾勒了翻译伦理研究的总体框架并详细阐述了翻译伦理研究的基本内容[9]。2001年,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之上,切斯特曼提交了题为文章,文中切斯特曼详细论述了翻译的五种伦理模式[10]:再现伦理,服务伦理,交际伦理,基于规范的伦理,承诺伦理。
由此可见,作为译者,除了在翻译实践过程中考虑如何尽可能地使自己的译文“忠实”地再现源语内容之外,还应结合源语文本和目的语文本的社会历史背景及其相关因素考虑遵循基本的翻译伦理规范。
(二)基于翻译伦理的文化误译案例分析
事实上,在实际的翻译实践活动中,译者不可能也无法做到完全准确无误地再现原文信息内容。毕竟翻译不仅仅关系到不同语言文字之间的转化,更关系到语言文字背后所蕴含的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转换。文化误译关系到译者在面对源语文化以及目的语文化时有意或无意间所采取的翻译策略,这与翻译伦理模式所关注的视域密切相关。而切斯特曼对翻译伦理模式的论述,跳脱了传统翻译理论研究始终囿于“忠实”这一标准展开讨论的局限,扩大了翻译研究者对于“忠实”的认知范畴,也为我们理性评析文学作品翻译当中的文化误译现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将切斯特曼所提出的五种翻译伦理模式引入到具体的文化误译现象的分析中,探究和挖掘文学作品中文化误译现象出现的深层次原因。
例1:
译文:《黑奴呼天录》(林纾译)
《汤姆大伯的小屋》(黄继忠译)
《汤姆叔叔的小屋》(王家湘译)
以上三种译本大相径庭。首先,林纾的译本《黑奴吁天录》就表面而言是对原文形式或内容的偏离,貌似是对原文的“不忠实”,属于“误译”现象,但通过探究内在原因可以发现,这其实是林纾基于源语内容的一种“有意”误译。林纾“误译”的目的是他希望此书能够唤起中国民众的觉醒。在《黑奴吁天录》的后序中,他写到:“我和魏易合作翻译此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通过描写一些悲人惨事来赚取读者的眼泪,而是为了警醒我们的国人或将沦为奴隶的危险。”[11]因此,为了迎合当时的社会环境,达到救国救民的爱国目的,同时也为了让译本能够更容易为当时的中国社会以及中国民众所接受,林纾对这一标题的翻译进行了“有意误译”。换言之,比起再现伦理以及交际伦理,林纾在翻译过程中结合了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选择遵从了服务伦理以及基于规范的伦理。
反观黄继忠和王家湘的翻译,他们将“uncle”一词分别译作了“大伯”和“叔叔”,似乎也没有完全做到忠实于原文的翻译,违背了传统的译论标准“忠实”的原则,因而也属于“误译”。但从他们二人不同的译本中可以看出中英两种语言中亲属称谓语的用法差异。汉语中的亲属称谓语严格按照亲属关系的亲疏以及年龄的大小来进行区分,称谓语使用错误会显得说话人非常粗俗无礼。但英语中却并没有相对复杂的亲属称谓语。英语中只有“uncle”“aunt”“brother”“sister”等表达,这些词相对而言内涵不丰富和具体,不能精确地反映出具体的亲属关系。
因此,为了处理好英汉两种语言中的这种差异,黄继忠和王家湘分别采取了不同的翻译策略。黄继忠在其译本的前言中写到:“uncle”一词可以代指父辈中所有的男性成员,包括“叔父、伯父、舅父、姑父、姨夫”等。根据小说的内容,不难知道,乔治,即谢尔比先生的儿子,称汤姆为叔叔。此外,汤姆比谢尔比先生年长8岁,因此,乔治称汤姆为“大伯”相对而言比较准确。黄继忠对源语以及目的语之间所蕴含的文化差异非常执着,他为了做到忠实翻译而深入挖掘了小说中的人物关系,因此,黄继忠对这一标题的翻译甚至要比原文更加准确。就这个层面而言,黄继忠更多地遵从了再现伦理以及服务伦理。
大约十多年后,王家湘在翻译此标题时则将“uncle”一词翻译成了“叔叔”。王家湘有意将这一概念模糊化是为了使她的译本更具有英文特色,即符合目的语的语言特点。显然,此处“叔叔”一词的含义并不局限于父辈中比自己父亲年纪小的男性,而是指父辈当中所有的男性成员。王家湘此举的目的是因为在19世纪末,大多数中国人已经比较了解和熟悉英语的表达方式,他们不容易被英语的这种写作特点所误导。因此,当时的译者不能违背基于规范的伦理。
例2:“…no Merry Andrew, to stir up the multitude with jests…”.(Nathaniel Hawthorne)
译文:“…没有使群众哄堂大笑的说相声的人…”。(韩侍桁译)
“…也没有逗得大家哄堂大笑的快乐的安德鲁…”。(胡允恒译)
“…没有逗得大家哄堂大笑的快乐的安德鲁…”。(姚乃强译)
“Merry Andrew”指亨利八世的私人医生安德鲁。这一名词后被用于泛指小丑、江湖郎中、随从等幽默滑稽的人物形象。简而言之,快乐的安德鲁就是指通过做出滑稽行为或动作从而取悦他人的人物形象。在英语国家中,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文化意象。韩侍桁将其翻译成“说相声的人”,实质并不忠实于原文,违背了再现伦理。汉语中的相声是一种非常出名且影响深远的曲艺类型,极具幽默色彩和反讽意味。因此,相声属于中国的一种传统文化艺术形式。因此,韩侍桁的译文丧失了源语文本当中所蕴含的历史文化内涵,没有做到完全准确地“忠实”于原文,属于“误译”现象。但他的译文却实现了功能对等,不管是“快乐的安德鲁”,还是“说相声的人”,其目的都是通过滑稽的语言行为或动作来逗得观众心情愉悦或捧腹大笑。从这个角度看,韩侍桁更多地遵从了服务伦理以及交际伦理。
胡允恒以及姚乃强的译本颇为相似,都更多地遵从了再现伦理以及基于规范的伦理。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中国人对西方文化越来越感兴趣。鉴于此,他们采用直译加注释的翻译方法,保留了原文的文化意象,并使目标语读者接触和了解到西方文化的真正含义。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两人的翻译都在竭力促进源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之间的沟通交流,但由于采用了加注这一形式而并未完全做到遵从再现伦理。
例3: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曹雪芹)
译文:Man proposes, Heaven Disposes. (杨宪益译)
Man proposes, God disposes.(霍克斯译)
例3中,杨宪益采用的是异化的翻译策略,因而他的译文相对来说比较忠实于原文,进而也能够准确地再现原文中的中国传统文化。在中国,佛教和道教是中国传统意义上的两大宗教。信仰道教和佛教的人们认为玉皇大帝和如来佛祖才是至高无上的万能之神,他们拥有着主宰世间万物的权力。杨宪益认为译者应该竭尽所能地做到忠实于原文的翻译,这也是为什么杨宪益在他的译本中使用了较多的脚注的原因。在翻译一些文化意象时,杨宪益尽可能地采用了直译加注释的翻译方法,以便于目的语读者理解源语文本当中的文化信息。
相反,霍克斯采用的则是归化的翻译策略,他依据目的语的文化特点对原文的文化意象进行了等值替换。在西方社会中,基督教教徒信仰上帝主宰宇宙万物。因此,在霍克斯的译本中,所有有关佛教的表达几乎都被有意改写为了具有基督教色彩的表达,如原文中的“天”被译作God,这扭曲了原文中的文化意象,不符合传统的译论标准“忠实”这一原则,因而属于“误译”现象。霍克斯想通过移除两种语言之间的文化障碍以方便目的语读者理解译文,但源语文本当中的文化信息却可能因此而丢失。
霍克斯认为译者在翻译时不仅需要准确传达出原文的内容信息,还应该考虑到译文是否可以被目的语读者接受并传播。但有时两者并不能完全兼容。如果译文太过忠实于原文,目的语读者便会看不明白译文的内容,不利于译文的认可和接受;相反,如果目的语读者能够看懂译文的内容,那么译文又会舍弃源语文本当中的部分文化信息。通常情况下,霍克斯会选择舍弃源语文本中的一些文化内涵而使译本更容易为目标语读者所接受,因此他的译本中很少出现脚注。
为了将中国经典作品翻译成英语,并将中国文化介绍给外国读者,杨宪益更多遵从的是再现伦理;而霍克斯则选择遵从基于规范的伦理。
例4:王淑芬:三爷,咱们的茶馆改了良,你的小辫也该剪了吧?(老舍)
译文:Wang Shufen: Master Li, with our “reformed” teahouse, don`t you think it`s time you get rid of that pigtail? (英若诚译)
Wang Shufen: Third Elder, our teahouse has put on a new face; shouldn`t you cut off your old queue?(John Howard-Gibbon译)
例4中,虽然两个译文从形式上来看比较忠实于原文,但译者却并没有译出“剪辫儿”这一名词背后所蕴含的真正的历史文化内涵。辛亥革命结束了晚清王朝的腐败统治之后,“剪辫易服”相应地被人们视为了社会革新的标志。对于了解这一历史背景的中国读者而言,英若诚和Howard的译本并不会造成太大的理解障碍。然而,对于不了解中国历史文化的外国读者而言,他们会感到困惑:为什么“茶馆改了良”,“小辫”就得剪掉呢?因此,英若诚和Howard的译本都没能准确地传达出原文的全部内在含义,属于“文化误译”现象。
究其原因,像英若诚和Howard这样擅长戏剧翻译的译者,译文的表现力往往是他们考虑的首要因素。考虑到舞台环境、表演节奏等因素,译者不仅要做到忠实于原文的翻译,同时还要尽可能地译出简洁明了、短小精悍的译文,以满足戏剧听众、舞台场景、字幕设备等各方面的不同需求。因此,在翻译原文时,英若诚和Howard无法实现对原文所有文化内涵的完全翻译,而只能选择囿于字面含义的直译策略。他们二人虽未忠实地翻译出原文的全部内在含义,违背了“忠实”标准,但却遵从了服务伦理以及基于规范的伦理。
基于上述案例,译者不难发现,文学作品中的“有意误译”现象,究其本质而言并非真正的“误译”。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了译者身处不同历史时期或出于不同目的所遵从的翻译伦理取向。切斯特曼提出的五种翻译伦理模式为我们认知和了解文学作品中的文化误译现象提供了一个系统而全面的方法,有助于我们客观公正地审视文学作品中的文化误译现象。
三、结语
文学作品中的“有意误译”现象反映出译者对于不同翻译伦理模式的主动或被动选择,不同阶段译者对于不同伦理模式的倾向也折射出译者自身伦理意识的动态变化以及译者主体性的不断增强。文学作品中的文化误译现象是不同文化交流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事实。从历史上看,文化误译成为源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双向发展的契机,不仅可以丰富源语文化,也能够从不同视角拓宽目的语文化的应用范围以及解读方式。一方面,不可否认文化误译在某种层面上而言是对源语文化信息的“歪曲”“误读”甚至是“变形”,因而其导致了源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交流中的部分失败,使目的语读者无法完整准确地认知源语文化的本质。但另一方面,文化误译也促进了译者主体性的不断增强,进而间接推动了翻译事业的不断进步。作为译者,不仅要用理性客观的眼光审视文化误译现象,更要增强自身的伦理修养,尽可能地使译文忠实于源语文本,从而有效促进源语文化与目的语文化之间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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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al Mistranslation in Literary Work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ranslation Ethics
CAO Shuang-fei, FAN Lin-zhou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 Lanzhou University, Lanzhou 730030, China)
The causes of cultural mistranslation are explored by analyzing specific cases of cultural mistranslation with the help of Andrew Chesterman’s five models of translation ethics. It is found that the translator’s reasonable choice of different translation ethics models has led to the emergence of cultural mistranslation in literary works to a certain extent. Therefore, it proposes that translator should abandon the traditional bias against cultural mistranslation and evaluate the translation rationally and objectively. Translation ethics provides a dynamic and multi-dimensional perspective for translation researchers to evaluate cultural mistranslation. At the same time, it also broadens translation researchers’ cognitive vision of “fidelity”, the traditional standard of translation theory.
literary translation; cultural mistranslation; translation ethics; fidelity
H059
A
1009-9115(2022)02-0044-04
10.3969/j.issn.1009-9115.2022.02.009
2021-04-07
2021-10-13
曹双飞(1996-),男,甘肃庆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
(责任编辑、校对:朱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