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林木资产核算和管理
2021-03-11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
山西省桑干河杨树丰产林实验局
引言
国有林场主要职能是负责国有林、生态公益林的森林资源保护和管护,所以国有林场核心资产是林木资产。随着《政府会计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其对于国有林场林木资产核算也带来了一定影响。为了满足时代发展需求,促进林场发展,只有加强对林木资产的核算管理,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才能规范财务核算程序,提升管理成效。
一、《政府会计制度》下林木资产的核算
国有林场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因国有林场会计核算具有特殊性,以及林木资产核算范围和计量问题,《政府会计制度》中并没有针对该项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所以为了解决林木资产核算问题,财政部于2018年7月12日制定了《国有林场和苗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其中增加了“1614营林工程”和“1941林木资产”两个一级会计科目。具体来说,“1614营林工程”主要适用于林场发生的育苗、造林、抚育、管护各种林木和苗木的生产成本核算,而“1941林木资产”主要适用于林场营造管理的各种活立木资产和苗木资产的累计成本核算[1]。
二、林木资产核算——以“苗木生产成本”为例
(一)苗木成本核算对象确定
遵守成本效益原则,既能够符合制度要求,又能够节约一定的资源成本。成本核算的对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以树种苗龄为苗木成本核算对象,即分树种分苗龄进行成本核算。
(二)成本归集方法
(1)种子、插穗、幼苗等费用直接记入对应科目,如:使用油松种子育苗,直接记入“营林工程-苗木生产成本-新育苗-油松”或“营林工程-苗木生产成本-营养钵-油松-1年生油松苗”。
(2)发生浇水、施肥、除草、喷药等苗木管理费用,按照受益范围记入“营林工程-苗木生产成本-苗木管理费”相应明细科目。如不能区分“新育苗管理”“留床苗管理”“定植苗管理费”“营养钵管理费”时,先记入“综合管理费”。
(3)苗木管理费在年末进行分摊,当年出圃的苗木不再分摊苗木管理费用。“综合管理费”按照新育苗面积、留床苗面积、定植苗面积和营养钵面积进行分摊。“新育苗管理”按照新育苗各树种面积进行分摊,“留床苗管理”“定植苗管理费”按照各树种各苗龄面积进行分摊,“营养钵管理费”按照各树种面积或株数进行分摊。
(三)成本转账
因苗木苗龄发生变化,如1年生油松苗变为2年生油松苗,或者因培育方式发生变化,如新育苗变为留床苗、留床苗变为定植苗等,都需要进行成本明细科目之间的转账。
(四)苗木出圃成本
苗木出圃成本由出圃当日该苗龄该树种总成本与出圃当日苗龄该树种总株数确定。即:苗木出圃成本=出圃当日该苗龄该树种总成本/出圃当日苗龄该树种总株数。
(五)苗木成本核算科目设置
苗木成本核算在“营林工程-苗木生产成本”科目下,按育苗方式、树种、苗龄设置明细科目,在“苗木生产成本”下设置新育苗、留床苗、定植苗、营养钵明细科目,在新育苗、留床苗、定植苗、营养钵下以树种设置明细科目,在树种下以苗龄设置明细科目。如下以樟子松为例,营林工程-苗木生产成本/林木资产业务(见表1)。
表1
三、国有林场林木资产存在主要问题
(一)林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
国有林场每次领导换届林木资产只清查盘点,没有对盘点结果进行账面处理,多年累积下林木资产与账面严重不符。
(二)苗木生产预算编制松弛
年初编制预算时没有充分进行市场调研,预算松弛没有精准化,预算执行中未根据市场变化和林业工程任务量及时调整预算,导致苗木生产计划与实际需求脱节,造成有的苗木量过剩,有的短缺。
(三)林木资产成本核算不精确
会计队伍业务水平不高,林木资产核算粗放,苗木生产成本的间接费用分配方法单一,造成林木资产核算不精确,不能准确反映国有林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导致领导决策失误。
四、强化国有林场林木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健全监管制度
首先要健全林木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林木资产验收合格标准,确保林木资产的盘点验收规范化,提高林木资产入账的精确性和及时性。其次要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将林木资产管护职责落实到人,并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量化林木资产的管护目标,将管护人员的工资待遇与管护成效直接挂钩,构建责任明确、监管有力、奖惩严明责任体系,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最后要完善资产清查制度,结合规章要求,定期对林木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根据盘点清查记录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真实准确反映单位的林木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2]。
(二)提高会计素质
林木资产不仅具有实际价值难以计量、且核算复杂等特点,而且还具有生长周期长的独有特征。要系统精确核算林木资产成本,财务人员需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而国有林场大部分分布在县或乡镇,工作条件艰苦,所以国有林场财务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中高端财务人才严重短缺,所以必须加大对基层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队伍业务能力,适应时代要求。防止因业务能力有限,林木资产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资产或虚增利润等情况,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财务决策[3]。
结语
《政府会计制度》的实行使得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为国有林场林木资产的核算提供参考。国有林场必须要依据该制度,从多个层面、多个维度不断完善财务资金核算方法,积极推进核算和管理工作,促进国有林场全方位落实该制度,最终推动国有林场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