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审方药师对不合格医嘱干预分析
2020-12-14何舒婷
何舒婷,朱 磊
(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江苏 盐城 224006)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临床药师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但很少提及审方药师。审方药师指的就是在调剂处方或者医嘱的过程中,审核、判断、干预医师处方或者医嘱合理性与有效性的药师[1]。对于临床药师而言,主要就是深入临床,事后通过抽取病例,点评不合理医嘱,尚处在一个不断发展与完善的阶段。而审方药师则可以事先进行医嘱审核工作,点评医嘱合理性与安全性,从而进行事前干预,有助于提高用药安全性与有效性。基于此,本文现选取2019年1~6月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接到的228154份医嘱为研究对象,进一步研究审方药师的干预效果,报道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9年1~6月我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接到的228154份医嘱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患者115032例,女性患者113122例;最小年龄为13岁,最大年龄为87岁,平均年龄为(57.26±5.73)岁。
1.2 方法
依据《新编药物学》、《临床最新药物手册》、《注射剂的临床安全与合理应用》、《输注药物安全应用手册》等规范标准对医嘱进行点评,总结分析与记录不合格医嘱,并进行准确分类。
2 结 果
228154份医嘱中,不合格医嘱3022份,占有比率为1.32%,其中药物相互作用491份,占有比率为16.25%;溶媒选择不合理1216份,占有比率为40.24%;溶媒量不对977份,占有比率为32.33%;超剂量使用338份,占有比率为11.18%。经审方药师干预后,3003份(99.37%)采纳了药师意见,并及时修改更正。
3 讨 论
3.1 不合格医嘱情况
3.1.1 药物相互作用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药物相互作用在不合格医嘱中占有比率为16.25%。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的时候,因为缺乏对药物知识的深层了解,只是关注药效,未能注意到药物在特殊群体中的禁忌情况等问题,导致患者用药存在安全隐患,甚至出现一系列不良反应,引发医疗纠纷。比如:(1)将1 g维生素C注射液与20 mL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浓度为10%)加入100 mL葡萄糖注射液(浓度为5%)中。分析:维生素C中含有微量碳酸钠,而葡萄糖酸钙注射液与可溶性碳酸盐、枸缘酸盐、氧化剂、硫酸盐存在配伍禁忌,所以,二者存在互相作用,禁忌联合使用。(2)脂溶性维生素/水溶性维生素与电解质作用,随着药物放置时间的不断延长,水对不溶性微粒的膨胀、渗透等作用,使其不断溶解,而加入电解质后,使得溶解过程受到阻碍,从而导致配伍溶液中不溶性微粒发生改变,影响药效发挥。
3.1.2 溶媒选择不合理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溶媒选择在不合格医嘱中占有比率为40.24%。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中,溶媒选择不合理情况十分常见,产生此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临床医师更加注重药物治疗效果,忽视了对溶媒的考虑。在临床中,溶媒对药物稳定性、用药环境都有着一定的影响,如果选择不合理,就会影响药物药效发挥,甚至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2]。究其原因为:药物化学结构、酸碱度均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如果溶媒选择不合理,就会引起盐析反应与聚合反应,致使溶液pH值改变,出现变色、浑浊、沉淀等情况,降低药物药效,甚至导致药物失效。比如:(1)溴已新+生理盐水,应用生理盐水加40 mg溴已新静脉推注时,发现溶液出现混浊,因此,二者存在配伍禁忌,在使用溴已新的时候,不宜选择生理盐水作为溶媒。(2)脂溶性维生素/水溶性维生素+生理盐水/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在实际用药中,应选择葡萄糖注射液为溶媒,以此确保药物稳定。
3.1.3 溶媒量不对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溶媒量不对在不合格医嘱中占有比率为32.33%。在临床应用溶媒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用药情况,慎重决定溶媒用量,以免影响药效发挥[3]。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溶媒量问题中,抗生素应用占有比率比较大。比如:(1)有关说明书中规定,左氧氟沙星注射液与莫西沙星注射液配置中,如果浓度过高,可能导致患者出现血栓性静脉炎,如果症状较为严重,还会引起软组织(跟腱等)损伤。(2)在万古霉素注射过程中,必须对注射液静脉滴注速度与浓度予以高度重视,以免存在不当现象,引起红人综合征,再次静脉滴注的时候,必须更换位置,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3.1.4 超剂量使用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超剂量使用在不合格医嘱中占有比率为11.18%。目前,在临床用药中,超剂量用药现象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临床效果。比如:溴己新日剂量>12 mg,根据用药说明书可知,溴已新日剂量为8~12mg,可根据患者病情决定用药剂量,在审核医嘱的时候,必须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审核,以此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4]。
3.2 提高审方药师干预能力
在医嘱审核中,为了保证审方药师能够准确、专业、高效的完成审核工作,必须组织审方药师进行系统的学习,加深对药物知识的了解,如药物说明书、有关法律法规等[5];同时,加强对新上岗药师的岗前培训与考核,保证其考核合格,才可以上岗工作;除此之外,加强对奖惩机制的完善,将审方药师的审核工作与绩效挂钩,以此调动药师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医嘱审核工作,提高用药安全性与合理性。本文研究结果显示:经审方药师干预后,3022份不合格医嘱中3003份(99.37%)采纳了药师意见,并及时修改更正。由此说明,加强审方药师的干预,可以显著提高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用药合理性。
综上所述,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医嘱中加强审方药师干预,能够及时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从而予以事先处理,提高临床用药有效性与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