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批评影响下的诗“纪事”与“纪事体”再思考
2020-01-09李卉
李 卉
(四川外国语大学中文系,重庆 400031)
1 引言
《四库全书总目》中《宋诗纪事》提要云:“昔唐孟棨作《本事诗》,所录篇章,咸有故实。后刘攽、吕居仁等诸诗话,或仅载佚事而不必皆诗。计敏夫《唐诗纪事》,或附录佚诗而不必有事。揆以体例,均嫌名实相乖。”[1]在这里,馆臣指出继诗事并录的《本事诗》之后,有两种作品各发展其一端:一为刘攽、吕本中等人之诗话,常仅录事而不及诗;一为计有功《唐诗纪事》之属,多收诗而不记事。这两类作品一称“诗话”而无诗,一为“纪事”而无事,有名不副实之嫌。但诗话之体受士人喜爱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大量有事无诗的诗话被创作,馆臣也只得承认了其“体兼说部”的特性与独立地位①《总目·诗文评类叙》:“文章莫盛于两汉。浑浑灏灏,文成法立,无格律之可拘。建安、黄初,体裁渐备。故论文之说出焉,《典论》其首也。其勒为一书传于今者,则断自刘勰、锺嵘。勰究文体之源流,而评其工拙;嵘第作者之甲乙,而溯厥师承。为例各殊。至皎然《诗式》,备陈法律,孟棨《本事诗》,旁采故实。刘攽《中山诗话》、欧阳修《六一诗话》,又体兼说部。后所论著,不出此五例中矣。”将《本事诗》与诗话并举,各为一例,是认同了“体兼说部”的诗话与“旁采故实”的《本事诗》体例不同。。相反,“纪事”作品的“名实相乖”则受到馆臣的指责:“鹗此书裒辑诗话,亦以纪事为名。而多收无事之诗,全如总集,旁涉无诗之事,竟类说家,未免失于断限。”[1]针对两部“纪事”作品,《总目》提出两个观点,其一,“纪事”作品出于孟棨《本事诗》;其二,“纪事”作品不应收录无事之诗。
2 《总目》影响下的误解
《总目》的批评观点影响深远,被后来许多学者沿用并发展,表现在将“纪事”源头上溯至《本事诗》,以“纪事”等同于“纪本事”,认为不应收录无事之诗。如上海古籍出版社《宋诗纪事》出版说明指出:“既然本书以纪事为体,在记录作品时,应像唐孟棨《本事诗》一样,兼附与之有关的故实。但它却仅在一部分篇章中附了和作品有关的轶事,而大部分却有诗而无本事,与书名《纪事》其实不符”[2]。钱仲联等主编的《清诗纪事》亦对两书的“破体”抱憾:“但是计书不注资料出处,且全书所收诗篇中,无本事的占绝大多数,这不能不谓为明显的缺憾。相比之下,《宋诗纪事》虽也还有一些无本事的诗篇入选,但为数不多”[3]。潘卫卫《诗纪事体研究》认为《唐诗纪事》“本事诗占绝大多数,无事之诗广为甄录,与‘纪事’之名颇乖……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诗歌纪事体著作”[4],而辽金元诗《纪事》因“舍弃了诗选的特点”,是“严格的纪事体著作”[4]。可见学者们往往是根据《总目》的批评先建立一个“纪事”作品的“标准形态”,然后以其为尺度去衡量《唐诗纪事》《宋诗纪事》乃至所有“纪事”作品。然而值得思考的是,《总目》对《唐诗纪事》《宋诗纪事》的观点是否合理呢?依据《总目》批评建立的“标准体”是否可以用来衡量所有“纪事”作品甚至作为“纪事体”的典型呢?
馆臣认为“诗话”“纪事”均出于《本事诗》,应该是从诗与“事”并收的角度来看的,这种归纳十分粗犷,概言或可,若必要细究其中关系,则有不妥。
首先创作者并没有表现出任何承袭意识。计有功《唐诗纪事》自序对编撰该书的用意和过程有所提及:“唐人以诗名家,姓氏著于后世,殆不满百,其余仅有闻焉,一时名辈,灭没失传,盖不可胜数。敏夫闲居,寻访三百年间文集、杂说、传记、遗史、碑志、石刻,下至一联一句,传诵口耳,悉搜采缮录;间捧宦牒,周游四方,名山胜地,残篇遗墨,未尝弃去。老矣无所用心,取自唐初首尾,编次姓氏可纪,近一千一百五十家;篇什之外,其人可考,即略纪大节,庶读其诗,知其人。所恨家贫缺简籍,地僻罕闻见,聊据所得,先成八十一卷,目曰《唐诗纪事》云。”[5]可知计有功主要目的一在收集佚诗,二在收录作者相关信息。
《宋诗纪事》序有云:“前明诸公剽拟唐人太甚,凡遇宋人集,概置不问,迄今流传者,仅数百家。即名公钜手,亦多散逸无存,江湖林薮之士,谁复发其幽光者,良可叹也!予自乙巳后,薄游邗沟,尝与汪君祓江,欲效计有功搜括而甄録之。”[2]同样有收集佚诗的意图。在《唐诗纪事》《宋诗纪事》这里,从未表示过要效仿《本事诗》,却明明白白地表明了辑录佚诗的目的。那么《总目》以《本事诗》为依据批评两书收录“无事之诗”便有不合理之处,因为这些“无事之诗”很大程度上就是作者有意收录佚诗的结果。
其次,《本事诗》与《唐诗纪事》《宋诗纪事》有很大不同,前者以叙事为主,诗无独立地位;而后者诗却是重要的内容。孟棨《本事诗》重在记录诗歌产生的背景故事,即所谓“本事”,而《唐诗纪事》《宋诗纪事》中虽然有本事的记录,但只是作为“事”的一部分存在,除本事外,人物轶事、诗作批评等都是“事”之内容。最主要的是《本事诗》一共仅提及几十首诗,且只作为故事的组成部分而存在,它通常被视为小说或文学批评作品;而《唐诗纪事》虽然诗“事”杂陈,但独立的诗歌是作品的重要内容,收录数量也远非《本事诗》可比。胡震亨编撰《唐音统签》,《唐诗纪事》是十分重要的参考文献。胡氏曾言“计氏此书虽诗与事迹评论并载,似乎诗话之流,然重在录诗,故当是编辑家一巨撰,收采之博,考据之详,有功与唐诗不细”[6],并在《唐音癸签》中将《唐诗纪事》划入“唐诗总集”,而将《本事诗》归入“唐人诗话”,可见胡震亨对两作品的差异判别是十分清晰的。
《宋诗纪事》更是通过体例的调整来凸显诗歌。《宋诗纪事》将收录的各类资料一一归类,按次排序:诗人之下先列人物小传,后为从他书采录的资料,再罗列诗歌作品,如有与该诗相关之“事”则再附于诗后。在资料整理过程中,厉鹗②《宋诗纪事》非厉鹗一人独自编撰,经谢海林考证,“厉鹗为首的《宋诗纪事》编撰人员以杭郡为中心,向外辐散至嘉、湖、扬、津等地,既有宦任浙中的官员,也有泛寓杭、扬、徽三地的文士”。(《清代宋诗选本研究》第七章《宋诗纪事编纂研究》,第296页。)但为方便说明以下仅举厉鹗。往往将嵌于本事内的诗歌单独抽出收录,把剩下的本事内容附在诗后。有学者认为这样的做法是“有意识地将本事故实凸显出来,从体例上将本事明晰化、独立化”[7],但这样的观点是颇为牵强的,如果是为了凸显本事,恰恰是保持本事与诗交融的状态更好。在本事的叙述中,诗歌本身就组成了故事的一部分,强行抽离诗歌会打断原本流畅的叙事,破坏故事完整性,不利于读者建立诗歌与其故事情境的联系;且分离出诗歌的本事被放在诗歌之后,更像是作为诗歌的附属部分而存在。这对于本事的强调不仅毫无帮助且有反作用。真正以记录本事为中心的作品,如孟棨《本事诗》及一些诗话,都保持着在故事叙述中带出诗歌的形式,与其说是诗歌与本事混编,不如说是本事中含有诗歌。厉鹗重视辑佚,有意识保存诗歌,做出这样的调整其实是想凸显诗歌,使得诗歌收录的意图更为明晰,这无疑也是符合计有功《唐诗纪事》传统的。
可见对于《唐诗纪事》与《宋诗纪事》,诗歌作品的收录是重要内涵之一,这与完全重在记录故事的《本事诗》有根本不同。另外,诗歌尤其是佚诗的记录作为“纪事”的重要内涵,在后来出现的“纪事”作品中也得到了沿袭③陈衍《元诗纪事》《辽诗纪事》《金诗纪事》虽因前人已有过对一朝诗歌的辑佚整理而不收“无事之诗”,但对于佚诗的发掘仍有很大贡献,“列出诗人713家,近半数可补《元诗选癸集》之缺”。(杨镰:《元诗文献研究》,文学遗产,2002年第1期,第42页。)陈田《明诗纪事》致力于搜集佚诗,自不待言。陆心源、钱钟书、孔凡礼等对《宋诗纪事》续补,重点也都放在了辑佚诗上。。这一方面证实了记录诗歌确实是《唐诗纪事》《宋诗纪事》的重要特点,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这是诸多“纪事”作品的特色之一。因而以《本事诗》作为两《纪事》的源头不合适,学者们沿袭《总目》批评以《本事诗》作为“纪事体”的标准更是不合理的。
3 《总目》批评的产生与“纪事”作品的史学化
《唐诗纪事》《宋诗纪事》与《本事诗》间的渊源关系很大程度上是由四库馆臣主观构建的,而馆臣为何会将“纪事”作品与《本事诗》联系起来,值得探究。
毫无疑问“纪事”作品所记之“事”中是包含本事的,但也不可否认本事仅是“纪事”中一方面的内容,并不能作为“纪事”的主要特点。除本事外,《唐诗纪事》还收录人物轶事、诗人履历、诗作批评等内容。《宋诗纪事》的收录则更丰富了一些:如卷十四的苏舜钦,在《淮中晚泊犊头》《夏意》两首诗后,引《王直方诗话》“黄山谷最爱此二诗,累书之。或真草,或大字”[2],涉及诗歌接受;卷三徐铉,在《饯蒯参军亮》下引《郡斋读书志》“江东布衣蒯亮,好大言夸诞。铉喜之,客于门下。《稽神录》中事,多亮所言”[2],介绍诗中人物等。虽然如此,但本事却常常成为清人关注的焦点与标榜的对象。厉鹗《征刻宋诗纪事啓》所谓“有集者,存其本事之诗,更为补逸;无集者,采厥散亡之什,如获全编”[8],在这里单说有集存世的诗人收录有本事的诗歌,而事实上本事并非唯一标准。《宋诗纪事》卷二十曾巩收诗《金线泉》,此诗存于《元丰类稿》,属于“有集者”,而后引《能改斋漫录》,内容乃是金线泉的介绍,并非本事。明明是“存其‘事’之诗”,而厉鹗却说“存其本事之诗”,无疑是在刻意强调本事。同样的情况还可见陈衍《辽金元纪事诗总叙》中的“诗纪事之体,专采一代有本事之诗,殆古人所谓诗史也”[9],而他的几部“纪事体”作品仍是广采各种诗学资料,并没有以本事为标准,他也曾说过:“诗纪事之体,例在网罗散佚,搜集前人评品,多成于异代之手。”[10]既然要“搜集前人品评”,自然不可能“专采一代有本事之诗”,之所以那样说,同样是出于对本事的重视。
清人重视本事,在于本事建立了诗与史的联系。明清鼎革,社会剧烈变化之际,清人对诗的认知产生了许多新的思考,诗与史的关系受到了有清一代人的瞩目。在这样的传统下,本事对于历史与诗歌两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本事作为诗歌产生的背景故事的记录,也就是从某一个角度展现了历史现实。尤侗为友人徐釚《词苑丛谈》所作序言:“今复辑成《词苑丛谈》一书,盖撮前人之标而搜新剔异,更有闻所未闻者,洵倚声之董狐矣。殆与《本事诗》相为表里,予故重为之序。夫古人有‘诗史’之说,诗之有话,犹史之有传也。诗既有史,词独无史乎哉。”[11]尤侗认为此作与徐釚的《续本事诗》性质相似,并将他比作史官董狐,便是将这些关于诗词的本事异闻上升到了历史的高度。在“诗史”之说下,可以为诗歌提供创作历史背景以解诗的本事异闻,也就与解经解史之传相似了。另一方面,在崇信“史可以证诗”的人眼中,本事无疑是最佳的了解诗本义的材料。
在普遍重视本事的大环境中,馆臣拈出“纪事”中的本事作为推源溯流的线索也就可以理解了,而《宋诗纪事》的作者厉鹗对本事的强调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此外,馆臣会将“纪事”作品溯源到《本事诗》,与当时仅有《唐诗纪事》《宋诗纪事》两部作品也有很大的关系。《唐诗纪事》虽然广收佚诗,但其形式却十分像诗话作品,不仅诗与“事”相杂而收,且诗歌收录均以记叙口吻条列,作“(诗题)云:(诗歌文本)”。《宋诗纪事》对这样的形式进行了改进,将诗与“事”分别,形式几乎与总集无别。这种体例更明显地展示出了“纪事”作品的特点,也得到了之后所有“纪事”作品的沿用。馆臣如果得见后来的“纪事”,恐怕也会对这一类作品的性质重新思考。
清人对诗与史关系的重视也影响了清代“纪事”类作品的编纂,使这类作品出现了史学化的倾向。《唐诗纪事》杂采诸书而不标出处,其间存在数条文字为计氏本人话语,杨明在王仲镛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考证辨别,认为计有功话语主要涉及诗歌的解释说明、品评以及强调诗与政教关系的议论[12],也就是说史学色彩较淡。而清代产生诸作均带有浓厚的历史意识。《宋诗纪事》卷二赵普收《雪中驾幸敞庐恭记》,按语曰:“此诗出近人陆氏次云选本,不知其何所据。且殷是宣祖庙讳,普不应犯。姑存之,以俟考。”[2]宋宣祖讳弘殷,为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之父,此诗中有“神威殷地轴,御指落天花”一联犯讳。联系历史情境对诗歌进行思考,正是“以史证诗”之例。之后陈衍、陈田的按语中,往往也多见对史实的考证,小到人物字号、籍贯、诗歌的原貌,大到某一事件的历史真相,提高了“纪事”之体的史学性。
此外,“纪事”对历史事件有了特别的关注,《宋诗纪事》在收录苏轼诗时,将他有关“乌台诗案”的诗歌汇集起来,各系资料,似形成一个以“诗案”为中心的专题。靖难之役后,建文朝许多历史被篡改埋没,《明诗纪事》在收录建文至景泰时期诗的乙籖前加按语,罗列记载建文朝事的书籍,并摘引诗人叙写惠帝出逃、诸臣行遁之诗句[13]。不仅如此,陈田还在按语中畅发史论,如丁籖卷十一论丰坊曰:“余谓南禺以议礼背父,附和时局,悖甚。然于永陵君也,以视当时之趋承贵溪、分宜者,不稍愈乎!”[13]
综上,清代重视“诗”“史”关系的时代思潮影响着一代学术生态,本事作为诗与史的纽带受到了人们的重视与强调。《总目》所建立的《本事诗》与“纪事”的源流关系是时代背景下的产物,也是馆臣未见后出“纪事”作品时的判断。清代的大环境同样也影响着“纪事”作品的编纂者,相比《唐诗纪事》,出现于清代的几部“纪事”史学色彩都有所加重。
4 “纪事”与“纪事体”
《唐诗纪事》《宋诗纪事》后,还出现了陈衍《元诗纪事》《金诗纪事》《辽诗纪事》、陈田《明诗纪事》、邓之诚《清诗纪事初编》、钱仲联等《清诗纪事》,这些作品都以“诗纪事”为名,但又各有特点。学者一般统称之为“纪事体”作品,但对“纪事体”的定义常不明晰,又往往依据《总目》之说来构建“纪事体”的“标准形态”,并以之作为批评的尺度,这在一定程度上掩埋了“纪事”作品真正的特点。如要探讨“纪事”之体相关问题,则必须从作品入手,考察其内部一以贯之的特点,并不能简单以书名进行划分,因而有必要对“纪事体”进行重新确认。
在这些作品中,邓之诚的《清诗纪事初编》与其他作品颇为不同。首先该书在收录范围上并非一朝,仅有明遗民与顺康两朝作品。更重要的是,《清诗纪事初编》无论在形式体例还是主旨意图上都没有延续前代传统。自《宋诗纪事》后,辽金元明诗《纪事》均沿用其以诗人为目,先述小传、次引他书、再录诗、诗后附相关内容的形式。《清诗纪事初编》虽也以人为目,但却是模仿钱谦益《列朝诗集》的形式,以诗人小传的撰写代替了其他的内容,小传“略著其人,逸闻轶事,间亦叙列,前人记载有讹则略予正是正,其详于书史者,不再赘及”[14]。选择这样的体例是有原因的,邓之诚早年广泛搜求顺康人别集,“每读竟一种,作为题识,录于书衣。朋从皆知有此识语,每相怂恿,裒为一集,如《郑堂读书记》之例,辄谢未遑。年来老病侵寻,不能造述,偶观所为识语,亦间有发挥。享帚自珍,未忍捐弃,因思清诗纪事之作,尚未有人”,[14]可见邓氏此书是从他先前所作的清人别集题识上发展来的,题识便以小传的形式进行保留。在诗歌收录方面,其他“纪事”作品一向广泛收录各类各体诗歌,从《唐诗纪事》至《明诗纪事》,编者都对佚诗有所留心。《清诗纪事初编》不再记录佚诗,并且对诗歌的收录有了偏向性,专选可以反映历史社会现实、民生疾苦的叙事诗。邓氏撰写的小传以及案语中“事”也都围绕历史现实,呼应其“证史”目的。这些鲜明的特征使《清诗纪事初编》与其他“纪事”作品拉开了距离。
除去《清诗纪事初编》以外的“纪事”作品,则确实有一脉相承的特点。首先在时段上为一整朝代不必说,记录的“事”的内容虽因编者个人倾向而有所侧重,但都广泛涉及了轶事、评论、考证、本事等个多方面。另外,在“纪事”作品中,诗歌有独立的地位,并非仅为系事而收入。从唐至明的“纪事”,佚诗的记录是编者们所留意的。《清诗纪事》的编纂与他朝情况不同,清代留存下来的文献浩如烟海,不遑整理,并无辑佚的必要。在《清诗纪事》的变通处理下,“全部诗作以记有清一代之事者为主”[3],诗歌的选取有独立的标准,也没有依赖于“事”。因此,若将“纪事体”看做一种特殊的体例,那其范围就应是《唐诗纪事》《宋诗纪事》《辽诗纪事》《金诗纪事》《元诗纪事》《明诗纪事》《清诗纪事》这几部作品。
“纪事体”作品诗“事”并重,其性质究竟是诗话还是总集值得思考④“纪事体”性质问题学者意见颇不统一,如陈正宏《明诗总集述要》将《明诗纪事》视作明诗总集,尹玲玲《清人选明诗总集研究》则将《明诗纪事》排除在外,张彭寅《清代诗学文献体例谈》将纪事体均视作诗文评,谢海林《清代宋诗选本研究》将《宋诗纪事》纳入研究范围,肯定其为总集,但认为纪事体为诗话,《宋诗纪事》不属于纪事体。此外较多研究不对纪事体归类,似将其视作与总集、诗话并列的体例,如潘卫卫《诗纪事体研究》,廖菊栋《陈衍及其〈元诗纪事〉研究》等。。《总目》将《唐诗纪事》《宋诗纪事》归入“诗文评”类,指出“纪事”与“诗话”同出于《本事诗》,在建立源流体系的同时也将其定位为诗话一类作品。但前文已说明《本事诗》与“纪事”源流关系难以成立,不仅如此,“纪事”与“诗话”也有本质不同,“纪事体”应该算是较为特殊的总集。
诗话的范围界定一直以来存在模糊,甚者将之泛化为一切论诗之作,如林昌彝《射鹰楼诗话》“凡涉论诗,即诗话体也”[15],又如郭绍虞《诗话从考》将论诗绝句、诗格、摘句、序跋、尺牍、笔记、总集、注释等都视为诗话[16]。现今已有许多学者对该问题进行了讨论,虽未有完全一致的界定,但大多认可诗话的根本属性在于“话”。“所谓‘话’,即故事之意,因此,‘说话’就是‘讲故事’……文学批评中‘诗话’之‘话’,亦与此类似。许顗《彦周诗话》云:‘诗话者,辨句法,备古今,纪盛德,录异事,正讹误也。’其中除‘辨句法’和‘正讹误’二项以外,其馀三项都与‘事’有关”[17],“其根本属性是有关诗歌的事件。因为‘话’在宋代语言中就是故事的意思,无论诗话是受了宋人‘说话’的影响还是‘说话’受了诗话的影响,都不会改变‘话’是故事的内涵。当然,诗话的纪事不同于史书,它必须与诗相关,同时又必须出之于轻松有趣、自由活泼的文笔”[18]。也就是说,诗话作品中对于诗歌的收录应当服务于“话”的记录。这一点与“纪事体”的编撰情况不符,“纪事”作品中诗歌的收录始终有独立的地位,并不依附“事”,这一点无论是在编者意图还是作品客观价值上,都是成立的。“纪事体”作品与诗话的根本属性抵牾,不宜算作诗话。
厉鹗对《唐诗纪事》杂乱的体例进行了改进,经过整理之后的《宋诗纪事》形式上与总集十分相似,只是在内容上更加丰富而已。而事实上,在清代随着总集的发展,编者出于阐述理念、宣扬诗学思想,或是知人论世、裨益读者理解,或是以诗为证、翼辅史籍记录,又或是评点佳作、指导后学创作等目的,往往也会附加许多诗歌以外的内容,如凡例、小传、引文、评点、注释、诗话等,总集的包容性不断提高,诗“事”并收也渐渐成了常态。因而将“纪事体”视为总集中一种较为特殊的形式是比较合适的。
综上所述,四库馆臣将《唐诗纪事》《宋诗纪事》两部作品归入“诗文评”类中,指出其源出《本事诗》,并认为它们广收“无事之诗”,有乖体例。这样的观点被后代学者沿用并扩大范围用以批评所有“纪事”作品。然而馆臣的观点是忽略了编者主观编纂意图以及作品与《本事诗》间根本差异的情况下做出的,事实上诗歌作品的收录是“纪事”的重要内容。馆臣之所以会形成这样的批评,与清代普遍关注诗与史间的联系,进而重视本事的时代思潮有很大关系,也与馆臣当时仅有两部“纪事”,此类作品特点尚未明确展露有关。时代思潮同时也影响到了“纪事”的编纂者,使得清代出现的“纪事”作品史学色彩得到加重。“纪事”作品一脉相承自成一体,“纪事体”记一朝诗与“事”,诗有独立地位不依赖事而存在,“事”广涉轶事、评论、考证、本事等个多方面。而《清诗纪事初编》在体例与主旨上与他作异趣,不宜算作“纪事体”作品。在性质上,“纪事体”是一种特殊的总集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