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人大:精学细研笃行 提升监督水平
2019-11-17龚峰
山东人大工作 2019年6期
“无其他职务身份的人大代表是否是监察对象?”这是在泰安市岱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时主讲人提出的问题之一。随着问题的提出,全体参学人员展开讨论,并通过讨论和讲解,把一个个疑点讲清楚、弄明白。4月25日,岱岳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采取专题方式精细化学习监察法。本次学习由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讲解,这是区人大常委会落实机关工作人员上讲台学习制度的一项创新举措。
此次学习主要围绕监察法制定的重要意义,制定过程、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监察法的主要内容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四个方面展开。为组织好对监察法的学习,岱岳区人大常委会从今年2月份开始就做了安排部署,从监察委网站下载监察法释义逐条研读,结合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精心备课,制作了生动形象的PPT课件,确保学习效果。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表示,打铁还需自身硬,一定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党纪国法红线,严格自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