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守正创新推动地方人大工作
2019-11-17陈桂元
□陈桂元
3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讲话中指出,为进一步增强监督针对性,提高监督实效性,这次执法检查在继承以往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又开展了一些新的创新和探索,如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完善重点污染源“清单式”抽查、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执法检查与立法工作相结合等。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委托中国工程院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参与评估的专家达100多位,其中有22位院士。全国人大常委会正确处理好“守正”与“创新”的关系,依法进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树立了典范、提供了样本。笔者为之叫好!
“守正”与“创新”,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应当确立的一个基本辩证关系。“守正”是根基、是前提,即要坚守正道,把握事物本质、遵循客观规律,解决的是去哪里的问题。“创新”是源泉、是动力,解决的是怎么去的问题,是“守正”的实现路径。“守正”与“创新”,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坚持“守正”,“创新”才有正确方向;不断“创新”,“守正”才能固本强基。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既有“守正”的要求,也有“创新”的课题,要以“守正”促“创新”,以“创新”强“守正”。
人大工作实现“守正”,就是要守住道路自信、制度自信这个根本。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在政治制度模式上,我们就是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同时他还提出了以“八个能否”的标准来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实践证明,无论用哪一条来评判,我们都可以充满自信地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优越性,是一套有效保证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无论时代怎么变迁、环境怎么改变,做好人大工作,这一根本绝不能变、绝不能有丝毫动摇,必须坚定自信,践行“十个坚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真正打通、有机统一,切实担负起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职责,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大工作实现“创新”,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创新为要”的重要指示,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转观念、转方式、转机制,下大力气推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创新、工作平台创新,不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为认真贯彻中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决策,打破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的惯例,特意增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并结合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及时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中是极为少见的,为地方人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作出了示范。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克服不敢创新的思想禁锢,增强勇于创新的工作动力,提升善于创新的履职能力,大力推进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调查研究,培育“特色产品”和“拳头产品”,打造一批有成效、有成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人大工作品牌,努力实现人大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充分展现根本政治制度在新时代治国理政中的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