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学分制收费 破解本科教育困境
2019-09-10胡细根谢妮
胡细根 谢妮
摘 要:我国实施近四十年的学分制(学年学分制和完全学分制)因未触及收费制度的根本变革而成效不佳,其原因包括计划思维,未将学分制作为一种制度性变革,大学生的教育选择权未得到保障,高校教学管理水平低等。《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首次将“完善学分制,推动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写进顶层设计之中,从源头上为破解本科教育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本研究从分层分类制定学分收费标准,重构教师绩效工资,高校教学管理人员职员化,加快数据整合的信息化管理等角度,对健全学分制收费提供了理论参考。
关键词:学分制收费;本科教育困境;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615(2019)04-0073-05
DOI:10.15958/j.cnki.jywhlt.2019.04.013
Abstract:The credit system (the academic year credit system and the complete credit system) that has been implemented in China for nearly 40 years has not been effective due to the fundamental changes that the charging system has not been touched.The reasons include planning thinking, not making credits as an institutional change, college students’ right to choose education not being guaranteed, and the lower level of teaching management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mproving the credit system and promoting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 credit system fee” is firstly written into the top-level design by The Opinions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n Acceler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Level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to Improve the Ability of Personnel Training which provides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to solve the predicament of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from the source.This study provides a theoretical reference for the improvement of credit system fee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hierarchical classification and classification of credits system fee, reconstruction of teacher performance pay, specialization and staffing of university teaching managers, and accelerate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based on data integration.
Key words:credit system fee;dilemma of undergraduate educa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我國高校扩招后,本科教育质量一度下滑。为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国家出台了系列政策。2018年9月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又称“新时代高教四十条”)首次将“完善学分制,推动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写进顶层设计之中,这是“新时代高教四十条”与以往同类政策最为根本性的区别,标志着高等教育真正进入改革的纵深地带,从源头上为破解本科教育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学分制作为现代大学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于晚清民初被引入我国。与学分制相伴的是选课制,东南大学最先采用学分制,并为它的后身中央大学所继承,清华大学等其它大学亦先后采用。学分制一引进中国,就显示出其被人质疑的迹象:鉴于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学生在自由和训练之间难免失之一隅,与真正的自由和人性全体解放相距甚远[1]。学分制与学年制一度并行至建国后的院系大调整,重新出现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武汉大学等重点院校率先实行试点,1983年以后得到普遍推行[2],但学分制的基本运行机制仍是学年制,体现的是计划内的灵活性[3]。与此同时,既有关于完全学分制的理论讨论,也有实施完全学分制的实践探索,障碍在于学年收费制限制了完全学分制的功能[4]和实践操作。既便有高校实施完全学分制,也只是在不涉及收费制改革的前提下做技术层面的试探[5],效果可想而知。
韩磊磊等回顾了1978—2008年之间关于学分制的讨论,认为学分制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体现了学分制促进个体自主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趋势[6],是高等教育为市场经济发展服务的必然的制度性变革[7-8]。学分制相较于学年制是一场革命,其本质是差别化发展和各种资源的竞争性分配,保证教育民主得以实现,重构师生关系,促进大学不断保持活力。但是,学分制在我国仍是一种点缀,全国没有一所完全意义上的学分制大学[9]。学分制的根本价值是学习自由,并衍生出以生为本、终身学习等教育理念,这对于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及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制度保障[10],是把更多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必由之路[11]。可以说,“新时代高教四十条”明确要求“完善学分制,推动健全学分制收费管理制度”摸到了本科教育改革的命门。
历史上,学分制先于收费制,但并不影响本文的分析,本部分在学年收费框架内讨论学分制存在的问题。《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3)确立了高等教育逐步实行收费的制度,成为高校收取学费的政策依据,自收费伊始,学生基本上采取学年交费注册制,尽管有高校已开始实施学分收费制,但并未成为主流。学分制发展至今,在高等教育理论界得到了很高的认同,在实践中运行了近四十年,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让学分制的内在价值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损耗。
1.计划思维
我国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经济生活方面,市场已深入到每个国民的血液之中,成为日常生活中调节供求关系、优化配置资源的自觉意识和行为。高等教育同样经历了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其供给侧秩序得到不断优化和完善[12],与经济结构转型发展对不同人才的需求日益契合。但我们仍然能看到计划思维在高等教育领域大行其道,一些高校内部学院之间、专业之间壁垒森严,一个学院、一个专业就是一个封闭的利益单元,彼此之间既不互通有无,也难自觉地更新换代。学生进入某个专业之后,基本上就成了笼中鸟。高校外部,教育管理部门掌控着专业设置的调控权和审批权,以及借由评估与督导等治理技术深入到高校内部的运作之中[13]。
2.未将学分制作为一种制度性变革
学分制作为一种制度性变革在高校内部并未体现出来,早期遭到反对和质疑[14],现在虽已被普遍接受,但更多地处于一种权宜和细枝末节的境地,其主要因素在于对“秩序”和是否“好管”的考量[15]。人们只看到学分制带来的表面上的“乱”,如班级管理、学分计算的“麻烦”、学生的自由流动等,没有看到这种“乱”的背后是对于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及学生个性化发展的价值。
一些高校受行政传统的影响,未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而转变其角色定位和职能内涵,仍以是否方便“管理”来评判学分制,而不是主动服务于学校和学生发展。在经济新常态和高等教育新常态下,激活学分制的内在价值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切入点。
3.大学生的教育选择权未得到保障
学分制的核心机制是选择,学生是选择的主体。选择有两个主要维度,一是对学习时间的选择,二是对学习资源的选择(包括具体课程、教学环节及与之相应的师资),理论上表现为一种开放的竞争性制度设计。但是学年制框架内的专业严格限制,课程内容量少质差,师资水平参差不齐、导师制形同虚设,学习方式单一、学习年限限制严格等使学生的教育选择权微乎其微。[16-17]尽管有所谓的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转专业、跨校选课(课程校际互选、学分互认)等补充机制存在,囿于学年收费制之外其他收费制度的缺失及物价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督,在整个高等院校体系内,这些补充机制只能起到点缀作用,不具有实质性意义。
4.高校教学管理水平低
学分制不仅是一种中观的制度性变革,更是微观层面的管理技术的全面变革,表现为对教育的精确度量,需要一套精致的测量技术[18],这些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管理素养及管理技能有着相当高的要求[19],但高校教学管理水平低是一个普遍的现象[20]。我国现行大学教学管理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刚性过强、缺乏选择性和灵活性[21],实践中表现为制度标准僵化、管理手段落后、資源配置低效、为评估而评估、研究意识薄弱等显性问题[22]。教学管理本质上属于秩序维持型,极为被动,很难应付快速变化的高等教育形态。
鉴于学年收费对学分制的制约,学术界已在关注学分制收费,部分地区和高校也开始了尝试,寄希望于学分制收费能够更好地保障学生的学习权利和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有学者认为高校在连年大扩招导致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教学条件日趋恶化的情况下,借学分制收费变相提高学费标准,加重学生经济负担,加剧高等教育两极分化;使课程“商品化”、学制“弹性化”、学生“功利化”[23]。由于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学分收费标准确定与实际的教学成本不相符,各校学分收费的标准不同制约了学生跨校选课[24],技术层面还存在收费系统与其他学生信息系统不兼容的问题[25],其中收费标准的核定是核心问题[26]。操作层面上,分为专业注册费(年)和学分学费,仍属于学年学分制,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学分制。从缴费来看,所进行的学分制收费标准仍然比照学年收费制下的学费标准, 并没有真正体现出学分制收费的特点[27-28]。另有学者对学分制收费的定价方法进行了探讨[29]。这些关于学分制收费的技术流程、制度设计、实践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为进一步优化学分制收费奠定了理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指导了实践,对于学分制收费的操作起到了规范作用。
这些研究也存在明显的局限:一是把现象当结果,未分析现象背后的本质,尤其对造成此种现象的深层机制缺乏进一步的讨论;二是着力于技术和操作,认为解决了技术问题,就解决了学分制收费问题;三是未将学分收费制和破解本科教育困境联结起来,致使本科教育长期得不到根本性改善。学年收费制是一种卖方市场,学校占据绝对主导权,学生无从支配自己的学费开支;而学分制收费让学生处于买方市场,利用学费杠杆,倒逼高等教育加快改革步伐,使高等教育更加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和个体发展需求。
学分制收费在当下已不再是合不合适、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必须实施和怎样更好地实施的问题。学分制收费的核心是资源优化配置,学生最大程度地发挥手中的经济杠杆作用,从学校获得最有利于自己潜能发展和增殖未来预期的资源和机会,使自己成为符合社会发展和国家需求的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学分制收费比起之前的学分制,将构筑起基于市场配置的广泛的高等教育资源网络和灵活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有利于快出人才和出高质量人才。
1.分层分类制定学分收费标准
我们不必避讳高校的层级结构,在国家对大学收费进行总体调控的框架内,同层次的高校可以制定通用的学分收费标准,从而实质性地推动跨区域的校际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同一区域内,省级政府仍然需要对不同层次高校中的学分制收费提供指导性意见,规范和约束各高校的收费行为。在确保公平的范围内,充分激活学分制收费的市场价值,调节学生的短期行为和生涯规划,让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有目标,人生有方向,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做一个对己负责,对他人有交待的成熟公民。当学生清楚其人生位置和大学教育的终极价值时,“快乐的大学”现象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扭转。
2.重构教师绩效工资
无论是实施绩效工资前,还是实施绩效工资后,大学教师的工资与教学质量均没有根本性的关联。学分制收费如果不与教师的工资收入挂钩,仍然会流于形式。学分制的前提是选课制,有足够的、质优的课程可选,这全赖教师的资源供应,优质教师是学校的稀缺资源。为了保证教师愿意且能够全心投入教学,需要在酬金制度上做恰当地设计和保障。因此,学分制收费的分配中,必须有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用于保障教师的课时贡献,根据学生选课人数的规模,合理合法地支付给教师,使教师能够持续地提供优质教学,从而逐步淘汰“水课”“水师”和“水专业”,使高等教育效益最大化。
3.高校教学管理人员职员化
随着高等教育的持续扩招,教学管理人员的队伍也在日益扩大。高校招聘制度中,除了专任教师有明确的专业要求和学历要求,辅导员系列有政治属性要求外,管理人员的招聘条件是最为宽泛的。在实际工作中,这三个系列人员的职责常常是交叉的。大学作为教育组织,不同于行政组织,也不同于企业组织,对管理人员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有明确的期待和要求。但大学的管理人员常常不具备这样的期待和要求,将教师和学生作为管理的对象,而不是服务的对象。学分制收费的市场取向要求管理人员职员化,而不是官员化。大学科层制结构产生的是官员,而不是职员,且岗位流动性大,给学分制收费管理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和变动性。建立稳定的专业化、职员化教学管理队伍是确保学分制收费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石。
4.加快数据整合的信息化管理
相比以前的传统管理,教学管理信息化的确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是,我们要看到的是,差不多每个高校都购买了或自己研发了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表面上实现了信息化。但从实际观察来看,高校的每个职能部门都有自己的信息系统,学生的信息分属在不同的部门,如学习信息在教务系统,交费信息在财务系统,奖助等信息在学生工作系统,这些系统之间互不相通,学生的整体信息被系统分割成一个个孤岛。学分制收费要求开放、快速结算、易于学生查询和自我预警的管理系统,这对于我国信息化滞后、管理人员不稳定的高校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总体而言,学分制收费是新时期破解本科教育困境的有力手段,任何一项政策杠杆,都有其相应的时代背景和物质条件。我国经历了数十年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因子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对市场的接受和遵守市场规律已成为评判社会活力的基本准则。实施近四十年的学分制终于在政策上变成了学分制收费,两字之差,反應的是两种全然不同的高等教育哲学观、教育观和管理观,这将开创我国高等教育的新天地,让高等教育真正迸发出活力和创新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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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