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探析
2019-02-06周爽
摘 要:政府审计工作是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本文从校地審计人才合作发展的必要性分析入手,寻找促进审计工作能力提升的动力和制约校地审计人才合作的制约因素,并探索发展校地审计人才合作模式的总体原则与思路,提出要提升校地审计人才合作水平,必须搭建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信息平台,完善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保障机制,构筑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组织体系和建立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保密制度。
关键词: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9)12-0158-02
一、 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必要性
(一)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可以实现人力资源优势互补
地方政府审计人员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不仅从事宏观财政金融的审计工作,对微观企业的外部审计也是其工作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理论结合实践的能力。然而,审计工作的理论性相当强,信息化与国际化视野促使地方审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高校审计专业人才长期从事审计教学工作,站在审计科研第一线,普遍具备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准。但其多数植根于象牙塔内,审计实践经验较少,迫切希望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既加深对审计专业知识的理解,又能服务于社会。因此,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能打通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通道,实现相互间的优势互补。
(二)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时期,如何转变过去粗放式发展模式,简单的行政命令不是最优选择,需要通过地方政府审计部门的工作,规范政府财政支出、金融机构货币流向、国有企业投资渠道,改变过去粗放式投资行为,使资本得到优化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但需要地方政府审计人员具备专业的审计知识,还需掌握宏观经济管理学识,高校审计专业人才长期从事理论研究,恰好具备这样的复合型知识结构,可以与地方审计人员共融发展。
二、 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体制机制因素
首先,现时期校地审计人才主要通过课题与项目为载体进行交流,碎片化严重,合作持续性、系统性和长效性较差,更多重于形式,没有建立规范的合作体制,相互间合作成果转化的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其次,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利益机制有待理顺。校地审计人才合作涉及各方利益主体,几乎所有的合作发展模式都会遇到利益协调分配的问题,现阶段不健全的利益分配机制制约了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
(二)思想观念因素
在校地审计人才合作中,由于各自主体分属于不同的行业领域,战略定位与自身需求导致思想观念上的偏差,一时难以形成合作发展的合力。政府与高校在人才合作方面的追求目标也不尽相同。高校更多考核审计人才理论技术的突破能力,注重理论创新,社会应用的观念相对淡薄。而政府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如果这些观念上的差异不转变,势必影响校地审计人才的合作发展。
(三)优化配置因素
信息不对称是校地审计人才合作不通畅的重要影响因素。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高端审计人才的需求强烈。然而审计专业的专用性极强,可替代性弱,势必产生人才供给和需求的信息不对称。地方政府审计部门渴望既具备专业审计知识,同时能有较好的宏观经济理论学识的审计人才,而高校审计人才希望能够走出象牙塔,把自己的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这就需要建立信息匹配机制和平台,促进审计人才信息对称,优化区域内人才资源配置。
三、 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总体原则与思路
(一)持之以恒,建立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人力资本的长期投入才能产生人才,人才是各主体宝贵的稀缺资源,而人才合作的成果见效则需一定的持续时间,如果没有一套合作发展的长效机制,人才合作往往会十分短暂且流于形式,成果微小。因此,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共融发展是一个新课题。必须通过校地各方主体的共同努力,建立校地审计人才合作的长效机制,才能创造崭新的、可持续的校地审计人才共融发展局面。
(二)因地制宜,建立广泛的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渠道
改革开放以来,各区域内部各行政区划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校状况也有许多差异,人才资源状况的差异随之产生,这正是校地审计人才合作的现实前提,因此,校地审计人才共融发展应着力于本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同时,也应建立更广泛的人才合作,通过一系列人才政策,因地制宜的精准引进周边地区人才资源,参与本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规划。
(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促进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
校地审计人才合作交流、共融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非常重要。在人才合作思路上,应选择一些难度较小、已有先决条件及合作基础的项目先做,例如人员培训、专题研讨、人才互派、建立人才信息库等。在积累校地人才合作的经验后,再实施大规模的影响深远的项目。对一些难度较大的工程,例如校地人才的政策协调、保障机制的制定落实等,可以在合适的时机来临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四、 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搭建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信息平台
搭建信息服务平台,是促进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最基础性工作。应由政府组织,构筑一个综合的信息平台。梳理区域内特别是高校科研院所中的审计专家信息,征询其本人同意后,可以向社会公开信息。各高校也应采取激励措施,鼓励下属科研单位及个人积极参与信息公开,为社会提供大量的高端审计人才。政府机构也可以在信息平台发布所需的审计人才信息,通过大面积的筛选,找到真正具有创新应用能力的人才资源,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二)完善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保障机制
利益分配保障机制永远是人才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地审计人才分属于不同的管理主体,其合作必须有明晰的权、责、利机制,权责匹配机制是防止相互之间推诿的保障,合理的利益分配保障机制是权责落实的前提。还需完善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退出保障机制,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考评约束机制,对校地审计人才合作的项目进行考评,对合作效果好、效益高的进行奖励,而对那些合作效果差、效益低的,可以勒令退出,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先签订合同中的退出条款,终止双方的合作。
(三)构筑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组织体系
由于校地审计人才分属于不同管理主体,要形成长效持续的合作局面,组织体系建设必不可少。目前高校内部普遍设有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对外人才合作事项。地方政府审计部门也应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对接高校部门体系,形成校地审计人才供需对应的组织体系,能够更好地做好事前人才合作沟通、事中人才合作监管、事后人才合作效果反馈,从而更好地总结合作经验,为形成系统持续合作提供组织保障。
(四)构建校地审计人才合作发展的保密制度
地方政府审计部门工作有较强的保密性,许多审计信息的发布要遵循组织原则。高校审计人才更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其日常审计信息都来源于已经公开的审计数据。因此,校地审计人才合作中,必须明确划分审计信息和审计资料的可公开性和保密性,建立保密制度,高校审计专业人才在合作中必须严格遵循保密制度原则,未经组织允许,不可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教学科研工作中。地方政府审计部门在校地审计人才合作中,也要做到内外有别,既要促进审计工作开展,同时也要确保审计严肃性和保密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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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周爽,女,江苏镇江人,管理学硕士,中级审计师,镇江市审计局,研究方向:审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