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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约束的实践和思考

2019-02-06朱桦

市场周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小微企业融资

摘 要:本文简介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及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的背景,对供应链金融的概念进行剖析,分析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对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推动作用,探究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提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必将经历多个阶段才能走向稳健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才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关键词:小微企业;融资;供应链金融

中图分类号:F27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9)12-0123-04

一、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民营小微企业在迎来重大发展契机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竞争与挑战。数量庞大的民营小微企业为抢占市场而承受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残酷考验。在竞争中,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它是中小企业维持经营生产、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可靠保证。值得注意的是,民营经济高速发展期转入经济新常态后,受经济下行和供给侧改革的影响,特别是去杠杆政策直接挤压了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空间与渠道。在此期间,民营小微企业的各种弊端逐渐暴露出来,比如资信差、融资渠道单一导致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财务制度不规范导致市场信息不对称等,这些问题使得民营小微企业声誉形象受损,市场竞争力削弱,进一步成为束缚其融资发展的桎梏。

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约束具体表现为:

(一)抵押物普遍缺乏

鉴于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不动产几乎是实践中唯一被银行等贷款机构认可的抵押物,而民营小微企业普遍缺少抵押物,因此,在申请贷款时最大的障碍就是无力提供足够的抵押物。

(二)资金需求波动大,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对民营小微企业而言,经营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其资金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或临时性的特点,且资金需求量小、频率高,导致融资复杂性加大,融资的成本和代价高,因而强调资金的“有效服务”。而商业银行信贷决策程序的限制使得其较难提供民营小微企业所需求的金融支持。

(三)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我国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有三种:一是向银行申请债务融资,但大多数企业不具备充分的担保;二是政府政策融资,这类融资主要针对培育、扶持科技型小微企业,服务范围小且门槛高;三是权益融资(也称风险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等),此类融资是通过组合方式来分散风险,以长期股權投资的方式投资于某一企业,特别是有市场前景的新型高科技企业,以追求所投资企业的成长而获得长期资本增值,这也是目前最难获得融资的渠道,被绝大部分民营小微企业忽略。

二、 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的背景

在全球经济复苏的过程中,中国经济的推动作用显著。伴随艰难的复苏进程,国内经济也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2014 年5 月,李克强总理提出了让实体经济与金融服务面对面,以及必须打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血脉的要求。可以说,实体经济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的稳健运行也最终取决于经济的平稳有序发展。只有金融与实体经济协同发展,才能双核驱动中国经济的稳健发展。

随着我国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供应链金融异军突起,成为联通实体经济与金融的创新载体,未来世界经济的竞争不再是单一企业与单一企业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体系与供应链体系的竞争。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述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服务于供应链节点企业间交易的综合融资方案,供应链金融的实质是帮助企业盘活流动资产,即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

国外,认为供应链上的参与方与为其提供金融支持的供应链外部的金融服务机构可建立协作,旨在实现供应链贸易的目标,同时结合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及进程、全部资产和供应链上参与经营的主体,这一过程称为供应链金融;或定义为一个服务与技术方案的结合体,将需求方、供应方和金融服务提供者联系在一起。

国内,认为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针对中小企业的新型融资模式,即将资金流有效整合到供应链管理的过程中,既为供应链各环节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又为供应链弱势企业提供新型贷款融资服务,以核心客户为依托、以真实贸易背景为前提的自偿性贸易融资方式。

(二)供应链金融的时代担当

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起步较早,具有典型特色的模式如平安银行的“平安橙e网”、京东金融的“京保贝”、多家大型央企集团组建的中企云链模式等,但进展较慢,服务群体狭窄。尤其是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伴随供给侧改革的深入,金融变革迫在眉睫,政府步步为营、疏堵结合。

1. 连续出台利好政策,大力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将“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作为六大任务之一,这标志着我国政府已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2018年,商务部等八部门和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2. 2017年起,我国金融监管日益趋严

(1)类金融机构监管

2018年4月,商务部印发通知,明确自2018年4月20日起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的职责划给银保监会。类金融行业将迎来强化监管的新监管时代。未来这三个行业将面临更加规范、严格的监管,短期内机构准入、业务发展可能受到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行业发展将更加健康稳健可持续。

(2)银行业监管

近年来银行频爆发风险事件,内控不足、制度执行不到位是大部分违规事件的根源,银保监会也频频开出大额罚单。通过数次的天价处罚,不仅是调整资金的流向,更重要的则是打击跨领域的金融违规,为整个金融体系设立防火墙,避免爆发跨领域的金融风险。

(3)资管新规

2018年4月,四部委联合发布资管新规,统一资管业务规则和标准、消除多层嵌套和通道、打破刚性兑付、规范资金池,从而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4)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

2017年,银监会组织开展“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下大力气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2018年,银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意见以及2018年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要点,要求通过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使促进资金脱虚向实、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的基础得到切实巩固。

3. 2018~2019年,监管部门给商业银行变革以清晰指引

多年以来,政府一直重视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为热议话题,同年2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在《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与加强,《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须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强化贷款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风险管理;做好贷中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强对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的支持,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推广预授信、平行作业、简化年审等方式,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不盲目停贷、压贷……其中供应链金融又一次被银保监会点名并被确定为服务实体经济的改革方向。

三、 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及对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推动作用

(一)基于供应链金融的三种融资模式

基于供应链金融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的作用分析,供应链金融的三种传统融资方式为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融通仓融资)以及预付款融资(保兑仓融资),如图1所示。

图1 供应链金融的三种传统融资方式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中源自信整理。

三种融资模式都具备共同的操作特征:

1. 还款来源的自偿性

通过操作模式的设计,明确要求融资企业的所有销售收入划入融资银行指定账户,通過现金流的监管作为融资相应的一种保障。

2. 授信用途的定向化

最主要的表现就是在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笔用信都必须要对应相应的贸易背景,必须要做到金额、时间以及交易对手等各方面信息的匹配。

3. 融资操作的封闭性

银行对企业的融资进行全程监控,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对资金流,也要对物流、信息流等进行相应的控制。最典型的方式如库存融资等。银行将企业自身拥有的各类货物进行抵押或质押,获取的资金用于企业生产所需,企业需通过分次(或一次性)还贷方式方可将抵质押物分批(或一次性)赎出。

4. 以贷后管理作为风险控制的核心

相比于传统信贷融资业务,供应链金融对财务报表风险评估权重可低于对操作模式自偿性、封闭性的风险评估权重,所以科学的贷后管理是供应链金融稳定发展的有力支撑。

(二)供应链金融是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可行手段

扶持民营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政府监管部门给商业银行的“重点任务”,发展供应链金融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以下升级并反哺民营小微企业。

1. 产品升级(丰渠道)

供应链金融嵌在供应链闭环运作的场景中,不同的场景针对不同的融资企业设计不同的金融产品(因为融资方诉求和特点不同),因此供应链金融更具有灵活性。首先,缓解了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的困境,通过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的信用传导,供应链各环节企业都可对应相应环节的融资方式。其次,基于对供应链结构、流程、要素的把控,还可以将融资与投资理财、保险、远期交易、消费金融、融资租赁、股权、固定资产融资等多种业务组合起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环节、不同场景的客户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开发,达成《通知》中要求商业银行要根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设计个性化产品满足企业不同需求。

“银行+电商平台”预付款融资案例:A公司是一家全球制造业巨头,于2013年启动B2B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以下简称B平台),B平台可对全国所有经销商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其服务对象上万家,多为民营小微企业。由于这些企业无法满足银行抵押、担保等授信要求,再加上产品季节性特征导致采购资金需求集中,常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A公司选择C银行作为B平台的合作伙伴,协助解决经销商资金流动性短缺难题,并推动A公司互联网产业的生态圈建设。在此模式中,B平台民营小微企业凭借与A公司的订单向C银行缴纳30%的保证金后,即可从C银行获得融资,再将该款项支付给A公司,获得提货权,销售回款归还C银行贷款,如经销商未能如期还款,A公司承担兜底还款责任。

2. 服务升级(争双赢)

民营小微企业的供应链融资需求往往有分散、高频、小额、时效性要求高、期限短、随借随还等特点,如果银行能够实现业务全流程的在线化、智能化——从获客、客服、贷款申请、信用评估、尽调,到审批、签合同、放款、贷后管理、贷款回收全过程高效开展,则能更快速更精准地服务中小微企业,对银行的竞争力提升、业务发展有极大的好处。

无锡银保监局在大力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金融科技的发展前景,2017年起,与无锡感知金服实业有限公司、无锡感知动产监管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引入物联网金融概念,通过江阴农商行、无锡农商行、江苏银行的试点运营,于2018年实现供应链金融线上产品的正常运行。截至2019年6月底,三家试点单位及新加入的宜兴农商行已为无锡地区500多家民营小微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题,增强了服务体验,并争取在2019年内实现“千家百亿”的服务目标。

3. 风控升级(明去向)

《通知》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要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要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须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商业银行要强化贷款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风险管理;做好贷中贷后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真正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和实体经济。”

传统经营模式下,商业银行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成本高、收益小,所以往往不会遵循第一还款来源原则,而是退而求其次,遵循抵押担保原则,但这其实脱离了金融的本意:金融应该让客户赚钱,然后客户用赚到的钱还本付息。供应链金融则是通过为银行、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构筑了一个开放的、交互的、信息共享的融资平台,让核心企业信用能传递到上下游,让银行清楚贸易是否真实、清楚资金流向,通过闭环结构让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最终实现资金到实体经济中去、从实体经济中来。

4. 经营升级(降成本)

经济上行时期,银行容易盲目放贷,一旦经济下行,哪怕是原来资信能力较好的龙头企业违约风险的概率也大大增加。此时,商业银行又会集体出现缩贷、抽贷的现象,这种经营方式容易导致挤兑风险的出现,既不利于融资方,也不利于银行的经营稳定。如何实现经营的稳定,本质上是要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要从“合规即放款”的经营理念,升级到精细化风险管理,实现动态精准感知风险、理性处置风险。

供应鏈金融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精细化风险管理,有效降低银行的贷款风险与成本。在实践中,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授信风险包括了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以及过程风险等诸多风险内容。经验习惯性地驱使商业银行关注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而往往忽视对过程风险的关注。供应链金融的出现有效弥补了这一不足,增加了显著的过程控制环节,涵盖了风险迁移、中台管控、业务预警等一系列过程环节,从而有效降低了商业银行的风险。

同时,供应链金融通过引入两个变量,一是核心企业,二是物流监管合作方,这两个变量的引入使得民营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信息获取更加方便,成本有所降低。更为重要的是,供应链金融是建立在核心企业生产贸易背景下的,通过一种团购式的销售,不再是单个企业进行融资,而是对整条供应链提供金融服务,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民营小微企业整体融资业务的综合成本。

四、 供应链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供应链金融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已初具产业化特征,银行和传统产业巨头都在积极参与产业供应链金融,更多的科研投入推动供应链金融迈入3.0时代。

我国的供应链金融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1+N”的1.0模式,该阶段主要是以银行为主导的线下模式,基于核心企业“1”的信用支持,为其上下游企业“N”提供融资服务;第二阶段为“1+N”的线上版本即2.0模式,通过互联网技术将供应链中的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实时共享,即时掌握供应链企业经营情况,控制融资风险;第三阶段为打造综合性的服务平台代替核心企业的“1”来给平台上的民营小微企业“N”提供信用支撑即3.0模式,它必须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力量增强风控能力、扩大服务范围。

目前,商业银行普遍处于1.0模式,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及苏南无锡地区几家农商行已经进入2.0模式,并尝试构建自身3.0供应链生态圈,整个供应链金融产业正有序健康发展,但在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实体经济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存在风控难点

一是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国内曾发生几类(如重复质押、使用虚假仓单、自保自融等)典型破坏供应链金融的案件。例如,2014年,某港骗贷就是典型的恶性融资行为,某公司通过仓单重复质押、虚开仓单谋取供应链融资。其中就暴露了银企信息不对称、征信系统失效、监管失控等风险。

二是核心企业出现信用风险,或者是供应链出现政策性风险。对这种系统风险,供应链金融束手无策。

三是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风险。上下游企业集中性的风险暴露容易挤兑核心企业信用额度,造成供应链风险失控。

四是供应链中抵质押资产的市场风险、权属风险、第三方监管机构的信用风险等。

五是供应链金融闭环的风控流程中发生的操作风险。闭环的“四流”控制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规定手续不完善等产生“漏环”现象。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遭遇瓶颈

一是参与主体的发展瓶颈。商业银行在资金供给方具有其他资金方不具备的规模和成本优势,但是对物流、货权、存货变现等方面掌控能力较弱,完全依赖监管方,这就限制了供应链金融产品的深度供给。

二是金融科技支持的条件限制。大数据分析方面,在金融领域已经实现了一些客户营销和风险控制的应用,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如政府公共数据量虽大,但开放程度不高;数据披露缺乏标准和法律法规的支持等。

其他供应链金融衍生新兴技术如区块链、物联网等市场认知度尚不成熟,商业利益分配规则和监管规范存在缺位。

(三)民营小微企业仍然存在融资难问题

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自身也暴露出风险问题,加上供应链运行机制和效率亦不够完善,导致民营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仍难以得到有效支持。

五、 金融科技赋能,改变供应链金融的生态组织模式,推动供应链金融更好地服务民营小微企业

供应链金融是商业银行转型升级、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可行手段,而金融科技是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必要条件。金融科技改变的不仅仅是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产品设计、客户服务等,而且改变了传统供应链金融的组织模式,最典型的是当前国内已经出现的一种新型模式:基于区块链及多技术融合的智慧供应链金融生态组织模式。

(一)起源:区块链+供应链金融

智慧供应链金融生态组织模式具体的运作模式是: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平台上汇集众多核心企业及其上游供应商(1级到多级)、资金方。

首先,核心企业对其供应商的应付账款进行确权形成核心企业的付款承诺函。由于用了区块链技术,这个承诺函是公示的、加密的、不可篡改并且是到期自动执行的。然后,上游供应商根据自身的需求,可将承诺函像票据一样,拆分、转让、持有到期或向供应链平台的资金方申请融资。其中,由于核心企业可以得到返利,同时能降低自己的财务成本,如果核心企业自建或者参与构建供应链平台还能掌握上游企业完整的信息数据,因此核心企业愿意参与到该生态中、主动为中小供应商确权并帮助其实现融资。

(二)进阶: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的融合性创新与应用

在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生态组织模式中,光有区块链技術是不足以满足供应链金融风控需求的,其他金融科技的加入必不可少。

1. 物联网技术

物联网不是简单的采集数据,物联网是基于数据采集的组织、执行、交互的自动化与智能化。

2. 区块链技术

基于时间戳技术实现全程追溯;基于共识机制确保执行与结果的无疑义、无异议;基于分布式存储与加密算法实现数据的不可篡改与隐私保护;基于智能合约实现规则的自动执行。

3. 大数据挖掘深层次的潜藏风险与潜在需求

不同技术发挥不同的效能,未来将极大地提升供应链金融的获客能力、服务能力、风控能力。

4. 未来

最终形成成熟、完善的智慧供应链金融生态组织模式将会是核心企业、核心企业上下游多级中小企业、各类生产性服务企业、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各种基础设施提供商所形成的共赢的生态。

六、 结语

目前,供应链金融正处于一个总体态势良好、具有广阔前景的发展阶段,也是需要强基固本、创新发展的阶段。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使中国成为全球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重要中心。”这既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挑战,也为商业银行的转型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商业银行应作为供应链金融的研究者、参与者、主导者,推动其进一步深化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民营小微企业。

参考文献:

[1]窦智.供应链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J].金融研究,2017(5).

[2]盛弘.试析如何利用供应链金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J].经营管理者,2016(8).

[3]李晓红.破解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困境的对策[J].环球市场,2018(7).

[4]夏霖,文芬.国内供应链金融发展[J].中国外汇,2019(8).

作者简介:

朱桦,男,江苏宜兴人,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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