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份“清单”提升实效
2018-11-30汤美娣
汤美娣
人大代表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既是宪法、代表法的规定,也是党对人大工作、代表履职提出的要求,更是“两个机关”建设的题中之义。近几年来,各级人大通过建章立制、搭建平台、丰富活动、加强保障等,不断促进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实效性。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代表参与联系活动有参差。多数代表对于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主动性强,参加联系活动频率高。但也有部分代表因本职工作忙,有组织的联系活动参加的少,甚至不参加,更谈不上主動到选举单位或选区联系人民群众。
二是代表反映群众意见有参差。多数代表能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或通过代表议案、代表建议予以反映,促使办理单位依法予以办理;或通过人代会审议报告、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载体予以反映;或结合大调研、参加“一府两院”有关会议时予以反映。但也有部分代表在听取群众意见时,听听激动,事后没有行动,致使一段时间后人民群众对代表再来听取意见有抵触情绪。
三是代表建议解决力度有参差。多数办理单位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主动对接代表,充分听取意见,认真研究对策,有效解决问题。但也有部分办理单位被动应付办理工作,办理工作走过场,办理质量不高,有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虽为“解决采纳”,但是代表感受度不深、认同度不高。
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效性打了折扣。为此,建议采用三份“清单”方式加以解决。
清单一:代表年度履职清单。把代表当年度参加人代会及在人代会期间审议发言情况,参加闭会期间各类活动情况,联系人民群众情况,代表议案、建议提出情况等,采用线上线下手段进行全面统计,年底列出每一个代表的履职清单。履职清单反馈代表本人,并在代表组范围内进行通报,使代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同时,把履职清单作为评选履职积极代表的重要依据。
清单二:代表履职报告评议成绩单。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由原选区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是代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代表履职的重要手段。要把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特别是通过代表议案或代表建议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履职报告的重点内容。在组织好人大代表依法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的同时,组织好选区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成绩单向代表和选民双向反馈,并作为履职积极代表评选和推荐连选连任代表的重要依据。
清单三: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单。代表建议办理后,组织建议提出代表对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形成代表建议满意度测评单。要充分用好满意度测评单,既要把测评单作为代表建议跟踪督办的问题导向,更要把测评单作为对各级人大任免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参考,还要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体系。
实施好“三份清单”举措,还需以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宪法宣传、加强代表培训为前提。 (作者系金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