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两官”履职评议“升级”
2016-05-14
浙江人大 2016年4期
近年来,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切实加强司法监督工作,并在范围、方式和力度上做到不断“升级”,确保取得更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效果。
首先是评议层次“升级”,明确将“两官”评议升格为常委会会议审议项目,被评议“两官”需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述职,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评定履职等次;其次是评议方式“升级”,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评议,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
除此之外,评议公开力度也进行了“升级”,评议期间除在市人大网站上进行公告外,市中院、市检察院、宁波海事法院均在线上线下进行公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引导社会各界更广泛地参与评议工作。 郑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