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发挥靶向作用 强化行动效果
2017-12-20吴同林
文 / 吴同林
按照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安龙江百日行动”的统一布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四个最严”,着力推进“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落实,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了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9000余人次,检查旅游景点14处,食品生产经营者4353家,农贸、集贸市场89家,行政处罚立案8件。
“三项重点”保食品安全
一是打“黑”。木耳产业是牡丹江市的支柱产业之一,更是牡丹江市的一张城市名片。为加强木耳的质量监督,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牡丹江市局会同公安局、供销合作社组成跨部门综合调查组,开展了黑木耳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专项整治。严查使用禁用农药栽培种植黑木耳,超范围、超限量及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黑木耳以及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违法经营黑木耳,同时随机抽取150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为确保全市黑木耳食用安全,维护牡丹江市“世界黑木耳之都”城市名片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除“白”。发酵面制品是消费量较大的日常食品之一,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食安龙江百日行动”成果。为此,牡丹江市局开展了发酵面制品专项整治,以生湿面制品加工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农贸市场、小食杂店、生活超市、农村集贸市场等作为检查场所,严查重处发酵面制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尤其是违法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辖区内售卖发酵面制品的经营户、有制作面点的餐饮经营企业(户)和有制作面点的食堂, 广泛宣传和告知违法添加含铝添加剂的健康危害和法律后果,提高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鼓励使用合格无铝泡打粉,防止含铝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做到宣传到位,指导到位,有效地规范了生湿面制品依法生产经营。三是查“散”。在“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中,牡丹江市局组织各县(市、区)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进行了全面整治,并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尤其是穆棱市组成7个专项排查整治小组,深入6镇2乡对小烧酒生产加工作坊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对81家小烧酒作坊拆除取缔,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三个落实”促监管到位
资金落实。安排监督抽检专项资金30万元,对群众消费量大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目前完成抽样检验363批次,合格309批次,不合格2批次。人员落实。牡丹江市局及各县(区)局都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各级行动工作职能,保证全市百日行动工作有岗、有人、有责,确保行动工作有组织、有部署、有推进、有落实,见成效。行动落实。由市局5位副局长任组长,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和“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百日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梳理检查问题57项,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整改落实。
“三个推进”织安全大网
推进社会共治。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有奖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在提供食品安全隐患线索方面的作用,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目前,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16件,都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问题查办率达到100%。推进部门协作。与市农委、畜牧局等食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执法合作协议,对食用农产品实行全链条监管,保障了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执法的有效衔接,实现食品农产品由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同时,与公安部门健全完善了案件线索通报、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信息发布前舆情应对分析等工作衔接机制,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净化了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在牡丹江市局网站开辟“食安龙江百日行动”专栏,完善新闻宣传与新闻发布制度,并依托牡丹江市电视、报纸、广播等各类媒体和宣教机构,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截至目前,新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9个,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短信2500余条,刊发新闻宣传累计119件,形成了定点宣传、短信宣传、媒体宣传“三位一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模式,提升了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水平。
“三个体系”明各方责任
完善责任体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各级政府政绩评价指标体系,对因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督促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其生产、销售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完善诚信机制。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活动,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管理。全面启动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全市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100%建立并实施了诚信管理体系。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了100%。建立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完善激励引导和惩戒措施,定期开展企业诚信评估和等级评定,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订完善行规行约,积极倡导企业自律。完善应急机制。完善了《牡丹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牡丹江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食品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建立了24小时值班及重大节假日或活动期间轮流值班制度、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了培训考核,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演练,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