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抓好医疗安全管理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作用
2017-12-01曾猛苗博
曾猛 苗博
【摘要】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为患者减轻痛苦,消除病痛,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为生命安全保驾护航。但在近些年来,“医闹”事件频繁发生,医患关系也处在高度紧张的状态,为了缓解医患矛盾,作为医院应该从源头下手,紧抓医疗安全管理,创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本文将通过对医患关系的现状分析,来探讨医疗安全管理在医患关系中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医疗安全管理 医患关系 作用
【基金项目】本文系海南省社科联2016年青年项目《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医疗安全管理模式研究》(编号:HNSK(QN)16-38)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苗博。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45-0247-02
引言: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但现如今医患关系却越来越紧张,很长时间得不到缓解。所以,面对这样的情况,将医疗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最佳有效途径,对缓解医患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一、医患关系现状
(一)医患沟通不及时,医生缺乏职业道德
虽然现在的医疗水平越来越高,医院不论规模大小都会定期邀请专家进行义诊,但还是有许多医生由于专业水平不高,经常出现误诊的情况,更有甚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强制患者入院治疗,使得医生和患者沟通不及时,反馈不到位,导致医患矛盾加剧。
(二)医疗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出现医患矛盾的最根本问题是医疗安全管理上的缺失。作为医院,首先要保障患者的医疗安全,面对风险要冷静应对。其次要设置安全预警机制,在发生问题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三)医疗体系不完善,缺乏医疗保障
现有医院普遍都存在着医疗体系不健全的现象,如医疗保险的报销百分比、医保“一卡通”等问题。如果这样的问题不解决,患者就得不到医疗上的保障,看病难问题使得患者在病情延误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医疗事故。
(四)患者维权意识薄弱,易受到舆论的导向
患者在与医院发生矛盾时,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是利用舆论形成了“一边倒”的现象,然后召集群体进行“医闹”,两败俱伤,不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再一次加剧了医患矛盾,使得患者家属对医院和医生嫉恶如仇[1]。
二、医疗安全管理在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作用及重大意义
(一)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
医院加强对医疗安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患者的高效治疗,提高了医院的医疗质量,通过对医院规章制度的改进、分级诊疗的创新、医护人员责任的明晰等方面来逐步实现患者的高效就诊,提高医院和医护人员在患者心中的形象和地位,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有效減少误诊现象
作为医院的医生首先要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有效避免误诊出现。在进行医疗安全管理的过程中,医院为本院医生提供了国内外学习和深造的机会,形成规范的就诊流程,保持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将国内外优秀有效的诊疗经验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巧妙的应用于患者的治疗过程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强化对患者的责任心,减少误诊现象。其次,医院也会在保障医疗安全的情况下聘请国内外一流的专家进行义诊和特殊手术,以此来提高医院的医疗水平。
(三)加强了与患者的沟通
在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还是要实现患者与医生的有效对接,对病痛情况积极进行交流与沟通。医院除了给医护人员提供深造机会,还会定期的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能够站在患者的角度了解患者的病痛、心情与心理状况,并对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在治疗过程中实现与患者的不定期交流与沟通,以便于进行治疗方案的及时改进,在沟通过程中设身处地的为患者考虑,切实体会患者的难处与痛苦,从心理上减轻患者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解医患关系的作用。
(四)升华了医院服务水平
医疗安全的管理也包括对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通过紧抓医疗安全管理,强化了医院的医疗服务,为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氛围。医院本就是一个严肃的地方,每天都有新生命的诞生,也有生命的陨落,所以医院医疗服务方面也是煞费苦心。优良的医疗服务会让患者放松心情,医护人员无微不至的关怀也让患者体会到了家的温暖,从心理上树立起了战胜病魔的自信心,也在无形中减轻了患者的压力,用积极的心态来面对病痛,实现早日康复[2]。
结束语:
通过对医患关系的现状分析,实现医疗安全的有效的管理才是解决医患矛盾的最佳途径。医疗安全管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医院和医护人员进行共同的探索,只有抓好医疗安全管理才能使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不断地提高,帮助医护人员树立医风医德,实现与患者的及时沟通,避免误诊现象的出现,从而在源头上缓解医患关系,解决医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霍添琪,孙晓宇,孙佳璐,胡可.和谐社会下医患关系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J].中国医疗管理科学,2016,6(02).
[2]刘晓雷,李晓康.论抓好医疗安全管理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作用[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6,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