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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告知说明义务对患者治疗满意度影响的调查报告

2016-12-03冯志尉李伟

经济师 2016年10期
关键词:医患关系

冯志尉+李伟

摘 要:探讨医生告知说明义务对患者治疗满意度的影响。文章选取100名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对实验组患者详细采集其基本信息,在不同时间点制定个性化沟通方案;对照组采用常规方案进行沟通。在两组患者出院及随访结束时,采用问卷调查表进行满意度调查,将收集到的数据应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处理,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表明:实验组患者对治疗的满意度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因此,认为个性化的沟通告知方案对患者治疗起有着积极的作用,能够提高患者的治疗满意度,值得临床上推广应用。

关键词:医患关系 知情同意权 告知义务

中图分类号:R47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0-247-02

知情同意权是医疗活动中的一项法律准则,来源于尊重个人自主权的道德原则,它首要的主张是“每个健全的成年人都有权利去决定同意或是拒绝任何一项医学治疗,即使这种拒绝可能会导致死亡”{1}。医生的说明义务是在施行医疗行为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的义务,其也是患者实现知情同意权的最基础的条件{2}。它是由为得到患者有效同意的说明、作为治疗行为的说明、劝告转医的说明等相关的内容组成,医生说明义务在认定标准上应当采取折中标准的观点。在特殊情况下,有时也可以免除此项义务,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及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的需要。医生说明义务制度在我国的建立,对依法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减少和降低医疗纠纷的风险和发生具有重大的意义。

医疗过程中友好的沟通与告知,是病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医生的基本义务。医患沟通与告知的目的:一方面是规避法律风险和医疗纠纷,而另一方面一个更为重要的目的是为了让病人对自己的疾病诊断治疗及预后和相关风险等有比较全面的认识,积极配合并信任医生,完成整个医疗过程的活动,而且这个过程处于动态之中,它不仅存在于治疗(手术)前后或住院过程中,也存在于出院随访期间,直至病人痊愈,恢复其相应的社会功能,从而实现患者利益最大化,最终以促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国外文献指出:提高医务工作者、患者以及患者家属之间有效的沟通是整个医疗系统的巨大挑战{3}{4}。笔者对所在川北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骨科选取100名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实验组制定个性化沟通告知方案,对照组采取目前常规方法进行沟通即治疗前沟通,结果表明个性化的沟通告知方案对患者治疗起有着积极的作用,提高了患者的治疗满意度,值得临床上推广应用,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在我院骨科选取100名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

(二)研究对象选择标准

纳入标准:患者及家属理解同意本次研究,并签署临床试验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存在精神疾病、沟通障碍,正在服用抗抑郁药、镇静药物患者;中途退出的患者与未签署研究知情同意书的患者。

(三)研究方法

1.在我科选取100名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采取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即对照组和实验组,对实验组患者分别采集其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性质、经济状况、患病时间、对疾病的了解程度和预后期望值。

2.根据实验组所采集的信息,对这些基本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在不违背医疗原则和法规的前提下,在不同阶段的不同时间点(入院时、治疗(手术)前、出院前、随访时)制定个性化沟通告知方案,沟通内容包括:疾病的诊断和病因分析及基本特点、治疗及检查方案的选择和建议、医疗费用的估计、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和注意事项、疾病的并发症和转归、医生对疾病风险采取的预防措施、恢复社会功能的相关康复训练方法、疾病随访及注意事项。对照组采取目前常规方法进行沟通即治疗前沟通。具体措施如下:

(1)告知内容要详尽。需要告知患者入院时的诊断仅仅为初步诊断,今后还可能根据相关检查做出修正诊断,修正诊断的结果也有可能出现与初步诊断完全不符{5}。作为一名合格的医生在做初步诊断时不能盲目地下结论,最好能再做几个可能性较大的诊断为后续诊断留有余地。医生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相关条件,将疾病发生的原因、性质、基本特点、严重程度、未来可能发生变化的趋势以及相关的并发症和风险向患者本人及家属详细地进行分析。当然检查是医疗诊疗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措施,是诊断疾病的重要的客观依据,医生就要告知患者相关检查的目的、临床意义、检查费用以及注意事项,并征得家属及患者本人同意后进行检查。告知患者的治疗方案要包括所有可行的治疗方案,并将各种治疗方案的利与弊详细的分析,包括治疗效果和预后、大致费用、可能的危险性,然后再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综合分析,建议患者选择最可行的方案,但需要强调的是最终的方案由患者自主选择。在患者出院时要告知患者恢复社会功能的相关康复训练方法、相关注意事项以及定期对病人进行随访。

(2)告知方式要恰当。医生在进行告知时一定要讲究艺术、把握好“度”和分寸,留有余地、语言要通俗易懂,要具有针对性、通俗性和艺术性,尽可能地少用专业术语,要客观、综合地评估患者对所提供信息的认知和理解程度{6},告知的方式主要以宣传教育、访谈、座谈为主。良好的医患关系建立在良好、有效的医患沟通和告知的基础上{7},良好的医患关系也能反映出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即医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医学专业水平、对事物的理解力和应急反应力等,应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强细节管理,注重沟通实效,并且在这基础上能赢得患者对医生最大程度的信任,增加患者积极配合治疗以及战胜疾病的信心和决心。告知的方式要讲究语言的魅力和艺术,言语可引起激励、暗示、安慰、解释、帮助、协调作用{8}{9}。告知过程中语言要尽可能地温和,注重保护性医疗,避免恶性的刺激和伤害,使病人乐于接受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医生在进行医患沟通和告知时,要选择合适的沟通方式和场合,比如可以预先做好计划,主动、真实并且全面地履行告知义务,对于病情比较严重的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告知时应该留有余地,尽可能地给予希望,但坚决不能以欺骗的方式,要让患者及家属有发泄和缓解情绪的机会,给患者及家属余留有接受事实的时间和空间。

3.等待病人出院时及随访结束时,两组患者采取交叉评估方法(主管医生不评估自己的病人),应用改良的Calgary-Cambridge观察指南(Calgary-Cambridge Observation Guideline){10}、Roter互动分析系统(Roter Interaction Analysis System,RIAS){11}、Kalamazoo共识陈述沟通要素评价表(Kalamazoo Consensus Statement Essentiat Elements Communication Checklist){12}、ABIM患者满意度调查问卷表等进行相关资料的采集,收集相关数据。

4.将评估所收集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将对照组与实验组进行对比研究,评价病人的满意度,得分越低满意度越低,反之得分越高满意度越高。

5.研究思路路线图:

6.统计学分析:应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用t检验进行组间比较;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组间采用X检验。检验标准为a=0.05,以P

二、调查结果

(一)患者基本信息的比较

其中男性67人,女性33人;城镇居民人数45人,农村居民人数55人;年龄18--65岁;工作性质包括农民,工人,学生,教师等;学历包括小学,中学,大学及以上;患病时间包括<1年,1-5年,5-10年,≥10年,对疾病的了解程度包括完全清楚,不完全清楚;预后期望值包括痊愈,好转,未愈,加重。两组患者在一般资料,即年龄、性别、学历、工作性质、经济状况、患病时间、对疾病的了解程度和预后期望值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具体见表1。

(二)患者治疗的满意度的评分比较

实验组和对照组满意度评分相比,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具体见表2。

(三)对患者采取个性化全程沟通方式

通过对实验组患者采取了个性化全程沟通告知的方式,获得了良好的沟通及治疗效果,这些病人无一例医患纠纷,均为零投诉,并有约三分之一的患者采取写感谢信、送锦旗或电话短信的方式表达谢意。

三、讨论

无论是患者、家属、医生,正确的认识并深入的理解知情同意权的内容、目的和归属等问题,是确保患者知情同意权真正落实的重要前提{13}{14},然而医生的告知说明义务在知情同意权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医疗工作其特殊性以及不确定性的因素太多,在每个具体患者的诊疗过程中都有可能面临风险,因此义务人员要尽可能的多与患者沟通,自觉尊重和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充分的履行告知义务,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取得患者或者其家属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做到以患者为中心,才能建立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15}。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实验组和对照组满意度评分相比,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果表明个性化的沟通告知方案对患者治疗起有着积极的作用,提高了患者的治疗满意度。这是因为充分的告知说明义务后,患方对患者的疾病信息的才能更好了解,只有尽到告知义务并取得患者承诺,才能使医疗行为正当化{16}。医生的告知义务也是在患者知情同意权实现的基础之上所发展起来的,这对于缓解医疗纠纷、减少医疗诉讼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保护了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也改变了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分配不平衡的现象。

综上所述,医生的沟通告知说明对患者治疗起有着积极的作用,能提高患者的治疗满意度,值得临床上推广应用。

[基金项目:四川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研究中心项目(SJWF1310)]

注释:

{1}戴庆康.病人及病人家属放弃治疗的法律问题[J].医学与哲学,2002(03):58-60

{2}艾尔肯.论医师的说明义务[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145-148

{3}Lown B A,Manning C F.The Schwartz Center Rounds: evaluation of an interdisciplinary approach to enhancing patient-centered communication,teamwork,and provider support[J].Acad Med,2010,85(6):1073-1081

{4}贺锦花,杜友红,龚铁逢,等.医患沟通和告知细节的现状调查分析与对策[J].中国病案,2011(07):70-72

{5}白晓红,吴兴田.知情同意权与医疗告知[J].当代医学(学术版),2008(11):38-39

{6}焦玲.浅议临床工作中落实患者知情同意权的措施与意义[J].基层医学论坛,2012(24):3194-3200

{7}余兰萍.论新时期有效的医患沟通与良好医患关系的建立[J].九江医学,2008(01):70-71

{8}李凤玲.护士心理素质及伦理要求[J].中国医学伦理学,2001(02):44

{9}陈淑兰.履行告知义务避免医疗纠纷:全国精神科护理学术交流暨专题讲座会议,中国广西桂林,2006[C]

{10}Kurtz S.Teaching and learning communication in veterinary medicine[J].J Vet Med Educ,2006,33(1):11-19

{11}Roter D,Larson S.The Roter interaction analysis system (RIAS):utility and flexibility for analysis of medical interactions[J].Patient Educ Couns,2002,46(4):243-251

{12}Makoul G.Essential elements of communication in medical encounters: the Kalamazoo consensus statement[J]. Acad Med,2001,76(4):390-393

{13}周婵,苏银利,丁小玲.医患双方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认知调查[J].护理学杂志,2009(09):63-64

{14}黄琼,蒲川.医院落实知情同意权的满意度及影响因素研究[J].重庆医学,2013(19):2298-2300

{15}何勉.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J].中国医院,2006(11):68-69

{16}江梦榕,亓培冰.论医生的告知义务[J].人民司法,2000(11):27-29

(作者单位:川北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四川南充 637000)

[作者简介:冯志尉(1990—),男,四川省广元市人,硕士;通讯作者:李伟,博士、副教授](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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