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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两个译本对俚语的翻译对比

2017-04-14姚松圻

现代交际 2016年24期
关键词:翻译目的论异化

姚松圻

[摘要]《麦田里的守望者》是一部体现20世纪50年代美国青少年垮掉的一代的经典白话文小说,其间运用了大量的俚语和俗语。在这部小说的中译本中,由于时代的差异,孙仲旭和施咸荣的中译本在风格上体现出了极大不同。本文旨在从同化、异化及翻译目的论的角度对两个版本的俚语翻译进行参照和对比,从而了解不同手法在翻译英语白话文小说中的运用。

[关键词]麦田里的守望者 同化 异化 翻译目的论

[中图分类号]G40-0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4-0056-02

一、引言

J.D塞林格的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在世界文坛享有盛誉, 尽管这部小说引发了强烈的争议,仍然不影响它被誉为美国文学史上最好的白话文小说之一,同时也是对20世纪50年代“垮掉的一代”美國年轻人空虚的思潮和意识形态真实的写照。小说中出现了大量俚语和白话文。分析人士指出这些俚语准确地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未成年人的口语化俗语的使用,通过研究这些俗语对揭示小说的文化及文学价值具有重要作用。

《麦田里的守望者》有两个中文译本,分别来自于孙仲旭先生(2007年)和施咸荣先生(1963年)。时代不同导致的两个翻译版本具有迥然相异的行文风格,而这种差异在对白话和俚语的翻译上表现得更加明显。本文将以skopos theory(翻译目的论)作为理论依据,从domestication(同化或归化)和foreignization(异化)角度对两个译版进行基于案例分析的研究,并提出两个本文欲解答的问题:1.两个版本的翻译分别多大程度上使用了同化和异化的翻译原则?2.翻译目的论如何应用在两个版本对俚语的翻译?

二、文献回顾

(一)《麦田里的守望者》简介

战后小说家J.D.塞林格的作品《麦田里的守望者》被翻译成了几乎世界上所有主流语言。小说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被塑造成了叛逆未成年人的反文化典范。这本书以倒叙的形式讲述了霍尔顿从被高中开除到最终患上精神崩溃的全过程。尽管小说的时间线只有三天,但在这三天中他目睹了无数颓废的事情和龌龊的人,他感到恶心与迷茫,他只想做一个超脱现实生活在乌托邦里的麦田里的守望者,然而最终等待他的却是冰冷的精神病院。

(二)俚语的概念

广义来讲,俚语是俗语构成的一部分。而对俚语的定义,很少有语言学家对此有过详细的解释。根据牛津大辞典对俚语的英文解释,可以看出俚语是一种非常不正式、大多数出现在人们的对话中而非写作中,并且受限于特殊语境和使用者的文体。因此,对于一部小说而言,出现大量的俚语是不多见的。而两个翻译版本对这样一种文体也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三)The Skopos Theory 翻译目的论

The Skopos翻译目的论是由Hans J.Vermeer在其理论Frame Work for a Translation Theory中首次提出的翻译的最高原则。翻译目的论的精髓在于它提出了决定翻译过程的主要原则就是翻译活动的目的。在翻译目的论中,Vermeer提出了翻译按照重要程度应该遵循的三项原则:目的论skopos rule,连贯原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原则 fidelity rule。

(四)同化和异化理论

同化和异化理论是两个相互关联却又性质相反的理论。同化翻译注重改造外来文化,就是将他国语言本土化,主张译文尽量适应、照顾目的语的文化习惯。而异化翻译强调以源文化为归宿,提倡译文应当尽量去适应照顾源语的文化及原作者的遣词用字习惯。

在翻译过程中,译者通常都会面临偏向异化翻译还是同化翻译的倾向性问题。但笔者认为,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有一个原则是确定的:同化翻译不宜丢失原文本具有的行文风格和特点;而异化应用不应阻碍本土读者在阅读过程中的平滑度和一致性。

三、数据分析

在这一章中,笔者将对原文中摘取的9处俚语的使用和两个译本中对应的翻译进行比对和分析。本组数据将基于词语、词组和句子进行分类,以此探讨从翻译目的论的角度来说,哪一个译本对俚语的翻译更加接近同化或异化。

(一)词语翻译

案例1:

It was the phoniest conversation you ever heard in your life.

施:这是你一辈子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假模假式的谈话。

孙:那是我这辈子里听到的最虚伪的谈话。

phony的中文释义是不真实的,试图欺骗人的。从目的论的角度来说,两个译本都成功表达出了“虚伪,伪善”的意思,并且符合连贯性和忠实性法则。施版中的“最假模假式的”更加文学性并且更西方化,而孙的“最虚伪的”则更多的用在中文口语中。因此施的翻译更加贴近异化;而孙的翻译更加有同化的意味在里面。两个版本均符合目的论三要素。

案例2:All I know is my goddam gloves were in your goddam galoshes.

施:“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账手套在你的混账套鞋里。”

孙:“我他妈反正知道我的手套到了你的破套鞋里。”

根据数据统计,全篇小说共出现了237次“goddamn”。在比较后笔者发现,施的版本几乎全部将goddamn翻译成混账,而孙选用的中文是破或他妈的。这个句子是一个典型案例。而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当人们表达生气或负面态度时,显然会说他妈的或者破玩意,而混账则更加倾向于西式表达,多数出现在译制片的中文字幕中。因此,施的翻译更加贴近异化,而孙的翻译同化意味比较浓重。从目的论角度来说,双方的翻译都比较贴近目的论三原则。

案例3:Anyway, we kept getting closer and closer to the carrousel and you could start to hear that nutty music it always plays.

施:嗯,我们离木马转台越来越近,已听得见那里演奏的狂热音乐了。

孙:总之,我们一直在走,离旋转木马越来越近,开始能听到总在播放的那首古怪曲子。

Nutty 在中文中的意思是古怪的。因此,施的翻译狂热音乐并没完全翻译出原文的意思,这么说来,施的翻译并没有符合目的论中的忠实性原则。另外古怪曲子也很难说符合中国人的表达习惯。但是根据上下行文,狂热似乎更能表达出原文的情绪和感觉。而另一方面,无论是狂热音乐还是古怪曲子,都很难看出是更贴近同化还是异化。所以,从目的论来看,施的翻译更加应用目的论而孙的翻译更加符合忠实性原则。

(二)短语翻译

案例1:What I was really hanging around for, I was trying to feelsome kind of a goodbye.

施: 我流连不去的真正目的,是想跟学校悄悄告别。

孙:我那么逗留着,实际上是想感受一下离别。

“hang around”是一句标准的口语化俗语,在中文中的意思是“闲逛;徘徊”。因而在这个语境下,逗留比流连忘返要更加直白,更贴近一种直译。而流连忘返更强调我不想离开——从目的论的角度来说有一点不连贯,并且从某种程度上说脱离了原文的直译和本意。从同化异化的角度来看,孙的翻译更加贴近中国人的表达习惯,因为逗留是我们口语中可能会更有可能用到的词语。

案例2:That magazine was some little cheerer upper.

施:这杂志倒是一服小小的兴奋剂。

孙:那本杂志可真能给人打气啊。

some little cheerer upper意思是给人打气,让人振奋的事或人物。施和孙的翻译都遵从了目的论,连贯原则与忠实性原则。孙的翻译“可真能给人打气啊”是一个典型的中文习语,而施的翻译“一服小小的兴奋剂”更加倾向于顺译法。因而,明显可以看出,孙的翻译更加贴近同化,和施的更加貼近异化。

案例3:

I knew she wouldnt let him get to first base with her

施:我知道她决不会让他攻入一垒。

孙:我知道她根本不会让斯特拉雷德占到什么便宜。

get to first base在中文里的意思是完成事业的第一步,获得初步成功。施和孙的翻译都应用了目的论来阐述“他”和这个女孩交往已经有了个良好的开始。然而对比可发现,孙的占便宜比施的攻入一垒要更加明确,也更加让人理解。攻入一垒更像是一种比喻,因此这更符合忠实性原则。另一方面,孙的翻译明显运用了同化翻译,而施的翻译由于使用的直译,因此属于典型的异化翻译。

案例4:Yeah,I know.the thing is,though, Ill be up the creek if I dont get it in. Be buddy. Be a buddyroo.Okay?

施:不错,我知道。问题是,我要是再不交,就要吃不了兜着走啦。做个朋友吧。成吗?

孙:唉,我知道,可问题是交不上作业我就死定了。帮哥们儿一会忙,哥们儿,好不好?

be up the creek意思是陷入无法摆脱的极其困难的境界。两个翻译都直接指明了不交作业的后果的严重性。因此两方都符合目的论、忠实性和连贯性。“吃不了兜着走”是一句很地道的中文俗语,而“死定了”更加口语话。因此两个翻译都更加贴近同化。

(三)句子翻译

案例1:Angels.For Chrissake.Angels.That killed me.

施:天仙下凡。老天爷,天仙下凡。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孙:天使,岂有此理,天使,逗死我了。

that killed me的意思是让我发疯,逼疯的意思。从目的论的角度来看,两个译本都没有遵从忠实性原则。然而,无论是施还是孙的版本都与语境贴切,因为原文想要表达的意思是“太搞笑了”。相比孙的“逗死我了”这种中国人口语中随处听到的表达,施的翻译“我听了差点儿笑死”明显更加西式,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因此施的翻译更贴近异化而孙的翻译更加贴近同化。

案例2:Strictly Ivy League.Big deal.

施:是个地道的名牌大学生。真了不起。

孙:绝对是那种常青藤联盟大学的学生,真不得了。

施并没有翻译出Ivy League(常青藤),因此违背了目的论。而孙的翻译大学生并没有出现在原文中,因此原则上讲,孙的翻译属于过度翻译,也没有符合忠实性。对于strictly这个词,施的选择是更加贴近于中国人表达的地道的。原文中Big deal很明显是一种讽刺的手法,表达了作者对常青藤的轻蔑,这也是这个句子的本意,双方的翻译都很好地把讥讽和轻蔑表达了出来。而相比来说,孙的翻译更加符合连贯性原则,而施的翻译更加贴近目的论。就这个句子而言,双方并没有太明显的同化或异化的倾向性。

(四)数据分析结果

通过对9个随机案例的分析可以明确看出,在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两个翻译版本中,孙仲旭先生的翻译更加贴近同化,而施咸荣先生的翻译更加倾向于异化。另外,从目的论的角度来说,两个翻译版本都基本遵循了目的论原则,而忠实性原则和连贯性原则双方遵循的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孙的翻译更加符合中国本土读者的阅读和语言习惯,其间运用了大量中文俗语及俚语,而施的译本明显看出译者对保留作品原汁原味的精髓作出了大量努力。这也许是由于两名译者所处时代的巨大差异造成的文化、环境、意识形态和观念上的代沟所导致的。

【参考文献】

[1]George Stevenson(March 2003)Holden Caulfield's Transition From Childhood To Adulthood.

[2]Elizabeth Webber and Mike Feinsilber(2007)Merriam-Webster's Dictionary of Allusions,p:105.

[3]Ma,Wanping(2010)The analysis of the Skopos Theory of Hans Vermeer.

[4]Yang,Yujie(2008)The analysis of the Skopos Theory in Translation.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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