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的探讨
2016-10-26倪玥
倪玥
摘要:国有资产评估是指对国家的资产进行评估,是对国有资产就行监管的重要步骤,是保证国有资产权益合法的重要证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管国有资产时要严格,及时发现并解决资产评估中的漏洞,维护投资者利益,为国有资产价值的护航。
关键词:资产评估 完善 国资监管
国有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资产的有序转移,是保证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资产评估是需要规范的,需要公允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1991年国务院颁布了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标志着资产评估逐渐走向制度化。随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12号令)等规章制度出台,要求逐步细化,可操作性不断增强,资产评估在国资监管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资产评估与国资监管紧密相关,国有企业在企业改制、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诸多事项中均需经过资产评估程序,这些事项基本都是国资监管的重点领域,资产评估的结果至关重要,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国有企业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产评估形式化
很多个人以及企业对资产评估的认识不够,认为资产评估只是为了满足一定的经济行为和工作需求而进行的工作,而不是从履行出资和国有资产增值的角度来充分认识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从而导致资产评估形式化。有些企业在准备进行投资或改制时,往往先找到意向方(下家),并与其就价格等重要部分进行磋商达成一致。有了成交价格,进行资产评估只是为了履行程序,难以充分体现资产评估的公允性。有的甚至,为了达到目标,随便报一个评估值,让资产评估失去了意义,有些国有资产就这样“合法合规”地流失了。
(二)资产评估方法随意化
资产评估方法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多种方法。在实际业务中,评估方法、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的不同导致评估出来的结果有时相差甚远。在开展评估业务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市场环境等相关条件,分析各种资产评估方法适用的范围,然后做出合理的决定。部分评估师在对某些资产进行评估时,方法不恰当,选择错误,使用不当的假设,评估结果扭曲了资产价值。例如对房地产的评估,由于目前国内的租售比不合理,采用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值大大低于采用现行市价法的评估值,而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应采用哪种评估方法。这样委托方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已有利的评估方法,造成同一类的资产在不同的评估项目中评估值差距很大,缺乏合理性、科学性。
(三)资产评估机构良莠不齐
资产评估机构作为专业机构,应具备规范的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和专业人才。有些事务所为了减少成本,没有聘请足够的专职资产评估师,待承揽了评估业务后,再临时聘请人员开展,时间紧,资产评估难以全面深入。有些事务所在内部管理上比较混乱,缺乏统一的资产评估程序和工作规范,操作上各行其是,质量难以保证。资产评估机构良莠不齐,造成资产评估的质量也有差异。
二、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的建议
针对目前资产评估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按照“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统一标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企业资产评估的管理。
(一)明确委托主体
为了不让资产评估形式化,我们应明确评估机构,并与之签订《资产评估委托书》。这种委托方式能够更好地体现权、责、利的统一,确保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可以有效防范企业与中介之间的恶意串通、隐性资产、虚拟高负债和低泄漏等欺诈现象,防止企业和其他关联方在社会和中介利益的形成。
(二)把关核准备案
审计资产评估报告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严格记录过程。审核的具体内容包括6个方面,分别为评估目的是否与经济行为相一致、基准日是否适当、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是否考虑周全、引用的资料数据和参数是否合理、采用的方法是否正确、评估结果是否公正合理。除此以外还需要更多的从投资者的角度与相应项目的经济行为、科学评价、评价方法和评价结论的合理性,注意评估报告披露的特殊事项和事项,深入了解情况并做出正确判断。
(三)认真选择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委托主体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高效的原则,通过招投标、多家比选等方式,对评估机构进行全面考察,严格选聘资质优、信誉佳、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工作。选聘过程中注意利益相关方的合理回避,把关资产评估程序的源头。
(四)带入专家评审机制
引入专家评价机制,建立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度。对于重大项目,在评估机构资产评估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对资产评估方法,内容和范围,标准价格,和评价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使评估报告更专业。可以借鉴公开招投标设立评标专家库的方法,建立资产评估专家库,聘请与资产评估相关的各类学者,增加各个方面的专家。经过各个专家的评审,能够更好地体现独立性、客观性、专业性、全面性,使评估程序更加合法、评估过程更加合规、评估结果更加合理,避免资产评估师因业务能力方面的局限性而产生的错误和疏漏。
(五)加大监督力度
为了防止权力人操纵交易价格,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提高资产评估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建议加强监督力度,健全资产评估公示制度。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在正式发布之前,在一段时期内企业内部宣传稿,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既体现了公开性和透明度,可以避免非上市资产在一定程度上的不作为。第三方机构对内部工作的结果进行评估可以达到公正额效果,然后及时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没有异议和问题后,做正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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