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京津冀区域社会管理的府际合作

2016-02-04

山西青年 2016年9期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

张 强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浅析京津冀区域社会管理的府际合作

张强*1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摘要:京津冀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而多个行政主体之间实现一体化发展面临着一系列问题,本文主要阐述区域合作规模越大导致合作效率越低;区域合作主体的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区域合作主体之间的态度差异等问题,并且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京津冀一体化;政府合作;问题与思考

一、京津冀区域社会管理府际合作问题的思考

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而且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也将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之后的又一个大都市圈。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京津冀三地协同发展座谈会,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现阶段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主要是围绕经济发展为中心而展开的,但是经济发展的同时必然会带来社会治理的问题,这也需要京津冀三地协作治理来解决问题。多个不同行政单位的地区实现整体性合作治理,必然会面临基本的瓶颈障碍:

首先,区域合作规模越大导致合作效率越低

京津冀区域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保定、唐山、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沧州、秦皇岛、廊坊、张家口、承德11个地级市和河南省安阳,区域面积约为21.6万平方公里,人口总数约为1.1亿人。京津冀自建国以来就是各自为政的省级行政单位,各自为自己区域的发展而竞争,而且分歧较多。地理涵盖范围越大大,成员越多,面临的问题与利益分歧越多。

其次,区域合作主体的发展水平差距很大

从行政地位方面看来,北京是我国的首都,是我国的政治经济中心,具有天然的其他城市不可比拟的行政地位优势;天津市是位于北方的直辖市,而且天津在地理位置上成了北京的咽喉要塞;河北省虽然毗邻京津,它的政治地位却明显与京津有很大差距,这就形成了天然的不平衡。从经济实力方面看,北京无论经济发展水平还是城镇化水平,乃至三大产业结构水平都明显优于天津和河北省,而且差距还比较大;天津市是直辖市,可以算得上是北方经济中心城市,是中国大陆的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之一,虽然比北京还有些差距,但是较河北省,它的优势还是比较突出的;河北省在区域面积上明显大于京津两地,但是它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京津相比具有巨大的差距,这就形成了又一个不平衡点。

第三,区域合作主体之间的态度差异

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方面,天津市把自己定位为北方经济中心,希望体现自己在环渤海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北京市则喜欢“首都经济圈”、都市经济圈的规划和实施,不使用“京津冀一体化”概念,在此基础上,愿意与天津市、河北省共同协作治理雾霾等突出问题。京津两地对于合作治理雾霾等污染问题,考虑到自己的利益,还是深以为意的,但是就河北省想借势发展的心理,并不以为然。这就造成了二者之间的理念冲突、利益冲突,使得所谓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举步维艰。

二、京津冀区域实现社会管理府际合作的思考

2014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就京津冀一体化问题发表了题为《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努力实现京津冀一体化》的重要讲话,重点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完善城市群布局和形态、为优化开发区域发展提供示范和样板。①

第一,集中力量办大事,打破区域合作规模与效率的悖论

美国城市理论家刘易斯·芒福德曾经指出:“如果区域发展想做得更好,就必须设立有法定资格的、有规划和投资权利的区域性权威机构。”②京津冀区域包括京津两个直辖市和河北省内的11个地级市以及河南省的安阳市,其各自的实力及其不平衡,必须整合成员间潜在和实在的情势差异、利益差异、立场差异。现阶段提高京津冀区域合作的效率是关键,这必然需要建立一个高于京津冀三地所有地方政府的更高层次的公共组织为京津冀区域合作掌舵,达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效果。

第二,重新整合主体地位,树立合作共赢观念

北京市是我国的首都,其自身的优势地位不言而喻,由于这些优势北京各方面发展都特别迅速。尽管如此,随发展的过程,自身也出现了许多弊病。北京城市的迅速扩张已经超过其资源承受能力,也超过了已有基础设施的承受能力,其公共服务的提供能力也处于超负荷的状态,其病因在于集多重功能于一身。对于天津自身而言,天津近代以来一直是中国北方的经济重镇,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中国最早开埠的地方之一。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天津已经渐渐落后于北京,而且差距越来越大,自身的地位已从第三大都市到二线城市,尽管在北方除了北京以外天津是唯一的特大城市,但对周边的三线四线城市辐射力也明显不足。河北方面虽然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为京津的发展牺牲很大,而且与京津相比自身优势不足,也不能完全想借助京津的实力发展自己,必须把被动的承接配合变为主动发展、积极合作。只有京津冀三地理性的认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树立共赢观念,才能实现更好地合作发展。

第三,积极建立并完善有关区域政府合作法律法规

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现在的社会是法治社会,尽管京津冀区域社会公共治理合作属于政府间的合作,但是也需要法律的保障和约束,以防止地方政府为自身的发展而损害其他主体和整体的利益,只有在法律的监督制约下,各行为主体才能更好地合作发展。

[注释]

①习近平.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努力实现京津冀一体化发展[EB/OL].2014-02-28.

②金经元.刘易斯·芒福德:杰出的人本主义城市规划理论家[J].城市规划,1996(1).

[参考文献]

[1]崔晶.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京津冀大都市区地方政府协作模式研究[J].北京社会科学,2011(2).

[2]时殷弘.东亚区域合作的瓶颈问题与中国[J].现代国际关系,2014(2).

[3]金经元.刘易斯·芒福德:杰出的人本主义城市规划理论家[J].城市规划,1996(1).

[4]杨龙,胡世文.大都市区治理背景下的京津冀协同发展[J].中国行政管理,2015(9).

*作者简介:张强(1990-),男,汉族,河北保定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政治学理论专业。

中图分类号:F29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049-(2016)09-0102-01

猜你喜欢

京津冀一体化
京津冀一体化农村金融发展研究
京津冀旅游一体化政府品牌营销策略评估
民办高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如何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初探
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司法合作问题研究
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情况分析
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的财政支出情况分析
评剧在京津冀三地文化协调发展视域下的音乐生态环境现状
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北京铁路运输企业货运物流化发展探讨
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农信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