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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执法技术技能职业人才内涵及培养路径初探

2015-04-09赵学刚沈雅洁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培养路径人才培养

□赵学刚, 沈雅洁

(1.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西 太原 030021;2.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警务执法技术技能职业人才内涵及培养路径初探

□赵学刚1, 沈雅洁2

(1.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西 太原 030021;2.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摘要:公安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应当随着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进行重新定位。在公安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应以警务执法技术技能为重心,同时保持警察职业能力体系的完整结构并遵循其动态变化特性。在此基础上,针对培养警务执法技术技能人才的行业指导、培养模式、课程开发等重要环节提出了基本思路。

关键词:人才培养;警务执法技术技能;培养路径

面对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的教育转型发展新要求,公安高等院校教育重点对象、教育类型定位、教学科研重心、教育训练模式和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内涵建设均将发生基本转变。[1]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定位于“技术技能人才”,公安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应尽快以“技术技能”为核心予以明确并重新定位,进而探讨研究与之相适应的培养模式。在这方面已经可以见到一些相关研究。如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佟国忠提出“公安高端技能型人才也就是公安高等职业院校对人才培养层次的定位”。[2]本文拟就公安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进行研究,在分析其内涵及本质特点的基础上,就其培养的途径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公安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重新定位及其内涵界定

1.公安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2011年,教育部明确提出“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2014年国务院明确: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同时,对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予以进一步明确: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④。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提出,以初中为起点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主要面向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特殊专业领域,培养兼具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此外,还提出:“在办好现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培养本科层次职业人才”。“鼓励本科高等学校与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综上所述,在当前新形势下,“技术技能人才”是我国国家层面对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最新定位。依照该培养目标的最新定位,结合公安高等院校自身行业特点,笔者认为其培养目标应定位于公安行业第一线的警务执法技术技能职业人才。

2.警务执法技术技能职业人才内涵界定

公安行业第一线的警务执法技术技能职业人才,是根据国家层面的政策调整,对我国公安高等院校在社会新形势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新定位。在“警务执法技术技能职业人才”中,“警务执法”强调的是公安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中的功能类型,是对警察社会职能的概括。[3]这是新形势下对公安高等院校培养人才所必须具备的“专门性”的高度概括,是区别于其他职业院校的显著特点。同时,用“警务执法”限定公安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不仅明确了这类人才直接面向社会的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特点,而且突出了第一线警察职业岗位的业务重点工作即警务执法工作。这样定位,也突出将警务执法明确要求为公安高等院校教学与科研的重心。

“技术技能人才”的表述,与“技术应用型人才”是有严格区别的。在《教育大辞典》中,技术是“为实现生产过程和非生产性需求的经验和科学方法与手段的总和”。技能是“人们运用知识和经验顺利完成某种任务的一种活动方式”。技术型人才是在第一线从事技术设计、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的技术人员。技能型人才是将理论、方法及技术要求,最终变成产品、服务、管理和效益。技术型人才的设计和革新的项目只有通过技能型人才才能完成。[4]

当前,公安工作面对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前所未有的挑战,警务执法面对的是发生了复杂而深刻变化的执法环境。面对这些变化与挑战,公安行业不仅需要的是将警务执法相关知识和技术正确应用并顺利完成执法任务的专门技能型人才,而且需要能够在第一线从事警务执法所需技术的设计、改造、革新的技术应用人才。因此,警务执法的专业应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应当作为当前公安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规格类型定位。这一定位也符合国家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最新要求。针对公安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格类型的最新定位,要求不同类型公安高等院校对这二者必须兼顾,但又须各有侧重。公安高等专科院校应当侧重于警务执法职业技能,公安本科院校应当侧重于警务执法应用技术。

根据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技能的“高端”定位要求,公安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职业技能必须是高端职业技能。当然,高端职业技能需要先进的专业应用技术支撑,没有先进的专业应用技术,不可能有高端职业技能。而同时,高端职业技能又是先进专业应用技术在实践中的价值体现。可见,公安高等院校人才培养还应当定位于技术技能的高水平层次。高水平层次特性具体可以表述为高端警务执法技能和先进警务执法应用技术。

“高端”,《现代汉语词典》有两种解释:第一种为属性词,指的是等级、档次、价位等在同类中较高的,如高端技术、高端产品;第二种为名词,指高层官员或负责人,如高端会议、高端访问。在高端警务执法的职业技能表述中,“高端”选用属性词的词义,即等级在同类中是较高的。2011年教育部对“技能”表述选用的是高端。高端与高级相比,都是等级在同类中是较高的。但是,高端-低端之间的标准与高级-低级相比较,是相对变化的或是变化相对较快的。正因如此,高端与高级相比具有暂时性、阶段性,但同时高端具有暂时的、阶段的绝对高级性。所以,高端技能是相对的,它是在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在最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领域范围内相对应的高水平核心技能。[5]在此,选用高端而未用高级,是在强调技能水平的同时强调高水平技能的背景或标准。这种表述更注重了当前技能的背景或标准动态变化较快的客观状况。

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警察职业能力关系分析

1.“技术技能”是警察职业能力的核心与关键

公安工作新形势下,警务执法面对新的变化与挑战使其呈现出突出的政治性、社会性、组织性、理论性、技术性等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警务执法工作的职业能力必须兼备警务执法知识、警务执法应用技术、警务执法技能、警察职业态度以及科学文化和学习方法等要素,这些要素构成警察职业能力完整的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是警务执法知识、警务执法应用技术、警务执法技能。其中,警务执法知识是基础条件,是开发警务执法应用技术必不可少的前提;警务执法应用技术是核心,这是提升警察职业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警务执法技能是关键,这是体现警察职业能力的关键要素。警察职业态度以及科学文化和学习方法等要素是提升警察职业能力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由此可见,公安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警务执法的技术技能职业人才,突出体现了警察职业能力培养的核心与关键,抓住了警察职业能力体系的根本所在。

2.警察职业能力体系特性影响“技术技能人才”的标准

在警察职业能力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是警务执法知识、警务执法应用技术、警务执法技能。根据对典型警务执法岗位工作的调研与分析,警务执法岗位工作对警务执法知识与警务执法应用技术具有明显层次等级要求。警务执法知识与警务执法应用技术层次等级特性决定了警务执法技能的层次等级特性。三个最基本要素的这个层级特性决定警察职业能力体系具有复杂的层级结构特性。这一结构特性,外在表现为警务执法人员职业生涯不同时期(或不同职责)要求具备不同的职业素质和能力。依据这一特性,不同层级的警察职业能力要求对应不同等级的警务执法技术技能的标准。对于公安高等院校培养的人才,要求的是最初级的警察职业能力。重点应当对应于最初级警察职业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标准。

警察职业能力体系除了具有复杂的层级结构特性外,还具有动态变化特性。由于警察职业能力受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理论知识、行业发展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体系中作为最基本要素的警务执法知识、警务执法应用技术、警务执法技能是随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呈现动态变化的。他们动态变化特性就决定了警察职业能力体系整体的动态变化特性。对应的结果是,警务执法技术技能人才的标准也随之具有动态变化特性。公安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必须明确要求为阶段性的先进专业应用技术和高端职业技能,这便是警察职业能力体系动态变化这一特性的基本要求与具体体现。

三、警务执法技术技能职业人才培养基本路径

1.职业人才培养必须与公安行业深度合作

(1)校局深度合作是必备条件与必由之路

警务执法是警察职业的核心工作也是公安系统承担的主要社会职责。先进的专业应用技术和高端职业技能是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职业人才是公安机关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基本条件。而职业人才的培养必须依托公安高等院校。因此,公安系统(公安局)必须依靠公安高等院校,积极参与公安高等院校的警务执法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就培养的各个环节与院校进行深度的合作。惟有坚持人才培养的“三对接”基本原则*教育部.关于做好行业指导职业院校专业改革与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4]36号).2014-4-11,才可能真正培养出合格的职业人才,提升职业人才的就业能力,提升行业队伍的战斗力。另一方面,公安高等院校实现警务执法技术技能职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先进的专业应用技术和高端职业技能人才标准制定、课程建设、培养方式等重要教育环节离开了公安行业参与,将失去其人才培养的真正意义与价值。正如教育部所强调:“加强行业指导是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遵循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整合教育资源,改革教学方式,突出办学特色,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力的必然要求。”由此可见,公安高等院校与公安行业(公安局)的合作,即校局深度合作将是培养警务执法技术技能人才、提升职业人才就业能力的必备条件与必由之路。

(2)理顺现有体制是开展校局深度合作的关键

在当前体制下,我国公安机关属于公务员序列,而公安院校教师属于事业编制。这种体制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几个方面:第一,公安院校教师与公安机关的交流直接被体制阻断。公安院校教师“高攀”不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看不起”公安院校,没有形成双赢互惠态势,难以维持长期合作关系。第二,公安机关招警需要参照普通公务员招考程序进行,公安院校毕业学生进入公安机关的正常渠道被体制阻断。这样一来,职业岗位的招考要求与毕业的职业人才标准脱节。其结果是,公安院校放松对人才培养的标准要求,公安机关对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则持事不关己的态度。长期以往,形成恶性循环,导致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在职业人才培养上严重分化甚至背离。第三,公安行业的特殊性质,限制了公安院校师生在正常教学环节中接触警务执法工作的机会,这种体制阻断职业人才培养必须的实践教学环节。因此,严重影响警务执法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降低职业人才的就业能力。要想消除体制造成的这些不利影响,有效的办法只能是将“师、生、警”的身份在保持一致化的(体制)基础上,优先发展公安院校软硬件建设,并且将“师、生”优势高置于“警”。这样先进的专业应用技术和高端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才能真正得以实现。

2.实行分警种分级分阶段式系统设计培养模式

警务执法工作的职业能力体系具有复杂的等级结构,不同警种的警务执法能力体系的具体内涵又有很大区别。这样就形成了不同警种的警务执法能力体系,这些体系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便形成了警察职业能力体系群。警察职业能力体系群的主体结构当然也是层级结构,而且是具有动态特性的。根据系统理论,在先进的专业应用技术和高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充分把握警察职业能力体系群分级结构的稳定性与动态变化性;对于职业人才培养必须整体规划。公安高等院校必须进行系统设计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原则是:区分不同警种,每个警种的警察职业能力分级模块化,每级模块实行阶段式动态优化调整。

3.分警种分岗位系统开发警务执法专业课程体系

警务执法是公安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功能目标,是公安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教学中心和重点内容。从公安机关的不同警种、不同岗位的警务执法工作入手,以警种职业能力体系的层级结构为切入点,开发出以警种警务执法需求为导向的分警种分岗位的、警务执法技术技能等级的新课程体系。这种系统化课程开发方法,一方面改进、加强了针对职前民警的职业能力教育,提升初任民警的基本职业能力;另一方面为职后民警教育培训的课程开发提供了基于职业能力教育模式的新方法,并为提升职后民警的就业能力提供新思路。由此可以构建警察职业能力教育模式下,不同等级不同岗位的警种警务执法技术技能培养的系统化课程体系。

4.突出培养重心,提升职业人才的就业能力

警务执法技术技能是公安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重心。不同层次的公安高等院校需要根据自己的职业人才培养侧重点,改造升级传统教学理念及条件:包括教师队伍的警务执法技术技能培训、现有的教学实施设备改造,加快信息技术的应用等;多方位拓宽渠道,摸索培养警务执法技术技能培养的有效方式方法。最终目的是提升职业人才的就业能力,使得公安高等院校培养出的职业人才既要掌握专业应用技术和必须的知识,又具备应有的职业技能;既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学习能力,又强调学生的文化、科学素养、创新精神、职业道德等。[8]

【参考文献】

[1]赵学刚.论公安院校教育转型中的五个内涵转变[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2):83-86.

[2]佟国忠.公安院校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方法[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2(6):21-23.

[3]赵学刚.论项目教学法在警务执法技能培养中的应用—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课程为例[J].吕梁学院学报,2014(4):88-91.

[4]郎群秀.高技能人才内涵解析[J].职业技术教育(教科版),2006(22):18-20.

[5]柴福洪.何谓“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J].当代职业教育,2011(12):1.

[6]黄静宜.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转变[J].当代经济,2012(2):106-107.

(责任编辑:黄美珍)

2015年7月第23卷 第3期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JournalofShanxiPoliceAcademy Jul.,2015 Vol.23 No.3

中图分类号:D6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85X(2015)03-0089-04

收稿日期:2015-04-21

基金项目:201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XJEDU2014S078)

作者简介:贾玉凤(1980-),女,陕西汉中人,新疆警察学院语言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英语语言文学、教学法。

Study on the Connotation and Cultivating Path of Police
Law Enforcement Technical and Skilled Talents

ZHAO Xue-gang1; SHEN Ya-jie2

(1.ShanxiPoliceAcademy,Taiyuan030021,China; 2.ZhejiangPoliceCollege,Hangzhou310053,China)

Abstract:The public security higher education talent cultivation objectives should change with the talent training goal of th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the course of cultivation, police law enforcement technical and skilled talents should be emphasized based on keeping the complete structure of police vocational aptitude system and following the dynamic change features as well. On this basis, basic ideas on the profession direction, cultivation mode, curriculum development and other sections of police law enforcement technical and skilled talents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talents cultivation; police law enforcement technique and skill; cultivation path

【教育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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