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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族研究中的问题与主义
——以《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为中心*

2015-01-30仇鹿鸣复旦大学历史系

中国中古史集刊 2015年0期
关键词:崔氏士族个案研究

仇鹿鸣(复旦大学历史系)

士族研究中的问题与主义
——以《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为中心*

仇鹿鸣(复旦大学历史系)

最近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由范兆飞博士翻译的美国汉学家伊沛霞的名著《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以下简称《博陵崔氏》)一书,大陆学者知悉此书,最初大都缘于周一良先生在1982年发表的书评《〈博陵崔氏个案研究〉评介》[1]周一良:《〈博陵崔氏个案研究〉评介》,原载《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1期,后收入氏著《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17—528页。对此书内容亦有介绍的另见金应熙、邹云涛:《国外对于六朝世族研究的述评》,《暨南学报》1987年第2期。金应熙特别指出地域研究与个案研究是海外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的两个重要的特点,参见氏著:《国外关于中国古代史的研究述评》,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2—206页。,这篇书评的发表直接推动80年代以来士族个案研究的兴起。其实早在1949年以前,中文学界已经形成了士族研究的传统,早期代表性的论著如杨筠如《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杨联陞《东汉的豪族》、王伊同《五朝门第》等,无论是在史料的收集还是论述的严整性上都已达到了相当的学术水平[1]杨筠如:《九品中正与六朝门阀》,《民国丛书》第3编13册,上海书店1991年据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影印;杨联陞:《东汉的豪族》,《清华学报》1936年第11卷第4期;王伊同:《五朝门第》,初版于1943年,后经修订,此据中华书局2006年修订版。,但随着建国之后学术风向的变化,更多地强调对农民战争、社会经济形态等问题的研究,关于士族等王朝统治阶层的研究因与时势违碍而转入沉寂,即使少量关于“地主阶级”的论述,其政治性亦往往大于学术性,这一学术传统被迫中断。周一良先生早年致力于魏晋南北朝政治史及社会阶层方面的研究,其在国门重开之初,撰文评介此书,或有引介新知,接续传统之意。周先生的书评发表之后,在大陆学界激起了强烈的反响,引领了一股士族个案研究的新风气,成了借他山之石以攻玉的一段学术佳话。[2]陈爽:《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中国史学》2001年第11卷。但遗憾的是,大陆地区藏有《博陵崔氏》一书的图书馆寥寥无几,因此长期以来,一般学者对于此书的了解大体仍不出周一良先生介绍的范围。在时隔近三十年后,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此书的中译本,虽显得有些姗姗来迟,但无疑让更多的研究者有机会一睹庐山真面目,不失为嘉惠学林之举。

总体而言,今日大陆学界的学术视野与研究水平与当年已不可同日而语,而士族研究作为中古史研究领域中的基底性命题,一直受到学者的广泛关注,特别是近年来出土碑志的大量刊布整理,也为士族个案研究提供了更加充分的资料与研究论题。时至今日,几乎中古时代所有重要的政治家族都已有专门的论著加以研讨,但在这研究繁荣表象的背后,也必须注意到其中的隐忧,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那样:“在近年来的六朝士族研究中,便出现了一批‘跑马圈地’式的个案研究论文,满足于低水平的简单重复。个别低水平的研究论文仅仅是某一家族的材料长编。许多论文多侧重于家族的士宦升降和政治地位,而对家族的经济状况、宗族结构、家族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则较少涉及。社会学方法的引入本应丰富政治史研究的内容,但一些研究却背离了社会史对于社会的全景描述和理解,重新落入了以婚宦论士族的窠臼。”[1]陈爽:《近20年中国大陆地区六朝士族研究概观》,《中国史学》2001年第11卷。可以说研究范式的老化与新论题的匮乏,大量重复性的研究是制约最近十余年来士族研究进展的主要障碍。因此,回到最初的研究起点,重读这本因特殊机缘而对大陆学界影响巨大的旧著,重新检讨伊沛霞在书中提出的一系列论题,借他山之石,揽镜自照,进而对中文世界士族研究的得失加以批判性的反思,或许对于推动士族研究的进展不无裨益,也是笔者撰写这篇小文的目的所在。

一、他山之玉:《博陵崔氏》撰述的背景与回响

三十年来,对于海外汉学著作的译介,一直推动国内学术进展的重要方式之一[2]张广达先生在展望唐史研究趋向时曾特别指出,推动未来唐史研究进步两个因素,一个是我国唐史学者自身的原创力,另一个则是来自国外学术界的启发。张先生所谓的国外启发,不但包含汉学领域,更扩展至西方史学研究本身,例如年鉴学派所取得的业绩,其研究方法与取径亦值得中国学者学习。张广达:《关于唐史研究趋向的几点浅见》,《史家史学与现代学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5—249页。,随着国内学界对于海外汉学了解的日益深入,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意识到,要更好地理解海外汉学研究的得失,首先需要回到汉学论著产生的学术语境中去。尽管西方汉学的研究对象是中国,但究其学术脉络而言,无疑是西方学术体系中的一部分,并且从整体而言,汉学研究大约只能算是西方学术版图中的边缘角色。因此,要注意到西方汉学研究中学术范式的转换、新研究论域的产生大都深受西方主流社会科学及史学研究的影响,随之起舞,汉学研究所提供的中国论述,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给西方文明提供一种可资比较的参照系,甚至成为证明或证否某种社会科学范式的经验事实,其发问的对象虽然是中国,但问题产生的语境往往是西方的。[1]所谓汉学,本身就是西方在殖民扩张过程中逐渐发展成熟的一门学问,其最初的学问取向有鲜明的西方中心论特征,尽管在最近三四十年来,在西方学术内部,如福柯对于文化权力宰制揭示,萨义德东方主义的提出,皆引起西方学界对于西方中心论的强烈反思,汉学领域也出现了要从中国发现的历史的研究转向,但我们要注意到无论是西方中心论还是东方主义,这些论题的提出、发酵与论争,本身都发端于西方本身的学术脉络演变,而与其研究的对象无关。这一方面,使得西方汉学研究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特别是作为他者,借助比较的视野,往往能够发现局内人日用而不自知的问题,引人思考。[2]王晴佳:《为何美国的中国史研究新潮迭出—再析中外学术兴趣之异同》,《北京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但另一方面,这种渊源于西方主流学术的问题意识,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解释中国传统社会所具有的独特性与复杂性,进而避免在理论与史料之间做“削足适履”或“削履适足”式的选择,则是在阅读中需要特别留意和思考的。

总体而言,关于士族乃至中古中国统治阶级的研究,并不是西方学者长期关注的焦点,特别是进入80年代之后,西方学者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于性别、宗教、思想等领域,以伊沛霞本人的学术经历为例,《博陵崔氏》一书虽是其成名之作,但稍后便转入妇女史研究,在西方学界,其妇女史研究的代表作《内闱》亦更具有影响力。[3]与伊沛霞学术经历的相似,姜士彬后来也转入了民间信仰、大众文化等方面的研究,这种转向当然与学者本人学术兴趣的转移有关,但我们亦不难注意到西方汉学本身学术风气的移易对学者的影响。但在70年代,西方汉学研究中确曾一度出现了对士族问题及中古中国社会结构的关注,其代表性的论著除了《博陵崔氏》外,还有姜士彬(David Johnson)的《中古中国的寡头政治》(The Medieval ChineseOligarchy)[1]David Johnson , The Medieval Chinese Oligarchy , Westview Press, Boulder, Colorado, 1977.中文世界关于姜士彬一书的评论可参见张广达:《近年西方学者对中国中世纪世家大族的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1984年第12期。,而1980年在斯坦福大学召开的题为“中古中国前期的国家与社会”学术研讨会中的不少论文,亦反映出了这一关注。[2]会议的论文集迟至1990年方才正式出版,Albert E. Dien ed., State and Society in Early Medieval Chin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另外同期较有影响的论文有Dennis Graffin对于东晋士族的研究,“The Great Family in Medieval China”,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41, No. 1 (Jun. 1981),pp.65-74。姜士彬对于唐宋赵郡李氏的研究,The Last Years of A Great Clan,The Li Family of Chao Chun in Late T’ang and Early Sung,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37, No.1 (Jun. 1977), pp.5-102.伊沛霞、姜士彬的著作出版之后,在西方汉学界激起了相当的反响,萨默斯(Robert M. Somers)、多尔比(Michael Dalby)分别在权威的汉学期刊《亚洲研究》(JAS)、《哈佛亚洲研究》(HJAS)发表长篇书评加以讨论[3]Robert M. Somers, The Society of Early Imperial China: Three Recent Studies,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38, No. 1 (Nov.1978), pp. 127-142. Michael Dalby, Reviews: The Aristocratic Families of Early Imperial China: A Case study of the Po-ling Ts’ui Family,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40, No. 1 (Jun. 1980), pp. 249-263.,笔者以为这一研究热点的出现,与当时西方史学界对于社会结构及社会史的兴趣不无关联,因此当西方主流学术在80年代以后出现了“文化转向”之后[4]关于新文化史的研究及其特征,参见〔美〕林·亨特编,姜进译:《新文化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汉学界风气亦随之移易,士族乃至社会阶层的话题不再受到广泛关注。近20年来,虽间或仍有以士族为研究对象的论文发表[5]如Miscevic D. Dusanka, Oligarchy or Social Mobility: A Study of the Great Clans of Early Medieval China, Bulletin of the Museum of Far Eastern Antiquities Stockholm 65 (1993): 5-256.陈弱水(Jo-shui Chen) “Culture as Identity during the T'ang-Sung Transition: The Ch'ing-ho Ts'uis and Po-ling Ts'uis,” Asia Major Volume 9, part 1-2, 1996, pp.103-138. Cynthia L.Chennault“Lofty Gates or Solitary Impoverishment? Xie Family Members of the Southern Dynasties,”T’oung Pao Vol. 85, No.2 (1999),pp.249-327.笔者所见较新的论文是Nicolas Tackett(谭凯)对晚唐社会精英的讨论,“Great Clansmen, Bureaucrats, and Local Magnates: The Structure and Circulation of the Elite in Late-Tang China,” Asia Major, Volume 21, part2,2008, pp.101-152.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汉学界对于士族及中古社会阶层的研究,从伊沛霞的导师毕汉思(Hans Bielenstein)开始,至姜士彬、伊沛霞、Miscevic D. Dusanka及近年的谭凯,皆任教或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显示出了持续的学术传统。,但其研究并不在主流的视野之内。

正因为西方汉学界对于士族的兴趣源于如何来理解中古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其变迁,因而无论是姜士彬还是伊沛霞,其研究取向皆具有鲜明的社会史特征[1]伊沛霞此书的写作立场无疑是以社会史家自居的,见《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页。,这与当时中、日两国的学术传统有所不同。[2]中国关于士族研究传统的取径是政治史,以田余庆先生典范性的著作《东晋门阀政治》为例,尽管其亦是以士族的个案研究为基础,但更多的是对士族升降与政局演变的研究。日本学者对于贵族的研究,早期如内藤湖南的观察,无疑也是偏向政治史的,战后虽然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重视对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但这一研究取向是以阶级关系与土地关系为中心的,谷川道雄、川胜义雄引发的关于“豪族共同体”的论争,虽然渊源于日本学界关于中国史时代分期论战的独特背景,但激发了学者更多地去考察支撑士族政治背后的社会势力。另参见徐冲:《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研究〉评介》,《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1期。萨默斯在书评中直截了当地将其称为研究早期中华帝国社会的三部专著[3]除了姜士彬、伊沛霞的书之外,萨默斯评论的另一本著作是瞿同祖的《汉代社会结构》,英文本1972年出版,中译本由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7年出版。,因此伊沛霞此书是一本关于士族社会的著作,而非研究士族与政治关系的著作,其更关心的是以士族为中心的中古社会的结构及其升降流动,而“士族政治”只是这一社会结构的反映而已。另一方面,此书的问题意识深受当时西方社会学中关于社会阶层相关研究的启发,并成为其研究中主要的理论预设,这从其在论述时多次引用《权力与特权:社会分层的理论》、《帝国的政治体系》等当时西方流行的社会学著作可见一斑。周一良先生在书评中早已指出其研究方法上深受社会学与民族学的影响。而这一特点也为萨默斯等西方评论者所推重,如萨默斯在书评中亦大量援引相关的社会学与人类学著作,并将其作为可资取法的对象。而萨默斯对于瞿同祖《汉代社会结构》一书最重要的批评便是认为其虽有大量经验性的结论,却缺乏理论的严密性,进而赞赏姜士彬与伊沛霞的著作在理论思考上的推进。而西方学界关于欧洲贵族问题和中国史领域宋以后社会阶层及其流动的研究,在横向与纵向两个层面成为伊沛霞研究中取资比较的对象,姜士彬、伊沛霞及萨默斯、多尔比两位书评作者对于门阀、士族等不同术语英译及其概念界定的讨论与争议,便与这样思考不无关系。其关节点有二,一是如何认识中古士族这一阶层的特殊性及其在中古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二是是否有可能通过士族概念的廓清,使之成为一个能与西方历史中贵族加以比拟的经验对象。

伊沛霞、姜士彬的著作一方面承续了较早时期西方汉学关于中古社会一些先行研究,如艾博华、杜希德等关于统治阶级构造的一些讨论[1]W. Eberhard, Conquerors and Ruler:Social forces in medieval China, Leiden, 1952. 特别是Denis Twitchett对于地方精英及社会流动的关注, The Composition of the T’ang Ruling Class:New Evidence from Tunghuang, Perspectives on the T’ang, Yale University 1973,pp.47-84.姜士彬对于敦煌文书的利用或许是受到了杜希德一文的影响,但中、日学者对于敦煌出土的《贞观氏族志》的研究要更早,杜希德本人的工作或许也是受到了中、日同行的启发。,另一方面则大量吸收了日本学者关于士族研究的成果。日本学者关于士族个案的研究起步较早,如战后不久出版的守屋美都雄《六朝门阀研究—太原王氏谱系考》成为这一领域的奠基之作[2]〔日〕守屋美都雄:《六朝门阀研究—太原王氏谱系考》,日本出版协同株式会社1951年版。,稍后矢野主税、竹田龙儿亦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中古士族个案研究的论文[3]〔日〕矢野主税:《张氏研究稿》,长崎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第5期;《郑氏研究》,长崎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第8期;《郑氏研究(二)》,长崎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第9期;《郑氏研究(三)》,长崎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第10期;《韦氏研究》,长崎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第11期;《韦氏研究(二)》,长崎大学《社会科学论丛》增刊;《裴氏研究》,长崎大学《社会科学论丛》第14期。〔日〕竹田龙儿:《关于弘农杨氏门阀的考察》,《史学》31卷第1—4号。,皆为伊沛霞研究参考取资的对象。但与日本学者的研究有所不同的是,《博陵崔氏》一书更多地从社会层面加以切入,注重讨论士族与乡里的关系及其宗族结构,另一方面在史料利用的范围上也有了较大的拓展,特别是其利用访学的机会较为充分地利用了当时尚未刊布的史语所收藏的墓志拓片,对于其他相关的金石资料及考古报告也有颇为周到的收集[1]但令人稍感意外的是,尽管作者对自清代金石家以下,直至1949年后出版的考古报告都有较完备的收集,但却没有利用赵万里1956年在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这一集大成的典范之作。虽然1949年后出版文史著作可能在海外不容易获得,但赵万里早在1936年便出版了《汉魏六朝冢墓遗文图录》,是书为《集释》前身,作者亦未提及,这不能不说是作者在史料收集上的一个瑕疵。,使得《博陵崔氏》一书成为第一部建筑在墓志资料基础上完成的士族研究专著,可谓是预流之作。[2]较早的著作如〔日〕守屋美都雄:《六朝门阀研究—太原王氏谱系考》,尽管已注意到碑志史料的价值,但受时代局限,其取材的范围大体仍以《全唐文》等传世文献中所存的碑志材料为主。因此,该书出版之后,很快获得了日本学界的关注与重视,吉冈真曾撰写书评,向日本学界介绍了《博陵崔氏》一书的主要内容及研究旨趣。[3]〔日〕吉冈真:《伊沛霞著〈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史学研究》148号。

二 揽镜自照:《博陵崔氏》的论述及其商榷

以下进一步检讨《博陵崔氏》一书研究的脉络,正如吉冈真在书评中所指出的那样,当时的士族研究主要存在着三种研究取向,一个是士族的个案研究,二是对统治阶层的总体研究,三是对于官僚机构人事构成中大族成分的统计研究,《博陵崔氏》无疑可以被归为第一类。但可以注意到伊沛霞撰述此书的目标并非仅仅是为了梳理博陵崔氏一族在一千年间的兴衰变迁,而是蕴藏了通过个案研究推进对贵族社会构造与运作整体性理解的雄心。[1]当然就伊沛霞对博陵崔氏这一个案的选择而言,则不无偶然,其自述希望选择一个相对较为次等的家族,以免有过多的伪冒者影响了研究的有效性,其次则希望找到材料较为集中的一个家族。笔者推测由于《博陵崔氏》一书以“早期中华帝国”为研究断限,因而伊沛霞需要选择一个汉魏世系较为可信的家族作为研究的对象,这也是选择博陵崔氏的重要原因,《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11—12页。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作者一方面在区隔其研究时段时使用了“早期中华帝国”(Early Imperial China)这一概念,显示出突破传统王朝史的时间分割,避免过去学者“以静止不变、分析框架的形式研究各时段的贵族家庭,而不是寻找它们发展变迁的动因”的研究弊端,希望通过研究一个家族的整体变迁史,为详尽分析特定时期的贵族制家庭提供新视野。[2]〔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12页。这种以家族而非王朝为中心的研究视角无疑与作者采用的社会史取向具有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作者使用的“早期中华帝国”一词不但与当下西方汉学界流行的“早期中国”(Early China)这一概念在指涉对象上有着相当的不同,也比稍早艾博华、姜士彬所使用的中古中国(Medieval China)的范围更为宽广,大约可以视为本书的一个发明。伊沛霞受到内藤湖南著名的“唐宋变革论”假说的影响[3]〔日〕内藤湖南著,黄约瑟译:《概括的唐宋时代观》,《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1卷,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10—18页。关于唐宋变革假说及其在东西学界中的回响,最重要的评述可参见张广达:《内藤湖南的唐宋变革说及其影响》,《史家史学与现代学术》,第57—133页。,将本书研究的下限置唐宋之际,作者认为帝制时代的中国大约可以从汉到唐与宋至清分为两个阶段,“早期中华帝国”则对应了汉至唐这一时期,但作者在书中并没有回应日本学界在时代分期论争中对秦汉与魏晋之间社会变化性质的讨论,而其采取这一分期的方法的原因亦是基于社会史的立场,认为这两个时代的“社会分层”经历了重大的变化,早期中国帝国阶级结构与其他前现代国家相似,呈现封闭性,而帝国晚期中国体制的独特个性才充分呈现,科举制促进了社会的流动。[1]〔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1—4页。因而,伊沛霞所讨论的“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其实与中国学者所习用的中古士族一词的内涵亦有所不同。[2]与中国和日本的研究者不同,美国汉学家并不经常使用“中世”、“中古”这样的词汇,少数的例外如宇文所安《中国“中世纪”的终结》,但正如作者自云这不过是提醒读者中唐及其变化的一个“强名”,并没有特殊的分期论的意义,另参见卜正民:《中世性与中国人的历史观》,单国钺编:《当代西方汉学研究集萃(中古史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91—115页。而自柯文《从中国发现历史》一书提出对于美国汉学“冲击与反应”范式的批判,反对将传统中国与现代中国对立,提倡要观察中国历史本身的脉络演进,而不再将现代中国视为西方冲击的产物以来,大量的美国汉学研究都以明清两代甚至更长的研究时段作为一个历史研究单元,强调中国历史的延续性与内在变化,从而使得 “晚期中华帝国”这一概念颇为风行,尽管这一概念同样缺乏精确的定义,但其上限大约可以追溯到宋元,恰好可与伊沛霞书中所用的“早期中华帝国”一语互相发明。

作为一本标榜社会史取径的研究著作,作者在书中对博陵崔氏家族与地方联系尤为关注,注意观察贵族家庭成员在官僚与贵族两种身份之间的张力与互动,强调地方基础是贵族家庭经历汉末魏晋的乱世而得以维系的秘密所在,而5世纪末期以后贵族家庭逐渐脱离地方基础,沦为职业官僚则是其最终衰败的根本原因。中古士族的“城乡双家形态”是汉学家艾博华提出的一个重要假说[3]W. Eberhard, Conquerors and Ruler:Social Forces in Medieval China,pp.44-45.,在中文世界中毛汉光的一系列研究对此假说有详密的阐发,其通过对于正史传记与墓志的数量统计,分析了唐代士族中央化的过程与影响[4]毛汉光:《从士族籍贯迁移看唐代士族之中央化》,《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234—333页。韩昇:《南北朝隋唐士族向城市的迁徙与社会变迁》一文认为士族从乡村到城市可能是对这一变化更加准确的描述,《历史研究》2003 年第4期。然而士族中央化之后的动向及中央化对于士族的意义及其影响则仍是一个有待深入讨论的话题,相关的研究可参见郑雅如:《“中央化”之后—唐代范阳卢氏大房宝素系的居住形态与迁移》,《早期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2卷第2期。,毛汉光与伊沛霞的研究一从统治阶层的总体出发,一从个案分析入手,取径虽然有所不同,但得出的结论不无异曲同工之处。

对于博陵崔氏在汉代的崛起,伊沛霞强调地方的社会基础、儒学修养和符合儒家道德观念的生活方式这三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后汉相对开放的社会环境,使得博陵崔氏可以凭借着自己的学识与德行直接进入较高等级的交往圈,而与政权的联系较少。作者在史料上特别重视利用崔寔的《四民月令》,试图以此重建博陵崔氏居乡的生活。认为崔氏虽不无地产,但秉持清流士大夫的理念,反对豪强兼并,对于农民的生活颇为熟悉而有所关切,《四民月令》是地方大族经营庄园的指南,证明了崔氏家族地方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总体特征,其中反映的童子读经、祭祀、赈济等家族或社会公共活动,则是崔寔本人乡里生活的真实写照。对此,周一良先生曾有所批评,认为作为地方大族的崔氏与农民的关系本质上是对立的,说不上什么接近农民。[1]周一良:《〈博陵崔氏个案研究〉评介》,《魏晋南北朝史论集》,第519页。但从目前的研究来说,周先生的看法或有偏颇之处,古代中国乡村社会中的阶级关系是否呈现出完全对立的面貌,已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质疑。如果以传统的阶级分析观点而论,就本质而言,地主与农民确实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关系,但这种对立的关系在传统乡土社会中往往会被一种更加温情的形式所掩盖。谷川道雄提出的“豪族共同体”假说,虽然在中日学界都有激烈的争议[2]〔日〕谷川道雄著,马彪译:《中国中世社会与共同体》,中华书局2002年版。另参见侯旭东:《评谷川道雄〈中国中世社会与共同体〉》,《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397—408页。〔日〕佐竹靖彦:《中国古代的共同体与共同体论—以谷川道雄的研究为线索》,《佐竹靖彦史学论集》,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68—198页。,但其对士大夫自律性的观察,指出伦理道德对于贵族建立在乡里社会中领导地位的所具有的意义,对于观察中古地方社会的构造及人身结合方式不无意义。其实,无论是“豪族共同体”论还是传统阶级分析方法视角下的地主农民二元对立假设,其本质上都基于对社会关系理想化的模型,并不能涵盖中国社会各个地域、家族之间的复杂性与多样性。[1]日本学者较早就注意到汉代豪族不同的地域特征,如〔日〕鹤间和幸:《汉代豪族地域的性格》,《史学杂志》87卷12期。即使在博陵崔氏家族内部而言,既有节俭、穷困但富有德行、学问的崔瑗、崔寔父子,亦有聚敛财富,以“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徒”的崔烈。伊沛霞尽管注意到汉末的清流行动种下了士大夫阶层认同的种子[2]〔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22页,这点作者可能是受到了川胜义雄相关研究的影响。,但似乎仍倾向于对汉代的博陵崔氏进行整体性的描述,对于其家族内部清流与浊流两种不同的行为取向及其意义并未加以阐释。另一方面,作者尽管注意到了博陵崔氏家族的儒学传统,可惜未能在研究中进一步引入经学史的视角,因而没有注意到在东汉古文经学逐渐取得优势的背景下,崔骃、崔瑗、崔寔祖孙三代精通古文经学的学术背景对其家族在政治上崛起的助力。[3]《后汉书》卷52 《崔骃传》;卷79《孔僖传》云崔氏与孔安国家为世交,可见其倾向古文经的立场;另参见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与政治文化研究》,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91页。即使在地方层面,崔氏与政权的关系可能也比伊沛霞认为得更加密切,《四民月令》正月之旦:“谒贺君、师、故将、宗人、父兄、父友、友、亲、乡党耆老”[4]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页。,其中列于最前的“君、师、故将”三类,尽管注解者的意见不无分歧,但皆认为其与崔氏家族的官场网络有关。[5]“君”指的是郡县长官,“师”指的是东汉常见的拥有门生故吏富有名望的学者,较有疑义的是“故将”,石声汉《四民月令校注》认为“故将”是指曾经做过自己“首长”的人,第5页;〔日〕渡部武:《四民月令:汉代岁时与农事》则倾向于认为是故吏之属,平凡社1987年版,第195—197页。

伊沛霞将书中最重要的第四、五章分别题为“贵族时代的博陵崔氏”、“唐代作为旧族的崔氏”,实际上是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更典型的门阀社会,而在唐代,博陵崔氏则仅仅依靠“旧族”的光环维系较高的社会地位[1]后蒙范兆飞博士赐告伊沛霞本人对唐代社会性质的看法,其大体认同内藤湖南的唐宋变革说,故仍将唐代视为一个贵族社会,第五章的标题只是为了凸现唐代贵族的时代特征。,并以此作一动态的描述,说明即使在一般认为的中古士族社会时代,士族的地位在前后期亦有变化。在第四章中,作者指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博陵崔氏的政治社会活动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4世纪中叶以前,博陵崔氏侧重于维持其在地方上的影响,更愿意出任一些地方性的职务,与中央政府联系较少。而在其后,崔氏强化了其与朝廷的关系,更加积极地介入中央的政治事务,也因此被卷入北魏末年一系列充满风险的政治斗争之中。尽管崔氏家族的成员试图努力地平衡保持地方基础与介入中央事务之间的两难,但其脱离地方的趋势已逐渐显现,其中具有典型性的案例是崔氏进入北周政权的一支,尽管作为统一战争中的胜利方,这支崔氏在周、隋两代拥有相当成功的仕宦生涯,但其也永久性地迁离了安平故里,失去了地方基础。伊沛霞在本章中观察的重点是贵族如何在地方与中央之间抉择妥协,并通过对这种张力的呈现支撑起了本章的叙事框架,其中的一些话题值得进一步的思考。伊沛霞观察到仕宦于北魏的博陵崔氏绝大多数都是曾经仕于前燕崔懿的子孙[2]〔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69页。,从目前的研究来看,这种“由燕入魏”的仕宦经历在当时的河北士族中颇具有普遍性。对于汉人士族在北朝政治中的作用,作者也颇具洞见地指出,尽管崔氏在北朝不乏显宦,但本质上“崔氏从任官中获取的权力与其说是政治性的,毋宁说是官僚性的”[3]同上书,第81页。,即汉人士族在北朝政治中始终处于次要的地位,真正掌握政权的是拓跋的宗室与外戚,而博陵崔氏这样的士族所获得的官僚性的身份,则有助于保护其在地方上的利益。作者注意利用出土墓志,描述了崔氏在安平地方上社会生活与婚姻网络,特别指出崔氏在北朝的通婚对象都是居住在河北的大族,不但在社会身份上具有封闭性,而且更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尽管崔氏后期开始与鲜卑贵族通婚,但其与太原王氏、陇西李氏这样西部贵族的通婚记录要到唐代才出现。[1]〔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75—77页。但作者的这一判断随着崔楷墓的发现需要重新加以考虑,尽管在墓中仅发现崔楷的墓志盖,但在志盖的四周记载了崔楷的家世与通婚情况,而陇西李氏恰是崔楷一支主要的联姻对象,参见田韶品:《曲阳北魏崔楷墓》,《文物春秋》2009年第6期。

作者非常重视六镇之乱对于北魏社会结构的破坏,指出叛乱不但直接危险到了崔氏等大族聚居的河北区域,而且由于叛军倾向于恢复鲜卑旧制,对于汉人贵族颇怀敌意,这使得崔氏家族无法继续维系在地方势力与中央事务间寻求平衡的政治策略,不得不全力以赴地卷入平定叛乱等危险的政治军事活动,因而其家族成员在之后尒朱氏与高欢、东魏与西魏这一系列政治争夺中,不断面临着死亡的风险,而其家族成员也因为不同的政治立场而陷入分裂,这种对于原有社会结构的破坏无疑大大削弱了博陵崔氏的地方基础,使其更加依赖于某一政权,推动了崔氏家族官僚化的进程。不得不承认,伊沛霞在第四章中建立了一个有效的框架来分析崔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系列政治活动背后的动因,也为整体性地理解贵族与北朝政权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富有启发性的案例。当然这一框架仍有进一步检讨完善的余地,例如作者也承认十六国初的几十年中,崔氏的活动只能通过想象来建构,史书中并没有提及崔氏家族的情况,即使关于崔懿的事迹,也来源于成书较晚的《北史》。从目前的研究来看,这一时期河北大族的动向,大约可以分为两类,一些居留在当地的家族,如渤海石氏与后赵政权有着密切的关系,被石勒攀为同宗[1]《晋书》卷33《石苞传附石朴传》。,但这些家族大都在后赵灭亡的动乱中遭到重创,而更多的后来在北朝政治中富有影响的汉人家族则选择流亡于相对稳定的东北慕容燕政权[2]罗新:《五燕政权下的华北士族》,《国学研究》第4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7—156页。,而根据崔懿仕前燕为秘书监的记载来看,博陵崔氏很可能属于第二类,伊沛霞关于崔氏当时居于乡里的推测可能并不能成立,而其对于崔氏政治策略前后变化的分期及动因连带着也需要重新加以检讨。进而值得考虑的问题是作者所强调的博陵崔氏在前后期对待中央政权态度的变化,其背后的动力到底是崔氏自己政治策略的选择,还是北魏政权稳定后,有了更强地汲取地方大族进入政权能力的结果,这涉及如何评估这一将中央与地方对立起来分析框架的有效性,以及如何来理解北朝时代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

在作者看来唐代并非是一个贵族政治的时代,士族们失去了九品中正制度的庇护,削弱了其在仕宦上的优势,并面临着新兴家族的挑战。因而在唐代,魏晋时期常见的如博陵崔氏与清河崔氏之间门第高下争论已停止,旧族家庭抱成一团,建立起排他性的身份集团,试图在新的政权中保持优势,这是一个颇为敏锐的观察。伊沛霞在本书的开头便曾批评以往以制度史、政治史为中心的士族研究,无法解释的一个重要问题便是在唐代九品中正制度已寿终正寝、统一的中央集权已重新复苏的情况下,贵族为何还能继续存在[3]〔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6页。,本章则体现了伊沛霞解释这一问题的努力。其大体上认为旧族利用其原有的社会声望、财富、文化优势等各种资源,不但继续维持了封闭的婚姻圈,而且成功地在新时代适应了竞争并建立起了优势。作者已经注意到崔氏成员在科举考试中所取得的普遍成功,唐代科举所具有的士族圈内竞争的特质已越来越为学者所重视[1]毛汉光:《唐代大士族的进士第》,《中国中古社会史论》,第334—364页。,而过去对于科举对唐代社会流动的促进作用可能存在着过高的估计[2]陈寅恪极其重视科举对于促进唐代社会流动的作用以及新兴进士阶层的兴起对于原有社会结构的冲击,见《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70—87页。稍后的一些研究,如胡如雷《论武周的社会基础》虽使用阶级分析的方法,不同意陈寅恪的结论,但仍强调科举制成为新兴地主集团进入政权的主要渠道,《历史研究》1955年第1期。但在西方学界,Denis Twitchett较早就对陈寅恪的判断提出不同的看法,认为至少在唐代中期以前,科举制对于社会流动的作用不宜估计过高,见The Birth of the Chinese Meritocracy,Bureaucrats and Examinations in T’ang China,China Society Occasional Papers, no.18,London:China Society,1976.此文蒙孙英刚先生提示,特此致谢。。另一方面,门荫制度的存在也某种程度上保留了士族在仕宦上的特权。不过,作者认为诠选是一种主观性较大的考核制度,有利于旧族子弟,这一点并不能得到制度史研究者的支持[3]从目前关于诠选制度的研究进展来看,诠选本身还是一个以“循资格”为基础的注拟官阙制度,其中的主观性相当有限,参见王勋成:《唐代诠选与文学》,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38—190页。,同样作者也没有注意到门荫出身在唐代前后期官场的地位变化。但毫无疑问,士族子弟所拥有的广泛的人际网络有助于其在藩镇中谋得更好的位置以减少守选带来的损失,唐代并不严密的考试制度,也为士族子弟行卷等场外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4]程千帆:《唐代进士行卷与文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10—253页。

此外,作者在第五章中大量利用墓志资料对唐代崔氏家族成员的仕宦的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而依据墓志材料判定唐代的崔氏更多地担任县令、县尉、州参军等卑下的地方职务,而北朝的崔氏在仕途上更为成功[1]〔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132—133页。,但这一判断混淆了墓志与史传两种材料的性质,我们关于北朝博陵崔氏仕宦的了解仍主要来源于正史,一般只有较为成功的仕宦者才会被正史所记录,而由于墓志发现的随机性,使得一些仕宦不成功的崔氏成员也留下了传记,但依据两种不同性质的史料来判断北朝唐代博陵崔氏政治地位的变迁无疑是具有一定风险的。

伊沛霞在本章中提出的另一个重要的话题是如何理解中古社会的家族形态,关注贵族家庭作为宗族组织的特征是作者在书的序言中设定的重要研究目标[2]同上书,第8页。,作者已经注意到魏晋时期博陵崔氏有逐渐分散化的趋势,其利用崔昂墓的考古报告,发现崔昂一支离开了父辈生活的安平,迁居常山,并归葬于此,而最近在平山发现的崔仲方家族墓地也进一步印证了崔氏迁居常山之事。[3]同上书,第109—110页注释144及译者注。另有一些房支衰弱甚至在历史记载中消失。而北魏末年,崔氏家族因不同立场而分属不同政权的事实,也使作者认识到“崔氏并不是一个召开家族会议来商讨重大决定的团体,没有一支‘大房’崔氏居于领袖地位”[4]同上书,第86页。,因而如何在宗族的意义上理解博陵崔氏成为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作者指出用氏族或者宗族来描述崔氏是不适当的,崔氏家族成员并没有共居安平,而且从北朝至唐,逐渐分散在全国各处,房支疏远,甚至同一房支内成员之间的联系也日趋淡漠,在史料上也看不到崔氏有共同祭祀活动的记载[5]同上书,第116—118页。,因而并不能被视为一个富有组织性的宗族。这一认识有利于廓清士族研究中的边界与概念,由于中古是士族活跃的时代,所以在人们的一般印象中也很容易认为此时期亦是宗族发达的时代。尽管宗族这一术语在研究中得到了广泛使用,但大多数研究者并未对这一概念进行严格的界定,也没有明晰地区分“族”与“家”之间的边界所在。[1]在中文世界的研究中,有不少学者的研究以中古的宗族或家族制度为对象,其所关注的问题,与一般所谓的士族研究者间有同异,但似乎两者间缺乏交流,前一类代表性的论著可以举出李卿:《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家族、宗族关系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阎爱民:《汉晋家族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侯旭东对宗族概念的使用已有一定的反思,《汉魏六朝父系意识的成长与“宗族”》,《北朝村民的生活世界》,第60—107页。事实上士族的同族观念可能是以同曾祖为范围的[2]一个证据是唐代的行第,多以同曾祖为序,参见岑仲勉:《唐人行第录·自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5页,而唐人在一般称呼习惯上,以同曾祖内为从兄弟,同曾祖外为族兄弟。而伊沛霞推定的范围还要更小一些,以五世之内具有亲属的关系的人员构成,《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119页。当然这并不是一个绝对化的概念,从墓志提供的信息来看,有些墓志的撰者或书丹者与志主不过是“再从”或“同族”的关系,似乎暗示了在安葬的过程中一些较为疏远的亲属可能起了较大的作用。,这大约和“服制”的范围有关[3]杜正胜:《传统家族试论》,黄宽重、刘增贵编:《家族与社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第60—86页;甘怀真指出唐代的家庙与祀的范围一般止于大功亲,《唐代家庙礼制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94页。,而出土墓志对于先世的记载,除了攀附汉晋以前的部分,可靠而较为详尽的记录一般不过追溯到曾祖。伊沛霞进而富有洞见地指出:“博陵崔氏在唐代意义非凡,但是它在阶级内涵上的重要性要远大于宗族意义”,即博陵崔氏更多的是一个社会身份的标识,而非实际存在的宗族,“不包括早期博陵崔氏生物学意义上的全部子孙后裔,也不排除那些亲属关系不牢靠的人”。[4]〔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115页。

三 反本开新:士族研究再出发的可能

作为一部三十余年前的旧著,作者当时使用的一些较为新颖的研究手法,如对于墓志资料的广泛收集与利用,通过对士族卒葬地的分析来判断士族房支分化与逐步中央化的趋势,通过与出土墓志记载家族世系的比勘来确定《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的可靠性,目前都已成为研究中习见的方法,但作者本书中提出一系列问题仍值得我们做进一步的省思。

首先是如何来理解士族在魏晋隋唐之际与唐宋之际的变化,与伊沛霞的判断有所不同,中文世界的研究者大都仍认为唐代是一个士族社会,只不过士族的权力逐渐走向衰弱而已,那么需要说明的问题是当士族失去了制度上的特权之后,唐代维系士族长期存在的动力是什么。另一方面,累世为官并具有崇高社会威望的政治家族在整个中国古代的历史上皆不乏其例,那么如何来界定中古士族的特殊性,唐代士族与宋代累世为官的家族究竟有何本质上的区别?例如,西方学者一般倾向于认为南宋以降,士大夫将关注的重心从中央转到了地方,由朝廷大臣转变为地方绅士。[1]代表性的著作是Robert Hymes,Statesmen and Gentlemen: The Elite of Fu-Chou Chiang-His in Northern and Southern Sung, Cambridge University,1987。但包伟民对此有强有力的批评[2]包伟民:《精英们“地方化”了吗?—试论韩明士〈政治家绅士〉与“地方史”研究方法》,《唐研究》第1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53—670页。,其中的一个关节点在于,由于印刷术的普及,宋以后文集、方志、家谱等文献的大量流传于后,使我们能够广泛而清楚地了解大族在地方层面从事的具体活动,这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显微镜”式观察的可能。但相对而言,研究唐以前学者,不得不主要依赖正史的记载来描摹大族的形象,而正史的记载当然是以王朝的政治活动为中心,自然也容易得出大族中央化与官僚化的印象,这大约可以算是一种“望远镜”式的观察。那么剩下的疑问是,我们过去印象中,唐宋间世家大族形象和社会地位的巨大变化,到底是一种实际上的存在,还是被不同性质文献所呈现出的不同面貌所夸大了,或是在唐宋变革论假说的驱动下,学者更倾向于去发现、强调唐宋之间的变化?谷川道雄所关注的豪族共同体中,贵族领袖对于乡里的赈济、救恤,与宋以后士大夫周济宗族、造福地方的各种义举之间,是否存在着支配性质上的不同?而在《博陵崔氏》一书中,作者并没有特别讨论汉到唐之间,大族在社会构造中的位置是否有本质性的变化,而是连贯地叙述了崔氏一千年来兴衰,那么如何来进一步解明士族在中国历史及中古社会结构中的特殊性,恐怕是将来必须要面对的课题。[1]中国和日本的学者一般以为士族(贵族)社会是标识中古中国独特性的重要特征,其他的时代,如汉代的豪族势力亦很发达,但并不能被称为豪族社会。其蕴含的研究假设是认为在汉魏之间,大族在国家权力、社会构造中的地位得到了本质性的强化,从而需要用士族(贵族)社会这样一个专名来加以凸显,但这种士族社会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论证的问题。

另一方面,尽管不少学者都倾向于认为士族特别是魏晋时期的士族具有相当的自立性,其本身的声望与地位并不依赖于官僚的身份,而是一种独立的社会权力,但事实上这种社会权力最终还是通过政治地位来体现的。伊沛霞也注意到,“在任何可行的时候,贵族都会见缝插针地在国家政权中谋取一席之地”,并认为正是这种参与政权的热情遏制了贵族家族利用地方基础成为割据一方的封建领主的势头,避免了魏晋时期政权的进一步的碎片化。既然士族本身能够依赖自身的财富、地方势力、社会声望与国家权力保持距离而自立,那么这种参与中央政治的动力来源于何处,伊沛霞提供的解释主要有两点,一是长久以来确立的士大夫(gentleman-official)理念具有持续的影响力,二是中国没有稳定的长子继承制,贵族的财富与地方势力会不断遭到分割,因此无法形成真正长久的封建势力。[2]〔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2、156页。其提供的第二点解释无疑是源自西方的经验,但总体而言,这两点似乎皆不足以完全说明这一问题,中古时期国家与地方社会之间互动关系究竟如何,国家权力如何从地方社会汲取精英,而大族如何应对国家权力对地方的侵入,贵族精英如何来平衡官僚与贵族的双重的双重身份,这些问题都值得期待更加精细化的研究。

三十余年前,《博陵崔氏》出版的时候,士族个案研究尚是一个方兴未艾的领域,周一良先生的书评是期待精细化的个案观察加上西方社会科学的视野能够为传统的士族研究提供新的突破,但三十余年后的今天,且不论研究的质量高下,却面临着“个案已经做完”,士族研究需要重新寻找新的研究方向的困境[1]这并不仅是笔者个人的想法,如甘怀真最近发表的《再思考士族研究的下一步:从统治阶级观点出发》亦谈及士族研究的困境及研究再出发的可能,收入氏编《身份、文化与权力—士族研究新探》,台大出版中心2012年版,第1—26页。,甚至可能会不无失望地发现,大陆学界三十年来积累的大量士族个案研究的成果,虽然使我们弄清楚了大大小小的士族谱系、仕宦与婚姻的状况,但其讨论问题的深度与广度大都没有超过《博陵崔氏》一书,一个可以衡量的重要标尺是,大多数的个案研究只停留在对某个士族个体兴衰加以描述的层面,并不能为整体性地理解中古社会的特质提供多少新的知识。在新史学日渐主导学术风气的当下,传统的研究议题或多或少地面临着挑战与危机,如何扬弃与整合此前个案研究的成果,拓展研究的范围,更新研究的方法,进而寻找士族研究再出发的起点,是值得每个研究者思考的问题。综合近年来学界的研究,笔者在此或许可以对士族研究的前景做一点“问题与主义”式的遐想。

其一,是对士族这一概念及其边界的重新思考,尽管士族是一个被学界广泛使用的概念,但各个研究者笔下士族的定义与概念往往并不相同,其界限也晦暗不明,自崔、卢、李、郑、王五姓七家以下,直至一般的地方豪强,皆可被不同的学者根据自己的研究需要定义为士族或非士族,于是名义上同是研究士族,但研究的对象本身已是参差不齐,很难放在同一个层面上加以讨论[1]毛汉光从士族的官僚属性出发,提出三世五品官可称士族的说法,无疑是中文世界对于士族最清晰的定义,并以此为基础,通过数量统计,研究中古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颇具影响。但这一定义由于忽视了士族的文化属性,较为机械,近来为不少学者所批评,综合性的讨论可参见韩昇:《中古社会史研究的数理统计与士族问题—评毛汉光先生的〈中国中古社会史论〉》,《复旦学报》2003年第5期。但除了毛汉光之外,其他学者也未能提出一个有说服力且便于研究操作的定义。,更遑论对于墓志中常见的自云出自某郡望,每个研究者辨伪与去取的标准更是宽严各异,如伊沛霞在本书中的研究对象包括了唐代所有自称博陵崔氏的墓志。若持较宽泛的士族定义,则进入正史的中古官僚大都皆可被目为出身士族,若此,士族研究便容易被泛化为中古官僚阶层研究,那么士族社会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性又在何处?另一方面,我们已习惯于用士族一词来描述中古时代的统治阶层,但很少注意到士族这一用语不变的背后,自魏晋直至唐末,士族一词的内涵是否已经发生了转变,例如唐中期以后的科举精英,尽管亦多出自崔、卢、李、郑、王等传统门第,但他们与自己北朝以降的山东旧族的祖先在身份认同、文化特质上是否已存在着深刻的不同?如果没有,那么又如何来理解安史之乱后形成的新的政治格局与文化风尚对于传统门第的冲击与影响?

其二,是对士族谱系构造与身份认同的重新检讨,伊沛霞认为财富占有、世袭特权和姓氏声望是维系贵族社会身份的三个重要因素,而其中姓氏声望无疑其间最为持久而稳定的因素,但作者也已注意到伪冒郡望的现象在唐代相当常见,甚至有五方博陵崔氏的墓志误认清河崔氏为其祖先,其中还包括两位科举功名的获得者。[1]〔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125页。而目前学者的研究也越来越关注士族谱系中的层累构造、郡望的伪冒、攀附、混淆甚至虚构等现象。[2]何德章:《伪托望族与冒袭先祖:以北族人墓志为中心—读北朝碑志札记之二》,《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00年第17辑;仇鹿鸣:《“攀附先世”与“伪冒士籍”—以渤海高氏为中心的研究》,《历史研究》2008年第2期;陈勇:《汉唐之间袁氏的政治沉浮与籍贯变迁—谱牒与中古史研究的一个例证》,《文史哲》2007年第4期。如果说过去的研究更加倾向于利用墓志资料对于订补《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元和姓纂》等传世文献中记载的士族谱系,侧重于将士族的谱系连接起来,梳理清楚,那么以后的研究中可以更多地注意到士族谱系中的断裂之处,从士族家族先世记忆的断裂掩饰之处中发现“贵族家庭恒定不变的术语,掩饰着相当可观和几乎持续的变化”[3]〔美〕伊沛霞:《早期中华帝国的贵族家庭—博陵崔氏个案研究》,第153页。。可以注意到现在所知的士族谱系在历史上绝非是一成不变、一次写定的,而是通过多次改写层累堆积而成的,进而在实证研究中可以更多地关注每一次改易谱系、增添房支背后政治与社会权力之间的角逐,促进思考士族郡望这一金字招牌千年不变的表象背后,社会流动、阶层升降是如何展开的。

其三,在北朝隋唐史的研究中代北虏姓士族的个案虽不乏学者的关注[4]较有代表性的如毛汉光:《关陇集团婚姻圈之研究—以王室婚姻关系为中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 1990年第61本第1分册;宋德熹:《试论唐代前期的代北外戚家族—以独孤氏、窦氏及长孙氏为例》,《唐史识小》,稻乡出版社2009年版,第89—133页。,但相对而言,比较侧重于胡族汉化、关陇集团等传统的议题,研究的时限也多囿于北朝至隋唐初年。而笔者以为萧启庆先生在研究熏染汉文化的蒙古人、色目人时所提出的“多族士人圈”的概念颇值得中古史研究者关注,其指出元代中后期熟谙汉族士大夫文化的蒙古、色目人士日益增多,业已形成一个士人阶层,而此一新兴的蒙古、色目士人阶层并非孤立于汉族士人主流之外,而是各族士人透过姻戚、师生、座师、同年、同僚、同乡等关系,频繁互动,建立紧密的社会网络,各族士人并且具有共同的群体意识—信仰、价值、行为规范及政治理念—乃能融为一体。[1]萧启庆:《元代多族士人圈的形成初探》,《内北国而外中国》,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476—508页;萧启庆:《九州四海风雅同—元代多族士人圈的形成与发展》,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版。尽管最近十年来北朝史研究的主流是对于北魏政治制度中胡族特征的再发现,“多族士人圈”之说似乎多少有为传统的“汉化论”或者“涵化论”招魂之嫌疑[2]特别是西方汉学界在基于文化多元主义产生的新清史潮流的冲击下,谈论“汉化”多少已经有些政治不正确的意味。相关的论争可参见罗斯基:《再观清代:清代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何炳棣:《捍卫汉化:驳伊夫林·罗斯基之“再观清代”》。两文的中译本收入刘凤云、刘文鹏编:《清朝的国家认同—“新清史”研究与争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2页。过去视汉化为进步、为历史发展方向目的论式的研究,遮蔽历史演进过程中的很多复杂面向,无疑是需要批评和放弃的,但因而连带着汉化两字亦被赋予“原罪”,汉化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常见现象亦被变得不可讨论,似乎亦存在问题。,但在中古时代是否存在着一个超越民族界限之上、对士族身份的认同确实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课题。如著名的柳芳《氏族论》中虽将代北虏姓单独归为一类,但总体而言似仍将士族的社会身份认同置于胡汉的民族界限之上,唐代著名的文人出自胡族者的不胜枚举,从导古文运动先声的元结、独孤及,到文名波及天下的刘禹锡、白居易、元稹,其个别在婚姻、举止上或有不遵礼法之举,不宜以士族目之[3]陈寅恪:《白乐天之先祖及后嗣》,《元白诗笺证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16—330页。,但其在文化上认同汉族士大夫的身份,并自觉践行致君尧舜、文以载道等儒家道德原则[1]如白居易、元稹对于带有讽喻性的新乐府诗的创作,便是将诗以言志的文学传统与致君尧舜的道德期许结合起来的显例。,这点当无疑义,而且在他们留下的大量文字当中,似乎很难读到种族身份的色彩。那么虏姓士族如何从最初孝文帝改革时的接受国家权力主导下“汉化运动”,复又置于关陇胡汉杂糅的社会环境,入唐后逐渐泯灭民族之界限,又如何逐步拓展交往圈与婚姻圈,形成对士族身份与文化的自觉认同,这一历史过程中所产生的种种文化与种族上的张力与冲突似乎可以期待更多精细的个案研究来加以呈现,亦可为陈寅恪先生著名的种族—文化说提供一个新的脚注。

其四,在尽可能小的区域尺度内展现中国社会的复杂性无疑是对当代研究者颇具诱惑力的课题,过去由于受到史料的限制,我们对于唐以前社会的研究很难深入到郡级以下的区域,对于大族的研究也集中于正史中有所记录的家族,而这些大族不过是浮在海面上的冰山一角,我们距离了解“地方豪强”的层面尚有不少的距离,遑论真正进入基层社会。而目前简牍、墓志资料的大量出土,特别是同一区域内出土材料的丰富与积累,使得我们多少有了复原一个较小区域内社会网络的可能[2]在简牍方面,较早的尝试有黎明钊:《汉代东海郡的豪姓大族:以〈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及〈赠钱名籍〉为中心》,《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新9卷。近来魏斌利用吴简中人名讨论湖南的区域社会与种族问题,颇具新意。参见魏斌:《吴简释姓—早期长沙编户与族群问题》,《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08年第24辑;《单名与双名:汉晋南方人名的变迁及其意义》,《历史研究》2012年第1期。墓志这方面的研究潜力更大,若以唐后期的藩镇作为单位,如魏博、昭义、幽州等不少区域内发现的墓志皆在百方以上,将其与传世文献相结合,足以支撑展开区域史研究的尝试,但目前学者仍主要关注于正史上出现过的那些大人物的墓志,对于以碑志等石刻资料为中心的区域史研究尚缺乏足够的关注。,而之前学者利用敦煌、吐鲁番出土的文书、碑志、洞窟题记乃至壁画造像等较为丰富多样的资料对区域内部的政治结构、社会网络、胡汉互动、宗教信仰、大族升降等诸方面的研究已提供了较为有益的示例。[1]代表性的如〔日〕白须净真:《在地豪族与名族社会—1至4世纪的河西》,池田温编:《讲座敦煌》第3卷,大东出版社1980年版,第3—51页;杨际平、郭锋、张和平:《五至十世纪敦煌的家庭与家族关系》,岳麓书社1997年版;姜伯勤:《敦煌邈真赞与敦煌名族》,饶宗颐编:《敦煌邈真赞校录并研究》,新文丰出版社1994年版,第1—55页;刘安志:《唐朝吐蕃占领沙州时期的敦煌大族》,《中国史研究》1997年第3期;〔日〕白须净真:《吐鲁番的古代社会—新兴平民阶层崛起与望族没落》,〔日〕谷川道雄编:《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学的基本问题》,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08—131页。综合性的学术综述与讨论,可参见冯培红:《汉宋间敦煌家族史研究回顾与述评》(上),《敦煌学辑刊》2008年第3期;冯培红、孔令梅:《汉宋间敦煌家族史研究回顾与述评》(中)、(下),《敦煌学辑刊》2008年第4期、2010年第3期。此类研究工作的拓展或许有助于跳出正史等传统文献所描绘士族图像带来的遮蔽,更加深入地探究中古地方社会的权力构造与实际运作。但如何真正地把家族史研究与社会史、区域研究结合起来,选择适合的研究对象与地理尺度,进而得以呈现中国各地区内部不同的特质与变迁轨迹,发掘出地方社会内部的权力构造与张力互动,而不要把区域研究简化为传统中古政治、社会史研究的“微缩版”与“分省版”,这些无疑都需要更多的方法自觉与研究实践来加以充实。

其五,士族社会日常形态的探索,目前关于士族的研究主要仍以正史文献为出发点,虽强调利用碑志等新出史料,但大都不过是注意其在校补世系、婚宦经历等方面的价值,以弥补传世文献的不足,因而士族官僚性仍是研究者首先注意的对象,使得“士族”难免有被等同为“仕族”的倾向。但另一方面随着墓志资料的丰富,使我们得以有条件了解中古士族官场之外日常生活中的诸面向。例如近十余年来,以墓志资料为中心的中古性别史研究方兴未艾[2]较有代表性的著作可以举出陈弱水:《隐蔽的光景—唐代的妇女文化与家庭生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郑雅如:《情感与制度—魏晋时代的母子关系》,台大出版中心2001年版;廖宜方:《唐代的母子关系》,稻乡出版社2009年版。,尽管在西方的学术语境中,性别史研究的本意是要解构男性权力话语的宰制,为历史上被边缘化的、沉默弱势的女性代言,但略显吊诡的是,中古女性墓志的书写者绝大多数仍是男性,志文中所描摹的不过是男权主导下理想女性的形象,很难说是女性自己的声音,另一方面,留有墓志特别是内容较为丰富墓志的女性,大多出自士人精英家庭,因而透过墓志所了解更多的仍是士族妇女的世界。中古史料的局限性,虽然阻碍了进一步去发现历史上真正沉默的底层女性的声音,但也使新旧议题之间存在着更多沟通的可能,性别、宗教、医疗这些新的研究议题的拓展,大大丰富了对于中古士族精英的家庭结构、夫妻关系、子女教育、宗教信仰、交游唱和等日常生活世界的了解。因此,观察士族精英如何扮演官僚、士人、家族成员多种社会角色,以及应对京师、乡里、宦游不同生活场域的转换,通过对精英群体在社会身份与生活空间上多样性的展现,构筑起一个立体的士族社会图像或许可以成为将来研究努力的方向。

其六,一方面,在史料运用的方法上,尽管新出墓志资料至今仍层出不穷,但受制于墓志文体本身的限制,从墓志所获得的信息将来虽毫无疑问仍会有量的增加,但很难说会有质的突破,因而士族研究未来的推进并不能仅仅乞灵新出资料所驱动的粗放式增长,如何改良“历史学家的技艺”,从旧史料中榨取更多的历史信息,便显得尤为重要。因而,除了对新出碑志这样有文字的出土文献资料的收集利用这种传统的金石学研究取径之外,如何跨越考古与历史的学科边界,学会榨取数量更多但无文字资料出土的墓葬中的历史信息,让沉默者发声,这对于推进素来被认为是士族社会的典型,但少有墓志出土的东晋南朝的历史研究显得尤为关键。[1]在这方面,涂宗呈新近《东晋南朝士族的墓葬文化初探—以南京地区单室砖墓与随葬品为中心》一文做出了较好的研究示例,收入甘怀真编:《身份、文化与权力—士族研究新探》,第123—152页。另一方面,我们需注意将文字资料置于墓葬本身的“原境”中加以讨论,将墓志重新安置回整个墓葬构造乃至古人死后的世界中加以考虑,或许能别开新境。[1]与传统士族研究关系密切的便有对士族墓葬的一些综合性研究,例如郑岩:《墓主画像研究》、《墓主画像的传承与转变—以北齐徐显秀墓为中心》、《崔芬墓壁画初探》等文,皆收入氏著《逝者的面具—汉唐墓葬艺术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 168—218、337—351 页。此处所谓的“原镜”是当下艺术史研究中的一个热门概念,即以往的艺术史研究者亦习惯于根据艺术品的不同材质,将其分为青铜器、玉器、雕塑、陶瓷、绘画等不同门类分别加以研究,从而使得艺术品脱离了墓葬礼仪和建筑空间中的原境,变成了单纯的器物学研究,在这一脱离原境的过程中,损失了很多重要的历史信息。[2]巫鸿:《东亚墓葬艺术反思:一个有关方法论的提案》,《时空中的美术》,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61—192页,另参见巫鸿:《实物的回归:美术的“历史物质性”》,《美术史十议》,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42—53页。而从中国历史研究的传统而言,对于文字材料的持续不断的重视,固然造就了自宋以来绵延至今的伟大金石学研究传统,但与之相应的则是对非文字材料的长期忽视,使得学者不自觉地将墓志与其他考古资料割裂开来,这一传统与现代学术体制下的分科共同缔造了一道颇难跨越的知识鸿沟。

总体而言,作为一个传统的、广受关注的学术议题,士族研究近年来可以说是出现了“有增长而无发展”的学术内卷化的倾向,其中呈现出的种种危机与挑战,等待着学者们的进一步的回应与反思。但是借助血缘关系凝结起来的家族以及通过婚姻、交往等各种手段扩展形成的家族网络依然是中国古代社会人际结合的最重要方式,无疑也是各种新旧课题中难以绕过的研究对象。如果能将士族研究中积累的一些成熟的经验方法,例如对墓志资料的搜集与利用、

对于谱系的清理与辨伪,运用到一些过去关注较少的武将、宦官、胡人、宗教、医学、方技家族的研究中去[1]在宋史领域,关于武将家族的研究一直颇受学者的关注,代表性的如何冠环:《北宋武将研究》,香港中华书局2003年版;曾瑞龙:《北宋种氏将门之形成》,香港中华书局2010年版。但唐史领域中类似的论题则并不多见,而近年来大量武将墓志的出土,则为我们进一步探讨唐代武将群体乃至更小尺度的研究,如中后期藩镇内部军将网络都提供了较大的资料空间。宦官尽管一直被认为是唐中后期历史上的核心角色,但由于传统史家对其往往采取鉴戒论式的叙事,使得我们所获知的宦官形象不但趋于负面,而且程序化,而新出的宦官墓志大大丰富了我们对于宦官家族出身、社会网络等诸方面的知识,使我们有机会更加深入地探讨这一唐代中后期政治史上重要的一面,其中典范性的研究可参见陆扬:《从碑志资料看 9 世纪唐代政治中的宦官领袖—以梁守谦和刘弘规为例》,《文史》2010年第4辑。近年来活跃的宗教史、医学史等领域中,一些引人注目的研究,如雷闻:《碑志所见的麻姑山邓氏—一个唐代道教世家的初步考察》(《唐研究》第17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9—69页),范家伟:《六朝隋唐医学之传承与整合》(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1—125页),陈昊:《墓志所见南北朝医术世家身份认同与宗教信仰》(《文史》2008年第2辑,第77—104页)《晚唐翰林医官家族的社会生活与知识传递》(《中华文史论丛》2008年第3期)等文中对于邓氏、徐氏、段氏等道教、医学家族的讨论,大抵皆借助碑志资料,运用家族史的研究方法,使得原先晦暗不明的中古宗教、医学世家的面貌得以显现,从以上诸例不难窥见士族研究方法在其他相关领域中运用的潜力。,或许能拓展家族史研究的范畴,进而加深对中古社会阶层构造的了解。

*本文系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人文学科整体推进重大项目“中古中国的知识、信仰与制度的整合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批准号10YJC770024)的成果之一。本文的初稿曾在复旦大学中古中国共同研究班上报告,论文在撰写过程中及研究班的报告中先后得到余欣、孙英刚、徐冲、唐雯、张金耀、游自勇、冯培红、范兆飞、王安泰等师友惠示宝贵意见,佐川英治先生、史习隽博士帮助复印了相关资料,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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