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汉初医药中的“孝道”思想
2012-03-31冯红燕
冯红燕
(济南军区联勤部干休四所卫生所,山东 济南 250000)
中国的“孝道”并非儒家的专利,在先秦汉初诸子百家盛行时期,人们就非常注重“孝道”。同样,尽管目前人们非常注重研究从汉武帝时“罢黜儒家,独尊儒术”起,孝道与医药的紧密关系,如段莉敏等[1]研究了在儒家孝道观的影响下的知医为孝的医德观和父业子承的从医之路,阐述了传统医学中医儒一体的发展轨迹,并揭示儒家孝道文化对传统医学道德的影响。然而,医药中的“孝道”思想可以从先秦汉初的诸子著作中得以充分体现。
1 “孝道”与尝药
先秦汉初时期,由于药物疗效的不确定性,人们应用药物治疗疾病都很慎重,例如《礼记·曲礼下》曰:“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礼记·文王世子》又具体道:“若内竖言疾,则世子亲齐,玄而养。膳宰之馔,必敬视之;疾之药,必亲尝之。”所以,在当时评判子是否孝亲的标准之一就在于双亲生病时的“尝药”。
《左传·昭公十九年》记载了昭公十九年,许悼公患疟疾,其子止未尝药而将药献于许悼公使其饮后死亡的史事:“许悼公疟,饮世子止之药,卒。”《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都对此事予以评论,指出了世子止的不尝药即不孝导致许悼公死亡,如《春秋谷梁传·昭公》曰:“许世子不知尝药,累及许君也。”此事在汉初的诸多文献再次引起重视,如汉初刘向在《新序·卷第八·节士》指出:“许悼公疾疟,饮药毒而死,太子止自责不尝药,不立其位与其弟……”可见,不尝药的后果不仅仅是不孝,连继位的权利也被剥夺。董仲舒认为子不尝药如弑父行为与臣不讨贼如弑君行为等同:“臣之宜为君讨贼也,犹子之宜为父尝药也。子不尝药,故加之弑父;臣不讨贼,故加之弑君……与止不尝药为弑父无以异”。(《董子·卷一·玉杯第二》)
汉初贾谊、刘向等人逐渐把尝药的“孝道”行为进一步向“君道”的修政发展,如《贾谊新书·卷九·修政语上》《刘向说苑·卷第一·君道》皆指出:“汤曰:药食先尝于卑,然后至于贵;药言先献于贵,然后闻于卑。故药食尝乎卑,然后至乎贵,教也。药言先献于贵,然后闻于卑,道也。故使人味食,然后食者其得味也;多使人味言,然后言者其得言也”。
2 “孝道”与侍病
先秦汉初的“孝道”思想在医学中还体现在侍病(或曰侍疾)的道德观方面。汉文帝刘恒是历史上有名的仁孝皇帝,他侍母尝药的故事,在后世广为流传,在《二十四孝》中描述曰:“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与汉文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的侍疾以及“汤药非口亲尝弗进”鲜明对照的是汉景帝之太子勃的行为,据《史记·卷五十九·五宗世家第二十九》记载:“医进药,太子勃不自尝药,又不宿留侍病”。
3 “孝道”影响下的社会风气
据《管子·入国第五十四》记载有“掌老”“养疾”“掌病”的官员和制度:“所谓老老者,凡国都皆有掌老(掌管老年事务之人)。年七十以上,一子无征,三月有馈肉。八十已以上,二子无征,月有馈肉。九十以上,尽家无征,日有酒肉。死,上共棺椁。劝子弟精膳食,问所欲,求所嗜,此之谓老老。……所谓养疾者,凡国都皆有掌养疾,聋、盲、喑、哑、跛頢、偏枯、握递不耐自生者,上收而养之疾官,而衣食之。殊身而后止。此之谓养疾……所谓问病者,凡国都皆有掌病(掌管医疗事务之人),士民有病者,掌病以上令问之,九十以上,日一问;八十以上,二日一问;七十以上,三日一问,众庶五日一问。疾甚者,以告上,身问之。掌病行于国中,以问病为事。此之谓问病。”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实施对老年人的生活是一种保障。可见,先秦时期医药中的“孝道”不仅仅局限在家庭中侍疾尝药的“孝”,某些诸侯国的惠民政教亦渗透着“孝道”思想并使之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
总之,先秦汉初医药中的“孝道”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道”对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有积极地推动作用。“孝道”在儒家大行其道之初已经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有重要地位。时至今日,我们应该继续学习、继承、发扬“孝道”思想,使中华民族“孝道”的传统美德继续发挥对社会道德观的积极促进作用。
[1]段莉敏,范雁存,张友和,等.传统医学道德与儒家孝道文化[J].内蒙古医学院学报,2006,28(3):256-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