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孝道”有悖人性
2015-01-15
戴志勇
语言是有魔力的。如果说“上海一学校800学生跪拜父母”的新闻,会让部分一切都讲绝对平等的现代人有强烈不适感,再看鲁迅评“二十四孝图”里描述郭巨埋儿对他内心造成的伤害,必定要对儒家的“孝道”恨得咬牙切齿了。“吃人的礼教”,有错吗?难道不是面目可憎的“孝道”,伤害了让多少后生晚辈敬仰的周先生幼小的心灵,使他觉得“白发的祖母”与自己“不两立”?
郭巨埋儿的确可怕。哪怕你用《旧约》里亚伯拉罕拿独生子以撒献祭的故事来安慰我,说老天也没让郭巨真的埋儿,而是拿一坛黄金解了困,就像上帝用羔羊代替了以撒,云云,也让人难以容忍这种残忍的孝道。
然而,有不得不辩者。
反对郭巨埋儿式的“孝道”,就要做个不孝的人吗?显然不是。什么是孝?1991年,爱荷华大学物理学博士卢刚枪杀5位老师和同学,蓄意杀人前还给父母寄去了财物,说可以供父母养老了,这就是孝吗?一个践踏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人,让父母余生都生活在无尽的悲伤中,不孝甚矣!
父母贪人钱财,做儿女的什么都听父母的,不仅不劝谏,反而沾沾自喜,助纣为虐,是孝吗?《孝经》写得明明白白:“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一个没有正义感,只知顺从听话的奴才,同样算不得孝。
现在强力反腐,多少高官因贪赃枉法,进了监狱,让父母蒙羞,可以称孝吗?
后世陋人,将孝子跟忠臣扯在一起,又将“忠”于道义歪曲为忠于当时的国君,终于将专制的根子,结结实实扎在了“孝道”上。但读过《史记》的都知道,伍子胥为报父仇,借吴国兵力破楚,掘墓鞭楚平王尸,是为父绝君,非为君绝父。这是公羊家极推崇的大复仇义,是儒家的自然正义。
集体拜父母的表演,可能扭曲亲子之爱。天命之谓性,儿女与父母,既有基于血缘的骨肉亲情,也有人之为人的尊严与道义。两者能兼顾,才是孝。正因骨肉亲情,正因父子有道,才会彰显个体的独立价值,继而在公共领域中,做一个追求正义的公民。
把孝道绝对化,既有损于子女的自然权利与尊严,也有悖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