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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专业选择自由权的访谈研究
——以广东三所大学和台湾义守、高雄大学为例

2011-08-15余芳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8期
关键词:自由权双学位高校学生

余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420)

高校学生专业选择自由权的访谈研究
——以广东三所大学和台湾义守、高雄大学为例

余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420)

高校学生的专业选择自由权是指学生对希望学习专业的选择权利,是和大学生的受教育权以及就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体现了对学生爱好兴趣与个性化需求的尊重。本文通过访谈广东省三所高校、台湾义守大学和高雄大学的教师和教务工作人员,了解高校学生专业选择自由权的践行情况并进行比较分析。

专业选择自由权;访谈;转专业制度

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期,随着社会价值的多元化、社会控制方式的开放化和个性化,高校的改革进程中愈加关注学生的利益和选择自由。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的专业选择自由度成为高校提高教育服务满意度的重要衡量标准。所以,以保障大学生专业选择的合理自由权为突破口,深化高校教学管理领域改革,提高高校教育服务满意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学生专业选择自由权的涵义与现状

专业选择权是指对学生对希望学习的专业选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个人发展的权利就包括学生选择专业的权利。因为选择专业就是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选择将来的生存道路,这种权利应该由个体自主决定。”[1]当前确定学术专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入学前通过填报志愿来确定,另一种是进入高校后再选择或调整专业。从理论上说,专业选择的自由权不应该只有高考填报志愿的那一次,应该允许进入高校后再次选择专业的权利。本文所研究的主要是在进入高校后进行的专业再选择的权利。大学生专业选择自由权是和大学生的受教育权以及就业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体现了高等教育对学生爱好兴趣与自由选择的尊重、对以学生为本位教育宗旨的回归。

2005年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这样,从国家法定制度层面,大学生有了第二次甚至多次选择专业的权利。这一制度赋予了高校在学生转专业问题上的高度自主权。[3]在此方面改革最早和具有代表性的复旦大学,其转专业政策规定“各院转入名额扩大为15%,将转专业的对象从大一新生放宽到大一和大二学生,彻底取消申请转专业的成绩门槛”[4],本着尊重学生的权利和对学生负责的原则,将判断学生是否具有专业发展潜能的权利交给各接受院系,而且不收任何名目的转系费用。自此,全国各高校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开始了转专业制度的探索与实践。除了转专业要求和名额的放宽,还有按学科大类招生制度、双学位(专业)制度、专业设置调整、特长生转专业制度等改革都在进行中。

二、广东省三所高校教师和教务人员访谈结果及分析

笔者在广东省三所高校访谈了20位教务工作人员和教师,其中教务工作人员6人,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验的9人,有10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资深教师5人,访谈的结果如下。

1.关于“本校或者本学院学生对自己的专业不满意的比例”问题。访谈对象普遍认为,学生对就读专业不满意的比例整体较低,具体的要视专业而定。如,热门专业比例较小,大概1-5%左右,冷门专业大概在30%甚至更多。据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数量来看,多数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都来自本校优势较不突出的专业,也有部分学生转专业是由于原专业学习困难。整体来看,由于学校管理制度所限,这三所高校学生转专业成功的几率都较低。以G大学为例,教务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从2004年至2009年,该校成功转专业的学生为47名,其中还包括学校每年接受的新疆生,他们由于英语基础差、学习困难转专业的情况。

2.关于“学生转专业的自由认可程度”问题。部分访谈对象认为,转专业不应该成为一种全选的状态,它应用于少部分有特长、优秀的学生。原因在于两点:首先,充分尊重学生的高考分数和高考志愿,不能过于随意地开放转专业的权限。其次,目前高校学生没有达到与放开专业权限相匹配的专业素养,受学生本身认知水平的限制,对专业的认识需要一个理解过程,现在大部分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不是从专业适应性和个人能力出发,而是从该专业的热门程度和未来就业的角度出发,盲目性和功利性极大。

多数访谈对象认为,应该具有选择专业或者说是转专业的自由;但是这个转专业并不是无条件的由学生任意自由选择,一定要以兴趣和能力为基本条件。几乎所有认可学生转专业自由的教师都强调,他们认为可行的转专业次数为一次。原因如下:多次转专业对学生自身发展不利;给学生一次机会重现发现自己,并使其在自我状态比较满意的情况下学习,能有效地刺激学生自主学习;除了高考之外,可以有一次选择改变自己的机会;学生入学时填报志愿比较盲目,了解得不多。高校允许学生转专业,不仅有利于学生开发潜能,增加学习积极性,而且有利于社会人才资源配置。

3.关于“中国高校实施较为自由的转专业制度趋势的可能性分析”问题。访谈对象的观点分为两种。第一种观点认为,自由的转专业制度是必要的、是有意义的,但发展需要一定的时间。持此种观点的被访者约占70%。外国高校实行学分制比较成熟,我国高校应该吸取其经验和教训。给予学生选择专业的权利,应该是我国高校未来发展的趋势之一。因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高校必须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才能获取更多的资源。从宏观上看,转专业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专业间新的不平衡,有些所谓“冷门”专业如果放开,允许学生自由地转专业,就会面临一定的“生存危机”。但是,自由转专业并不会导致“冷门专业”的消失,因为人各有志,不同的人兴趣不同。冷门专业可以用其他政策留住学生,例如,就业、升学等优惠。第二种观点认为,即使国际化程度日益扩大,自由化的转专业制度未必是中国高校未来的发展趋势。持此种观点的被访者约占30%。每个国家有其独特的人文文化及国情,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做法在国内的推行需要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国外自由的转专业制度有其生存的土壤,这个土壤和中国的土壤有所不同。各个国家的高等教育都是以基础教育、中等教育为依托发展而来的。就基础教育而言,我国与其他国家从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教学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大环境等都存在较大不同,如果单一地要求高等教育以其他国家为标杆进行学习,有违教育发展规律,并不是合理的发展模式。如果盲目地照搬西方所谓的自由的转专业制度,不仅没有意义,而且会导致大量有意义的“冷门专业”消失,最终得不偿失。

4.关于目前很多高校实施的“双学位(双专业)制度对于实现学生的学习自由是否有帮助”问题。几乎所有的访谈对象都认为双学位(双专业)制度对于实现学生的学习自由是有一定帮助的,增加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扩大了选择的空间,可以满足部分优秀学生的个性化专业学习需求。部分被访者认为,该制度对学生的学习自由帮助很大。但是,也有人认为,双学位(双专业)制度根本就不是学校为了满足学生的个性化专业学习需求而实行的过渡性方法,而是学校面对学生就业压力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对于双学位(双专业)制度是否会导致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有访谈对象认为,这主要取决于学生个人的学习能力,如果是优秀学生的话,相信能合理分配自己的学习时间和能力。这也完全是学生个人的选择,学生必须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学习能力和经济实力。也有人认为,会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但如果学生自己感到承担不了,很多学生会选择放弃,学校也应该重视对学生的引导。

三、台湾义守大、高雄学教师访谈结果及分析

为了更加充分地了解情况,笔者使用同样的题目访谈了与笔者所在学校有长期合作交流的台湾义守大学(私立)和高雄大学(公立)的10位教师(含教务工作人员)。10位教师包括教务工作人员2人,均为课务组组长,有3-5年教师工作经验的教师4人,另有资深的副教授3人,教授1人。访谈的结果如下。

1.关于“本校或者本学院学生对自己的专业不满意的比例”问题。访谈对象普遍认为,不满意的比例各系的情况是不同的,一般在30%以内,有的系只有5%的学生希望转专业。凡是经过甄试①进入学校的学生,入校前已经比较了解自己的专业,除非有学习困难,否则很少要求转系。但也有一位教师表示,仍然有不少学生认为自己选错了系,校方曾进行过问卷调查来确认此事。很多学生仅仅是有转专业的想法,并不准备付诸行动,转系意愿强烈的学生一般在大一或者大二从义守大学转到国立大学的类似科系或者在校内转系。

2.关于“学生转专业的自由认可程度”问题。所有访谈对象都认可学生的转专业制度,并且表示学校现有的转专业制度符合受教权自由的原理,且运行良好,绝大多数专业都有进有出。受访教师表示,很多学生进入大学时受家长影响较大,对自己的专业认知不够明确,大学应该加强和高中的联系。有教师提及转专业可能导致的延时毕业是个人选择,学校只需设定最高的修业年限就可以了。

3.关于“中国高校实施较为自由的转专业制度趋势的可能性分析”问题。受访教师认为,转专业制度在英美国家是普遍存在的,在台湾也并不难,限制不是很多,转专业制度是有必要的。一位受访教师提出,多次转系会增加学校的行政工作,所以要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系统。由于台湾采取二元录取方式,先甄试、再考试,所以要转专业的学生不是很多。另有一位教师认为,较为自由和让学生满意度的转专业制度需要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还需要课程制度的不断完善。

4.关于目前很多高校实施的“双学位(双专业)制度对于实现学生的学习自由是否有帮助”问题。被访者的观点比较一致,都认可双学位(双专业)制度的合理性和好处,但是主要都集中在对学生就业的帮助,认为可以提高学生的竞争力。学业负担加重是学生自己的责任,学生应该做好心理准备,可以延长毕业时间,这是一个长期性的制度。

上述访谈结果显示,高校学生专业选择自由权的实现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广东省高校现有转专业制度还显得比较传统、孤立,尚未与学分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在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学校学科发展之间还需要探讨一种平衡机制;更重要的是,现有的转专业的制度仍缺乏对学生的深层人文关怀,学生对转专业的目的诉求往往是改变现有的学习状态,挖掘自己的学习动力和潜能。高校和教师应着力探讨如何帮助学生调整自己的学习状态,其效果比仅仅通过转专业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自由度和对专业的满意度会更好。

注释:

①甄试是台湾的一种教育选拔制度。学生在高三的下学期,如果选择了甄选入学制中的推荐甄选或申请入学,就要准备各个大学指定的甄试内容。甄试种类包括:面试、小论文、听力测试、性向测试、实验、学系术科测试、艺能术科测试、高中学科测试、学系学科测试、即兴演讲、资料审查。(资料来源:http://mail. lygsh.ilc.edu.tw/~lygc/)

[1]胡启萍等.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在高校改革中的意义[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11):141.

[2]雷树祥.我国高校转专业体系的构建[J].现代教育科学2007,(3): 34.

[3]赵雄辉.论大学生的选择权[J].辽宁教育研究,2007,(1):11.

[4]肖珍教.上海地区高校本科生转专业的现状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4.

[责任编辑:贺春健]

G640

B

1671-6531(2011)08-0003-02

余芳,女,河南郑州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项目名称: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高校教育服务满意度研究”(EFA1004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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