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Y皮瓣治疗骶尾部藏毛窦49例
2011-04-01孙壮宫爱民倪志海
孙壮 宫爱民 倪志海
藏毛窦是一种少见的皮肤上含有毛发的窦道,常见于骶尾部臀间沟的上方,称为骶尾部藏毛窦;多为慢性瘘道性炎症,引流不畅可呈急性脓肿的表现。近年来,我国藏毛窦的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1],多见于肥胖、毛发浓密的青年男性。其病因有先天性和后天性两种学说,在临床上这两类藏毛窦患者均可见到。藏毛窦的治疗以手术切除为主,但由于骶尾部组织活动度差,坐姿时局部张力高,切口Ⅰ期愈合往往会出现切口裂开,使愈合时间延长,影响了治疗效果。现结合我院2005~2010年收治的49例藏毛窦患者资料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49例患者中男45例,女4例;年龄14~38岁,平均年龄24岁。术前临床诊断主要依据:临床表现为静止期可无症状,在骶尾部中线可见不规则小孔,直径1~3mm。合并感染时局部胀痛、不适、流脓。典型表现为骶尾部急性脓肿或慢性分泌性窦道。体格检查窦口多在臀间沟上方,窦道的走行方向多向头侧,挤压时可排出脓性液体,内藏毛发是其特点,由于从窦口流出或毛发过于细小,有时候不能发现毛发。本组1个窦道外口者21例,2个窦道外口者8例,其中18例在窦道口可见毛发;16例患者挤压窦道可见窦道口有脓液溢出。骶尾部超声提示为骶尾部皮下软组织感染灶。骶尾部X线片,均未见骨质破坏及异常。
1.2 方法
全部手术采用腰麻,体位采用俯卧位。探察藏毛窦病变范围大小,以病变区域为中心设计手术切口。沿设计切口取梭形切开皮肤,在瘘道及瘢痕外正常组织内边游离边止血,垂直切开皮肤、皮下组织、深筋膜,暴露骶骨骨膜。切开过程中遇到瘘管分支,可将切口相应延伸,确保切缘距瘘管或周围炎症组织0.5cm以上,沿骨膜前分离病灶,直至切除所有的皮肤、瘘道及瘢痕组织。设计皮瓣,做V形辅助切口。无菌敷料覆盖。术后广谱抗生素与抗厌氧菌药物联用, 一般静脉抗炎治疗3d,伤口辅以75%酒精湿敷及频谱微波治疗,术后2周拆线。
2 结果
49例患者中,46例经一次手术治愈,3例术后复发,经二次手术治愈。Ⅰ期愈合24例,Ⅱ期愈合5例。术后病理报告为炎性肉芽肿,符合藏毛窦改变。
3 讨论
藏毛窦是一种少见疾病,有时被误诊为肛瘘或局部感染。藏毛窦的病因:目前尚无统一的观点,Doll等[2]认为创伤不是所有藏毛窦的共同病因,藏毛窦发病至少与3个因素有关:①有毛发在皮肤中。②具有皱折的皮肤,如臀沟与瘢痕之类。③可能与激素水平或个人卫生有关。致病菌特点:需氧和厌氧菌混合感染,革兰阴性菌为主。Rainsbury、southan对藏毛窦内脓汁的细菌培养结果分析后发现:单一致病菌者小于50%,厌氧菌占58%葡萄球菌少见,多数为革兰阴性细菌。手术方法:①藏毛窦切开引流术,缺点:较大开放切口,深达臀肌筋膜浅面,愈合时间长,文献报道达3~6个月[3]。愈合后瘢痕较大,不耐磨,且存在不适感,有的需要二次植皮,复发率高。②藏毛窦切除Ⅰ期缝合术,缺点:骶尾部皮肤活动度小,切开容易裂。③藏毛窦切除,Z形皮瓣修复。缺点:不能修复较大病灶。④藏毛窦切除,V-Y皮瓣修复,避免以上缺点。对于急性感染期藏毛窦:应先行抗感染治疗[4],先通过局部换药、引流脓汁、理疗等方法控制感染,合并全身感染者可使用抗生素,待局部炎症消退后再手术。手术操作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彻底切除病灶:切口距窦道边缘0.5cm以上,深达骶骨骨膜,完整切除窦道和窦道周围炎症及瘢痕组织。②皮瓣大小的选择:选择皮瓣大小的原则是宁大勿小,要根据切除藏毛窦后残腔的大小、皮瓣的移动距离和血液供应来决定。我们的经验以残腔的长度假定为等边或等腰三角形的底边,V型皮瓣两切口为边或腰(底:腰=3:2),这样的设计的皮瓣可满足修复创面的要求皮瓣两侧V型切口需切开深筋膜,暴露肌肉表面为宜,保证皮瓣更好的移动和血液供应。③充分止血,严密缝合:以免术后残腔积血,出现感染,导致手术失败。缝合皮瓣时应先逐层缝合两皮瓣的交界处,然后缝合两侧V型切口,最后缝合V形的顶点,使V型变为Y型。④术后应加强护理,防止大小便污染,取俯卧位或侧卧位。避免皮瓣受压。
综上所述,V-Y皮瓣修复法适用于所有需要手术治疗的藏毛窦患者,其方法简单、易掌握,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切口裂开及藏毛窦复发,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手术方法,值得临床应用和推广。
[1]司晋龙,尹华,马钢.尾部藏毛窦治疗进展[J].中国肛肠杂志,2003,23(2):33-35.
[2]Doll D,Petersen S.Trauma is not a common origin of pilonidal sinus[J].Dermatologic Surgery,2008,34(2):283.
[3]吕厚山.主译.结肠与直肠外科学[M].4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454 -460.
[4]喻德洪.现代肛肠外科学[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1997:56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