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制约我国旅行社业市场绩效的原因探析
2009-06-16吴三忙和文征
吴三忙 和文征
中图分类号F 590.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75(2009)-02-0050-05
摘 要: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低下的深层原因是市场竞争失效和所有权结构失效导致旅行社企业无法有效地成长,实现规模化经营。因此,提升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的根本是,变革旅行社业产业制度环境并同时推进旅行社业所有权结构改革,从而建立有效的竞争市场环境和有效的所有权结构。
关键词:旅行社业;市场绩效;竞争有效性;所有权有效性
一、引言
我国第一家旅行社诞生于20世纪20年代,但旅游社业的真正发展是在改革开放以后。经过30年的发展,我国旅行社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也出现了众多问题,突出体现在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低下。对此问题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产权观,认为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低下是由于国有旅行社比例偏大所致,因此主张通过旅行社民营化提高效率,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旅行社业整体绩效率水平(宋振春、马永刚,2005)。另一种是市场失灵观,认为我国旅行社绩效低下的根本原因不是产权公有化或私有化等产权属性问题,而是市场失灵问题。提出在市场竞争充分而有效的条件下,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将迫使旅行社不管属于谁,只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改善治理,提高绩效;并多次引用斯蒂格里茨的观点,“国营和私营部门的经营并无效率高低之分,比如大企业就相当于有外部激励的计划经济,而寻租在私营部门也存在”,以证明产权改革并不是旅行社业的主要问题。提出只有通过制度安排的合理化来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市场进出渠道的畅通;形成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才是提高我国旅行社业绩效的根本途径(张辉,魏翔,2004;张凌云,2005;杨军,2006)。虽然两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性,但是仅仅将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低下归结为所有权问题或市场问题是不全面的。
本文提出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较低的原因是:旅行社业市场竞争失效和所有权结构失效导致在位旅行社企业无法有效成长。旅行社业产业体系和空间布局的不断扩大是建立在旅行社数量不断扩张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在位旅行社不断成长的基础上的。比如,从1997年到2007年我国国内旅游收入由2112.7亿元增长到7770.62亿元,增长了2.68倍,旅游外汇收入由120.74亿美元增长到419.19亿美元,增长了2.47倍;而此时间段内旅行社数量也由1997年的4986家增长到2007年的18943家,增长了2.80倍,基本与旅游收入增长程度相同,表明在位旅行社业企业成长性不强。因此,提升我国旅行社业整体绩效水平的根本途径是变革旅行社业产业制度环境,建立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推进所有权结构改革,建立有效的所有权结构。
二、市场绩效的决定:转型时期的一个基本分析框架
西方产业组织理论中对产业市场绩效的决定分析主要采用SCP分析范式。在SCP分析框架中,产业市场结构决定企业行为,企业行为决定产业市场绩效,即产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当然,这种决定不是简单的、直线的,而是复杂的、循环的。根据这一分析框架,改善某一产业绩效水平的出发点应当是改善其市场结构。不过这一分析范式及基本结论是建立在所有权结构有效性和市场竞争有效性的假设基础上的,正如Bain(1959)所说:“产业组织理论是以建立在私有企业和自由市场基础上的政治制度和政府体制作为前提假定的。”
而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转型时期,国有产权垄断市场在向一般竞争市场转变的过程中,市场主体往往并不是单一的私有企业,而是私有企业和国有企业并存。按史蒂芬·马丁和戴维·帕克的观点,不同的所有权结构以及相应的治理结构造成企业行为目标和市场行为选择各异。私有产权比国有产权具有更高的生产效率,这已为多数经验研究结果所证实。如刘小玄(2000)对我国20多个产业总计17万家企业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不同所有制类型的企业,效率差别十分明显:私营企业效率最高,是国有企业的2~5倍;“三资”企业其次,为国有企业的2倍左右;股份制和集体企业再次,为国有企业的1~2倍;国有企业效率最低。同私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生产效率低的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上存在差别,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所有权的高度分散造成国有企业所有者既无能力也无激励对国有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而私有企业所有者的利益和监督直接相关,因此委托人监督经理的激励较强(注:阿尔钦(1965)较早提出了该观点,认为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之间的主要差别在于激励和监督经理的能力,正是这种差别造成国有企业效率低于私有企业。)。二是,国有企业没有公司控制权市场,由于国有所有权不能在不同所有者之间自由转让,因而资本市场的约束显然不存在,这使国有企业的经理拥有更大的自由决定权。三是,国有企业没有经理市场的约束,由于国有企业不存在可以比较的约束力量,经理往往具有行政官员的身份,因而经理市场的约束不存在。因此,在我国,进行市场绩效的相关研究时必须考虑产业的所有权结构,否则将产生与传统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重大误差。
另一方面,有效的市场竞争会促使企业以效率为导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激励经营者提高生产效率;垄断和无效的市场竞争行为则恰恰相反。由于处于转型过程中,我国的市场机制并不完善,政府对产业的规制较多,市场竞争可能并不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对我国产业市场绩效的分析必须同时考虑所有权结构的有效性和市场竞争的有效性,两者应当都是我国产业市场绩效的基本决定因素。有效的所有权安排和有效的市场竞争结合会带来较高的配置效率和生产效率。仅引入竞争而不改变所有权结构会促进配置效率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并不会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正如Shleifer and Vishny(1994)指出的,即使在完全竞争市场上,国有企业也将是低效率的,因为政府官员会干预企业以追求过度就业等社会性目标;仅进行所有权变革而不打破传统的垄断市场结构,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生产效率,但由于缺乏市场竞争,这种改进是不确定的,而且可能会恶化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两者都对市场绩效具有重要的影响(见图1)。
图1 市场竞争和所有权结构有效性不同组合的市场绩效
三、我国旅行社业市场竞争有效性和所有权结构有效性分析
1.我国旅行社业市场竞争有效性分析
有效的市场竞争对产业内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而要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产业制度安排非常重要。合理的产业制度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费用,确保市场竞争的有效性。我国的旅行社业产业制度安排是怎样的呢?是否有助于旅行社产业有效竞争市场的形成呢?
我国旅游企业中,旅行社是受政府管制最多的部门:从旅行社企业设立、运作到年度总结,从服务质量到人力资源,从国内旅游到出境旅游,旅行社企业运作和市场发展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都受到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国家旅游局逐步建立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旅行社业产业管理制度安排(杜江,2003)。这些制度安排对我国旅行社业有效竞争市场的形成带来严重的制约。
第一,我国旅行社业产业制度安排人为提高了市场进入壁垒和退出壁垒,阻碍了企业进入和退出,导致有效竞争市场无效形成,无法建立合理的产业分工和实现产业内资源有效配置。一般认为,旅行社产品技术含量低、不需要大量的专用资产,因而市场壁垒不高。但是我国旅行社业市场却同这一规律有所背离,市场进入和退出都具有较高的壁垒,而且这种壁垒的形成都是由现行旅行社行业管理制度所致(杨军,2006)。根据我国《旅行社管理条理》规定,注册旅行社必须具有一定的注册资本并交纳一定的质量保证金(见表1),较高的资金要求一方面使一些愿意成为旅行代理商的小旅行社无力进入,而已经支付了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又不愿意充当利润微薄的代理商,导致进入的旅行社无法形成有效的垂直分工,只能是水平分工,即在位旅行社都进行产品设计、组装和销售等一体化业务,造成同质化竞争严重(张凌云,2005);另一方面,由于已经支付了一定的质量保证金,形成了进入的沉没成本,同时现行《旅行社管理条例》不支持旅行社产权转让(将旅行社产权转让视为卖牌子),导致旅行社沉没成本无法合理补偿,加大了旅行社企业的退出成本。特别是在成为国际旅行社之后,牌子具有了“壳资源”的价值,国际旅行社在经营不理想的状况下,可以采用承包经营等方式收取租金以维持生存,最终低效率的旅行社仍以低效率运行,形成旅行社产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