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乡村经济发展的耦合机制探究
2024-06-20王波
王波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乡村经济的融合发展已成为当前乡村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文章以桃坪羌寨为例,研究当地非遗传承与乡村经济发展机制的耦合发展趋势,并分析非遗传承与乡村旅游经济结合过程中的优缺点,找出影响非遗传承与乡村经济发展的因素,旨在增加地区收入,提升当地精神文化价值,为旅游组织和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对同类型乡村振兴发挥示范作用,最终实现非遗传承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巩固脱贫成果,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关键词:羌族文化;非物质文化;传承研究;乡村经济;耦合机制
文章编号:1674-7437(2024)01-0168-03 中国图书分类号:F592 文章标识码:A
桃坪羌寨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理县桃坪乡,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该地建筑文化独具特色,非物质文化独树一帜,例如羌族最隆重的民族节日之一“祭山会”,以及羌绣、羌笛等传统技艺,折射出远古神秘的文化光辉。在保护羌寨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分析桃坪羌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符合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并就其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提供优化建议。
1 桃坪羌寨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及保护现状
本研究采用文献法、调查法和访谈法进行调查,发现当前桃坪羌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较大的问题。
1.1保护手段单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是同时进行的,这就需要始终坚持守正创新,采用多样化保护手段增强实际效果。但调查发现,桃坪羌寨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手段单一,未能实现多种方式优势互补,实际效果不如人意。
从传承方面来讲,羌族无论是羌笛或民族服饰,仍以传统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承,现代化传承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虽有所涉及,但实际应用只是停留在表面,无法深入落实,并未形成系统化的、可行性强的传承方案。
从保护方面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方面需要始终保持“原汁原味”,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都必须由具有守正精神的保护人保驾护航,但当地目前缺少专业的人才储备,队伍建设水平低下;另一方面,羌族非物质文化保护需要多方力量协同参与,如地方社会组织、专业文化技术协会等,这些力量的加入有利于非物质文化保护实现系统化管理。但当前桃坪羌寨的羌族文化保护仍以地方政府牵头,当地居民参与为主,多元参与模式尚未建立。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工作也必须积极与现代技术结合,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下,促进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高效实现。
1.2重视程度不够
桃坪羌寨社会经济发展将关注视线集中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以此高效实现乡村振兴。然而,由于资源有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重视度较低。虽然现今羌族相关部门要求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为基础,实现与乡村经济的融合发展,促进文旅经济全面推进,以增加地区收入,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从而反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但实际保护和传承效果存在偏差,非遗传承和保护只触及“皮毛”,未能深入地区乡村经济发展,形成系统化的实施方案,同时存在政策支持不足、资金缺乏等问题,导致实际效果未能达到预期。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乡村经济共同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桃坪羌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必须与现代化社会经济发展相符合,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文化和经济协同发展。而实际调查发现,当前桃坪羌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乡村经济共同发展存在较多的限制因素。
2.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薄弱
桃坪羌寨有羌笛、羌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由于长期以来坚持传统单一型经济发展模式,导致没有形成以非物质文化为依托的旅游型经济发展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意识薄弱,如当地居民认为羌笛和羌绣毫无特色,且居民缺乏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亟须加以改进。
2.2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乡村经济发展需要资金支持。2008年汶川地震后,当地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羌族地区的住宅进行了修缮。在大力推广旅游经济过程中,当地逐渐形成了“老寨游、新寨住”的发展模式[1]。这种全新的发展模式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契机,但由于后续资金未能持续跟进,导致该地餐饮、住宿及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欠缺,旅游吸引力后劲匮乏。
2.3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创新发展乡村经济,需要一支专业化、复合型人才队伍。该队伍成员不但要熟悉羌族文化特点及传承方式,而且要熟悉、掌握经济学相关理论,便于在智库的协助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乡村经济耦合发展。但是,由于重视程度不足,加之资金短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仍需积极建设。
2.4缺乏必要的政策保障
出台权威性政策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与乡村经济实现耦合发展提供指导。但由于相关调查研究不充分,导致现有的政策指导针对性不强,引导作用难以发挥。在后期推动两者耦合发展中,需要重点关注这一问题的落实,不断完善政策保障。
2.5“空心化”现象严重
当前桃坪羌寨存在严重的“空心化”现象,缺乏青壮年劳动力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乡村经济融合发展中,严重制约了当前乡村文化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际走访调查发现,桃坪羌寨居住者多为老年人和儿童,青壮年劳动力基本上选择外出务工,这对于实现地区突破发展必然会产生负面影响。
3 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乡村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3.1是我国民族多样化的具体表现,是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基地之一
羌族是我国独具代表性和地域特色的民族之一,注重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是保护我国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重要举措。当前各地大力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发挥民族文化独特性能促使桃坪羌寨在市场经济中脱颖而出,以其文化特殊性提升市场吸引力,打造独特的乡村旅游模式,从而实现突破式发展。同时,桃坪羌寨地处四川偏远地区,不具备工农业发展条件,适宜发展符合当前大众需求的旅游业[2]。
3.2为同类型的乡村振兴提供示范作用
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后,桃坪羌寨将实现乡村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我国作为历史悠久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类似羌族这样的少数民族众多,在脱贫攻坚完成后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寻找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实践证明,以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进行文旅融合发展,不仅能促进地区文化保护,而且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当前羌族地区呈现出“羌文化+旅游”“羌文化+创意”等新型业态模式,涌现出一批具有羌族文化特色的魅力乡镇、旅游精品村寨和幸福美丽家园,成为羌文化走廊上一道亮丽的人文风景线;还成立了羌绣、卡斯达温、博巴森根、羌族口弦、古羌漆器等传习中心,已成为羌文化非遗保护研究、活态传承、宣传展示的重要载体和平台[3]。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收益。据相关统计,2021年,理县实现旅游接待游客613.63万人次,同比增长11.01%,实现旅游收入472 852万元,同比增长20.13%。
综上所述,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已基本取得成效,可以切实为同类型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发挥示范作用。
3.3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增加地区收入
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来发展乡村经济,不但为当地找到了一条突破发展之路,而且能在凸显地方特色的基础上,增强乡村旅游的吸引力,大大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的发展能增加地区收入,从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提供资金支持。此外,地区旅游业发展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助力实现“引凤回巢”,增加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形成一种可持续发展模式。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文化和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乡村经济发展模式可以促进传统农业向多元化、可持续化方向发展。
首先,乡村旅游是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发展起来的重要产业。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传统手工艺、民间音乐、传统建筑等,为乡村旅游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资源。将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乡村旅游开发中,可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其次,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乡村经济发展促进了乡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传统农业往往容易受到自然条件的限制,而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乡村经济发展可以开发出更多的特色产业,如文化创意产业、手工艺品产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等。这些特色产业不仅可以提高乡村经济效益,还可以带动当地居民的就业和创业[4]。最后,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乡村经济发展还有助于提升乡村社会的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乡村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其保护和传承,可以让当地居民更加深入地了解和认识自己的文化根源和历史传承。这有助于增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乡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总之,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乡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通过探索和实践,可以寻找一条适合当地发展的道路,促进乡村经济的繁荣和文化的传承。
3.4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民族精神
积极推进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经济发展实现共赢,对于传承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有效增强羌族人民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
3.5巩固脱贫成果
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后,各民族地区需要进一步稳固当前发展局面,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与乡村经济实现融合发展能在全新的文旅融合模式下持续提升居民收入,避免在脱贫之后出现返贫现象,不断巩固脱贫成果[5]。
4 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乡村经济发展间的协同发展策略
4.1强化重视力度,提升保护意识
地区政府须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强化重视程度,通过出台政策、投入资金等措施,让各级社会力量参与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乡村经济协同发展。例如,成立调研组、开展座谈会、构建示范基地等,切实让两者融合发展落到实处。
4.2强化资金支持,配套设施到位
要在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必须强化资金支持,确保配套设施到位,提升游客旅游消费活力,真正实现文化和经济的相辅相成。一方面,加大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形成科学的资金投入计划和方案,力求每一笔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另一方面,加强社会资金的吸引和投入,培育文企合作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旅游企业提供可用资源,旅游企业为非遗传承、保护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投入资金,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充分发挥此种模式的相互促进作用,实现长效发展。
4.3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构建,提供人才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经济耦合发展需要构建一支专业化的技术人才队伍。一方面,选拔熟悉当地文化的青壮年成员,让其接受经济学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教育,增强其地域熟悉度与经济敏锐度。另一方面,积极引进专业旅游管理人员。就羌族地区文化和经济协调发展构建专业性人才队伍,增加市场关注度。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努力,构建一支系统化的人才队伍。
4.4政策保障到位,发挥引导作用
为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乡村经济实现融合发展,需要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出台细化政策。政策的出台能为两者实现融合发展提供平台、资金和机遇,以此获得来自社会各方面力量的辅助与协调,有效弥补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同时,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还是与乡村经济实现融合发展,都需要调动并发挥当地百姓的积极性。因此,必须为当地人们提供权益保障,在融合发展中让人们能尝到“甜头”,以此助力高效发展。
4.5增强岗位吸引力,提供后备力量
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乡村经济创新发展切实需要青壮年劳动力的支持。桃坪羌寨文旅融合发展相关部门为增强岗位吸引力,可以通过完善相关激励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从教育、医疗等方面为其子女提供便利,免去其后顾之忧,以此增强融合发展的后备力量,实现长效发展。
5 结束语
羌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与乡村经济实现融合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面对当前两者融合发展中存在的多方面限制问题,应从加强重视程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构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出台相关保障政策和增强岗位吸引力等,全力推动两者融合发展,提升羌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谭萌.公共生活视域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与乡村振兴的耦合机制——基于“撒叶儿嗬”个案的讨论[J].西北民族研究,2021(04):110-123.
[2]刘超.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乡村文化振兴:松潘小姓乡“毕曼”歌节的人类学研究[J].阿坝师范学院学报,2018,35(04):22-26.
[3]李海萌.农业“非遗”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分析——评《乡村振兴与农业文化遗产——中国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21,42(08):172+192.
[4]王振艳,李佳蕊.非遗赋能乡村振兴的机能、机理及政策供给机制[J].学术交流,2023(09):159-172.
[5]陈鹃.乡村振兴背景下苗族蜡染非遗技艺产业化发展研究[J].新传奇,2023(09):6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