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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魂“商”才

2024-06-03李可心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4年10期
关键词:伦理道德当代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李可心

摘要:习近平文化思想强调“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士精神”集中反映了“士”这一主体对道德价值的极度重视。宋元以来,商人地位提高,部分的“士”开始向商人转型。明清之后,出现“士商”合流之势,由儒家伦理道德组成的“士精神”融入商业经济领域,由此形成的“士商”精神是中国传统商人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旨在探索“士商”精神的当代价值,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确价值导向,哺育现代商业价值体系,推动建设人人坚守诚信规范、恪守道德准则的和谐社会。

关键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伦理道德;义德;“士商”;“士商”精神;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F27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110(2024)04(a)-0068-04

Scholars' Soul and Merchants' Talent

—Brief Probe into Traditional "Scholar-Merchant" Spirit

LI Kexin

(Hunan Communication Polytechnic, Changsha Hunan, 410132, China)

Abstract: Xi Jinping's cultural ideology emphasizes "striving to continue the Chinese cultural heritage, promoting the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In the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the scholar spirit reflects the extreme importance that the subject of "scholars" places on moral values. Since the Song and Yuan dynasties, the status of merchants has improved, and some "scholars" have begun to transform towards merchants. After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here was a trend of "scholars and merchants" merging, and the scholar spirit composed of Confucian ethics and morals integrated into the field of commercial economy. The scholar-merchant spirit formed from this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rchant spirit. This article mainly uses literature research and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methods, aiming to explore the contemporary value of the scholar-merchant spirit, establish the correct value orientation under the conditions of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nurture the modern commercial value system, an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a harmonious society where everyone adheres to integrity norms and moral standards.

Key words: Excellent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 Ethic and morality; Righteousness; Scholars and merchants; Scholar-merchant spirit; Contemporary value

中国封建历史时期,民间社会有士、农、工、商四民之分。所谓“士商”,顾名思义,指的是“弃儒就贾”或有儒家教育背景的商人。《淮南子·齐俗训》记载:“士农工商,乡别州异,是故农与农言力,士与士言行,工与工言巧,商与商言数。”可见在中国封建历史时期,“商”者几乎屈于末位,地位低贱,无法和治学问道、治国理政的“士”相提并论。然而,自明代以来,科举取士的通道变窄,“士”借由进入官僚体系的机会变少,加之四民观念弱化,商业经济取得一定发展,“弃儒就贾”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士”“商”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士商合流”形成的“士商”精神是中国传统商人精神的重要部分。

1 “士商”精神的歷史溯源

“士商”精神的形成、发展,既是儒家道德伦理在经济领域的投射,又是宋元以来中国商业经济发展,“士”“商”二者间互动频繁,以至明清以后“士商”合流是必然结果。

一方面,“士精神” 对于“义德”的极力主张,是“士商”精神形成的重要源泉。孔子提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说的是君子追求的“义德”是超越物质利益的道德价值,“德”自个人内心向外展露时主要体现为“义”的精神主张。作为“士”,应当如何实现精神的超越性呢?按照余英时的观点,“士”关于精神超越的观念正是遵循“内向超越”的路径,着重强调道德在主体精神层面的“内在化”,这源于中华传统文化于“轴心时代”形成的内向超越文化形态[1]。对于“内向超越”,美国学者史华慈认为,中华文化所说的“超越”是“对于现实世界进行一种批判性、反思性的质疑,和对于超乎现实世界以上的领域发展出一种新见”[2]。所谓“士精神”的内向超越,实际上指的是“士”这一类人群在关注道德—精神层面的主观生活时,认为人(至少部分人)有足够能力来促进自己的道德成长,并且实现精神层面的完善。总之,内向超越必然是个人自己的事[3]。“士”志于“道”,要想实现“内圣外王”的认识理想,将其寓于世俗人伦道德之中,先是通过道德修身使之内化,再经由“内转”到“外推”的过程实现“外王”,关键是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换言之,“士”提倡个体通过“修德”活动实现内在完善,继而改善外在客观世界,最终达成超越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完美结合,直至“人道合一”。

另一方面,明清以后,“士商”相混的情况频繁出现,为“士商”精神的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宋元以来,中国商业得到快速发展,“商”的地位有所提升,“士”中的部分人不再一味追求政途亨通,读书人向商人的身份转型成为潮流。不仅如此,原先读书人执着于“重义轻利”的价值观有所变化,在原来儒家伦理道德的基础上开始主张“义利兼备”的价值观。他们认为,作为“士”必须先在经济生活方面实现独立自主,不能离开物质空谈个人道义。这一历史时期,“弃儒就贾”的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明代中叶以后,“士”与“商”之间的界限已经不甚明晰了。汉学家沈垚认为“天下之士多出于商”。这些饱读诗书、思想境界较高的知识人群迈向商业,为传统的经济伦理道德的形成注入儒學的文化力量。同时,儒家提出新四民说,打破了原有社会等级观念,理欲论和公私观上的新论点也促使商业意识形态发生新变化。明代士大夫韩邦奇说:“是货殖之际,义在其中矣。”其话中之意是强调“士”所遵循的“义德”内含于商业精神之中,对商人同样适用。总之,在“士商”合流的历史背景下,新生的商人群体深受儒家伦理的影响和熏陶,最终形成了独有的精神传统。

2 “士商”精神的基本内涵

儒家思想遵循“推己及人”的大原则[4]。他们以“做人”教育,即每个人的“修身——道德实践”作为起点,以实现理想的社会政治蓝图为终点[5]。“士商”同样从儒学中受益,并以此作为经商活动遵循的道德原则。中国传统“士商”精神作为“士”精神体系的一个分支,本身遵循“士”基于“克己”“守德”提出的一系列道德规范。因此,比起依赖外界客观手段约束经商活动,“士商”更多主张经商主体自发形成道德自律意识。“士”的道德观念附加于“商”,在“士商”的努力下,商业这一社会经济领域对道德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明清时期,形成了中华传统文化独有的经济伦理——“贾道”,其作为“士志于道”在经济领域的分支,既指代经商者做生意的方法,即生财之“道”,又代表传统“士商”所推崇的、凭借经济活动所传递的某种超越精神。与以前的经商者相比较,脱胎于知识人的“士商”继承“士”肩负社会道义与社会责任的传统,深信自己的事业具有庄严的意义和客观的价值[6]。

千百年来,“士”的志向宏达,在家与国,在天下与民,提出“修齐治平”的主张,认为要凭借个人力量改变世界,对自身的德行修为提出高要求。在经济伦理领域,中国传统“士商”精神及经济伦理道德的形成与“士”对“义德”观念的推崇紧密相关。不仅如此,传统“士商”既然将个人的经商活动视为十分庄严的事业,就取代了封建士大夫的某些政治职能,便对其创业的动机赋予超越性的价值理想。《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太上有立德, 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士商”对“立功”“立德”极力主张,将精神修“德”的问题看得尤为重要。那么,何为“士商”精神的核心内容?概括来说,无外乎“诚”“信”“仁”“义”四字。一是强调“诚信经营”“诚信为本”的经商观念;二是强调“士商”作为“士”的一分子,当以“仁”“义”自任,肩负起超越一己私利的社会责任,将买卖经营与奉献国家、造福人民相连接。由于中国传统社会本身缺乏健全的法律体系,同时未建立起健全的社会征信制度,更不可能具备现代通讯设备,社会信用不发达,因此,经商主体是否自觉遵守商业伦理道德,是否坚守道德自律的本心,是否做到“诚”“信”“仁”“义”,成为经商者是否能够得到市场与世俗共同认可的评判准绳。值得注意的是,“士商”精神的实践理性总体仍归为一种道德践履。即便历史上“事功”派的知识人一度提出“知行合一”“经世致用”主张,倡导“功利”与“事功”精神,但“士商”精神重视的仍然是以“义”为核心的道德意识、行为的关系问题,表现为典型的“道德形而上学”倾向。这在当代社会仍旧具备重要的德育功能。

3 “士商”精神的当代价值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很多思想理念和道德规范,不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有其永不褪色的价值。”[7]当今世界,如何处理道德形而上学与理性形而上学的问题成为社会焦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以为正确道德价值导向的形成带来启示。牟宗三认为,现代实行“内圣外王”的理想需要实现经济政治的现代化[8]。一方面围绕经济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则必然不能缺少道德语言。换言之,需要工具理性和人文主义相结合,纯粹道德形而上学,或是纯粹的理性形而上学都不可取,其中任何一种极端化思维都将给国家、民族乃至世界带来不可预计的灾难。因此,当前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在理性形而上学占据时代价值导向的大背景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条件,塑造符合人类世界客观规律的正确价值导向。一方面有效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道德滑坡问题,另一方面避免社会价值观念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再次落入纯粹道德理性的歧途。如果能够善于将中国传统的、以道德形而上学为价值取向的实践理性融入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使其与理性形而上学协调发展,将有助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3.1 有利于帮助公众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心理学家阿德勒认为,人的行为出自他的观念,一切的实践活动都离不开人的观念的引导。一般说来,有什么样的观念,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人作为有意识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同时也具备某种道德观念,其观念支配着行为。这意味着,经济活动中产生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是经济活动主体的观念问题,其本质是主体的道德素养问题。“士商”精神中有关“义德”“义利”之辩的思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树立并完善正确的义利观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古代的“士”醉心于探求“道”的真谛,强调要不断加强内在修为来实现“内圣”的目标,这是其精神体系以道德践履作为实践理性的价值取向所阐发的理性认知。当这一认知投射到经济伦理领域,则以社会为现实基础,构建起一系列道德原则,对作为社会实践活动主体的人提出既定的道德要求。能否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念,能否坚持高标准的道德要求,也成为传统“义德”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导向的首要问题。

3.2 在推动当代商业价值体系构建方面仍有重要借鉴价值

当代中国社会的“义德”主要集中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中企业家、商家的利益追求与基本道德良知的关系[9]。尽管有当代学者对于传统价值观念颇有微词,马克斯·韦伯更曾直言:“零售交易似乎从来没有什么诚实可言,中国人彼此之间典型的不信任,为所有的观察家所证实。”[10]但事实真是如此吗?答案是否定的。真正的情况是,对于中国传统价值观念的轻视与否认,多出于中西方文化差异下的某种偏见。德国学者墨子刻也曾提出,以儒学为宗的中华传统的思想文化颇具乌托邦主义的色彩,在他看来,孔子相信以道德自律是过于乐观的,更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事实也不尽然,例如: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物资匮乏年代,浙江義乌曾流行鸡毛换糖,一度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当时交通、通信都不发达的时期,义乌人民凭借小商小贩走街串巷、以物易物来赚取微薄利润,为后来市场经济的经商活动积累了一定经验与诚信口碑,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商人“诚信为本”“仁义为本”的传统品质。浙江义乌地区鸡毛换糖的经商历史是中国传统商人精神的写照,足以说明中国传统的商业伦理已初具现代商业伦理观的雏形,推动形成了以“走遍千山万水,不怕千难万险,能说千言万语,想尽千方百计”为基本内涵的“浙商”精神。

“士商”精神形成的背景是封建历史时期,必然有其历史局限性。在法律尚不健全的封建社会,“士商”精神能否付诸现实,取决于“士商”自身道德自律强度。换言之,一旦缺乏某种强有力的外在约束,个体对道德的遵守就难以真正实现。因此,虽然传统“士商”精神在如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但不能和复杂的现代社会完全适应。因此,在重建社会诚信道德规范、促进培育正确义利观念、建立商业价值体系的过程中,一方面,需认识到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离不开社会道德的约束和导向,因此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在扬弃传统“士商”精神的基础上,借助社会公德和社会舆论监督等约束手段,督促经商主体加强道德自律意识,促进经商主体自觉进行道德践履;另一方面,要立足于现代社会,以现代商业精神涵养传统“士商”精神,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升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法律体系,完善社会征信制度,提高失信成本,加大力度处罚失信人员,构建起以诚信为主要内容的、既充分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融合中国传统商业伦理道德的社会主义市场规则,使“道德约束”与“法律兜底”形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良好互动关系。

4 结束语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传统“士商”精神是中华传统商业伦理价值观念的具体呈现,其内涵丰富、意蕴深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有很多的启示。推动“士商”精神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下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将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建设人人坚守诚信道德的和谐社会。但是,近年学界对于“士商”精神的研究较少,参考文献年份较为久远,而且传统“士商”现代转化的实践路径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和阐释。

参考文献

[1] 余英时.论天人之际:中国古代思想起源试探[M].北京:中华书局,2014:196.

[2] SCHWARTZ B I.The Age of Transcendence[J].Daedalus,1975,104(2):3.

[3] 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10.

[4] 黄万盛.全球化视域中的儒家内圣外王之道[J].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1-11.

[5] 葛荃.追寻“现代士人精神”:“士以天下为己任”刍议[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5(1):20-26.

[6] 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484.

[7]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136.

[8] 牟宗三.政道与治道[M].台北:学生书局,1980:51-56.

[9] 吴根友,黄燕强.中国传统“义”德与义利之辨论纲[J].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文化传统,2020(1):96-118.

[10]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M].洪天富,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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