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煤炭施工企业强化招标采购管理对策
2024-05-28王建伟
▊ 文/王建伟
招标采购管理是企业价值链管理的核心环节。国有煤炭施工企业招标采购兼具公共采购和企业采购的双重属性,既关乎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也关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在招标采购工作中,如何处理好“合规”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如何建立健全采购制度,强化管控措施,以防范风险、防止腐败,是国有煤炭施工企业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国有煤炭施工企业常用招采方式分析
国有煤炭施工企业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在公共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投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为投标人较多,能够充分竞争,相对不容易出现串标、围标等情况,是最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与公开招标不同的是,这种招标形式不需要发招标公告,是非公开性质的。因为参与投标的单位都是邀请的,数量不会太多,所以招标的费用相对较少,周期较短,效率较高。
3.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采用此种方式招标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或多轮报价。
4.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方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与竞争性谈判除了时间节点不同外,最大的区别在于竞争性磋商需要通过评分来确定成交候选人,而竞争性谈判无需评分,主要看价格。
5.询价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与竞争性谈判允许二次报价不同,采用询价方式,供应商报出价格后不可以二次更改。询价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
6.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
二、国有煤炭施工企业招采管理问题分析
当前,国有煤炭施工企业在招标采购管理中,主要存在下述几方面问题。
1.组织建设不完善,招标管理力度不足
部分国有煤炭施工企业内部组织建设不完善,未设立招标委员会,或者是招标委员会如同虚设、未能完成职责要求,导致诸多问题出现在招投标过程之中。同时,在实际招标采购中,一些国有煤炭施工企业招标管理力度相对不足,对招投标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管,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导致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2.招标管理制度不完善,已有制度落实不充分
一些国有煤炭施工企业没有建立完备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招标过程缺少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约束和规范,导致招标工作的开展并不能完全符合制度规范的要求。同时,在现实招标采购过程中,有的国有煤炭施工企业或因专家库资源匮乏、招标人为求方便等原因,并不能完全按照招投标法、招投标实施条例等规定执行。
3.招标行为不规范,缺乏公正性
招标采购时,一方面由于招标人主观意识上的不愿意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而在招标环节设置排他性、歧视性的门槛条件,未能保证招标环节的公平公正,许多信息得不到公布,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另一方面,招投标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为保证招标管理质量,部分企业会委托专业机构代理招投标活动,而代理机构为满足自身利益,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影响招投标结果。
4.投标人扰乱招投标管理秩序
在进行招采活动时,招标人应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其是否有竞标的资格。但在实际招采活动中,一些国有煤炭施工企业未严格把关,出现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之间互相勾结,操纵招标过程,或是在中标后将工程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分包、转包等行为,影响招投标管理质量和项目建设的高效开展。
5.评标专家素质参差不齐
评标环节中,由于抽取选择的评标专家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影响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如部分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或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甚至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性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严重影响了评审的质量及结果。
三、强化国有煤炭施工企业招采管理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国有煤炭施工企业要在优化工作环境、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过程管控、创新工作模式、健全考核机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招投标管理质量,为项目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1.优化招投标管理环境
国有煤炭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重视,提升投入和管理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管理人员对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深入学习,形成规范化的管理意识。同时,对管理制度进行科学优化,营造良好的招投标环境,保证招标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既定的制度规范实施。
2.完善招采管理制度体系
为保证招采管理效果,国有煤炭施工企业要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招标工作实际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科学优化,提升管理效果。一是要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主体管理责任,提升招采人员的责任意识,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二是要完善监管机制,对招采流程进行全面监督,保障制度体系的高效落实,并对招采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提升管理水平;三是要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其竞标活动实施高效管理,并建立完善的后评估制度。
3.强化招标采购全过程控制
招标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一是在开标环节,不管是以公开招标或者是邀请招标的方式,都必须要有相关的招标单位参与并进行主持,为防止任何违法的操作发生,相关监督部门也必须到场。二是在评标环节,通过对唱标所得出的最终报价情况,以及企业履行约定等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作出综合合理的评价。三是在定标阶段,要按照评标规定当中的条款,对匹配中标候选单位的历史业绩及信用程度、合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考虑,保证在最小的风险之下确定最为合适的中标单位。
4.创新招标采购模式
传统的招标采购普遍存在透明度低、地域差异性大以及空间限制性较强等缺点。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国有煤炭施工企业应按照“平台化、市场化、透明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搭建自身的电子招标平台,供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倒查、可追溯,实现阳光采购。
5.建立招标评价与考核机制
国有煤炭施工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招标采购工作的评价与考核机制。一是建立评标专家动态考核机制,实行“一标一评价”。二是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评价标准,对代理机构采取季度汇总评价的方式进行评价,对代理项目的评价实行“一标一评”。三是建立标后评估制度,由企业招投标办公室、监督办公室组织资深评标专家,对重点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评估招标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