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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两湖地区士人的居 、葬地 及社交空间研究

2024-02-02李含

今古文创 2024年2期
关键词:宋代湖北湖南

李含

【摘要】本文以宋代两湖士人的社会空间变迁为主线,定居点为线索,讨论了宋代两湖地区士人社会的变化与发展,同时做了较多的湖北与湖南士人社会各方面的差异比较,得出了两宋时湖北湖南的士人在全国范围内是一种比较尴尬的依附地位:两地的科举成绩明显不如其他发达地区,成功的士人大多来自发达地区,或者迁居于发达地区。二者相比湖北对北方的社会依附性较强,自身的教育建设也较差;而湖南则是对南方的社会依附性较强,但是本土社会的建设相对也有一定的稳步兴起,又有许多的外来士人的本土化,使得南宋湖南的士人社会发展呈现出比较繁荣的局面。

【关键词】宋代;湖南;湖北;士人社会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02-0079-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02.025

一、前言

宋朝建国后实行重文轻武的政策使得宋朝的文官政治极速地发展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士人文化。宋朝科举选拔的人才数量是科举制度存在以来最多的朝代,寒门庶子、平头百姓家的底层学子都可以有机会居庙堂之高。研究宋史跳不开文官政治,而要研究文官政治那么对士阶级以及士人群体的研究则是有必要的。士人是构成文官政治的主体,首先要弄清楚士人在宋朝是怎样的存在,有什么样的的意义,是如何发展的,才能更进一步地对其进行深层次的研究。这对研究宋代的历史有着深刻的意义,有助于更好的理解宋史。

学界关于宋代士人的研究关注度并不低,但也并不热枕。相关著作中大部分以士人身份的文学作品、艺术成就以及教育活动为主要的研究方向。文学作品上主要关注在宋代的诗文、古文、著名的作家以及宋代较为特殊或流行的文学形式的研究。这一类研究主要是对文学史的研究,并不深究与士人阶层之间的联系。对一些著名的宋代士人的文学作品的研究也比较的广泛,关注度比较高的士人有苏轼、王安石、黄庭坚等人。总体来说,史学研究的方向集中于文化史、文学史,近年来地域史的研究略有增加,但大多是对两浙、江西、两广等地区的研究较多。相关的著作有《宋代迁徙官僚家族研究》《士人领域下的宋代江西研究》《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概覽》《南宋明州先贤祠研究》等。对于向两湖这种在两宋时期不算突出地位的地区的研究较少,对于士人社会网络的研究则更少。

文章将围绕两宋时期湖南与湖北的士人社会网络的变化展开,简单比较唐宋科举取士的差别,从祖籍、家庭与安葬地的变更以及两湖地区历史发展发展的比较入手,得出了两湖士人在宋代士人群体中处于劣势与依附地位。讨论了两湖地区士人在总体地位和生存发展形势上极度相似的状态下,为何却走向了截然相反的方向:湖南士人社会建设逐渐欣欣向荣,而湖北士人社会建设却长期处于恶性循环。针对两湖地区的士人研究,有利于更好的研究宋朝士人群体之间或者说地域之间的联系与发展,对宋代士人发展有更清晰的认知。希望通过对湖南湖北士人的研究,能够提供对地方志研究或者文化史研究的一些新方法与途径。

二、社会网络的形成

(一)定居点对社会空间的意义

社会网络简单来说就是指人与人因为相互往来形成的较为固定的一种关系体系。通过层层关系的相串联,实现各不同个体之间的紧密相依。定居点则是一个人社会网络的基点,个体的生存与发展皆是围绕其定居点而展开活动。所以,不同的定居点范围内的群体或组织自会形成与其定居点息息相关的社会网络。定居点变化代表着个人社会网络的基点变化。因此,要研究社会网络必须先从地域性的定居点展开研究,才能抓住社会网络的根源。

(二)以定居点作为研究基点的意义

在整个宋朝时期基本实行一种流官制度,官员的任职地处在不断的变更之中,仅以任职地作为研究方向参考价值不够,但其某个人或某个家族的居住地点是相对稳定的,因为祖籍、家庭居住地和安葬地正好可以表示一个人、一个家族在某一时期的定居之所,所以,祖籍、家庭居住地和安葬地的改变,不但显示出一个人、一个家族横向的流动,而且还能够反映其社会网络的变化。三百年间两地所出士人数量庞大,且丢失的史料太多,难以实现真正的普遍调查,只能退而求其次从《宋史》列传与《(嘉靖)湖广图经志书》中有所记载的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要特意说明的是:起义,为了方便体现研究对象在历史洪流中的发展变化之间的差异性,将分北宋与南宋两个时段来进行观察。其二,两湖的具体行政区划并非是在宋代就已完成,笔者能力有限,为了避免争议,文章一律以今天湖南湖北的行政区划为准。

三、中央化趋势

中国古代的士族也称为门阀。能够称得上士族代表着一个家族的门第与声望的提升,同时,士族也是与政治相关联的,但凡与政治相挂钩的事物,必然牵扯着政治权益的争夺。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许多的士族都会选择往更靠近权力中心的地区搬迁,这也就形成了士族的中央化。两湖地区的士人士族自然也在其中。

(一)安葬地的选择

北宋时代,经过考证,最终可作为研究对象的士人三十有二。其中,排除两个非正常死亡者,其余在湖北的有三分之二。三十人中,可以确定葬于其个人家庭常住地的有十二人,其中湖北八人,湖南四人。其余士人皆葬于外地,甚至他们的亲属中也有一部分选择跟随,在这一部分士人中,湖北外葬的比例远高于湖南(这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湖南经济、交通条件不如湖北)。葬于外地的话,安葬地的选择也很大程度上体现出当时两湖士人的政治取向。有十六个人都葬在当时的发达地区(尤其是政治发达地区),当时的开封与洛阳之间几乎是安葬的热门抢手地带,十六人中十一人都在这个区间内,另有三人葬在江西(江西一直是士族昌盛的地区)。至于为什么不直接选择开封和洛阳,这更多是一种无奈之举,因为开封、洛阳作为当时的两大全集中中心,地势狭窄而人口又众多,相比之下位于开封和洛阳中间的城市,地理位置良好,又不是权力中心,竞争压力较小,于是许多在两京之间的地方成为首选的葬地别宫。

除开重大事故或者被迫举家迁移的情况,一般来说人们对于安葬地和定居地的选择基本相一致(这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取向)。纵观北宋时代,两湖地区的士人大多愿意将安葬地选择在两京之间,当然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当时本身定居于这一带。这传达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来意味着这一时期的两湖地区的成功的士族有中央化的趋势;二来也意味着这些变迁或者说中央化的士族的主要社关系网已经不在原住址或者祖籍,而是转变或逐渐转向两京之间。除了开封和洛阳,对两湖地区的士人社会建设与发展影响较大的应该是江西。北宋时江西的士人社会相当的发达,又刚好是与湖南湖北两地比邻而居。

(二)本土士人社会单薄

单从祖籍来分析两湖士人分情况,可以比较明确得出的结论是:两湖本身的士人社会建设性薄弱,对外的依附性明显。前文的32人中,可能是湖南湖北土著士人的只有七人,且也只是可能性比较大。其中五人为湖北人士,湖南仅有两人,这也就表示32人中有25个外传的士人,占总人数的78%。根据宋代重修的谱法,两代以外即算关系疏远,四代以外几乎与原来没有联系,所以就算将移居到两湖地区有超过四代的士人也算作土著,也只有12个人。

就两湖本身比较结果,湖北士人社会对域外的依赖性更大。湖北20个人的安葬地统计结果显示,有12个人选择了外地安葬,仅有把人选择了境内安葬。其中单是选择两京之间的就有8人。而湖南只有五人仅占总数的一半,低于两地平均值的56.%。从他们的祖籍来看,湖北虽有21人,然真正的土著士人只有7人,仅占总数的28.6%;而湖南虽然只有11个人,但土著士人有六人,占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五点五,远高于湖北的比例。

四、南宋两湖社交空间的变化

南宋连年战乱不休,北方地区很快被攻陷,大量的北方士人随着移民浪潮涌入南方,社会关系在空间上被迫局限于南方,两湖士人的社会建设也出现了一定的改变。

(一)丧葬选择的改变

南宋由于社会动荡较大,仅仅考证出的30人中有7人非正常死亡,所以有效的数据仅23人。其中,可以确定葬于两湖本地的有16个人,值得注意的是:湖北仅有1人;湖南却有15人。而安葬于外地的6个人当中,湖北有五人,湖南仅有一人,皆葬于江浙一带(因为社会的变革,此时的江浙已成为南宋的核心地区)。这事实上也印证着两湖地区的士族即使到了宋朝后期依然有着向发达地区迁移的趋势,这些世家大族的社会关系事实上已经转向了其迁入地区。

到了南宋时期,迁入了两湖地区的士人大多已经能够选择定居于此并葬于两湖,这是两湖本土社会发展进步的体现,但这并不能完全表明其对外的依赖性不存在了。必须立足于南宋时特殊的政局来分析这个问题,很多传入两湖的士人都是随南宋皇室的南移而定居两湖,这些士人虽然壮大了两湖的士人群体,但追根溯源,并不算是两湖士人,至少在南宋时还不算,两湖士人对外的依附性仍然很强。三十人中,两湖的土著士人有十一人,其中湖北3人,湖南八人。土著和定居超过四代的士人共18人,其余十二人均迁居未超过四代,与原籍关系仍很密切。这一时期,两湖土著士人的增加虽然没能使得两湖地区士人完全不依赖于外界独立发展,但是这也表明了南宋时期的两湖的社会发展已经有了良好的转变,对于本土士人和外来士人都具备了一定的吸引力,两湖的士人社会开始走向成熟(主要是湖南)。

(二)两湖发展较之北宋的新变化

探讨南宋时期两湖发展的新变化,不得不将湖南于湖北区别开来,因为这一时期的湖南湖北在各个方面都呈现出了巨大的差别。依然最先从安葬地展开分析,在湖北的7个人中,已知安葬地的有6人,5人葬于江浙核心一带,占总数的,但是湖南的16个人中,只有一个人没有选择安葬于本地。湖北10人中,外来的士人有3人,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湖南20人中,外传9人,占接近一半的比例。这一时期的湖南社会得益于地理环境优势比湖北安稳,所以湖南的经济等各方面得以继续发展,湖南士人社会发展也受益于此,迁入外籍士人与土著士人基本达到平衡状态,二者形成了一种比较稳定且有益于湖南士人社会建设的良性互动。而同一时期的湖北一度沦为前线,社会比较动荡,导致很多的有条件的士人就会迁移,这对本来就并不兴盛的本土士人社会来说直接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导致很长时间段里只能依附于外。比之宋初,南宋时代的湖北士人本地的土著少,外传的士人多,且外传的士人皆是过客居多,湖北对士人而言缺乏吸引力,导致了本土士人社会愈加衰落。

纵观两宋,很明显两湖士人社会都比较落后,对外有很强的依赖性。而到南宋时期,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湖南湖北的发展开始走向不同的方向。湖北本土士人流失严重,又无法获得外传士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难以修成正果。而湖南地區在此时因为免受战火纷扰,吸引了许多避难而来的外来士人,与本土士人形成了良好互动,得以休养生息、稳步兴起,湖南地区士人社会建设逐渐走向正轨。

(三)对外依赖性强烈

宋代两湖地区的士人社会体系很明显的是处于支配与被支配的一种体系。以江西为例,作为士人社会高度发达的地区,毗邻湖南湖北,对两地士人社会的建设具有巨大的影响。尽管说到地区与地区之间的依附关系在中国古代那样脆弱的小农经济下这个概念显得十分的模糊,但是因为科举入“仕”这个贯穿在中国古代几千年历史中的这一政策,决定士人这个阶层必须在社会中流通的必然性,所以在宏观的、巨幅的士人社会体系中,湖南湖北这样的边缘社会对发达社会的附庸就变得相当显眼了。两宋时曾流行一种举荐的任官选拔制度,这俨然成了一种非常直接的买卖官职的手段,对于想要往社会的上层流动却又科举无望的士人而言,积累资本或许比拼资质和运气来得容易的多。这样的风气无形之中提高了边缘士人社会对发达社会的依附。宋代文官政治的高度发达使得宋代的科举试题的内容、风格和方向完全被权力中心的主流士人掌控,中举后的士人,任职也要受到极大的限制,需要高级别官员且必须同时多员举荐才有希望顺利任职。而落后的地区拥有举荐担保资格的高官太少,无奈之下只能成为附庸才有机会谋取出路。而这些附庸的士人要脱离依附状态,只能等到本土士人社会发展以后才有机会,然而又因为这种不健康的发展模式,使得发达的愈加发达,落后的只能稳住呼吸以图生存。

三百年间,两湖士人为了融入主流士人社会、靠近政治中心,自然也付出了许多的努力。因为不管是外传士人,还是土著士人,功成名就后大都迁往两京、江浙等社会发达的地区,甚至最终选择埋骨他乡,目的都是为了融入主流士人社会,努力改变边缘化的社会局面,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了后人。

五、结语

长期以来,除了极少家底特别殷实的大富家族,可以实现以资本换资源,以及更为突出的极个别的天才士人能实现自我价值变现,而往往绝大多数的普通士人是难以融入主流之中的,难进,也难以被接纳。两湖士人是某种意义上的弱势群体,他们在全国的士人社会体系中充当着失意者的角色。两湖士人“少宦情”,这并不是主动避世的结果,而是因为他们从客观层面上被主流士人排斥在外。在任何舞台上,从来都是强者与强者的对话,而绝大多数的两湖士人显然不是。

单以两湖的自身发展作比较来看的话,虽然对外都呈现出一种附庸的状态,但对外态度和对内规划又有很大的差别。北宋时代,湖北士人对外的依附性明显更盛,本土士人社会的建设更为单薄,在附庸对象的选择上更多倾向北方地区,而湖南则重点偏向以江西为主的南方士人社会。此至南宋,由于北方的沦陷,湖北士人社会对北方的依附难以维持,再想融入南方士人社会举步维艰,只能一步一步地在恶性循环当中缓慢发展;而这一时期的湖南士人社会拥有了相对繁荣的局面,本土士人与外来迁移士人的良性互动还让湖南的文化教育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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