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
2024-01-01汪雯婧
关键词: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路径研究
我国民族地区,涉及5个自治区、3个省,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贵州、青海[1]。民族地区是我国物种资源最富集、生态环境最优美的区域,也是当下生态环境发展最敏感、最脆弱的区域,承载着复杂多样的环境系统,更是维系和保障整个国家生态安全的要害区域[2]。人与自然是息息相关的生命共同体,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不仅是民族地区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也是制定未来生态文明发展蓝图时必须牢记的关键先决条件。如何充分利用并保护好这片土地的天然优势,如何更有效地推进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成为筹划未来生态和谐社会时要考量的重要议题,需要结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来谋划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路径。国内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要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下展开。一方面,它把人看作是一个主体;另一方面,它把自然作为一个人的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方面之一,把人与自然联系得更紧密,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高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境界。人类、自然、社会是一个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要构建生态文明,就必须在尊重自然规律和顺应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利用并改善自然环境,以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进而推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依据
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强调在满足现代社会人们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后代人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的一种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强调社会、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之间的可持续性以及和谐共进,旨在实现各领域的均衡与协同增长[3]。在本研究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方面,可持续发展理论注重长期视角,强调当前决策对未来的影响,这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追求的整体目标相契合。国家领导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新的发展主线,在民族地区,理解和实践人与自然关系的新发展主线尤为关键。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重要性被国家领导人强调,并在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及,这也是民族地区建设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在要求[4]。尊重自然意味着我们对待自然要怀有敬意,认识到人与自然具有等同的存在价值;顺应自然则要求我们遵循自然法则,让人的行为符合自然规律,通过制度规范的方式实现;保护自然则强调在从自然获取生存和发展必需资源的同时,我们也应保护和回馈自然,防止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5]。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共存,将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另一方面,可持续发展理论着重于全面性的思考,不仅需要考虑生态保护,还要考虑经济与社会发展[6],这与生态文明理念紧密相连。首先,民族地区需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发展,即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使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可能。这需要通过产业结构的绿色转型,技术创新和政策引导等方式,将产业发展朝向更加环保和可持续的方向推进。其次,全面统筹管理生态系统,尤其是对民族地区山水林等天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治理,需要实施从整体出发的综合整治,从而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保护好生态系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最后,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依靠制度和法治来维护生态文明,以加速生态文明的制度化、法治化进程。这将大大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效果和水平,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督执法,以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2 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理念源于治理的广泛理论体系,其本质在于促进各界参与者在治理活动中实现平等的参与、协作的互动和共识的建立。这一理念已在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得到了深入应用,并催生出众多创新的治理模式,这些模式特别强调了生态管理过程中的多方参与和合作的必要性[7]。在本研究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主要目标是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协同并进,应该以协同治理概念中的两个核心要素为起点。
第一,注重协同性发展是前提条件。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互为补充的辩证统一体。民族地区以其独特的自然环境和文化底蕴,在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尤显复杂且富有特色。过去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经济增长的发展轨迹在民族地区有着深刻的影响,而这种单一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生态环境的做法现已显现出其无法回避的局限性和破坏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提出,为我们提供了经济和环境协同发展的新视角。绿水青山不仅是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在民族地区面临着一系列挑战,根本原因在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共生关系没有得到妥善处理。传统的发展模式往往将经济利益置于生态环境之上,导致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国家领导人指出:如果仍然沿袭粗放的发展模式,即使经济实现翻番增长,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也将会带来严重后果[8]。因此,对于民族地区来说,制度性的保障和改革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
第二,建设主体的多样化是关键要素。实现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需要全体民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包括政府、企业、民众以及非政府组织等相关方,共同为民族地区构建生态文明,这是一个多元主体平等参与,需要协同合作与达成共识的过程;需要多方主体共同意识到民族地区不能继续沿用原始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要以环境承载力为起点;需要尊重、顺应和保护自然,走出一条环境和经济并重、生态和发展协同的新路;要坚决拒绝牺牲生态环境来追求短期经济利益,追求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此类共识可以涵盖各方面对于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共同理解,各方达成共识有助于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一个全方位的发展战略,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2 民族地区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障碍与困境
2.1 思想观念尚滞后,生态文明理念薄弱
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范围相对狭小,人们在这种环境中形成了独特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通常深植于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受到历史上落后的生产方式和传统思维的影响,导致了一系列特有的社会文化现象。由表1可知,民族地区的普通初中、高中学校数量以及中等职业教育普通、职业高等学校数量总数在全国占比较低,均低于17%,其中,民族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数量总数占比最低,仅占2.38%;西藏、青海、宁夏三省的普通、职业本专科学生招生人数远低于其他民族地区各省招生人数。民族地区落后的教育设施和水平导致当地民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薄弱,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较低。由于地理环境的限制,民族地区的居民往往与外界交流有限,这种相对封闭的环境不仅限制了外部先进思想的传播,也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产力发展。缺乏外部刺激和交流,他们的经济基础相对较弱,更易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导致了相对滞后的思想观念。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民众的小农经济意识比较强烈。他们习惯于以自给自足的方式生活,只关心眼前的生计问题,缺乏对未来发展的长远规划,不自觉地对外来的先进思想观念产生抵触,因为这些观念与他们习惯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相悖。这种落后的思想观念不仅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经济发展,也导致了对生态环境的忽视。他们缺乏正确的生态文明意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知不足,往往只将自然资源视为满足生活所需的工具,忽略了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加强对民族地区居民的生态文明教育,引导他们正确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尊重并保护自然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2 生活方式尚陈旧,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仍然存在
因大多数的民族地区都处于偏远的山区,交通不便成为当地发展的阻碍,落后的思想观念导致了人们落后的生活方式,也是导致当地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仍占有很大比例的原因。随着人口的增长,人们对环境的破坏,对自然资源的掠取越来越多。过度打猎和放牧等原始生活方式依旧存在,他们已经习惯了依靠自然,依靠天然的草场、林地等天然资源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生产,这种思维方式导致了粗放型经济发展仍占主导地位,使得资源的利用和环境的保护严重失衡。利用自然界中容易得到的物质财富,随意采挖野生植物资源,例如木耳等,毫无节制地向自然索取[9],破坏了大量森林植被和地下资源,损害了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由表2可知,截至2014年我国土地荒漠化和土地沙化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等四个民族地区,四省土地荒漠化和土地沙化面积分别占全国面积的88.18%和86.88%。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地区的土地荒漠化和土地沙化面积在四省区中占比最大,分别为107.06万平方公里和74.71万平方公里,森林乱砍滥伐导致我国新疆地区土地荒漠化、沙化问题严重,造成了生态系统的不平衡[10]。民族地区的部分民众以滥采、滥牧等方式,通过破坏生态环境的高代价换取微薄的经济效益,必然会消耗生态资源,影响当地广大民众正确生态观的形成。这种情况不仅使得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到了限制,也加剧了生态环境问题的恶化,对当地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峻挑战。
2.3 工业污染犹存,生态污染问题较为严重
我国民族地区蕴藏着丰富的金属矿资源,这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潜力和机遇。然而,长期以来的掠夺性开采导致了许多地区植被严重受损,地表和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进而影响了当地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生存条件。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仍处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加速发展阶段。由图1和表3可知,民族八个省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从2020年到2022年逐年增加,且在全国占比呈上升趋势,三年内民族地区八个省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总量增加7.63%,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最多,2022年达到41 323万吨。这说明民族地区主要从事能耗较高的石油化工、天然气、煤炭、水电等原材料产业和能源产业为主体的工业,是建立在资源开发基础之上、并以重工业为主的工业,容易产生严重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水体污染和大气污染[11]。民族地区部分企业设备较为落后,受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的影响,部分地区只注重对产值和发展速度的追求,而忽视技术进步、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提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导致很难彻底摆脱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的传统经济结构。因此,虽然近年来民族地区加强了对工业污染的治理,一些治理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依然艰巨,还需深化改革,加强技术创新,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以实际行动保护好民族地区宝贵的生态环境。
2.4 生态环境脆弱,自然资源受损较为严重
我国高寒、沙漠、黄土、喀斯特四大生态脆弱带主要分布在我国民族地区,具有显著的区域性特征。这些区域遭受着生态环境的脆弱性、频繁的自然灾害和基础建设的滞后等多重挑战,其生态脆弱性和经济落后性高度重叠,历史上频繁的自然灾害和大规模盲目的开发,导致该区域的生态环境持续恶化[12]。由表4可知,民族地区的八个省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风雹灾害、洪涝、地质灾害、台风、旱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其中旱灾导致的损失最高,民族地区八个省合计损失1162.8千公顷,在全国总占比47.83%,这些因素阻碍了将该地区的天然资源潜力转换为经济发展优势。
以西部民族地区为例,该地区往往面临着经济困难与生态脆弱性高度交织的状况,常受到旱涝灾害、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的侵扰,严重制约了当地的产业壮大和居住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在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两个月内,青海省就曾经历超过30次三级或以上的地震活动,其中1月8日在海北州门源县发生的6.9级地震对青海及相邻的甘肃、宁夏、内蒙古四省区造成了极大冲击1,对当地的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导致约17.1万人口受灾,约9.5万间住房损毁,以及高达32.5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13]。此外,西南民族地区虽然土地类型多样,但由于缺乏科学开发,导致土壤功能退化,水土流失问题严重,这种脆弱的生态环境,不但阻碍了民族地区的经济转型,也使得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陷入了困境之中。民族地区是重要河流的源头,也是森林、草原、湖泊等生态系统的集中区域,其战略地位十分突出。因此,加强对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转型与生态保护的有机结合,成为当前的紧迫任务之一,这更加凸显了我国民族地区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
3 民族地区发展生态文明的实现路径
3.1 加强思想引导,突破理念壁垒
在当今民族地区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加强对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尤为重要。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着生态环境的命运,民族地区的人们正确认识并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各类媒介进行广播和宣传,使民族地区的人们明确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民族地区人们对生态文明的认识程度和参与度。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念和价值观,从而激发其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将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态道德行为转化为社会普遍行为。
其次,应大力推广绿色发展理念,引导民族地区人们发展观念向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转变,理解并接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模式。各民族特有的生态伦理不断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生态系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保护。民族地区在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时,要将政府主导与民间自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当地传统生态道德的积极功能[14]。应该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指引,对本民族传统的生态文化进行激励,将当地人民群众的力量调动起来,让其与国家层面的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一种互为补充的状态,从而共同促进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在实践中,可以通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开展环保义工等形式,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民族地区的日常生活中。同时,也可以借助地方性的组织和社区网络,组织居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让民众亲身感受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成就感,使其理解并接受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并重原则。在此基础上,能够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经济发展。
3.2 推动绿色转型,改革发展模式
从发展的趋势看,资源短缺将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阻碍。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也反向推进我国民族地区人们转变发展观念,理解并接纳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鼓励创新和绿色发展模式。可以通过技术支持、政策引导和物质帮扶,鼓励和促进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生产方式在民族地区的广泛应用。例如,对实行循环经济、低碳生产的民族地区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设置环保标准,对过度污染的企业进行罚款。
除了引入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外,还应把现代化的科学技术和传统的生态智慧相融合,充分利用民间的生态技术和经验。民族地区的生态技术与经验是少数民族在其特殊的自然条件下,通过长期的积累而形成的,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然而,在现代化进程中,一些传统技术已经难以适应当下的发展需求,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继承和改良。在保持民族区域的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将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与传统的生产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至关重要。这意味着不仅要保持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基础,还要通过结合现代科技,改革发展模式,采用绿色环保、低耗高效、生态循环的生产方式来进行产业转型升级,从而提升当地生态系统的生产效率,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双赢。这种做法既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又可以保护好自然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3 严查污染发源地,完善生态法治建设
在追求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完善的法治建设和对污染源头的严格监管显得至关重要。法治可以从根源上有效地遏制人们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及社会发展铺设良好的基础。法律制度的设计必须迎头赶上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高破坏生态的成本,加强有关法律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制约和追责[15]。对法律条文的贯彻执行力度要足,地方性法律条文需要具体化、具有操作性,以保障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对违法行为,应严厉惩处和实行制度约束,如此才能产生对生态环保的有效威慑。应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设定更高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完善环境监测和污染源追溯系统,以对超标排放行为实行严查严罚;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等步骤必须严格符合规定标准,只有达到标准后才允许排放;要求所有产业特别是高污染的产业都要以科技创新的方式改进生产过程,降低污染排放项目,实现绿色生产。
此外,技术创新也应运用到环保行业中,引入先进技术以提高污染治理效能,从而有效遏制工业污染。应继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不论是政府机构还是民间团体,都需要更加重视集体与个人的生态环境权益和责任。加强公众的教育和参与也是推动民族地区生态法治建设深入发展的关键,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和共识形成,提高人民的生态权益意识,用法治的方式来规范生态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的权利、义务,逐步建立起健全的生态文明制度。这将有力地推动生态法治建设不断向前,逐渐建立及完善健壮的生态文明法制体系,从而为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3.4 进行生态修复,强化生态文明顶层设计
首先,面对生态环境脆弱且自然资源受损严重的民族地区,依照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法律规定,政府必须迅速行动起来进行紧急的生态修复,巩固恢复性修复,保障该地区的生态安全。耕地保护制度也为农业生产带来了新的模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对于非法侵占的自然保护区,要依法将其退还。民族地区要严格执行耕地轮作,保护土地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必须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更严格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并有效使用资源,严格规范自然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坚决抑制和处理资源过度开采现象,这些是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其次,生态文明建设须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相应的顶层设计。西部民族地区大多位于高原和山地上,其地貌复杂多样,高原、山地、盆地、丘陵并存[16],既是我国几大河流的重要发源地,又是生态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区域。西北的荒漠化、沙漠化和西南的石漠化仍然是一个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局部性的,而是涉及到整个生态系统的稳定和生态安全的问题。因此,需要通过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共同应对这些挑战。只有在政府的引领下,各级地方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才能够实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