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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2023-10-28何春月于晓丽

职业时空 2023年3期
关键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何春月 于晓丽

摘要: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产业随之发生变革,近些年,国家出台了相关文件,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成为当下职业院校的主要发展趋势,是实现职业教育与企业持续发展的有效利器。产教融合背景下,如何加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是当前职业院校和企业需要共同面临的挑战。文章将分析当前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内涵,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不足之处从政府、学校、企业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建议,旨在为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提供参考意见,更好地促进我国职业院校改革发展。

关键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高职人才培养模式

2017年以来,国家各部门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文件,致力于提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四链’(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中指出“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再次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双元育人”;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中提出“协调推进多主体之间开放合作,整合多主体创新要素和资源,构建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各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与之呼应的文件,很多高职院校对基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始探索,以期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赋能。

一、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内涵

(一)产教融合

“产教融合”中“产”是产业,“教”只是教育,因此,产教融合的含义是产业与教育的深度合作,是指高职院校基于市场对人才需求的导向,结合自身的办学方向和专业特色,加强与企业深度合作,在产教融合过程中,高职院校与企业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协同共育,学校结合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在师资质量、教学水平等方面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也为企业输送合格的人才。产教融合是院校为提高其人才培养质量而与行业企业开展的资源共享、发展共赢的精准人才匹配合作。

深化产教融合,是高职院校改革的必经之路,也是解决高职院校毕业生与市场人才需求脱节的有效策略。从实践层面来说,产教融合,不仅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技能指导,也为学生毕业后顺利就业、实现岗位的精准匹配提供机会,同时,高职院校的教师获得了理论结合实践的机会,可以有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状态,进而促进地方经济繁荣。

(二)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学校和企业之间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即学校与企业共同发挥教育主体作用,结合国家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达到协同育人、合作共赢的局面。校企合作机制中,实行“学校、企业”的双主体地位,综合双方的需求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合作,以构成更积极、开放、高效的育人模式。

综合分析近几年文献可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多集中于应用型专业或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融合探索,而高职高专学前教育专业开展相关研究与探索较少,并且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合作流于表面,以签约订单培养、实践基地共建为主要形式。校企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进入企业之后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阶段性的工作。这种培养模式企业参与度低,实践基地建设学校的支持也不够,合作双方并未意识到各自的“主体”地位,学校仅仅是将学生“下放”,企业也只是“接收”而已,对于学生需要提高能力并无相关考量,学生到了企业也是根据企业的人员调整接受临时性岗位,多则几个月,少则几天。二是合作形式单一,合作面窄,例如互开讲座、互派兼职教师、进行一些临时性活动指导等,双方互促共赢的生态局面难以形成。这种合作既没有长期规划性,又缺乏一定的时效性,有时候开展活动单纯是“一时兴起”,与“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目标相差甚远。三是产教融合维持时间短,且双方存在主动与被动的冲突,难以继续深化融合,究其原因是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学校和企业获利不对等,导致维持时间短。以学前教育校企合作为例,在主动性上,高职院校较为积极主动,合作中获得利益、资源较多,而幼儿园处于被动的局面,合作中受益较少。对于这种形式的合作,幼儿园有多方面顾虑,例如刚刚培养出适应园情的人,实习就结束了,这种师资的流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幼儿园师资短缺的问题,并且幼儿园提供了实训基地、配备了指导教师,待学生毕业后,真正入职该园的为数不多,久而久之,这种获利不均衡降低了幼儿园进行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也降低了幼儿园对培养合格幼教人才的积极性。

二、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特点

(一)资源的复合融合性

深度的产教融合理应是资源的复合融合,只有在互相需要的基础上,才能促成深度且长久的合作。因此,校企合作双方应综合考察自己所拥有的资源以及资源的专属特点,将其整合起来,这种整合并非简单的相加,而是在资源融合的基础上形成产教融合体,即多个主体已经融合成一个主体了,例如教学融合体、办学融合体等,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双方才能共同发展。

(二)任务双重性

产教融合过程中,企业承担着双重任务——教育培训和生产商品(创造生产价值)。一方面,企业行业能够独立承担教育培训工作,能提供大规模的实训岗位及专业的指导培训,可提供企业人员进入高校教授就业课程等;另一方面,企业本身承担着生产商品的任务,需加大投资,改善生产环境,促进技术革新,创建实训基地,搭建实训平台等,以学前教育为例,幼儿园应具备大规模接收实习生的能力,且提供專业的指导培训,自身还应该完善教学改革,加大师资培训等。任务的双重性,是现阶段产教融合中企业呈现的一种特点。

(三)管理动态化

管理动态化主要是指高职院校和企业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双方遵循动态管理的原则,有进有出,具体指:一方面,高职院校对于合作企业的选择并非一成不变,即符合产教融合标准、进入产教融合目录的企业并非高枕无忧。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印发的《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对于在年度考核报告中弄虚作假、在资格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侵犯学生人身合法权利的,应取消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报。因此,高校在产教融合中,应随时关注企业的运转情况,考察企业的资质等相关内容,对于不符合产教融合要求的企业,随时取消资格,终止合作,保证合作的高质量和高水平。另一方面,企业在选择合作院校时,考察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水平等方面,选择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岗位需求契合度高、办学水平高、师资水平高的高职院校,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实行动态化管理,促进产教融合程度更高、更深、更广。

(四)双向选择性

双向选择性是指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双方本着互选、双向的原则,高职院校要综合考虑学生名额容纳度、指导培训的专业性、企业行业的岗位针对性等因素;企业则应考虑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模式的针对性、人才培养的高度和素质等因素。在此基础上,选择符合自身要求的合作融合对象,基于双向选择的产教融合,能更容易持续合作深化。

三、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一)协同育人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些年,虽然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产教融合的政策性文件,力图通过产教融合,改变高职院校传统的教学思维、教学方法、产学研融合水平不足的情况,以促使高职院校毕业生更加符合企业要求,实现人才与岗位精准匹配。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很多高职院校开始注重校企合作、注重产教融合,然而,实际操作起来效果不够理想。第一,国家的相关政策,虽然指引了职业教育改革的整体方向,但针对不同类型的高职院校具体指导不够,致使部分高等院校在实践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第二,传统的观念、思维和方法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新观念的推广也并非一蹴而就,部分高职院校、企业、政府等未能意识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为企业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带来的巨大收益;第三,高职院校行政体系复杂,制约了产教融合深入发展,导致产教融合流于形式,难以深入推广。

(二)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保障

产教融合背景下的校企合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虽然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办法、方案等,政策颁布很及时,但具体校企双方责任主体不明确,当校企双方产生利益冲突和纠纷时,缺乏法律责任划分的明确规则,因此,不健全的法律机制保障使校企合作未能落到实处。企业与学校就人才培养模式达成共识并签订协议时,仅是合作协议而非合同,并没有受到相关法律政策的保护,并且双方在签订协议和解决矛盾时,更多的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矛盾责任划分不具体,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推进。

(三)校企之间的合作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校企之间协同发展、合作共赢场面是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出发点和归宿,但目前的校企合作仍停留在表面的合作模式上,产教融合所需要的实训环节、平台建设尚未形成规模。且学校尚未完全掌握企业需求,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的热情也不高。究其原因,推动产教融合向深层次发展的前提是校企双方在产教融合中都能获利,在双方获利的基础上,才能达到共建、共赢、共享,才能推动产教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也能确保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和长期性。然而当前企业在校企合作中获益不高,甚至“无利可图”,双方并未真正建立起共建、共赢、共创、共享的局面,缺乏可持续的合作机制,也导致校企合作水平不高,难以深化。

此外,校企双方导师之間缺乏有效沟通,更多的指导都是停留在学生身上,离真正开展合作还有一定距离。当学生到了实习企业后,企业也是以宣传本企业精神为主,重点解决企业劳动力缺乏的问题,并没有对学生的实习鉴定制订统一标准。因为校企双方就培养人才的目标尚未达成一致,各自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合作出发点,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内容与企业需求匹配度不高,所以人才培养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校企合作运行体制不健全

当前国家层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但是政策文件的执行缺乏具体的监督保障,指导和约束力不强,导致校企合作运行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目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过程中最突出的矛盾就是企业的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不够,呈现出“学校热、企业冷”的现状。主要原因是,在产教融合过程中,企业接纳学员产生的辅导、食宿、交通等费用,给企业带来了经济压力和人员管理压力,因此很多企业更多的是为满足劳动力需求而参与合作,也热衷于“订单式”培养模式,以低成本来满足自身的需求。以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校企合作为例,学生顶岗实习对幼儿园压力较大,需配备班主任教师,需提供食宿、交通等费用,并且实习生与实践脱节,在实习培养中需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付出和收益不成正比,导致幼儿园合作积极性不高。同时学校以提高办学水平为出发点,希望通过提高教学质量进入本科层次,所以学校的很多规划都脱离“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人才”的初衷,这也是导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的因素之一。学校、企业和社会之间并未达到真正的融合,没有建立起协同育人的合作机制。双方“主体”还停留于“各自为政”的阶段,不愿花费人力、物力、财力来建立健全运行机制。

(五)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不匹配

产教融合背景下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内容与市场所需人才的匹配度存在一定的差距。以学前教育专业为例,幼儿园机构不仅要求毕业生有专业的技能和教学能力,还要在沟通合作、职业道德、教育情怀等方面全面发展,然而实际的状态是高职院校更加重视技能培养,技能的培养能够量化,而职业道德、教育情怀等的培养难以产生直观的视觉效果。这与幼儿园方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高职院校对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的培养力度不够,很多学生上岗后的流动性非常大,这种现象不能适应教育市场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企业在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中缺乏内生动力,即使提前参与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来,也不能在未来的招聘中直接受益。

四、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推进策略

(一)政府:完善制度保障,参与沟通协调

1.政府主导,政策引导。进一步厘清职业院校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中的保障措施、监督机制等问题,做好利益的均衡和职责划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产教融合管理体制和实施办法。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了要加快落实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政府应加大支持产教融合的力度,落实服务需求和就业导向。与此同时,政府应重视提高高职教育的地位,认识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共赢会对当地发展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应加大地方资金投入,完善设施建设等,提高校企双方参与的积极性,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加强监督,统筹规划。政府牵头构建专门的监督指导机构,制定并出台合作双方的权责划分制度,明确监督问责机制和标准,明确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作培养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有考有评,并对校企合作中的不合格一方建立惩罚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兴业部门、高等职业院校等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科学规划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布局与发展。

(二)学校:聚焦产业链,提高办学质量

1.重构校企协同育人理念,打造校企协同育人共同体。互利双赢是开启校企合作的前提,“产”和“教”之间要相互交换资源,利用自身的优势催化对方的发展,最终达到高质量的产教融合。一方面要加强企业的合作意识,引导企业转变定位,创新供给方式,多种渠道参与到合作中来,深度推进合作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高校也要有效地开展校企合作,拓宽意见反馈渠道,健全信息流通机制,组建多方利益共同体委员会,整合来自政府、企业、同行和学生等多方面的反馈意见。同时,通过校企合作推进“双师型”教师的队伍建设,将此列入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

2.夯实校企育人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传统的学前教育育人模式偏重于课堂上的知识传授,而学生缺乏技能实际操作锻炼。为了弥补这个缺陷,教师要更加主动地深入企业中去,在企业的锻炼中熟悉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并将此融入到课程教学,使学生紧跟时代步伐。建立校外合作实训基地,双方根据实际需求修正人才培养方案,完成长期、可持续的人才力量储备。将松散的碎片化的教学,凝练成“双主体”的实践过程。在双主体机制建构过程中,高职院校要重新定义“服务社会”的宗旨,了解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科学规划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体系,在课堂上不断更新,结合当前“互联网+”模式的教学方式,将课堂的薄弱环节通过仿真实训室、实训基地加以强化。

3.全面优化课程结构,适应时代需求。人才培养与建设的核心内容就是深化课程改革,解决课程与实践应用脱节、传统课程知识扁平化与幼儿园教师职业能力综合化要求脱节、分科教学与幼儿园活动综合化要求脱节等问题。高职院校在课程设置方面,要根据行业产业的需求,科学、合理地规划课程体系。各教学环节和课程体系的设置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的关系,形成融会贯通、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有利于科学人文素养的提高,有利于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同时,还要以“高标准”和“高期望”为定位,制订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将培养卓越幼儿教师作为共同目标。

4.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展现校企合作诚意。校企合作深入发展,对学校和企业都至关重要。高职院校应审视产教融合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提升管理水平,着重建立协同育人体系,由专职人员管理并制定校企合作专门的、成熟的实施细则,主动承担理应属于高职院校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校企合作中产生的利益不均衡的情况,本着双方互利共赢的理念,共同协商。以学前教育专业实习为例,导致“学校热、企业冷”的一大原因是成本费用问题,因此,高职院校可承担一部分经费,减少企业(幼儿园)的压力。在此基础上,当双方出现冲突和纠纷时,可更好地协商解决,促使产教融合长久持续下去。

(三)企业:树立共赢理念,提高工作能力

1.明确社会责任,积极配合育人。為了激活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企业也要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加强合作意识,规范校企合作行为,为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基础。企业要主动参与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承担起教师顶岗实训、培训技能等任务,安排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能够接触到更多的一线内容,对工作的理解更加深入。同时,在学生的实习实训过程中,除了宣传企业文化之外,要让学生学习和锻炼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踏实肯干的良好的精神品质,学会适应环境、与人共事、与人沟通、与时俱进等。

2.贯彻共赢理念,满足人才需求。深入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模式,“产”和“教”两大主体之间的资源共享深度,决定着培养人才的高度,双方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互利共赢的理念,实现育人过程中的“共管”和“共育”。企业要与高职院校主动对接,实施常态化工作关系,不断摸索新的职业发展路径,争取打造出当地的特色教育联盟,从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学生能够在实习过程中慢慢适应工作岗位,并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只有学生意识到知识的作用,人才培养的目标才会得到根本性实现。

产教融合背景下的校企合作要体现出其价值,对学生的职业认知能力、职业认同感、职业适应能力均有所促进,才会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实现职业教育的高速发展。

结 语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规划了职业教育的重点内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重点是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合,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因此,产教融合背景下的校企合作模式要持续推进,深化改革,有效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助力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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