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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两山”理论的“矿农协同”生态整治与矿区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2023-08-12杨璐璐王立徽

理论与现代化 2023年4期
关键词:共生理论

杨璐璐 王立徽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的“两山”理论清晰地指明了生态环境的经济福利价值。面对矿区乡村内主体间贫富差距拉大、矿业农业融合受阻、区域发展失衡等问题,需要重构新的生态整治思路和实现机制。共生理论揭示了“矿”与“农”从对立走向融合共生的逻辑,需要构建“三矿”“三农”协同的生态整治机制,即矿企和农民的主体协同治理,矿业和农业的产业协同发展,矿区和农村区域整体性治理,让多元主体参与到生态整治过程中,通过改变不可持续的产业发展结构,整治生态环境,实现生活环境的改善和共同富裕。从“两山”理论的科学内涵着手,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生态福利化转换机制是矿区乡村生态整治的实现路径。在具体策略上需要聚焦主体、产业以及区域三个方面,紧紧围绕明晰产权主体,构建“共治共享”利益分配机制;探索“矿区整治+生态产业”的生态治理产业融合模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区域协调发展要素流动机制。

关键词:共生理论;矿农协同;生态整治;农民农村共同富裕

中图分类号:D4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23)04-0071-11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实现农业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必选之路。乡村生态环境是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1]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点。美丽乡村激活美丽经济,美丽宜居的乡村不仅可以吸引游客到乡村旅游消费,繁荣农村经济,而且现代生活条件本身就是富裕的标志之一;生态宜居乡村不仅体现了乡村“和”文化的内核,为共同富裕奠定精神基础,而且形成可持续的乡村产业发展模式,实现美好生活环境的共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关键途径是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乡村产业发展和村庄建设始终,构建产业发展与环境整治协同互促的共建共享机制。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发展中的生态问题主要来自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工业生产造成的生态破坏较农业生产和第三产业发展带来的生态挤压、环境污染更为直接和明显,其中矿业开发最为典型。我国矿区乡村集资源开采、占用和农业发展于一体,是资源、环境与人口矛盾相对凸显的区域之一,面临严重的矿区生态环境恶化和乡村发展落后两大难题。然而,单纯的矿区生态整治,由于缺乏“生态财富”的实现机制,土壤整治工程与后续生态产业发展断层,出现了复垦地再次抛荒、生态休闲产业市场效益欠佳、缺少高质产业、经营方式不可持续等新的整治问题。

在解决矿区乡村生态治理困境的探索中,学术界研究热点主要集中在矿区生态复垦和修复的路径研究[2,3]上。通过聚焦技术创新,研究矿区土地复垦规划理论、技术[4,5]和矿区生态修复机理及对策等[6,7]。如韩良弼等研究了露天矿复垦土地适宜性[8],为矿区复垦分区提供依据;胡振琪基于“源头和过程控制”的理念提出“边采边复”的煤矿区生态修复路径;有学者从矿产资源的产权市场化、制度化和权益主体出发,分析了与资源开发有生存发展和环境权益联系的矿区村民权益[9],提出了利益相关者之一的当地农户既是环境破坏的受害者,更是生态修复的主要参与者[10],农民参与生态整治意愿的高低关系到环境治理效度[11]。从研究内容看,现有研究大都是针对已经损毁的土地进行的复垦适宜性研究[12,13],而对未来将要损毁或未稳沉土地的超前复垦相关研究较少[14],且生态整治更多停留在稳沉复垦和修复阶段,缺乏对后续资源开发利用和高质量产业支撑的研究。从研究对象看,多是以某一矿区为对象进行研究,缺少协同矿区周边乡村进行生态治理研究。从矿区生态整治主体来看,缺少从政府、矿企、农民三个主体视角进行协同研究[15]。

矿区与农村是互利互生的,矿业开发与当地农业矛盾突出又相互交替。矿区乡村想要发展就必须要立足区域特点,将“矿”“农”结合起来,从“单纯土地整治”向“生态财富产业重构”转变,从“单一主体”向“多元协同”迈进,从“矿区范围内”发展扩展到“周边乡村地区”共富。在“矿农协同”的发展理念下,如何具体实现政府、矿企和农民各主体间对于生态整治的无缝隙合作?如何发挥矿企资金和发展优势,构建“以矿补农”“以农哺矿”的生态整治和产业可持续机制?如何实现矿区和农村空间规划与发展上的耦合与共荣?回答这些问题需要在“生态财富观”的价值导向下构建协同机制、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从共生理论视角,构建“三矿”“三农”协同生态整治的共生机制,以“两山”理论为指导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的实现机制,从主体协同、产业融合、区域共富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实施策略。

二、“矿农协同”生态整治的共生逻辑

(一)矿区乡村的“礦”“农”共生关系

“共生”概念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在1879年首次提出,原指两个及以上不同种属共同生活、生理依存、互利合作的一种交互关系或平衡状态[16]。后经发展和完善,是指不同种属按某种物质联系生活在一起,形成共同生存、协同进化或者相互抑制的关系。袁纯清博士在《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一书中提出,从一般意义上说,共生是指共生单元之间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按某种共生模式形成的关系[17]。其中共生单元是指构成共生体的基本单位;共生模式也称共生关系,是指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相互结合的形式,形成寄生、互惠共生等共生关系;共生环境是指共生模式存在和发展的外在条件。现阶段,共生理论逐渐在城乡融合、农村社会、环境治理等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的涉及领域被广泛使用[18]。共生理论作为研究各主体关系的新工具,对破解农村环保资源瓶颈、防止环境治理机制固化、缩小环保主体治理差距,具有方法论指导的功能[19]。

共生理论强调系统在演化中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基本原则。矿区乡村生态整治本就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是“矿”与“农”从对立走向融合共生的动态演进,是基于多业态交互、多主体协同、多机制联动而形成的一种共生关系(见图1)。

在矿区乡村中主要存在三类共生单元,即生活在矿区乡村内,需要对生态进行整治的个体,包括农民和矿企;矿区乡村内的主要共生产业,包括矿业和农业;不同产业与个体形成的交叉互动单元。矿企和农民,矿业和农业的相互结合,可能形成农业受损、矿业受益,农民收入受损、矿企受益的“寄生模式”以及农业和矿业、农民和矿企双方受益的“互惠共生模式”。在寄生模式中,矿区乡村“矿业独大”造成了对当地农业的挤压效应,使得农业很难从矿业中获取发展机会,矿区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同时,以矿业作为矿区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利益分配过程中,存在利益分配不公现象, 使得农民和矿企收入差距不断增大,矿企与农民矛盾加剧[20]。在互惠共生模式中,矿企能够根据自身对环境造成的损害而支付给村民同等价位的补偿,及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进行生态修复或复垦,保持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矿区乡村农民带来可持续的收入和生态福利,使矿区和农村两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形态相互影响,构成共融的共生环境。

(二)“矿农协同”生态整治的共生机制

现阶段矿区乡村面临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和贫富差距问题,共生关系主要以寄生模式为主,严重阻碍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基于矿区乡村“矿”“农”共生逻辑,依托矿企优势和矿业资源,构建“三矿”“三农”协同的生态整治机制,即矿企和农民的主体协同治理,矿业和农业的产业协同发展以及矿区和农村的区域整体性治理,让多元主体参与到生态整治过程中,通过改变不可持续的产业发展结构,整治生态环境,实现生活环境的共同富裕(见图2)。

1.“矿企+农民”生态协同治理机制

在寄生模式为主的矿区乡村,想要破解生态整治难题,形成矿区乡村合作共治的互惠共生模式,仅靠矿企作为矿区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建立起政府、矿企、农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的生态治理格局。在生态整治过程中,通过明确各主体责任实现矿区乡村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如,一方面,政府需要做好生态修复的统筹规划工作,引导各治理主体加强对矿区生态修复的重视,形成生态整治的共同目标,协调好各方主体利益诉求,促进生态资源和经济效益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另一方面,政府要在生态补偿制度完善、市场培育方面发挥作用,使生态补偿市场可持续运行[21]。矿企需要在环境资源管制的条件下采用高新技术手段组织绿色开采,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化配置,通过提供绿色产品加速矿业转型升级;同时对农民进行合理的生态补偿,对开采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行及时修复。农民的职责在于参与矿区乡村生态产业,监督政府和企业的行为,享受生态补偿。可见,在生态协同治理机制中,矿企和农民的关系不仅仅是补偿与被补偿、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更是共营生态资源、共治生态环境、共享生态福利的合作共生关系。

2.“矿业+农业”生态融合治理机制

共同富裕的基础是产业发展。矿业作为矿区乡村的主导型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农业的发展。由于长期以来矿业产业结构单一、产业发展碎片化、资源错配等问题造成了矿区乡村环境污染、矿业发展停滞的局面,农业和矿业都因生态环境的恶化而受损。因此,矿区乡村想要破解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难题,关键在于创新“矿业+农业”的生态融合治理模式,以解决矿区内生态环境问题为前提,带动农业发展,“以矿补农”,实现矿区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一是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实现对矿业剩余资源的优化配置。利用农业生产,辅助科学技术,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对矿业产生的废弃物,如矿井水、煤矸石、气体及其他副产品,进行分级、分层次利用、回收及加工,变废为宝[22]。通过农业生产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有效解决可持续发展中矿区生态环境的治理问题以及农业发展停滞等问题。二是加快矿业生产结构的转型升级。执行新标准,树立新标杆,为矿区生态整治创立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对于塌陷的土地,进行人工整治,按照标准复垦复绿,进行农业生产,实现矿业生产与农业生产协同发展。对非核心区实施生态自然修复,保留当地风貌,为生态农业和矿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和可持续的生态资源供给。

3.“矿区+农村”区域整体性治理机制

以矿区乡村共生生态系统的整体可持续发展为生态整治目标,对矿区和乡村进行整合治理,统一规划,统筹实施。以构建矿村一体化共同富裕格局为目的,建立矿村一体化共生系统、矿村融合的区域布局机制,促进矿区与乡村的协调发展。一是根据污染程度实现分区整治。长期以来,煤矿污染程度较高,治理难度不断增强,必须统筹财力和人力,优先解决矿区生态问题突出的区域。二是在矿区内划定各功能区,合理划定限制建设的区域。保护林地、河湖、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带,加强对绿化隔离地区、湿地公园、生态园区、采煤塌陷区等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变“黑色之金”为“绿色之肺”。三是合理划定村民居住区和产业发展区,实现生产生活协调运行,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三、“两山”理论指导下“矿农协同”生态整治的路径

在2023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23]。生态环境保护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绿色是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在生态环境不断优化的基础上,又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极大促进作用,二者良性互动、循环推进。要在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基础上,构建矿农协同生态整治的“三化”路径。

(一)“两山”理论的发展与内涵

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安吉县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24],指出如果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农业、工业、旅游业等生态经济的优势,绿水青山就会变成金山银山[25]。该理论破除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对立关系。2006年,习近平把对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关系认识发展过程归纳为“忽略生态环境,一味发展经济”“开始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和谐统一”三个阶段。至此,“两山”理论初步形成[26]。2015年“两山”理论正式成为党领導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2021年10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视频讲话中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既是自然财富,也是经济财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

“两山”理论中“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揭示了人与自然、人与人、地区与地区之间关系发展的重要性,具有深刻的内涵与意义。“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辩证关系指明了“两山”理论的基本内涵。一是要做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27],只有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实现良好的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才有保障,从而清晰地指明了实现经济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协同共生的路径。二是要维护好“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类在生产发展过程中,既依赖于自然,又不断地改造自然,人与自然是一种既相互融合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28]。三是指明“人的精神需求与物质需求的满足”交互影响同等重要。“绿水青山”“金山银山”都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不懈追求。

生态财富作为农业农村农民财富增加的重要来源,在矿区生态整治过程中,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体现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对于煤矿污染物的排放、煤矿资源的索取必须在矿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之内,避免超负荷开采。人与人的和谐关系体现在矿企与农民之间以及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对于矿产资源的公平占用和使用。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和谐关系不仅仅是停留在“既要矿区的绿水青山,也要矿区金山银山”这一层面,而应进一步实现“既要矿区乡村整体的绿水青山,又要各自的金山银山”共赢局面。

(二)生态价值的实现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需要,而且会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通过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转化[29],以生态振兴激发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由“生态财富”转化为“物质财富”。发展生态经济是践行“两山”理论、以绿色发展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以推动自然生态要素参与生产和分配为抓手,发展生态生产力、改善生态经济领域生产关系,提升富裕程度和共享水平,对实现矿区乡村共同富裕具有促进作用。

1.经济生态化:矿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创造经济财富

实现经济生态化是指经济增长不再建立在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基础之上,侧重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升级,以解决负外部性的内部化[30]。主要表现为:一方面,要积极运用智能技术、互联网等“绿色技术”,对传统产业生产、加工、销售等流程进行改造提升,实现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另一方面,要注重产业布局,推动关联产业融合发展,使生产全过程实现“循环化”。在矿区乡村中,矿业仍然是支柱产业,矿区以及周边乡村都以矿业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为主要经济来源。矿业的绿色开发对整个矿区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在矿区乡村生态整治中,运用绿色采矿技术、开发绿色生态产品、控制污染排放等行为不仅能够减轻对矿区生态系统的破坏,而且还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一是从矿企角度来看,通过矿产资源的绿色合理开采,实现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延长使用期限,减少了生态整治费用和生态补偿费用的支出。同时,因为运用绿色开采技术而节约出来的矿产资源能够增加矿企的收入。二是从农民角度来看,通过生态整治,矿区乡村进行“适度开采+产业拓展”,探索绿色矿业发展和农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实现生产的“循环化”,为矿区乡村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农民务农务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就业环境,从而推动就业或务农增收。

2.生态经济化:矿农产业链条实现财富转移与分配

生态经济化是指生态环境资源转化成经济资源和生态产品,使其价值得到实现,扭转了“生态资源无偿使用”“生态产品低价”的资源错配问题。主要通过生态资源资产化、生态资产价值化、生态补偿来实现区域经济增长[31],具体表现在:一是深化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态资产产权制度;二是建立反映自然生态要素稀缺性的市場体系,以及合理的资源定价和收益机制,确保人民群众从中获得多元增收渠道;三是推进生态资本投入——生态产品开发——生态价值实现的良性循环运转。矿区生态要素参与财富分配,生态资源向经济化转变,农民从而获得生态要素收入,特别是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民可以大幅度增加生态补偿收入。在矿农协同的生态整治过程中,生态经济价值的凸显不仅可以实现矿区和乡村两个共生单元之间的共同富裕,还可以实现矿区乡村和其他城市之间的财富转移。矿区和乡村之间的共同富裕具体表现在:一是可以通过开展矿区与农村之间的用水权交易、用能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生态产权交易,实现双方经济效益合理交换,从而实现共同富裕;二是乡村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促进生态资源流向矿区,矿区通过生态产品的形式流向乡村,从而实现社会财富的转移。农村居民通过出售生态资源增加了收入,矿企通过出售生态产品增加了收益,财富的转移促进了矿区乡村的共同富裕。矿区乡村和其他城市实现财富转移具体表现在:一是生态产品供销市场的逐渐形成。矿区乡村的居民为收入较高的城市市民提供农业生态产品和绿色矿业产品,通过生态产品的交易可以实现城乡之间的财富转移,从而促进共同富裕。二是矿区乡村依托绿水青山发展生态产品,生态价值实现良性运转。如通过发展旅游,发挥要素资源禀赋优势,实现可持续的绿色财富。可见,生态产品连接着矿区乡村和城市、矿区和乡村、矿企和市民、矿企和农民,最终实现不同共生单元的共同富裕。

3.生态福利化:矿区生态整治实现生态福利的持续供给

生态福利属于共同富裕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32],这揭示了良好生态环境是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内容。生态福利以人民幸福感为主要表现形式,“良好的生态环境”会产生正外部性,是公共福利;“恶劣的生态环境”具有负外部性,是负的公共产品。共同富裕不仅强调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共同富裕,还包括生态环境上的共同富裕。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从低层次的生态环境安全需要向高层次的优质生态产品和环境需求转变。矿区内资源的无序开采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枯竭,事实上破坏了矿区周边农民的生态福利。要通过对矿区和矿区乡村采取停产整治、生态修复、复垦复绿、矿企退出等一系列措施,整治散、乱、污矿区乡村生态现状,逐渐恢复矿区乡村生态环境。要打造从有害于农民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到无害于农民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再到有利于农民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从而实现矿区乡村共生环境的优化,为矿区乡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营商环境,保护各方主体的生态福利,减少生态福利共享差距。

四、“矿农协同”生态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实施策略

生态整治的“三化”逻辑为扎实推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了方向路径,但是在生态整治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面对生态福利错配形成的矿企和农民之间贫富差距的拉大、矿业农业的融合受阻、区域发展失衡等具体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从主体层面、产业融合层面以及区域整体治理层面进行具体的策略设计。

(一)明晰产权主体,构建“共治共享”利益分配机制

集体经济壮大是实现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前提 [33],而清晰的集体资产、股权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保障。矿区大多数土地,除国家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均属于村集体所有。矿藏资源开发以后,矿藏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征收的矿区周边土地继续保留集体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以来,土地开发中产权关系问题不仅将农民排除在资源开发收益之外,而且对周边土地的污染直接导致周边村庄经济发展受阻。因此,在促进矿区村庄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一是要明晰产权,清晰界定产权主体所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责关系,对集体所有的矿产资源要素制定产权界定办法,稳步推进生态要素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实现产权认定到人、颁证到户。如矿企要对其污染环境的行为给予农民生态环境补偿,同时要向矿区乡村农民支付资源开采的费用。确权不仅解决了矿区乡村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还保障了农民财产权益。二是提升市场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调节作用,推进市场机制下环境权交易,逐步建立健全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三是建立“共治共享”利益分配机制。矿区内成员都是矿产生态资源要素的使用者,都可以从保护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的行为中获益。一方面,建立由地方政府、矿企、农民等几方共同组成的利益共同体。政府应完善矿山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管理激励机制,通过激励措施在提高各利益相关者积极性,规范各利益主体的污染行为。如对于矿山企业,可以根据其绿色矿山建设和开采情况以及矿山生态修复情况,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奖励;对于当地村民,根据生态整治参与程度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另一方面,政府要保障参与矿区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的民众权益,以“谁参与,谁获益”为原则,鼓励矿区乡村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创新发展生态集体经济,生态整治后获取的经济效益可依据参与治理程度按照比例进行划分,还可以通过设置资源防护员、保洁员等多个生态公益性岗位精准帮扶低收入人群就业,提升劳动参与率。

(二)探索“矿区整治+生态产业”生态治理的产业融合模式

依托矿区资源发展多种产业,形成“生态种植、生态养殖、生态能源、生态旅游、生态公园”等适用于采矿塌陷地生态治理的特色产业体系。一是探索“矿区复垦+生态农业”模式。通过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等手段,将原来的采矿塌陷地区进行复垦、复绿,利用矿区塌陷地规模优势,构建生态循环农业产业链,通过复合化和土地集约化的农村产业综合体建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打造集旅游、观光、采矿、种植为一体的生态产业园,由传统农业向绿色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消费农业转变[34],通过“农业哺矿”实现对矿业剩余资源的优化配置 [22]。二是将矿业向环保型、技术型、安全型、规范型矿业转变。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升级优化,努力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一方面,引进先进技术,实现“边开采边修复”的绿色开采模式,从源头上整治资源浪费与生态污染,从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创新矿业产业经营和管理机制,通过“以矿补农”增加周边农民就业机会,为农民参与矿业生产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同时进行生态补偿到人,保障农民的財产权益。三是科学制定产业规划,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塌陷地资源呈现多样性,包括耕地、湿地、淡水、地热、生物等。研发主导产业的同时,要进行综合性、整体性开发,不仅通过种植产业链实现生态修复,而且进行多元产业开发,如积极推进林、牧、渔、游等多元产业开发,形成绿色空间资源建设开发的“多产业集群”发展模式。通过生态与产业协调融合发展,既保护了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又实现了“增收”与“增绿”的双赢。

(三)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区域协调发展要素流动机制

矿区乡村中虽然存在农村和矿区两个区域空间,但是两个空间同处于一个共生环境中,既是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的承担者,也是生态福利的获益者。因此不能将两个空间区分开来,一方独自获益,另一方独自承受污染。想要摆脱现阶段不平衡的区域发展模式,一是政府层面要加强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制度设计。深化区域之间的横向帮扶协作,发挥矿企强产业、强资金、强技术优势对周边乡村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政府要引导矿区乡村走因地制宜、高质量发展道路。鼓励治理主体对不同程度的塌陷区实行分区治理,对塌陷程度较轻、满足农业复垦条件的进行复垦,还地于民;对不能复垦的重度深陷区,进行生态复绿、鱼塘改造等,充分发挥土地优势,推进生态治理。不能一谈及生态整治就是大力发展旅游休闲度假区,要注重本土特色,不盲目追求示范效应,坚持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35]。三是做好矿区乡村区域空间规划的对接,构建具有特色优势的高质量矿区乡村规划布局。做好农产品主产区、矿业生产发展区、生态功能区等区域的规划设计,激发各地区发展潜力,确保各功能区发挥比较优势,既能够充分彰显地区特色,也能够尽可能避免同质化,促进矿区与乡村间的互补协作,协调联动,为扎实推进实现矿区乡村的共同富裕提供强大有力的区域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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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logical Remediation Through "Mining and Agriculture Collaboration" for Common Prosperity of Farmers in Rural Areas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Two Mountains" Theory

YANG Lulu,WANG Lihui

Abstract: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s "Two Mountains" theory clearly points out the economic welfare value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e rural ecological remediation in the mining area is more representative. In the face of the problems such as the widening gap between the rich and the poor, the obstruction of the integration of mining and agriculture, and the imbalance of regional development, it is necessary to reconstruct the new idea and realization mechanism. The symbiosis theory reveals the logic which turns "Mining" and "Agriculture" from opposites to amalgamation and symbiosis, and thus the ecological regulation mechanism of "Three mining issues", "Three rural issues" need to be constructed, that is,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among the entities of mining enterprises and farmers,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mining and agricultural industries, integrated management of mining areas and rural areas, so that multiple actors may participate in the process of ecological remediation, remediating of th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rough changing the unsustainable structure of industrial development to improve the living environment and realize the common prosperity. Based on the scientific connotati on of the "Two Mountains" theory, the transformation mechanism of economic ecology, ecological economy and ecological welfare is the realization path of rural ecological renovation in mining area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crete tactics, we should focus on the entities, the industry and the region, and construct the benefit distribution mechanism of "co-governance and sharing", exploring the mode of industrial integration of "mining area regulation + ecological industry", giving full play to the leading role of the government, and perfecting the flow mechanism of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factors.

Key words: symbiosis theory; mining-agriculture collaboration; ecological remediation; common prosperity of farmers and rural areas

责任编辑:刘   晖

基金项目: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2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课题,项目编号:2022SKWF07。

作者简介:杨璐璐(1985—),女,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共同富裕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立徽(1998—),女,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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