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吸虫病消除推进试点县工作方案(2023年版)》解读
2023-07-19张利娟李仕祯李银龙祝红庆曹淳力许静李石柱
张利娟,李仕祯,李银龙,祝红庆,曹淳力,许静,李石柱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寄生虫病原与媒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世界卫生组织热带病合作中心,国家级热带病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上海 200025
血吸虫病是一种人兽共患寄生虫病,在我国流行历史悠久,危害严重。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就,2015 年全国达到传播控制标准(人、畜感染率均<1%)[1]。为进一步保障疫区人民健康,2016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出,至2030年,继续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全国所有流行县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标准[2]。为有序推进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消除血吸虫病目标,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于2023 年1 月2 日印发《血吸虫病消除推进试点县工作方案(2023 年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6 个省选择12 个县开展血吸虫病消除推进试点县(以下简称试点县)建设,通过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血吸虫病消除工作。为更好地理解《工作方案》,指导试点县规范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推进全国血吸虫病消除进程,本文就《工作方案》中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1 背 景
全国血吸虫病防治进展数据显示,至2021 年底,全国451 个流行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中,339 个(75.17%)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100 个(22.17%)达到传播阻断标准、12 个(2.66%)达到传播控制标准[3]。其中100 个传播阻断县和12 个传播控制县血吸虫病疫情仍不容忽视[3]:2021年全国血清学检查阳性率为1.66%,其中100个传播阻断县和12 个传播控制县平均血检阳性率分别为1.76%和4.19%;2021年全国现存29 037例晚期血吸虫病病例中,100 个传播阻断县和12 个传播控制县分别占63.22%(18 357/29 037)和12.34%(3 584/29 037);2021 年全国实有钉螺面积369 268.75 hm2,100 个传播阻断县和12 个传播控制县分别占75.15%(277 491.95/369 268.75)和20.92%(77 270.56/369 268.75);2021 年全国血吸虫病流行村耕牛存栏数525 878头,100 个传播阻断县和12 个传播控制县分别占49.40%(259 769/525 878)和5.25%(27 606/525 878)。
虽然当前全国血吸虫病疫情处于极低水平,但防治成果仍比较脆弱,局部地区仍存在血吸虫病传播风险,主要表现在:流行区牛、羊及野生动物等传染源控制难度大[4];钉螺孳生环境复杂,同时受洪涝灾害[5-7]等自然因素及综合治理项目投入大幅削减等社会因素影响,钉螺控制难度大;监测预警等防控技术难以满足消除目标的需求[8],群众防治意识淡化[9-10],识别与处置风险难度大。此外,近几年的血吸虫病风险评估与暗访工作不时发现含有血吸虫虫卵的野粪或LAMP检测阳性的钉螺[11-14]。如不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消除血吸虫病目标的实现将十分艰巨。为此,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特组织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共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试点范围、工作内容、考核评价指标(效果指标和考核指标)和组织实施等六部分内容。
2 《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
《工作方案》要求,根据《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实施预防为主的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和联防联控;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继续推动政府在血吸虫病防治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动员流行区全社会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科学、精准防治,推进血吸虫病消除进程。
3 《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和试点县范围
《工作方案》紧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设定工作目标:①至2025 年,所有试点县全部达到传播阻断标准,有条件的试点县达到消除标准;②总结不同流行类型地区的消除对策和防治经验,为后续消除推进工作提供借鉴;③至2030 年,所有处于传播控制和传播阻断阶段的县均达到消除标准。
根据工作目标,结合各省血吸虫病防控现状,选取2022 年初尚处于传播控制或传播阻断阶段的12 个县作为首批试点县,包括安徽省3 县(池州市东至县、芜湖市湾沚区和铜陵市义安区)、江西省3县(九江市都昌县、上饶市余干县和南昌市新建区)、湖北省2 县(省直管县仙桃市和荆州市公安县)、湖南省2 县(益阳市沅江市和常德市安乡县)、四川省1 县(凉山州普格县)和云南省1 县(大理州弥渡县),12个县中10个县处于传播阻断阶段,2个县处于传播控制阶段。试点县一经确定,原则上三年不予更换。试点县每年须进行绩效考核,三年后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防治进程以及经费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 试点县工作内容及考核评价指标
血吸虫病消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围绕血吸虫病传播的生物、自然和社会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试点县在完成人群查治病、钉螺控制以及血吸虫病监测等常规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消除工作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选择消除推进措施,以实施精准防控,着力推进消除进程。具体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见表1。本文重点就五个方面的消除推进措施进行介绍,并提出有关建议或要求。
表1 消除推进试点县主要工作内容及考核指标Table 1 Main work contents and assessment indicators among pilot counties to promote the elimination of schistosomiasis
4.1 强化动态实时监测预警 在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目标、疫情降至较低水平后,监测工作至关重要,其本质也是一种干预措施,可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或风险环节[15]。建立高效敏感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及时处置的能力,可为血吸虫病消除工作提供重要支撑[16-17]。因此,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议在试点县流行乡镇设立哨点医院,流行村卫生室设专人负责血吸虫病防治工作,配合血防机构开展发热患者及可疑人员血吸虫病筛查。在可疑风险环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可以利用哨鼠[18-19]、仿生皮[20-21]等技术开展水体尾蚴风险调查;使用远红外相机监测有螺环境野生动物活动情况以初步判断其密度,并通过活体捕获或野粪调查等手段掌握野生动物感染情况[22-25];采用核酸检测技术开展钉螺早期感染检测等,以及时准确识别环境中血吸虫病传播风险。此外,在人、畜常至的有螺环境,可通过加装智能语音警报设备等动态监测人、畜活动情况。通过上述多种手段,以实现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和多渠道监测预警[26]。
4.2 加强重点人群分类管理 随着我国血吸虫病防治逐步迈向传播阻断及消除阶段,防控工作需逐步转向重点人群及高危人群。应强化对上岸渔船民、野外作业与水上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门诊发热患者等高危人群的筛查工作;加强对既往血吸虫感染者的随访及治疗工作,防止发展为晚期血吸虫病;开展晚期血吸虫病疾病负担调查,并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干预,以减缓其病情进展,提高其生存质量[27-28]。《工作方案》指出,要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进行监测建档,加强对高危人群、血吸虫病患者的随访及管理。结合我国全民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血吸虫病相关模块于2021 月3 月1 日正式启用。该模块对病例报告与管理提出了全新要求:在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新增治疗信息、随访信息等模块,突出了随访的重要性,切实落实“以人的健康为中心”[29]。
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是我国血吸虫病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对于增强流行区居民防护意识,降低血吸虫感染率具有重要作用[30-32]。在血吸虫病消除阶段,更需通过内容及形式新颖的健康教育方式提高群众对血吸虫病的认知程度。在试点县,建议通过建设血防主题广场、建立血防文化活动中心、开展血吸虫病义诊等形式[33],提高人群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和正确行为形成率。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强化政府领导,构建干部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防治环境。
4.3 管控传染源及风险环境 家畜是血吸虫病传播的主要传染源,做好家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将有力促进流行区畜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34]。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可利用无人机、智能语音警报设备等加强有螺地带巡逻及禁牧工作,及时清除有螺环境的野粪,实现家畜传染源管控;在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野鼠等野生动物感染监测,以及时掌握并消除血吸虫病传播隐患。
钉螺是日本血吸虫的唯一中间宿主,钉螺调查和控制是血吸虫病防治的重要措施之一。常规钉螺调查方法费时费力,传统药物灭螺方法难以兼顾速效、长效和环保,钉螺控制效果难以巩固[35-36]。结合常规查螺方法,可辅以无人机、遥感和人工智能识螺[8,37]以及核酸检测等技术提高钉螺调查和检测效率,精准识别钉螺孳生环境及风险地区。除实施常规药物灭螺措施外,在鱼、虾等水产养殖场以及湿地保护区等不宜药物灭螺但人、畜活动频繁的有螺环境,可借助新型环保药物、地膜覆盖、小环境改造等适宜措施[38-39]进行控螺、抑螺。
4.4 完善资料档案和信息管理 血吸虫病相关档案及数据是防治工作的真实记录与反映,其对于了解血吸虫病防治现状、分析流行趋势、总结防治经验等具有重要作用[40]。根据《工作方案》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反映血吸虫病消除工作全过程的文字、照片、报表、音像等资料,并建立防治资料、疫情资料等档案,规范原始资料存档与管理。二是要实现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归档管理双轨制有序运行,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档案管理信息化进行有效约束,确保血防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三是要推动各级联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建立病例及抗体阳性者动态管理数据库、对重点流动人员进行监测建档、采用移动通讯网络短信等信息化手段,对进入重点防治区域的人员进行及时记录与干预,实现档案管理与业务工作同步规划发展。
4.5 提升可持续防控能力 迈向消除阶段,血防机构防治能力的保持和提升、人才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人才队伍是实现新时代高质量消除血吸虫病的重要支撑和保证[41-43]。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建议建立健全试点县血防队伍人才培养体系,以问题和短板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重点,采用集中培训、会议交流、外出学习等方式,培养一支与消除目标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议着力加强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监测预警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力度,夯实基层人员综合防治能力,构建完备的血吸虫病防治网络。
各试点县可结合当地血吸虫病流行实际情况,着力抓弱项,选取适宜当地的消除推进措施,并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的考核评价指标(效果指标和考核指标)进行任务考核。效果指标有4 个:当年传播阻断达标乡镇数、当年传播阻断达标县数、当年消除达标乡镇数以及当年消除达标县数,均根据试点县年初上报计划目标值进行考核。考核指标有10 个,结合《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规范》要求及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对病例报告及流行病学调查的要求,将防治表格电子化率、病例随访率、新发现病例流调率以及风险环境有效处置率等4 个指标设为必选指标;其他指标不少于3 个,试点县可根据本县消除推进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选择(可不局限于《工作方案》中列举的6个考核指标)。
5 《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
为保障消除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方案》在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工作落实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职责,加强技术指导。试点县工作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统筹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各级需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消除推进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并充分发挥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二是保障经费,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试点县经费由中央转移支付地方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支持,各级政府给予适当配套经费支持,负责落实本地区血防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要保证试点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审计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督导评估。方案规定试点县需提交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展报告,在每年的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工作进展报告及当年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突出当地消除推进措施,以更好地根据方案实施内容开展考核;国家和省重点寄生虫病中转项目办将对试点县的资金使用、工作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调研和督导。
6 结 语
《工作方案》在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血吸虫病防治项目任务的基础上,细化了试点县的消除推进措施,并对提供参考的五大类推进措施提出了考核要求,在落实时需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消除工作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消除推进措施。选取推进措施时,尤其在选择新的防治技术时,确保技术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切实落实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各地要继续加强卫生健康与农业农村、林草、水利等部门的合作,对于“年年查,年年有”的风险钉螺环境及存在野生动物感染风险的环境,建议多部门协作开展综合治理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三是要加强督导评估,严格根据实施方案进行考核。试点县应把握契机,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选取考核指标,推进措施可根据防治成果实时调整,以达到效益最大化。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于未完成任务的试点县可进行更换调整。
《工作方案》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各地要严格按照要求,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推进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防治任务。《工作方案》的印发,将为血吸虫病消除工作再次助力,新的消除推进措施的实施将使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消除血吸虫病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利益冲突声明全部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张利娟、李仕祯、李银龙负责框架设计和论文撰写;祝红庆、曹淳力、许静和李石柱负责论文撰写指导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