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22年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特征分析
2023-07-19张洋田鑫翟前前田蕊姚来顺
张洋,田鑫,翟前前,田蕊,姚来顺
1.吉林省卫生监测检验中心,吉林 长春 130062;2.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日常生活中,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和户外踏青、旅游等外出活动的频率大幅提升,各类能够提升生活舒适性的工业产品在日常生活中也越来越常见,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得到极大改善,与此同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概率也有所提高[2]。既往研究表明,吉林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年报告发生数有增多趋势[3]。为及时掌握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布特征和发生规律,从而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本研究对2013—2022 年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特征进行了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收集报告时间为2013 年1 月1 日—2022 年12 月31 日,报告地为吉林省的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料,资料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分级、事件数、发病数、死亡数、事件类型、发生场所等。
1.2 事件分级与分类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4],Ⅳ级以下定义为未分级事件。事件的分类参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5]进行划分。
1.3 统计分析 使用Excel 2010 软件对数据进行整理,对事件类型、时间和地区分布、发生场所等进行描述和分析。
2 结 果
2.1 总体情况 2013—2022年吉林省共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 098 起,发病11 453 例,死亡134例。2018 年报告事件数最多,为447 起;2017 年报告发病数最多,为2 694 例;2013 年报告死亡数最多,为30 例。2013—2022 年吉林省无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报告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6 起,一般事件52 起,未分级事件3 040 起,分别占事件总数的0.19%、1.68%和98.13%。见表1。
表1 2013—2022年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Table 1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reported in Jilin Province from 2013 to 2022
2.2 时间分布 2013—2022年,吉林省各月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其中10月—次年3月为事件高发期,事件数占事件总数的83.02%(2 572/3 098),发病数占事件发病总数的36.85%(4 221/11 453),死亡数占事件死亡总数的63.43%(85/134)。见图1和表2。
图1 2013—2022年吉林省不同月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Figure 1 Monthly distribution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reported in Jilin Province from 2013 to 2022
表2 2013—2022年吉林省3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份分布情况Table 2 Monthly distribution of three types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in Jilin Province from 2013 to 2022
2.3 事件类型 2013—2022 年,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环境因素事件为主,事件数、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数的94.19%(2 918/3 098)、58.01%(6 644/11 453)和78.36%(105/134)。见表2。环境因素事件中除2017年松原市报告一起水污染事件外,其余全部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中毒事件全部为食物中毒事件。
2.4 地区分布 2013—2022 年,吉林省9 个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事件数前三位的市(州)分别是长春市(1 865 起,占60.20%)、吉林市(900 起,占29.05%)和延边州(249 起,占8.04%),累计报告事件数占事件总数的97.29%(3 014/3 098);发病数前三位的市(州)则分别为长春市(5 190 例,占45.32%)、吉林市(2 260 例,占19.73%)和松原市(1 598 例,占13.95%),累计报告发病数占发病总数的79.00%(9 048/11 453)。见表3。
表3 2013—2022年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区分布情况Table 3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reported in Jilin Province from 2013 to 2022
2.5 传染病事件 2013—2022 年,吉林省共报告传染病事件163起,发病4 148例,死亡21例。包含13 种传染病,其中事件数前三位的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97 起,占59.51%)、水痘(30 起,占18.40%)、流行性出血热(18 起,占11.04%)。出现死亡病例的事件分别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性出血热以及人感染H7N9禽流感。见表4。
表4 2013—2022年吉林省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Table 4 Incidence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of infectious diseases in Jilin Province from 2013 to 2022
2.6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13—2022 年,吉林省共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8起,发病4 434例,无死亡病例。其中,传染病事件47 起(占81.04%),食物中毒事件5 起(占8.62%),环境因素事件6起(占10.34%)。小学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29起,占50.00%)。见表5。
表5 2013—2022年吉林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Table 5 Summary of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reported in schools in Jilin Province from 2013 to 2022
3 讨 论
2013—2022 年,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未分级事件为主,事件类型主要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不同年份中,2013—2018 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数总体呈增多趋势,与同属北方地区的北京市通州区、哈尔滨市、天津市等地的情况较为类似[6-8],其中2014 年报告事件数较低,原因可能是当年春季气温异常回暖,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报告数下降[9]。2017 年报告发病数最多,可能原因是松原市发生了一起发病数为1 596例的聚集性胃肠炎事件[10]。
季节分布上,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较为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冬春季(10 月—次年3 月)为事件高发期,原因可能是北方地区气候寒冷,居民在冬春季烧煤炭时,易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既往研究显示,北方地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报告在10 月末开始增多,11 月进入快速上升期,12 月到次年1 月达到高峰,一般持续至3 月[11-13],本研究结果与该情况基本一致。地区分布上,吉林省各个地区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其中报告事件数前三位的地区为长春市、吉林市和延边州,可能与当地人口基数较大有关[14]。
传染病事件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前三位的疾病主要是新冠病毒感染、水痘和流行性出血热。其中新冠病毒感染的事件数较多源于2020—2022年的全球新冠大流行。水痘的事件数较多可能因为其传播方式多样且疫苗接种率较低,易在学校和托幼机构中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5-17]。流行性出血热的事件数较多可能与吉林省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有关:吉林省农村人口比例较高,部分地区经济和卫生水平相对较差且接触鼠类机会较多[18-19]。
学校的人群聚集程度较高,彼此接触时间较长且接触较为频繁,这可能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事件占比较高的原因。小学是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主要场所,可能是小学生免疫力较低及防护意识不强,且小学学制较长,在校学生数较多,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与扩散[20-21]。
综上所述,对于吉林省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明显的季节性特点,要针对性地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要做好寒潮预报,重点加强自采暖人群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健康宣教,有条件地区应有计划地推进自采暖设施改造或安装报警器装置;同时提高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诊断和救治能力[22-23]。针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传染病为主的特点,需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落实晨午检、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重点防控措施;加强水痘、流感等疫苗接种工作[24-26]。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人才、技术和物资储备,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程序,不断提升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27-28]。
利益冲突声明全部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作者贡献声明张洋负责数据分析和论文撰写;田鑫、翟前前负责论文修改;田蕊负责数据收集与整理;姚来顺负责论文指导和审阅